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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和谐的秘诀(13)

亨利已经来到了马蒂尔德家的篱笆前,一路上并未遇上其他人,因为这里的确人迹罕至。不过,他在途中曾见过几座房屋,可他一门心思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根本就没注意到它们。马蒂尔德·雷斯家距离亨利家有三英里远,马蒂尔德和她的丈夫就居住在其中。菲比肯定就待在这儿,因为她跟马蒂尔德的关系一向都很好。亨利将篱笆的大门打开,朝正门走去。

马蒂尔德虽然年纪已经很大了,但身体却很强健。亨利的敲门声将她吸引到了门外,她见到亨利,便朗声说道:“啊,雷夫斯诺德先生,你怎么来了?”

亨利急不可耐地问道:“菲比是不是在你家?”

雷斯太太吃了一惊,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精神焕发。她问:“你说的是哪一个菲比?”

“你觉得还有哪个菲比?自然是我的菲比,我的太太菲比啊。莫非她不在你家?”

雷斯太太张大嘴巴叫道:“上帝啊!真是太可怜了!你居然已经疯了。我去倒一杯咖啡给你,你快点进来坐好。虽然你太太不在这里,但是我知道她去了哪里,我很快就会帮你找到她。你先进来吧。”

亨利的目光变得十分温柔。他走进门去,将帽子摘下来,搁到自己的膝头上,那动作简直轻柔极了。他是如此的老迈,如此的瘦削,雷斯太太看着他,不禁深深地怜悯起他来。

未等雷斯太太询问,他便主动说道:“菲比之所以会离家走出,就是因为昨天晚上,我跟她起了争执。”

由于此地只有雷斯太太和亨利两个人,所以雷斯太太的惊惶根本无人可以倾诉。她只好在走向厨房的过程中,不住地惊叹:“上帝啊!上帝啊!这个人实在是太可怜了!他必须要有个人陪在身边。他为了寻找自己已故的太太,这样东奔西走,简直太凄惨了,不能让他继续这样了。”

雷斯太太将新鲜出炉的面包和黄油,还有最好的果酱都拿到他面前,还特意煮了一壶咖啡给他喝。另外,她还煮了两个鸡蛋。她一边忙活,一边哄骗他说:“你先好好在这里待着,我觉得,菲比很有可能是跟朋友去了斯温诺盾。等耶科回来以后,我就叫他出去找她。不管怎么样,我们一定可以找到她的。今天早上,你走了这么长的路,肯定很辛苦了。来,先喝了这些咖啡,再把这些面包吃下去。”她打算先跟耶科商议对策,毕竟他是她的男人,说不定他们还要向政府求助。

她一面想着世事真是变化莫测,一面忙个不停。其间,老亨利一直在用自己惨白的手指在礼帽的边沿上敲敲打打。其后,他总算吃了少量的食物。他始终在想菲比究竟去了哪里,就算在吃东西的时候,也是魂不守舍的。他心想,菲比没有来这儿,说不定是去了莫莉家。莫莉家距离这里有几英里远。没过多久,他便下定决心,要亲自去寻找菲比,而不是等耶科·雷斯回来,让他帮忙去找。亨利认为自己必须要找下去,直到找到她,说服她跟自己回去为止。

“我要告辞了,”说着,他便站起来,并朝周围查看了一番,这个动作有些怪异,“她没有来过这儿,我已经可以确信了。我认为,她是去了莫莉家。雷斯太太,我今天实在忙得很,恕我不能久留了。”他径直走出门去,全然不理会雷斯太太的好言相劝。外面春光明媚,他重新踏上了那条泥土路。他在迈步的同时,手杖就在那灰尘滚滚的路面上不断地敲打。

过了两个小时,他在莫莉家门前出现了。他浑身都是灰尘,满头都是汗水,神色焦急。他顶着中午的大日头,接连步行了五英里。莫莉夫妇已经到了花甲之年,在听到他那个古怪的问题之后,不禁大吃一惊,随即醒悟到他已经精神失常了。他们准备帮他向政府求助,遂将他留下来,一块儿用餐。亨利吃得很少,他依然觉得自己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完成。他迫切地想要找到菲比,因此,没过多长时间,他便又出发了。他的目的地是另外一个农户的家,距离此地十分遥远。他就这样过完了一整天,接下来的几天也都是这样度过的。在此期间,他不断地扩大搜寻菲比的范围。

