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观念的存在,使得中国人没有“人”的意识,不把自己当人,也不把别人当人,而是彼此当工具。因为彼此当工具,所以没有尊重别人人格的习惯——工具还有人格吗?所以“人格”一词对中国人来说,是抽象的,虚无缥缈的。表现在孝道上,以为出于让父母放心就可以说违心话,就可以背叛自己的人格(如前例所述);以为把自己喜欢(或舆论喜欢)的东西(或爱好)献给父母就可以堂而皇之冒犯对方的人格。——下面这个例子说的就是这种情形。
“大连一男子把父亲送到洗浴中心住了一晚上,目的想尽尽孝心”。——“他认为,父亲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带父亲去那样的地方,就是想‘补偿’一下父亲”。“结果被骂成了逆子”。(新商报报道)
这名男子现年33岁,在一家外资企业做主管。在他18岁时,母亲去世了。时年41岁的父亲没再成家,先是供儿子读完大学,后又攒钱帮其买房子。
于是现如今这名男子老感觉对不住父亲——为了供自己出人头地,做出了伟大牺牲——连伟大的性生活也牺牲了。因此,他在接父亲来跟自己小住几天的行程安排中,特意安排了一项娱乐项目报答父亲。
那是在他跟父亲喝完酒后,带父亲去洗浴中心洗澡。洗完后他私下向服务生提前付清费用——父亲即将接受特殊服务的费用。随后他一个人悄悄回了家。第二天去接父亲,父亲扔给他一句话:“逆子,我没你这么个儿子!”直接往火车站买票回老家了。原来父亲昨夜拒绝了儿子安排给自己的感恩节目,选择在休息室生了一晚闷气。
这名男子受到刺激,不知该向父亲如何解释,最后选择去看心理医生。他想请心理医生当回说客,帮助自己跟父亲沟通沟通。
心理医生面有难色,向记者解释说:“这事挺难的,只能做个尝试。我把这个年轻人批评了,想尽孝心但方法错得离谱了,虽值得同情,但也可恨。”
一听心理医生这话,我就知道这名男子需要另请高人。
高人何在?I’mhere!
解决这事有两套办法:一套是揉一揉,一套是动手术。前一套办法是,这名男子打电话或发电报给父亲,说自己之所以做出那件不成体统、让父亲深为痛心的傻事,完全是因为误听了小人妖言,接着表态自己已经跟出馊主意的王八蛋断交了,最后就向父亲发送声泪俱下、自扇耳光或强烈悔恨、立志跳楼的信息。这样,这名男子的父亲肯定化解不了这么声情并茂的软实力,而宣告和解。但这套方法治标不治本。后一套办法虽然治本,可是因为是动手术,必须要手术对象紧密配合,如果对象本能拒绝,那就没招了。手术的对象有两个:这名男子跟他爹。
这名男子的错误之处,不是如心理医生说的那样——“想尽孝心但方法离谱”,而是“孝心”这一观念根本落伍、错误、两败俱伤。从尽孝观念出发,子女很容易因替父母着想,替父母主张,把一些自认为对父母好的感恩节目一厢情愿推给对方。结果父母因子女的强行尽孝很恼火很无奈,子女也因父母的不领情很委屈很受伤。
有人说,替父母着想、替父母主张只是孝心表现的一个方面,这方面的不当表现或许会引来父母误解,搞得双方因为缺乏沟通而产生暂时不快,但是如果双方事后好好沟通一下,将心比心一番,很容易消除误解,重归于好,怎么能说“孝心”观念根本落伍、错误、两败俱伤呢?更何况,孝心的另一方面表现是,征求、服从或尊重父母的意愿,为此子女不惜牺牲个人意愿也要成全父母,这么伟大动人的尽孝表现,更不能说是“孝心”观念根本落伍、错误、两败俱伤。
的确,孝心的表现就是两个方面:替父母安排和听父母安排。这两方面表现有一个共同出发点——为父母好。为父母好难道不对吗?有人要问。
表面看,不但不错,而且堪称崇高。想想看,“为父母好”,这一提法多么无私!多么动人!然而诉诸现实,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一提法导致结果有四方面:一是出现了小部分粗暴干涉子女生活的恶父母;二是出现了小部分粗暴干涉父母生活的恶子女;剩下一部分是被这一观念搞得可怜兮兮却不自知的孝子孝女;另外一大部分就是相忍为安、难得糊涂等到一方死去才心底欢呼解放而面子上号啕大哭泪如雨下庆幸终于可以卸妆的最广大人民。
有人说,绝对胡扯——难道就没有父母子女相处得其乐融融的人家了吗?
当然有,但那不是因为“孝心”在起作用,是因为爱和尊重。
爱与孝的区别在于,爱与被爱者双方都会得到快乐,而孝牵涉的两方,心里感受是心疼、愧疚、压抑、烦躁。父母见子女勒紧裤腰带为自己花了一大笔钱,感到心疼,或是子女见父母白发苍苍而自己无能为力感恩,暗自愧疚;或是父母怕给子女添麻烦而压抑自己;或是子女面对父母隔三岔五嘘寒问暖心生烦躁。总之孝与被孝方均失快乐,没有“赢家”,“孝心”观念根本落伍、错误、两败俱伤。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为父母好”会导致这样的结果?难道“替父母安排”和“听父母安排”真的错了吗?
