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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散落在岁月深处的那些明媚(4)

临走那天,你背我过河时,我差一点儿说出不走了,永远地留在那里,陪着你守望下野河。可是,我已经把美丽的一面留给你了,不想让你看到我痛苦不堪的样子,不想让你为我难过。其实,你从我的眼睛里看到了我的心思,我也读懂了你的心语。没有说出的话语,我们都懂得,这就足够了。

走得匆匆的都是美好的,但岁月会珍藏。

这是她留给他的唯一的一封信。他将信葬在了她喜欢的一棵白桦树下,连同他们唯一的一张合影。

春天,他捧着一束达子香坐在下野河边,看着花瓣顺流而下,他仿佛又听到了她咯咯的笑声。秋天,他坐在山梁上,静静地望着片片红叶飘落,仿佛又看到了她飘逸的身影。

谁说她走了?她始终在他深情的文字中跳动,就像曾经来过的爱情,永远也走不出他的心海了。

甜脆的红心萝卜

从他家到她家,只隔着一道矮矮的山梁。那一年,他和她都考入上了县城的中学,并分到了一个班级。家境清寒的他,学习特别刻苦,成绩也好。她很敬佩他,觉得他给像她这样的农家子弟增了光。

她遇到解不开的难题向他请教,他总会耐心细致地给她讲解,直到她听懂为止。她很感激他,偶尔会悄悄地塞给他一些小礼物,无非是几块糖、一小袋话梅、两本稿纸,都是一些用不了几个钱的东西。他开始羞红了脸拒绝,她就低眉说那以后她就不向他请教问题了。他收下了,除了更认真地为她讲题,还总想着能回赠她一些礼物。

然而,学费都要靠借的他,真的买不起什么礼物。

那个冬天,她患了感冒,打了针,吃了药,却不见好转,整日咳嗽,咳得脸红红的。看到她那副痛苦的样子,他比自己生病了还难受。正好那天父亲顺路来看他,给他背来几个绿皮红心萝卜,他突然想起在一本书上说过的一个偏方——用冰糖煮水泡红心萝卜,可以治疗感冒。他忙跑到商店买来二两冰糖,连同那几个红心萝卜全都送给了她。

没过两天,她竟真的不咳嗽了。她兴奋地说她的偏方真好。还有,他的那些红心萝卜,真好吃,甜甜脆脆的,比水果都好吃。

你喜欢吃,等我回家时,再给你带。他其实也只吃过一次那种绿皮红心萝卜,因为它长不大,产量低,很多人都不喜欢种它,父亲也是第一年种它,只图吃个稀罕。

寒假回家,父亲问他那红心萝卜好吃吗,他说非常好吃,比苹果都好吃呢。父亲就一脸骄傲地说家里还有几个,都给他留着呢,等他开学时带到学校里当水果吃。

那个周末,许多学生都回家了,他约了她来到了运动场,在空落落的看台上坐下来,他掏出一个擦洗得干干净净的红心萝卜,用小刀削掉厚厚的一层绿皮,然后切成小块,递给她,她接过来美美地吃起来。而他,只是慢慢地咀嚼着那些绿绿的萝卜皮。她问他为什么不吃萝卜心儿,单吃萝卜皮,他笑笑,说自己从小就喜欢吃萝卜皮。她将信将疑地拿过一小块萝卜皮放到嘴里,有些发艮的萝卜皮并不好吃,但她装作挺好吃的,把手里的萝卜心儿塞给他,说她也想多尝尝萝卜皮的滋味儿。他一眼就看出了她的心思,说自己更喜欢吃,便与她争抢。

萝卜吃完了,两颗年轻的心更近了,虽然彼此都没说什么,但青春的情愫漾在天真的眸子里,像那湛蓝的天空一样,自然而澄净。

高三那年,他正全力备战高考,父亲突然赶到学校,不由分说地帮他办理了退学手续,因为远房的表哥在县城开了一个大饭店,需要人手,答应给他安排一个能学手艺还轻松的活儿,还可以拿一份薪水。他当然十分不愿意,可是,他只能听从父亲的安排,因为母亲的糖尿病加重了,家里的欠债越来越多,即使他能考上大学,家里也拿不出那高昂的学费。

含泪告别学校时,她来送他,他故作轻松地逗她,以后还想吃红心萝卜,就来找我,我还会请你吃糖醋萝卜、挂浆萝卜、清蒸萝卜呢。

她泪眼婆娑地拼命点头,说以后不管我到了哪里,你都得给我甜甜脆脆的送红心萝卜。

他笑着说,你就那么一点儿小小的要求啊,我答应你,一定能做到。转过身来,他的眼角一阵灼热,不敢回头再看她的眼睛。他分明感觉到,有一条无形的河,已横在了他和她之间。

高考复习冲刺阶段,他给她捎去了酥香的锅包肉和酱鹅肝,说是给她补充一些营养。她却让捎东西的人转告他,她最想吃的是他的红心萝卜。于是,他再给她送鱼肉时,便顺带了一份糖醋红心萝卜。