在这里,人们要对某个人做出评判,说他尽管行事怪异,但绝无害人之心,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不乏悲惨的插曲。先前我们已经提过,亨利到人家家里询问菲比的下落,大家在惊诧之余,也非常同情他的遭遇。有人已将这件事告诉了郡长,但郡长并不认为将亨利送进疯人院是个解决问题的好法子。要知道,疯人院是一个极其恐怖,极其糟糕的地方,所有与老亨利熟识的人,只要想到这一点,就会觉得让他随心所欲地待在外面会比较合适。更何况,每当夜幕降临时,他就会回到家里查看菲比是否归来。在黎明到来之前,他一直在一个人默默地思考。试问有哪个人忍心将这样一位老人关进疯人院?他是一个如此循规蹈矩的人。他形容枯槁,头发都已花白。他终日焦急地寻找着自己的妻子,在向人询问时,态度永远都那么谦逊。他绝不会给别人造成任何伤害,因此,他的所有熟人都认为放任他自由自在地游走是最为恰当的。一开始,大家都心甘情愿地为他提供帮助,送给他一些生活用品,还有衣服和食物。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已经习惯了他的怪异行为。大家在敷衍他时,也就更加自然了,他们会告诉他:“亨利,我没看到她。”“亨利,今天她没来过。”

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内,无论是晴天还是下雨,无论路面上是灰尘滚滚,还是泥泞不堪,都不能阻挡他外出寻找菲比的脚步,这种寻觅永远都不会终止。现在,人们偶尔还会在一些离奇的地方遇上他。他每天都会走很长的路,大家都愿意为他提供食物,但他能吃下去的却少得可怜,结果导致他营养不良。没过多长时间,他的身体便因此垮掉了。在四处寻觅菲比的过程中,幻觉在他头脑中的统治地位越来越根深蒂固。他每天离家的距离都在不断拉长,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很难再回家休息了。于是,他将几件餐具从家里带了出来。这样一来,不管回家与否,他都可以维持基本的生活。他将一个小铝杯、一把勺子、一副刀叉,少量的盐和胡椒装进一个很大的旧咖啡罐子里。他还将一只盘子用绳挂在了咖啡罐外头,吃饭时,可以拿它当餐桌。他需要的食物很少,也很容易就能得到。他会直接向人们索取食物,每到这时,他的神情便会十分肃穆,看上去非常古怪,却又近乎于圣人。他的头发一天比一天长,身上的衣服已是残破不堪,并且灰尘遍布,而他那顶帽子已经由黑色变成了黄土一样的颜色。

他花费了足足三年的时间寻找他的菲比。他究竟走了多远的路,经历了多少次风吹雨打,忍受了多少酷寒的天气,没有人了解。作为一个淳朴的农夫,他并不缺乏这类知识。在严寒的日子里,为了御寒,他要么就避进干草垛中,要么就躲在牛那暖和的身体旁边,这自然不会给牛带来任何害处。牛并不是聪明的动物,在他做出这样的举动时,绝不会提出半点反对意见。下雨天,他会找一块在半空中凸出来的大石头躲在下面,或是直接躲在树下。此外,他也会选择堆放干草的棚子避雨,甚至连一只盛放玉米的箱子都可以成为他的藏身之处。

他头脑中的幻觉不断发生奇异的变化。自己去人家家里敲门询问,在那里却找不到菲比,显然她正待在别的地方,尽管那地方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外,但说不定就在自己的声音能够波及的范围之内。这是他在得到多次否定的答案之后得出的结论。他会突然就高叫起来,叫声尖厉、悲惨。起伏不平的山地,无声无息的旷野,都被他的叫声叫醒。尖锐的回音传过来:“喂——喂——喂——菲比!喂——喂——喂——菲比!”他的呼唤声调凄惨,简直像发了疯一样。其后,还隔着很远的距离,农夫们就已经能分辨出他的声音,说:“老亨利刚刚从那边经过。”