是错了,因为一件事是否值得做,要靠理性思考,而非迷信为了谁谁好,或服从某某安排。
之所以出现“卖身救父”或“卖身救母”或“卖身供弟妹上学”等不拿自己当人的现象,就是因为社会上蔓延“孝”的毒气,散发“牺牲自己,幸福他人”观念的毒素。须知:一件事的相关双方,如果有一方主动选择了自我牺牲——这种牺牲换来的利益只是小于或等于牺牲者的自我利益——那么无论牺牲者出于何种目的,他的行为都不值得肯定和提倡。
父母对于子女而言,后者决定是否做一件事,不能凭“我认为对父母好”,就“替父母安排”,或“父母认为对他好”,就“听父母安排”。决定的标尺是理性思考。
文章开篇提到的那名男子犯错的关键就是,他认为替父亲安排“娱乐节目”对父亲好,于是自作主张。到底好不好,此处不谈。单说他的自作主张错误,就足以担得起“逆子”罪名。
第一,他事先没跟他爹沟通,没征求意见,就把老人家请到洗浴中心意图生米煮成熟饭,而自己选择开溜。这万一要是那天晚上赶上警察查房,他爹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让老人家的老脸往哪儿搁?真要到了这步田地,骂“逆子”还是轻的,换了我,真要怀疑这小子谋害亲爹——畜牲!
第二,即便警察没有查房,老人家享受服务时却因为兴奋过度,不幸猝死,那……骂“逆子”还是轻的,换了我……果然谋害亲爹!畜牲!
第三,即便警察没有查房,老人家欢度良宵,那万一因为保护措施不到位,事后检查染上艾滋怎么办?真要到了这步田地,骂“逆子”还是轻的,换了我,真要怀疑这小子谋害亲爹——畜牲!
第四,即便警察没有查房,老人家欢度良宵,保护措施也很到位,事后检查也没染上艾滋,那叫他爹以后在他面前说话还如何保持底气?原来你小子意图通过性贿赂,摧毁亲爹的威信,“逆子,我没你这么个儿子!”
理性的做法应该这样——
“爸,去洗浴中心娱乐娱乐,有没有兴趣?”
“畜牲!”
好,就此取消计划。
如果对方表示出了兴趣,就赋予知情权:
“那里面很复杂,说不定会碰上警察查房,而且保护措施如不到位,还有感染艾滋的危险,再有,把你送过去后,我还有事,明天早上去接你。怎么样?”
“好,去看看。”
这多好,事后谁还说你是逆子?大大的孝子——不对,“孝心”观念落伍,“孝子”头衔不光彩,应该称他为“中国人民的好儿子”。以上阐明了“替父母安排”的不当及纠正方法,至于为尽孝心牺牲自己意愿“听父母安排”的不当,请看假设——
如果父母的意愿不可违,听父母安排就是尽孝,那父母让你挪用些公款,你怎么应对?不要强调你父母觉悟高,不会让你干傻事。假如——只是假如——
“孩子,该往家里倒腾倒腾,不然你下来后,我们老两口可就过苦日子了。”
“不能干这事,这是犯法的,抓住要坐牢。”
“你怕坐牢,就狠心让我们老两口过苦日子?”
“咱这日子也不苦,看看非洲难民。再说我是党员……”
“党员怎么啦?党员就该让他爹妈过苦日子?”
“不能损害国家利益。”
“没出息。你也算党员?看人家谁谁谁,职位越混越高,家里也跟着吃香。房子买了好几套,汽车换了好几辆。你倒好,到现在还跟我们挤着住,连辆车都养不起,丢不丢人?!什么国家利益,人家谁谁谁,创造的国家利益不比你多?你说说,你都创造了哪些国家利益?国家有你没你一个样,家里有你没你一个样……还扯什么国家利益——让我说你啥好呢!”
“要是我被抓进大牢,你们就忍心?”
“没那么严重,孩子,咱也别太贪,差不多就行。真要你蹲了班房,我和你妈每个礼拜去看你!”
“……”
“唉,就当没你这个儿子。”
这时候,当儿子的能咋办?一是硬着头皮不为所动,但出出进进难免接受父母两张黑脸;二是为尽孝心铤而走险挤进蛀虫阵营。
由此可见,“听父母安排”不能作为办事的依据,否则,不但难成孝子,反沦为蛀虫。如果蛀虫不认同这个道理,坚持自己是大大的孝子,那就更见尽孝观念的杀人不见血。
如何应对父母鼓动子女当孝子、孝女或蛀虫、垃圾?
答案很简单,明确表态:
“爸,妈,我不会按你们说的那么做,因为违反我做人的原则。讨论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