我看到电视上(其实生活中更多)某些人(一般都是有身份地位的)挥动高尔夫球杆的姿势很是潇洒,有许多其实是做做样子的,但你不能排拆他们的确是在休闲,虽然有人不屑地说那是伪休闲,想想也有道理,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球杆上挥掉的是纳税人的钱。还有许多飞来飞去的“候鸟式”休闲,也惬意得很。
有幸到欧洲的几个国家转了转,感受最深的就是他们的休闲。商店早上九点才开门,晚上一般七点不到就打烊,双休日大部分店大门紧闭,碰上什么节日,则许多人都早早地作了鸟兽散,而那些景点或者度假的地方则往往是人满为患。他们怕钱多吗?肯定不是的,我们有些人的富裕程度可能要超过他们中的某些人,区别就在观念。我们中的许多人就是那个存了一辈子钱才住进房子的中国式老太太,而他们则是那个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住上房子再慢慢还钱的外国老太太。
如此说来,我们只需游手好闲就能饱食终日了?这样说其实是忘记了以下的事实:有研究表明,一个人所赚得的钱通常就是他所消费的,此所谓我们老祖宗说的“量入为出”,而他在消费的同时,又为别人提供了就业的机会。而且,凯恩斯老早就有他的“赤字预算理论”,四百年前的陆楫则明目张胆地推崇奢华的生活方式,他认为节俭仅对家庭和个人有利,从全社会考虑是有害的。
还有一个事实也不容抹杀,那就是先前的休闲仅是富人的权利,或者说,极少数人的休闲是建立在多数人劳动的基础上的,且那些富人往往把钱用在炫耀上,我们知道那是奢侈,而文明不断发展的结果是,广大的劳动者也有了比较多的闲暇,把钱放在一个东西的使用上,他们有充分的时间去领略美好的景物与事物,这是真正的休闲。两者有质的不同。
这样来看我的最高理想就不奇怪了,不就是想要一种能够把自已解放出来的比较放松的惬意的生活方式吗?但要完全实现这个理想,却是难事。幸福的休闲生活,一半靠外部环境,还有一半就要靠自己了,靠自已的调节,靠自己的领悟,钱多可休闲,钱少也可休闲,身体可休闲,心境更可休闲,那种六十岁以前用生命换一切,六十岁以后用一切换生命的做法,实在不划算!
再申明一句,我的最高理想,其实和我们要努力去实现的共产主义目标是一致的,共产主义,不就是让大家享有充分的休闲吗?
无聊的“思想猴”
白果:生食引疳,解酒,熟食益人。
一只强壮的猴子,蹲坐在石座上,和“思想者”一样托着下巴低着头。这可不是只简单的猴子,据说它要比罗丹的“思想者”还要早200多年。《北京娱乐信报》前天的消息说,一尊酷似罗丹作品“思想者”的“思想猴”在海淀区农村被发现。
为什么说石猴是有思想的呢?因为这只重20公斤、高40厘米、宽18厘米的猴子线条粗犷,形态鲜活,猛一看上去,和“思想者”非常相似。不同的是“思想者”托下巴的是右手,左手放在膝盖上,“思想猴”托下巴的是左手,右手放在耳边。这个发现是那样的言之凿凿。博物馆的专家说,从石猴表面的风化程度和雕刻手法看,这只猴子诞生于明朝末年,可能是大户人家拴马桩上的镇物。明清时期,拴马桩上多安放石猴,目的是取“上马封侯”
的谐音,图个吉利。
呈“思想状”的拴马猴,无疑是即将到来的猴年的“一大发现”,不过在布衣看来,这种发现有些无聊。说它无聊,主要是经常产生这种发现的思维无聊。我们地大物博,不断发现新东西按说也不奇怪,奇怪的是少数发现有些令人摸不着头脑。前些时候有人发现王母娘娘是酋长,这两天又有人考证出张飞是曹操的侄女婿,三国演义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布衣对这些考证将信将疑,初看有理有据,细研又有许多破绽,因为这种发现大多都是在一定的背景下突然产生的,或者和什么商业炒作有关,让人心理准备不足,有些承受不了。
有些东西如果硬要去联系,也不是说联系不上,一部红楼梦就会让人看出很多东西。在有些人看来,和“思想者”一样的姿势就是“思想者”,等式就这么简单。这只“思想猴”之所以说它有思想,而且要比人家罗丹早上个200年,是因为它太像了。这说明什么呢?起码说明一点,就是我们可以炫耀的不仅仅有四大发明,还有很多东西都比人家早,“思想者”不算什么,我们老早有了。
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文物(权且将那个石猴当作文物),只不过是形态有些特别罢了(那兵马俑也是千恣百态的),不一定非要将它往“思想者”身上扯。布衣有些担心的是,沿着这种思维,“思想牛”、“思想狗”或者别的什么“中式蒙娜莉莎”之类的被发现是一点不奇怪的。
我们的鹦鹉遍天下
无患子:主治喉痹。
鹦鹉正在成为我们的朋友,因为它正被某些地方的某些人重用,这个重用已不仅仅是将它当作调剂品,而是充当了我们工作和生活中的某种重要角色。这个说法源于两则刚刚看到的新闻。
先是说南美的厄瓜多尔最大城市瓜亚基尔市的市长尼伯特,由于不堪记者对他的穷追猛打,就买了一只鹦鹉,干什么呢?培养它“答记者问”。如果记者再提出尖锐问题的时候,这只鹦鹉会在尼的示意下说“无可奉告”、“你的问题太无聊,不值得一答”等等。
紧接着的是澳大利亚一家叫“海盗天堂”的连锁店,他们找到了处理顾客投诉的新办法:
雇用一只6岁的鹦鹉来接打电话。这只叫彼得的鹦鹉会说36句客套话,其中包括“对不起,保证再也不会发生这种事了”、“我们如何赔你呢”、“我们会给你一些饭店优惠券的”等等。
顾客调查显示,多数投诉者同彼得“谈”过后感到“相当满意”。
两则鹦鹉的消息都很有意思,但我觉得有意思的不仅仅是启用了鹦鹉,更关注这种做法的背后,也就是说,他们为什么都不约而同想到了鹦鹉?
