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读懂辜鸿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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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辜鸿铭着作精选(6)

我说过,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是一个荣誉法典,我也告诉过你们孔子是由君子律法引出这个法典的。但是现在,我必须要你们清楚,在孔子时代的很久以前,中国就已有了不明确的、不成文的君子律法的法典。孔子时代以前中国这种不明确的、不成文的君子律法的法典就是所谓的礼——礼仪、礼节的律法。孔子时代之前不久的历史上,中国出现了一个伟大的政治家——着名的中国法律制定者,一般称为周公——他最先确定、整理、制订了君子律法的成文法典,即中国的礼——礼仪、礼节的律法。周公所创造的中国这部最早的成文君子法典,就是周礼——周公之礼。周公之礼可以看作是前孔子时代中国的宗教,或者正像基督教之前的犹太民族的摩西律法一样,也可以称之为中国人民的旧约信仰。正是这旧约信仰——所谓第一个成文的君子律法的法典,也叫作周公之礼——第一次给了中国婚姻的圣礼和神圣不可侵犯的约束力。所以,直到今天中国人还把婚姻圣礼称为周公之礼——周公的礼法。通过婚姻圣礼制度,前孔子时代或者中国的旧约信仰时代建立了家庭。它曾经保证了所有中国家庭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在中国,周公的礼法作为前孔子的或者是旧约的信仰,可以称为一种家庭信仰,以此区分后来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

现在,孔子在他所教导的国家信仰里,可以说相对于他之前时代的家庭信仰而言给出了一个新约。换而言之,孔子在他教导的国家信仰里给了君子律法一个新的、更广泛的、更有包容力的应用;假如说家庭信仰,他的时代之前的中国旧约信仰制定了婚姻圣礼,那么孔子,通过在他教导的国家信仰里给出君子律法的新的、更广泛的、更有包容力的应用,又制定了新的圣礼。孔子制订的新圣礼,不再称为礼——礼法,他叫它是名分大义,我已经翻译成荣誉和责任的重大原则或者是荣誉法典。孔子通过制订名分大义或者荣誉法典来替代以前的家庭信仰,给了中国人一个国家信仰。

孔子,如今在他的国家信仰里教导说,正如他之前时代的家庭信仰即旧约所制订的,家庭里的妻子和丈夫受婚姻圣礼,是所谓周公之礼,即周公礼法的约束——以维持他们的婚姻契约不被侵犯并且绝对遵守它,因此,在他教导的国家信仰的新约下,每个国家的人民和君主,中国人民和他们的皇帝,都要遵守名分大义——国家信仰所建立的荣誉和责任的重大原则或者荣誉法典——这个新圣礼保证效忠他们之间的这个契约,将它看作神圣不可侵犯的,并需要绝对遵守的东西。简单地说,这个新圣礼,孔子所制定的名分大义或者荣誉法典,就是效忠契约的圣礼,正如旧约周公之礼,孔子时代之前所制订的周公礼法,就是婚姻的圣礼一样。通过这种方法,如我所言的,孔子给了君子律法一个新的、更广泛的、更有包容力的应用,给所谓的他之前时代的家庭信仰一个新约,并使之成为国家信仰。

换句话说,正如孔子前的中国家庭信仰是把婚姻契约变成了圣礼,孔子的国家信仰把效忠契约变成圣礼。正如家庭信仰建立的婚姻圣礼让妻子有绝对忠实于她的丈夫的义务,那么名分大义,中国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所建立的荣誉法典,这种效忠契约的圣礼,使中国人有绝对忠实于他的皇帝的义务。这样在中国,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里的这种效忠契约的圣礼可以被称为忠诚的圣礼或者是忠诚的信仰。你们记得我说过,孔子在某种程度上讲述了君权神授。但与其说孔子教导了君权神授,不如说孔子教导了忠诚的神圣职责。孔子在中国教导的对皇帝神圣或者绝对的效忠责任产生的约束力,不像欧洲的君权神授理论那样,其约束力是来自超自然存在的即上帝或者其他的神秘哲学,而是来自君子律法——人的荣誉感,所有国家让妻子效忠于她的丈夫的荣誉感。事实上,孔子教导的中国人民对皇帝忠诚的绝对责任,它的约束力是来自类似商人守信履行合同、赌徒遵守规则偿还赌债那样朴素的荣誉感。

正如我说家庭信仰是中国的旧约宗教,是所有国家的教堂信仰,它通过制定婚姻圣礼的神圣不可侵犯建立了家庭,那么我称孔子教导的中国的国家信仰,是通过制定效忠契约的新圣礼,建立了国家。如果你认为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圣礼和建立婚姻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是为人类和文明产生做了非常巨大的工作,我认为,那么你就会理解孔子通过制定新圣礼和建立忠诚契约的神圣不可侵犯所做的巨大工作。婚姻圣礼的制订保证了家庭的稳定和持久,如果没有它人类就会灭绝。忠诚契约圣礼的制订保证了国家的稳定和持久,没有它人类社会的文明就会毁灭,人会返回野蛮或者动物状态。因此我跟你们说孔子为中国人做的最伟大的事情是他给了他们真正的国家观念——一个国家真正的、理性的、永恒的绝对基础,而且通过给他们这个观念,并使其成为一种信仰——国家信仰。