她要去上海读大学了。他去送站,阳光穿过高大的杨树,在地上落下斑驳的影子,他的心情也斑驳起来。她逗他,要是我想你的红心萝卜了,该怎么办呢?他毫不犹豫地回答,那很简单啊,我就给你用快件邮寄。

融入繁华的现代化大都市里,很快,她那一身乡土气便荡然无存,她学会了挑选时尚的衣饰,打扮出不凡的气质,学会了用顾盼的眼神,赢得一束束娇艳欲滴的玫瑰。有人愿意请她出入那些高档的酒店,她也喜欢来者不拒,快乐地穿梭于灯红酒绿中,畅快地随波逐流,让一颗躁动的心沉迷于那亦真亦幻的彩色世界里。偶尔,在夜深人静时,她想起了他,但很快便摇摇头,她知道他离自己越来越远了。

他给她写信,说他拿到了厨师证,还拿到了雕刻师证,他用萝卜雕出的美人鱼,获了大奖,还上了电视。她匆匆地读了信,便随手丢掉了,因为她有赶赴不完的华丽约会。

大三那年,他第一次给她打电话,说给她寄了一组自己雕刻的萝卜花。彼时,她手里正握着一大捧鲜艳的玫瑰。她淡淡地说了一句,以后不要寄了,她很忙。他在电话那端一怔,随即说了两句祝福的话,便挂断了。

不久,他精心雕刻的那些美丽的萝卜花,寄到了她的宿舍。那几个低一年级的学妹们围拢过来,惊喜地喊着“好漂亮的萝卜花啊”,她却淡然道,喜欢,你们就拿去吧。随手就分给了她们,自己一个也没留。

从此,时光荏苒,她爱过恨过,聚过散过,以青春、美貌和小小的聪明为资本,几番波波折折,她终于如愿地留在了那座大城市,拥有了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只是红颜弹指老,她似乎一直没有遇到可以一生倾心的男人,那两次已到了谈婚论嫁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了。她更加怀疑,自己今生是否还能遇到可以永恒的爱。

30岁的生日,她独自寂寞地点燃生日蜡烛,端着一杯红酒,不无悲凉地望着镜中无法掩饰的憔悴,她真切地看到了青春渐远的背影,就像无法挽留的一朵花,她怆然握住的,只有一抹弥漫心头的伤感。

她突然咳嗽起来,一声,又一声,越来越强烈,嗓子似乎被什么东西塞住了,憋闷得她只得拚命地咳嗽。吃了药,喝了水,稍有缓解,随即又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得她整个身子都在颤抖。来到上海十几年了,她还是第一次这样咳嗽。

要是有一个红心萝卜就好了。她忽然想起了他,想起了他的那些甜脆的红心萝卜。止不住的泪珠,簌簌地滚落下来。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第二天黄昏时分,她竟在大街上与他迎面相遇。他是陪着未婚妻来上海看世博会的,那个娇小、漂亮的女孩,一直幸福地牵着他的手,甚至在他与她说话时,也没有松开,仿佛一松开了,他就会跑掉。

他问她还好吧?她故作轻松地笑笑,说还好,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

他就关切地劝她,趁着年轻,还是找一个愿意嫁的人吧。他的未婚妻也在旁边插话,他跟我经常夸奖你,说你漂亮,说你聪明,说你心地善良,一定能嫁得好。

她连连摇头,说我哪里有他说的那么好,倒是他很优秀,你也很有眼光。她不无羡慕地附在他未婚妻的耳畔,说了两句悄悄话,便与他们挥手道别。

他问未婚妻,她刚才说了什么。未婚妻笑着告诉他,她说她以后咳嗽的时候,还会想你的红心萝卜,但不会想你,让我放心。

他憨憨地笑了,一缕怅然拂过心陌,让他不禁握紧了未婚妻的手。

而她,走出很远很远,还是不由自主地朝他的方向望去,她已然知晓,这十几年的爱海沉沉浮浮,那么多的玫瑰凋零了,那么多的美食没了滋味,他的萝卜花还开在她的心上,她最难以忘怀的,还是他的那些甜甜脆脆的红心萝卜。

最忠实的粉丝

一直是他最忠实的粉丝。每每向人提起他,她心里都会柔柔的。一支老歌,就是一盆久烘着岁月的炭火。这世界上不会再有谁能够像他那样,在流转的时光中,沉在她心湖里那最初的一抹纯净的笑容,从未模糊过。

