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英雄人物时代楷模丛书——宋鱼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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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他们为科技园区发展护航

近几年,一批批国内外企业家、留学归国人员来到中关村创业,是什么吸引了他们?都说是机遇大、环境好。我们觉得,作为企业来说,好环境,最重要的是有好的法制环境。说起海淀的法制环境,就不能不说给予我们很大帮助的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宋鱼水庭长和她的同事们。

中关村科技园区是全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区。从1988年国务院批准建立,16年间,主要经济指标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GDP占了全国53家高新区总量的六分之一,在100平方公里范围内,聚集着上万家生机勃勃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瞩目的高科技园区。回过头来看,园区的迅猛发展,离不开良好法制环境的保障。作为全国第一家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宋鱼水和她的法官同事们,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在园区探索前行的进程中,确立规则始终是头等大事。1995年,国家在园区进行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当时,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很肤浅,品牌意识、创新意识比较淡薄,还不懂得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发展的“命根子”。在试点一年多的时间里,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们经常来园区咨询讲课、座谈研讨,解答我们遇到的法律难题。当时建立的一整套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规定,都浸透着他们的汗水,申请注册程序、产品推广方式、与员工签订保护商业秘密协定等措施,至今发挥着重要作用。近些年来,他们主动为园区提供法律服务,指导企业设立法律机构、制定《技术秘密保护章程》、《商标保护制度》,引导企业使用法律武器捍卫知识产权,同时通过审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10年过去了,“保护知识产权”成了中关村最醒目的广告,也成了每一个企业最自觉的行动。

如今,联想、方正、用友等一批科技企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CPU芯片,结束了中国无芯片时代;一些外企进人园区,担心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听了我们对知识产权庭的介绍,就觉得有了底儿。现在,微软、IBM、摩托罗拉等一大批世界知名企业都在中关村设立了研发机构或子公司。他们的耕耘,获得了丰厚回报!

规则有了,还得当好向导。2002年,园区发生了一件某著名学者诉一家数字图书馆的著作权侵权案。数字图书馆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图书馆,过去图书馆是“书上架”,现在数字图书馆是“书上网”。过去借书必须到图书馆,现在通过网络就可以同时实现多人借阅。这些优势决定了建立数字图书馆具有很大的赢利空间,因此,许多人瞄向这个行业,跃跃欲试。数字图书馆的经营者将图书资料扫描上网,是否需要取得作者的许可呢?但与上千万的作者逐一签订协议又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对此,本案的被告提出:这是一个争得世界市场,为读者提供便利的公益性活动,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和政策上的鼓励。但本案的原告坚持:没有著作权人最初的辛勤劳动,就没有人们得以分享的精神成果。当时,我们都很关注这个案子,因为对数字图书馆侵不侵权,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上存在争议,实践中也没有先例。这起案件的审理,不仅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利益,而且事关中国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方向。

宋鱼水和她的法官同事们知道这起案件的分量。他们查阅了大量国内外信息资料,把握国际发展趋势,立足国情,在作者和经营者之间慎重进行利益平衡。他们认为,鼓励创造性的劳动更重要,尊重知识、尊重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科教兴国。最终判决,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个案例当年被列入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上了《最高法院公报》。

像这样“全国首例”、“全国第一起”的案件,宋鱼水和她的同事们办理了多起。他们通过追求法律精神,给出明确判断,使一个案件,引导着一个行业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企业说,发展没有坦途,法律就是“路标”,沿着走,就走不了岔道。实践证明,处在“转型期”,从无序到有序,让企业形成理性的市场运行模式和思维,法律说话最有说服力!在园区发展的每个阶段,起诉到法院的案件特点各有不同。前些年的倒卖假货、合同违约、债务纠纷等案件,近几年的互联网纠纷、著作权侵权、侵犯商业秘密等案件,每一时期的案件都对市场秩序形成了冲击,影响着企业的正常发展。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使市场陷入肓动和紊乱,成熟健康的竞争环境就难以形成。