简单地说,不堪其扰是共同的前提。现今的记者可以说是无孔不入的,什么问题都想得出,什么问题都敢问,特别是那些善于挖别人隐私的高手。这样的结果虽说是新闻竞争的必然结果,但同样给采访对象带来无穷的烦恼。我看过一则漫画,大意是一对年轻夫妇刚生下的婴儿,就拿根棍子在垃圾箱里翻东翻西,旁边的一位老人赞叹说“这孩子长大了一定是当记者的料”。夸张是夸张了点,也有些刻薄,却是形象生动得很。面对这样的记者,尼伯特市长的这种做法实在聪明,起码他可以在鹦鹉的掩护下不会经常下不了台。同样的道理,澳大利亚的那家饭店由于受人欢迎,生意好得不得了,但正是这个原因,一些顾客就会对一些十分细小的琐事吹毛求疵,谁叫他是名牌呢。而饭店对投诉电话是自动答复,让那些有投诉欲的人很不满意,他们希望有人听他们的牢骚。鹦鹉接听投诉电话于是应运而生。
当然,共同需求鹦鹉的前提下不排除炒作的嫌疑。用鹦鹉来答记者问,说白了也是一种应付。而且,当鹦鹉出现在现场时,答记者问的气氛就会完全改变,如果记者问到了他因工作的失误或者是生活中出现的某些问题,这些问题公众又极想知道,这个时候鹦鹉上场解围,虽然能搪塞,但其实质却是“王顾左右而言他”,严格说来,并没有尽到一个国家公务人员的职责。饭店的鹦鹉,用意就更加明显,当鹦鹉在总机的接转下煞有介事地接听投诉时,挑三拣四并准备大发牢骚的顾客心里立刻有了一种怨气的缓冲,等到唠叨地投诉完,鹦鹉答上一句“对不起,我们的食物让你不舒服了”,一般说来,怨气都会立刻冰雪消融的,谁还会和一只聪明的鹦鹉过不去呢?更妙的是,这些有怨气的顾客还会经常选择这家饭店,道理很简单,因为在这里用餐可以得到别的地方无法得到的乐趣。
话说回来,我们的鹦鹉遍天下,还是有限制的,就前一桩说,这种事情在南美可以,我们这儿绝对不行,因为它会成为某些官员敷衍老百姓的手段。从后一件看,我们有实力的饭店酒家倒可以一试,而且生意肯定会好许多,当然,首要前提是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不然请十只鹦鹉也是没有用的。
温暖的“莉莎条款”
丁香:温脾胃,理元气。
整整8年,36岁的悉尼女销售经理莉莎·班菲尔德一直在同各种困难障碍作斗争,目标只有一个:获得女人天生的权利,成为一个母亲。
她被医生诊断患了子宫颈癌,9次求助于试管婴儿技术,花过好几千美元在美国雇请代孕妈妈,都不幸失败。正在她继续努力的时候,障碍又一次降临。澳大利亚政府这个时候颁布了一项法令:从2003年3月27日起的一年内禁止出口也禁止运输本国妇女的任何卵子出境,这意味着莉莎不能到美国或别的国家去雇代孕妈妈了。然而,莉莎的诚心感动了澳大利亚政府,8天后,澳大利亚专门为她通过了一个修正案,该条款特准莉莎可以不受3月27日条款的禁令约束。这个条款,澳大利亚的人都爱将其称为“莉莎条款”。
是的,为一个人而修改一项法律,这在法律的历史上恐怕不多见。我在标题中加上了定语“温暖的”三字,实在是有许多的感慨。
就制定法律的本意来说,既然制定了,就不管什么人都要一视同仁,这是法律的公平所在。澳政府在卵子的管理上制定这样一条法律,想必是这种事情已经比较普遍,有必要用法律来规范或约束,否则以后会有许多的麻烦。但正是因为法律是人制定的,她在无情的同时也充满了人性的关怀,这种人性关怀在这里就发展到了极致,这有点像我们古代影视中的某个镜头:某人要被处决,正当午时三刻要行刑时,忽然传来圣旨被赦免。但这又有本质的不同,圣旨毕竟是个人意志,而法律条款的修改则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如果这个时候莉莎也同时阻隔在了这一条款上,公平是公平了,但跟其他运用卵子的人可能是完全两回事。
莉莎条款的意义其实远不只此。要让一部法律显示其绝对的公正,那是唯心主义的想法,因为事物的千变万化注定了它没有百分之百的普适性。有关法律条款中量刑的上限和下限,排除司法中的不公正,其实就是一种人性的关怀。前两天,我看到上海有个非常新鲜的司法例子。青岛的一位姑娘嫁到了上海,不想今年的上海奇热无比,这让在海滨城市生活惯了的她非常非常的不适应,这种不适应于是就影响了两人的婚姻关系,不久前她就以天气的原因提出离婚,让人最终欣慰的是,我们的法官判准离。报道说,因气候不适应而判离婚的,这在上海是首例。我看在全国恐怕也是首例。然而,这样的判决不仅具有十足的人情味,在两性婚姻上还具有非常实际深刻的实践意义,它告诫人们,地域的不同也会影响人们婚姻关系稳定的,人们在选择伴侣时必须考虑这个因素。