他花费了很长时间,打听了成百上千户人家。他已经不知道还要去谁家打听,不知道还要问对方什么特别的问题,这使他很犯难。很快,他又为行进的方向头痛起来,道路的分岔这么多,该往哪里走好呢?这时,幻觉再度出现,帮他解决了这个难题。他认为自己可以从菲比的鬼魂或大自然那里找到答案。每当遇上分岔路,他便会闭着眼睛转上三圈,一边转一边高呼“喂——喂——喂——菲比!”,连喊两遍,之后便朝前方扔出自己的手杖。菲比的鬼魂或大自然会决定它最终指示的方向,只要他朝那个方向行进,便可以找到菲比。他现在还存有些许理智,无论手杖指向何方,他都会走过去仔细寻觅一番。尽管很多时候,它指示的那个方向是他刚刚走过的地方,或是需要他从田地里横穿过去。他坚信自己终有一日会找到菲比。他也会感到疲倦不堪,双腿又酸又痛;他也会在酷暑天停下脚步,抹去额头皱纹中的汗水,在酷寒天立在原地,在自己的手臂上捶打几下;他也会在发现扔出的手杖正指引着自己掉头回去时摇头,他看上去那样疲惫,又那样镇定,像在考虑一个离奇事件,又像在对自己的厄运进行沉思。之后,他又振作精神,继续前行。附近三四座郡城的居民都已经知道了有他这样一个怪人的存在。可怜的老亨利如今已是声名远扬。

有个小镇名叫瓦特斯威尔,就坐落在绿郡。从这座小镇走大概四英里,就可以抵达一座陡峭的悬崖。因为这座悬崖是由红色的砂岩组成的,所以人称红崖。红崖的高度约为一百英尺,崖顶上生长着繁茂的树林,红崖脚下则是玉米地和果园。通往崖顶的那道坡并不陡峭,坡面上印着纵横交错的车轮印迹,周围有很多树,有柏树,有胡桃树,也有白蜡树。老亨利已经适应了这种户外生活。他现在养成了一种习惯,睡前一定要在树底下煎鸡蛋或是干肉。遇上好天气,他会直接睡在树林中。他的睡眠质量并不好,总是时睡时醒,所以,有时候他会在夜半起身行走。然而,在大多数时间,将他吓醒的却是月亮的光辉,或是忽然从林中吹过的风,或是在夜间活动的动物。每到这时,他要么会坐起身来,陷入沉思,要么会继续前行,寻觅他的菲比,也不管当时有没有月光照耀。他就是这样一个怪老头儿,走到岔路口大喊大叫,冲着那些门窗紧闭,一片漆黑的房子出神,苦苦思索着菲比的下落。他已接近疯癫,但却不会伤害任何人。

每天,他都会在凌晨两点醒来,并不一定会马上出发。周围一片静寂,他通常会坐起身来,在漆黑的夜色中,或是在闪烁的星光下陷入沉思。他有时会产生一种幻觉,在树林中见到菲比行走的身影。他会马上带上自己的餐具和手杖,起身去追她。有时候,他会跑着去追她,甚至恳求她,因为她看上去并不想再见到他。有时候,菲比的幻象会忽然消失,他立在原地,要么吃惊,要么失落。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他会叹息自己为了寻找菲比,历尽艰难险阻,其中的障碍简直是无法逾越的。

他四处流浪,转眼已到了第七个年头。这年的初春,与菲比去世时的那个初春很是相像。这天晚上,他进入了一片树林,脚下正是通往红崖顶端的那道坡面。他在上一个十字路口扔出了自己的手杖,然后在手杖的指引下,来到了这里。当时已经过了晚上十点钟,在经过了长途跋涉之后,他简直疲累极了。他完全是依靠自己坚定的意志才能支撑到今天。他早已被多年的流浪生活,以及分量不足的食物,折磨得瘦削不堪,单凭体力根本不足以支撑自己。这一整天,他差不多什么都没吃。他乏力地躺下来,只见四周一片漆黑。