对此,宋鱼水和她的同事们着眼发展大局,创新适用法律,平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律与社会行为规范的整体互动,推动企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运行。

去年,园区两家公司因著作权纠纷打起了官司,这起案件涉及到民间剪纸作品著作权界定、权利瑕疵等复杂的法律问题,短时间不可能审理完。原告觉得,公司为了创作作品,花了很长时间,投入了几十万元,当成主打产品投放市场,由于盗版成本低、价格低,严重影响了正版作品的市场竞争力,不仅使自己的预期利润实现不了,而且对自己已经占有的市场可能造成毁灭性打击,甚至影响公司的生存。对法院能不能尽快判决,这家公司全体员工焦急等待。宋鱼水和她的同事们针对这种情况,果断使用“诉讼禁令”,裁定被告立即停止制作和销售。我们了解到,“诉讼禁令”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损失扩大,法官在判决之前对侵权行为下达的停止令。这是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时新增加的规定,他们是在全国首次适用。大胆使用这一规定,反映了他们对法律精髓的把握和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精神。

宋鱼水和同事们为了攻克法律难题,马不停蹄地到中国工艺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请教作品中涉及的京剧脸谱问题;利用节假日,还到天津杨柳青、河北蔚县找到剪纸民间作品发源地,追根溯源,详细考证。在此基础上,依法做出了准确的判决。这个案件判决后,即便是胜诉公司也受到了法律的教育,他们反过来查找自己,觉得自己的作品中有的部分也侵犯了他人的权利,于是主动找到权利人申请授权。公司经理说,打完这场官司,使自己明白了“出牌”要按“牌理”,告别人自己首先要做好。

我们还了解到,在审理园区另外一起案件中,宋鱼水和她的同事们在全国首次依法适用“部分判决”。2002年,国内两家著名经销杀毒软件的企业,因为不正当竞争,官司打到法院。这是两家每年赢利上千万元的企业,官司的输赢,将直接决定其未来市场份额的分割。对此,他们进行了精心审理,经过审理,证据表明,侵权成立。但由于对双方投资成本、销售价格、市场份额等问题需要考证,短期难以评估损失程度、确定赔偿数额。拖下去,两家公司都会受到更大影响。于是他们大胆使用“部分判决”,先宣判侵权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然后再专门拿出时间进行调查、审理。这样,既避免了胜诉方损失的扩大,也减少了败诉方的赔偿数额,胜负双方的利益都得到了保护。

这些年,许多企业怕打官司,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耗不起时间。“诉讼禁令”、“部分判决”的使用和他们公正、快速结案的作风,打消了企业的担心,赢得了企业的尊重。企业深切感到,法官确实是为经济发展着想的。法律,也是生产力!

十年来,经过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的案件上千件。他们就是通过一份份判决,维护公平,倡导诚信,规范发展秩序。他们就是通过案件宣传法律,使法律进入企业,让企业在正确的航道前进。我们深切体会到,建设法治诚信的中关村,让企业生存在一个秩序规范的公平环境里,就等于为企业化解了风险,就是给发展上了“保险”。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要求,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还有许许多多工作要做。宋鱼水和她的同事们时刻关心着园区的发展。他们精选3个典型案例,指导企业注意保护商标、避免商业利益受损。针对41件虚假宣传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给我们提出了4条司法建议。为了优化中关村法制环境,他们积极参与制定《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梳理了大量案例,从法律的角度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其中,关于鼓励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信息、规范使用网络行为等内容都被采纳。这个《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科技园区的法规,实行后,在园区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并被国内许多高新技术区借鉴。最近,他们又在和我们一起研讨制订有关商业秘密保护和避免人员“跳槽”引发纠纷的有关规定。

宋鱼水和她的同事们,就是这样用一个个具体实际的行动,使抽象的法律活化于时代发展之中,充分展示出新型法官高超的司法能力;就是这样立足审判岗位,真心服务社会,生动诠释着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心系发展的情怀!

(作者系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专制实施处副处长杨东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