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讲:“人穷志短,马瘦毛长”。意思好像是说但凡一个人真到了整天为“二两米”愁眉苦脸时,是很容易胸无大志,干出有损气节的事体来。但这话也受到某些“苦尽甘来”人士的驳斥,他们认定“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人可以没钱,但不能无耻。老当益壮,穷而弥坚,方显英雄本色。
针对一位大学生的“三陪生涯”自述,有人同情,有人愤然——我们父母兄弟的(贫困)生活环境并没有彻底的改变,但我们当中并没有人因为贫穷,既要当婊子又想竖牌坊!
批评者出于“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理,对该学生“义愤填膺”一番,本也无可厚非。但细究起来,他的“愤愤不已”仍不免囿自脑中的“超人思想”作怪。
当强权欺凌弱小时,很多人习惯对强权的指责仅作浮光掠影、蜻蜓点水,而对弱势群体的力不从心、无奈承受,却是颐指气使、不依不饶——你明明知道对方是“混世魔王”不是“观音菩萨”,你为什么要一味退让?你为什么不奋起反击?你怎么这么软弱?你怎么这么窝囊?落到这步田地,纯粹是你咎由自取!类似这样,一个人不堪环境重压,“委曲求全”时,总会有“热血义士”跳出来斥责:你怎么这么不争气!你少找借口!看人家谁谁谁,情况还不如你呢!人家怎么不像你!说来说去,还是怨你自己!
一个人立志成为生活的强者,不甘心受命运摆布,无疑应受到众人肯定,但这只应是个人取向,不可不问青红皂白老想把它施之于人。看见别人“落难”,自己不伸手相助也就算了,相反还掐腰训话:我以前能独自闯过难关,你怎么不能呢!似此行为,对于“落难”者来说是否近乎残忍?的确,那位大学生因为家庭贫困,决心自己赚学费误入“歧途”,心灵理当受到反复“拷打”,但倘若就此旁人便把一顶“堕落”的帽子套在她头上,叫她一辈子都难以抬头做人,这样我们才感到心安理得;这样我们才感到生活公正无私,那我们每个人真应该拍拍良心:究竟谁在堕落!
浪子回头易,妓女从良难。即便“失足”者陷入迷途不能自拔,作为她身边的亲朋,为了促使她心灵回归,为了帮助她迷途知返,都应该全力以赴、永不放弃;而由你我他组成的社会环境,自始至终更不应“城门紧闭”断其退路,何况是“失足”者自己有醒悟之意,主动寻求一双接纳的手竟不得。
有人或许挺来气:那个大学生不是她自己死不悔改吗?不是她自己表示“我也不知道在这行还要做多久,我想,在还没有好的退路前,我不能退出。我还要攒钱去英国”吗?你为啥对此佯装不知,反倒来指责旁观者冷血呢!对此,我也要提醒对方,请注意该学生说的这句话:“现在我没有朋友,但在酒吧里,至少没人嫌我,至少还有人陪我。如果我离开酒吧,只怕死了都没人知道。”对此言语,我们难道不为该学生心境凄凉却又不得不整日强装笑颜的生存状态心生恻隐吗?难道我们非要断了她的退路,把她永久拒之门外,才算是维护了社会正义良知,体现了善恶因果轮回?
宽恕远比惩罚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这应该是我们每个自诩为高尚的人行事的准则!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