孔子在一本书里讲述了这种国家信仰,我曾告诉你们,这是他在生命将要结束时写的一本书,他把它命名为《春秋》。在这本书里孔子首先制定了忠诚契约的新圣礼,叫作名分大义,或者说是荣誉的法典。这个圣礼因此通常被称为春秋名分大义,或者简单说——春秋大义,也就是,春秋年鉴的荣誉和责任的重大原则,或者简言之,春秋年鉴的重大原则或法典。孔子在这本书里教导的忠诚的神圣责任是中华民族的大宪章。它包括了神圣契约,神圣的社会和约,通过它孔子赋予所有中国人和民族完全效忠皇帝的义务,这个契约或者是圣礼,这个荣誉法典,在中国是国家和政府,也是中国文明的唯一真正宪法。孔子在这本书里说后人会理解他——理解他为世界做了什么。

我谈了这么多用来说明我想说明的这个问题,恐怕已让你们厌烦了。现在总算可以回到开始遗下的问题。你们记得我说过为什么人类大众通常有宗教需要感——我说的是欧洲意义上的宗教——是因为宗教给了他们一个庇护,这个庇护,通过信仰强大的叫作上帝的存在,给了他们生存的永恒感。而我说过孔子教导的哲学和道德体系,也就是儒教,能替代宗教,可以让人,甚至全部人类大众不需要宗教。因此,我说过,在儒教里面一定有某种东西能给人,给人类大众如宗教所能给予的同样的安全感和永恒感。现在,我想我们已经找到这个东西了。这种东西就是孔子留给中华民族的国家信仰里对皇帝效忠的神圣责任。

你们会理解,中华帝国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孩子的这种绝对效忠皇帝的神圣责任,在中国民众的心灵里,是给了皇帝一个绝对的、至高的、超越的、全能的权力;对皇帝权力绝对的、至高的、超越的、全能的信任,给了中国人民,中国的大众,类似其他的国家里对上帝、对宗教的信仰所能给予人类大众相同的安全感。对皇帝权力绝对的、至高的、超越的、全能的信仰也保证了中国人民心灵中对国家的绝对稳定和持久。国家的这种绝对持久保证了社会的无限延续和持久,社会这种无限延续和持久最终在中国人民的心灵中保证了种族的不朽。因此,正是对种族不朽的信念,是来自忠诚的神圣责任所产生的皇帝万能权力的信念,给了中国人,中国的广大民众,正如其他国家里的宗教给人类大众所能给予的来生永恒感。

而且,正如孔子教导的忠诚的绝对神圣责任保证了国家的种族不朽一样,儒教里的祖先崇拜仪式保证了家庭的种族不朽。事实上,中国的祖先崇拜仪式与其说的建立在来生的信念之上,不如说是建立在种族不朽的信念上。中国人,当他死了之后,让他感到安慰的不是他相信会有来生,而是相信他的孩子、孙子、曾孙、所有他的亲人,都会记得他、想起他、爱他,直到永远,通过这种方式,在他的想象里,死对中国人来说,就像一次漫长的旅行,就算没有希望,至少也有再次相会的极大“可能”。这样,通过祖先崇拜仪式,以及忠诚的神圣责任,正如其他国家宗教的来生信念对人类大众所给予的一样,儒教在中国人活着的时候给了他们同样的生存永恒感,在他们死时给了他们同样的安慰感。正是这个原因中国人把祖先崇拜仪式看成了和对皇帝的忠诚神圣责任的原则同样重要。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孔子教导的、我称之为中国的国家信仰的整个体系,其实只有两个东西,对皇帝的忠诚和对父母的孝顺——用中文说,就是忠孝。具体地说,忠实的三个条款,中文称为三纲,儒教或者是中国的国家信仰的三个主要责任,按照重要程度分别是——第一,对皇帝效忠的绝对责任;第二,孝顺和祖先崇拜;第三,婚姻的神圣不可侵犯和妻子对丈夫的绝对顺从。三个条款中最后两个已在我所谓的家庭信仰里,或者是前孔子时代中国的旧约信仰里体现;而第一个条款——对皇帝效忠的绝对责任——是孔子首先教导的,是他凭此奠定了中华民族的国家信仰或者说是新约信仰。儒教里忠实的第一条款——对皇帝效忠的绝对责任——取代了所有宗教里面的忠实的第一条款——对上帝的信仰。由于儒教有信仰宗教中上帝的替代物,儒教,正像我说明的那样,可以替代宗教,中国人,中国如此众多的人口,没有宗教需要感。