莉莎和因天气原因离婚的青岛姑娘都是个例,但正是这些个案有时往往会影响到全局,甚至决定整部法律的出台。轰动一时的孙志刚之死使得收容遣送法规迅速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就是最好的明证。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进步,少数法律法规已经开始不适应实践,这个时候如果硬要套用,不说它不能显现法律的公正,有时甚至会因之产生悲剧。而经常制造悲剧的法律法规如果不修改,它就注定要被历史所淘汰。
我还想说的是,因人而异修改法律,它只能在遵从民意的基础上实行,否则就会被钱权嫁接,而被钱权染指的法律,只会让老百姓的心浸入冷宫。
我们在幼儿园学的东西最重要
燕脂:活血,解痘毒。
这个老掉牙的脑筋急转弯题,最近又被用来测试即将上学的幼儿了。沈阳有些幼儿园进园要先通过面试、口试,一些所谓的特长班更是要求严格,一位家长前几天领着3岁的孩子去面试,老师问孩子一题:一棵树上有3只鸟,一枪打死一只,还剩几只?孩子乖乖地回答两只,老师摇着头说,这孩子智力一般。
说老掉牙,是因为它已经不再是惟一答案了。一枪打死一只,真有可能还剩两只,这是两只耳聋的鸟,或者是两只看破红尘死也无所谓的鸟;也有可能是3只或更多,都是些不见义勇为还跑来看热闹的鸟。我实在不知道这样的题目跟智力开发有什么大的关系。
于是想到差生问题。此前有消息说,我们的中小学有五千万的差生,后来又辟谣讲,这是一则假新闻。不管怎样说,“差生”的概念是牢牢地印在老师和家长脑子里的,他们不去仔细分析“差生”为何差?怎样差?实际上许多所谓“差生”只是在该学习的时候不爱学习罢了,不然人们怎样去解释苏步青上小学时曾连续三个学期全班倒数第一,又怎样去解释牛顿的“弱智”?从教育的理念上讲,只会有差的老师,不太会有差的学生。那种一人生病全班吃药的教学模式曾被某些老师当做致胜法宝,但结果是本来很有趣的课堂变成“小鸟”们想集体冲出的“牢笼”。
再说那些低龄化的“少年奇才”。以前曾极度红火的“大学少年班”现在只剩下中国科大里还有革命种子;上海的韩寒刮起的“寒流”可能是个特例,但谁也不能保证他就不是个小“仲永”;十六七岁的高中生出书消息曾让我大大地吃惊,不想紧跟就有十二三岁的初中生出书,南边有,北边也有,“洞察力”尖锐得让大人都脸红。这两天我还看到一则六岁孩子出长篇小说的惊人消息,据说还是自传。我不否认一些孩子智力超常,但也不排除炒作,不是家长炒,就是出版社书商炒。
这就要说到我们关于孩子成长的价值判断观念了。大道理不想多说,只举一个例子:1987年,7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聚会,有人问其中一位:您在哪所大学学到您认为最重要的东西?他平静地说:“是在幼儿园”。“在幼儿园学到什么”?“学到把自己的东西分一半给小伙伴,不要说谎,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东西要放整齐,吃饭要洗手,做错事要表示歉意,午饭后要休息,要仔细观察大自然。从根本上说,我学到的东西就是这些”。所有的认识都在这些平实的话语中了,也足够让我们惊醒一阵子。
能清楚地知道树上有几只鸟的孩子不见得都有好智力,那位老师的智力其实也一般得很,岁的孩子问3只鸟,4岁的孩子去肯定是问树上有4只鸟了。我们不妨拿同样的题目去考那位老师:树上有20只大鸟(估摸那老师20岁上下,大人答大鸟),一枪打死19只,还剩几只?她(或他)肯定要瞠目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