他得到了一个神奇的暗示,他觉得菲比就在附近,这简直太诡异了。他暗想,自己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有找到她,不过,很快她就会在自己面前出现,跟自己进行交谈了。他将脑袋倚靠在膝盖上,就这样进入了梦乡。月亮不断向上爬,等到半夜两点钟,便从树林西侧照了进来,看起来好像一只硕大的银盘。这个时刻,老亨利是必定要醒过来的。他看到自己脚下银光闪烁,月光将树林照得十分明亮。他认为,菲比肯定正躲藏在周围的某个地方。以往在这个时间段醒来时,他都会这样想。他朝四周观望起来,期待着她的出现。他是通过一条小道才走到了这里,此刻,他远远地望见在小道的暗影中,有一样东西正在游移。那是一片黯淡的鬼火,正在树林之中轻轻游动。他的视线被它牢牢吸引住了。这不过是漂浮的磷火,抑或是飞行的萤火虫,但在暗影和月光的双重作用下,却显得如此神奇。这就是菲比吗?它在他身边飞舞盘旋,让他产生了更为强烈的幻觉。上一回,他只是看到她穿了一身黑衣,还裹了披肩,这一回,他甚至能看见她的双眸,她变成了很多年前的少女模样,如此年轻、俏皮、可爱,十分神奇。这样的时刻,不正是他多年以来苦苦追求的吗?老亨利站起身来,一面惊愕地望着眼前舞动的流光,一面将手伸进了自己的头发。

时隔多年,他竟又见到了少女时代的她。她是那样的娇媚,脸上带着可爱的笑容,她那满头棕发,她那优美的举止,还有她在野餐时用过的那条蓝色的腰带,都叫他觉得万分熟悉。他将自己的双眼用力地眯起来,绕过一棵树,拼命地追她。以往每回他都会将餐具和手杖一块儿带上,这一回却将它们全都抛诸脑后了。那片春日的鬼火在他前方迅疾前行,一团小小的火焰就燃烧在她的头上。她像是在跟那些高大的胡桃树和榆树,以及纤细的柏树和白蜡树打招呼,还朝它们伸出了轻柔、细嫩的手。

亨利大叫起来:“喂!菲比!菲比!是你回来了吗?是你回来了吗?”他追得更快了,却一下子摔倒在地。他慌张地爬起身来,看到那个幻影仍在前行,急忙追过去。起初,他只是疾走,后来直接奔跑起来。树枝挡在他面前,不断地戳向他的脸和手。他的衣袖早已残破不堪,不停地在树干上摩擦着。他的帽子已经不知丢在了哪里。他呼吸急促,连气都喘不过来了。他已经彻底疯狂了。他跑到悬崖边上,她却已经到了下面的果园中,她的身边开满了白色的苹果花。

他大叫道:“喂!菲比!喂!菲比!回到我身边来!”另外一个世界忽然对他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在那个世界里,他们都还停留在少年时代,菲比还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与他眼前的幻象如此相像。忽然,他觉得很欢快,高声叫道:“菲比,等我!”他随即纵身跃下悬崖。

几天后,有几名年轻的农夫来到这个美丽、富庶的地方勘察地形。他们先是在树底下发现了他的铝制餐具,之后又在悬崖底下发现了他,他的尸身早已支离破碎。他的面色惨白,神情却十分满足。淡淡的笑容残存在他的嘴角,使他看上去分外平和、快活。他的帽子被树枝勾住了,他们在几棵矮小的树下面发现了它。他终于将他失去的妻子找回来了,他感到快活极了。只是,当地这些朴实的人却无法了解他这种快活。

精要评点

小说原名《The Lost Phoebe》(1912),中文名《失去的菲比》。是德莱塞的短篇代表作之一。小说歌颂农家夫妇间淳朴、真挚的爱情。作者把现实和梦境,回忆和想象,怀念和幻觉,心灵上的痛苦和行动上的痴狂有机地交织起来,把主人公对亡妻的感情表现得真切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