现在,你们会问我,没有宗教教导的对上帝的信念,怎么能够让人,人类大众,跟随和遵守孔子所教导的道德准则,对皇帝效忠的绝对责任,正像你能根据信仰上帝给予的权威那样,让人们遵循和服从宗教给予的道德准则是一样的吗?在我回答你们的问题之前,请让我先指出你们的一个大错误,人们确信神的威信给予的约束力让人遵守道德行为的准则。我告诉过你欧洲婚礼的圣礼和不可侵犯的约束力是来自教会,而约束力的威信,教会说是来自上帝。可我说过这个是表面形式的约束力。真实的婚姻不可侵犯的真正内在约束力,正像我们在没有教会宗教的所有国家看到的那样,是荣誉感,男人和女人的君子律法。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的义务的真正威信力是人的道德感,君子律法。因此,对上帝的信念,并不会必然让人遵守道德行为。

正是这个事实,让上世纪的伏尔泰和汤姆·佩恩这些怀疑论者,让今日的海勒姆·马克西姆这些理性主义者说,对上帝的信仰是宗教建立者发明、由牧师们维持的一种欺哄或诈骗。但这是个粗鄙荒谬的诽谤。所有的伟人、有伟大思想的人,始终都相信上帝。孔子也信上帝,虽然他很少提起它。拿破仑这等有如此伟大的实践理智的人也信上帝。正如赞美诗作者所说的:“只有傻瓜——粗野的、理性肤浅的人——才会真心说‘没有上帝’。”但是拥有伟大思想的人对上帝的信仰不同于人类大众对上帝的信仰。拥有伟大思想的人对上帝的信仰类似斯宾诺莎:是对宇宙的神圣秩序信仰。孔子说“五十知天命”——说的也就是,宇宙的神圣秩序。具有伟大思想的人对这种宇宙的神圣秩序有着不同的称呼。德国人费希特称它为宇宙的神圣理念。中国的哲学语言称他为“道”——道路。但是,不论具有伟大思想的人如何称呼宇宙的神圣秩序,正是宇宙的神圣秩序的知识,使得具有伟大思想的人看到遵守构成宇宙神圣秩序部分的道德行为准则,或者是道德律的绝对必要性。

因此,虽然对上帝的信仰并不肯定使人服从道德行为的法则,但对上帝的信仰必然会让人看到服从这些法则的绝对必要性。正是这种关于服从道德行为的绝对必要性的认识,能够使所有具有伟大思想的人遵循和服从那些法则。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但那时,人类大众并没有这种伟大思想,无法理解这种使具有伟大思想的人通向宇宙的神圣秩序的知识推理,所以也不可能理解遵守道德律的绝对必要性。事实上,正如马修·阿诺德所说的那样:“道德律,首先被当作理念,然后作为律法被严格遵守,并且只能是圣人所为。人类大众没有足够的思想力量去理解作为理念的道德律,也没有足够的人格力量将它们当作律法来遵守。”正是这个原因,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赫伯特·斯宾塞所讲述的哲学和道德,只是对学者有价值。

而宗教的价值在于,它能够让人,让没有理性力量和人格力量的人类大众,严格遵循和服从道德行为的准则。但是,宗教怎么样并通过什么方式让人们做到这点呢?人们的想象力。宗教能够使得人遵守道德行为准则,是通过教导人们信仰上帝而达到的。正如我向你们揭示过那样,这是个大错误。让人真正服从道德律或者道德行为准则的唯一权威是道德感,就是在他们之中的君子律法。孔子说:“人之外没有道德律。”甚至基督救世主在教导他的宗教时也说:“天国在你心中。”所以我说,通过教导人们信仰上帝,宗教让人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的观念是一个错误。马丁·路德在丹尼尔书的评论里赞美道:“上帝就在人心所信赖、忠实、希望和有爱存在的地方。信仰的对,上帝就对;信仰的错,上帝也只是错觉。”因此,宗教教导的这种对上帝的信仰,只是信仰,或者说是我所谓的一个庇护。而路德又说:“这信念,也就是对上帝的信仰,肯定是真实的;否则信念,这信仰,就是个错觉。或者说,对上帝的信仰必须是对上帝的真实认识,是对宇宙神圣秩序的真实认识,而我们知道,这只有具有伟大思想的人才能达到的而人类大众不能达到。”因此,你看到宗教教导的对上帝的信念,人们想象是它让人类大众遵循和服从的道德行为准则,是个错觉。人们正确的把这种对上帝的信念——宗教所教导的对宇宙的神圣秩序的信念——称为一个信仰、一个信任,或者是我所谓的庇护。然而,这个庇护,宗教所教导的对上帝的信念,虽然是错觉,一个幻象,却有助于使人们以遵守道德行为准则,因此我说过,对上帝的信念给了人们,人类大众,一种生存的安全感和永恒感。歌德说:“虔诚,比如宗教所教导的对上帝的信念,不是目的而只是一个手段,通过它给予心灵和情绪完美平静,获得了修养和人的完美最高状态。”换言之,宗教教导的对上帝的信念,通过给人生存的安全感和永恒感,让他们平静,是给了他们必需的心灵和情绪的平静,其次去感受他们之中的君子律法或者是道德感,我再次要说,这正是让人真正服从道德行为准则或者是道德律的唯一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