每次听他演唱《童年》、《光阴的故事》、《恋曲1980》……一曲又一曲,她都会不由自主地陶醉于那些美妙的词句和旋律中,都能够清晰地听到时间的脚步,能真切地看到岁月行走的身影。他是音乐大师,更是听懂天籁的人,他的真挚与深情,是枝头的花朵,是淙淙奔淌的流水,有着浑然去雕饰的纯正本色。

记得,那是八十年代初,刚读大学一年级的她,第一次听到他磁性的声音,她便被深深地吸引了。于是,她一发不可收地喜欢上了这个大师级的明星,他的名字叫罗大佑。

因为喜欢,家境寒微的她更节衣缩食了,好容易攒一点点的钱,她便买来他的专辑磁带,放在寝室同学的卡式录音机里,将声音大开,一遍遍毫无倦意地倾听他的歌唱。她那样痴痴地望着录音机内轻轻转动的磁带,仿佛看到他正站在面前,她眼睛里热烈的喜欢那样真真切切。时间一久,满寝室的女孩,都被她影响得喜欢上了他的音乐。而只有她清楚,她与她们的喜欢,肯定不是一个层次的。

要毕业的那年秋天,得知他要和几位歌星一同来她读书所在的哈尔滨市演出,她兴奋异常,虽然知道他最多不过演唱两首歌,但她还是毫不犹豫地决定去买票,去看看自己心中最伟大的歌者。

然而,到预售票站一问票价,她便黯然了:最便宜的一张演出票,于她而言,也是相当不菲的,她若是买了票,她一个月的生活费就没了着落。可是,她实在太想看他的演出了,她绞尽脑汁地想了好几天,终于想出一个快速弄到买票钱的办法——去做一份家教。她提出的报酬明显的低于其他同学的要求,但有一个前提条件,雇主必须先支付她一个月的报酬。看到她一脸的诚恳,加上她那低廉的报酬要求,雇主同意了。

拿到钱,她立刻买了一张价位最低的门票。握着票,她整个人儿似乎都要飞起来了。

演出那天,她早早地挤公交车来到演出广场。然而,当她兴奋地伸进衣兜里掏票时,她额头立刻冒出冷汗,出门前看了又看,在车上还摸到的那张门票,居然不翼而飞了。她慌恐地翻遍了所有的衣兜,也没有找到票。说不清的感觉让眼前瞬间一片漆黑,她不由自主地蹲下来,旁若无人地嚎啕大哭起来。从她身边经过的观众,好奇地看了她,但没有一个人帮她。毕竟那门票很贵,又很难买。

演出已经开始了,她在广场外只能隐约地听到里面传来的歌声,她在门口啜泣着始终不肯离去。直到快散场了,有一个迟到的男子飞跑而来,见她正在入口处梨花带雨,猜想她一定是没买到票,便告诉她正好自己多一张票,因为他的朋友临时有事无法赶来。她感激得简直要给他磕头了。两个人飞跑进去,恰好演唱到他最后一首歌的最后一段。远远地,她看到了海报上熟悉的他,正深情地演唱着《光阴的故事》。她轻轻地跟着他唱,唱得热血翻涌。

毕业后,她去一个林区小镇的中学。她在宿舍墙上,贴满了从各种报刊上剪下的他的演出照,抽屉里是能搜集的所有磁带和CD。虽然她也听其他歌手的歌,但唯有他的歌百听不厌。

再后来,她去了省城哈尔滨工作,买了电脑,买了更多录制了他的歌曲的碟片,听他的歌更方便了。每次与朋友去歌厅,她也只选他的歌,她唱他的歌唱得最好,不仅在用嗓子唱,还在用心唱。那样痴痴的喜欢着他,喜欢着他的歌,一去经年,她的女儿都上大学了,他依然是她心中最爱的歌者。

去年,他与另外三位著名歌手组成的“纵贯线”组合,来到了哈尔滨做专场演出,她买了甲等票,早早地走进那阔大的演出广场。演出刚刚开始,天空便开始飘雨,很快雨就越下越大,随即变成了瓢泼大雨。而他和他的朋友,也一直在冒雨演唱,当看到在大雨中仍坚持着不肯退场的观众们,他干脆扔掉了雨伞,站在漫天大雨中激情地唱了一首又一首。她依然像一个疯狂的年轻歌迷,忘我地为他鼓掌、欢呼、唱和,全然忘却了周身上下早已湿透。

那是“纵贯线”组合最难忘的一场演出,那也是她生命中最难忘的一次音乐盛会。她说,他苍老了,但他的歌仍然年轻。她相信无论人生如何沧桑,她都会默默地喜欢他,一去经年,痴情不改。

正是那这份纯净的喜欢,让她始终热爱生活,始终在吟咏生命的骊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