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纲常”教育思想与《春秋繁露》选读
6068500000010

第10章 董仲舒易学哲学思想(1)

董仲舒的易学哲学思想是他的整个哲学体系的核心内容。其内涵丰富而深刻,主要表现在董仲舒赋予《易传》中的“元”以逻辑在先和价值根源之意义,表明“元”是一个价值本体范畴;他把《易传》的“继善成性”论改造为“天止人继”说,反映了人类在宇宙万物中之地位与意义的一种自觉精神;又把《易传》“人文化成”的思想观念发展为一种“人文宇宙观”,从宇宙观高度审视人类文化,又从人类文化角度看待宇宙,宇宙观与文化观合二为一,表明了宇宙是人类文化创造的本源和基础,而人类文化是宇宙的发展和完善。这就从宇宙观的高度肯定、突出了人文价值的崇高意义。

自近代康有为着《春秋董氏学》以来,学界探讨董仲舒思想时,大多讨论他的春秋公羊学,而鲜有论及董仲舒思想中的易学问题。

这是令人遗憾的。从古代天人关系论角度而言,《周易》和《春秋》这两部经典具有密切联系。《周易》善推天道而落实于人事,《春秋》善言人事而上达天道。可以断言,董仲舒作为西汉大儒,他除了精治《春秋》的“微言大义”,还深研《周易》的“天人之学”。事实上,董仲舒不仅多次论及《周易》内容及其特点,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董仲舒还改造、吸收了《易传》天人观,从而构成董仲舒哲学思想中的核心内容,也即董仲舒的易学哲学思想。

(一)元论

研究董仲舒易学哲学思想,首先面临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就是如何理解和把握董仲舒元论的确切内涵。冯友兰先生指出,“董仲舒所讲的‘元’究竟是什么东西,我们还不能作出明确的说明。有一点是明确的,在董仲舒的体系中,‘元’不可能是一种物质性的实体。

仅仅依据后来某些公羊家认为‘元’就是‘气’的说法,便得出董仲舒的哲学体系是唯物主义结论,这是站不住的。”这里有三点需要说明:其一,冯先生是从公羊学角度探讨“元”的内涵;其二,他探讨这个问题的目的,在于说明董仲舒哲学思想的性质(即唯心、唯物问题);其三,探讨的结果是尚不清楚“元”的内涵。那么,董仲舒所讲的“元”,究竟是什么呢?

“臣谨案《春秋》谓一元之意,一者万物之所从始也,元者辞之所谓大也。谓一为元者,视大始而欲正本也。《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贵者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天人三策·第一策》)

“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五者俱正而化大行。”(《春秋繁露·二端》。以下引用该书只注篇名)“唯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终不及本所从来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是以《春秋》变一谓之元,元犹原也,其义以随天地终始也。故人唯有终始也而生,不必应四时之变,故元者为万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故春正月者,承天地之所为也,继天之所为而终之也。其道相与共功持业,安容言乃天地之元。天地之元奚为于此?恶施于人?大其贯承意之理矣。”

(《重政》

从上述关于“元”的使用意义上看,董仲舒赋予“元”以一种人文性的内涵,这种人文内涵贯穿于所谓“反自贵者始”(实即“正身”观念)至“五者俱正而化大行”(即指“王化”大行),可谓“其义以随天地终始也”,体现了“大其贯承意之理”的理念。这一理念一方面与《公羊传》关于隐公元年“元年春王正月”的阐释相通;另一方面,也继承了《易传·彖》关于“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的思想。但董仲舒所讲的“元”,从形式上讲要比《公羊传》的“元年”和《易传》的“乾元”更为抽象;从内容上讲,却又包涵了更为丰富的人文内涵,表示其“纯正”、“重始”的价值理念。董仲舒所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这个“天”本是天地之天、自然之天,但经过“元之深正”以后,这个自然之天也就获得了一种人文意义。董仲舒讲“元者为万物之本”,特别是,所谓“人之元”“乃在乎天地之前”,表明了“元”具有逻辑在先的重要意义,而“元”本身并非一种实体性的存在。由此表明,“元”是董仲舒的一种价值理念,表示其“纯正”、“重始”的人文价值内涵。或可借用宋儒张载的一句话来帮助阐明,就是“为天地立心”。这个“心”并非实体,而是人文之义。

如上所述,“元”与“天”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元”正“天”,从而赋予“天”以一种人文内涵。所谓“仁,天心”(《俞序》),即集中说明了这一点。当然,董仲舒所讲的“天”,并非只有人文性,它还包涵宗教性与自然性。其中,宗教性是由董仲舒所处的历史条件和思想背景所决定的,这一意义的“天”主要用于“君权神授”和“神道设教”。

人文性是由董仲舒思想中的儒学内容所决定的,这一意义的“天”主要用于伦理政治方面。自然性是由宇宙万物的自然本性所决定的,这一意义的“天”(即“气”)主要用于一切自然事物(天地、阴阳、五行与万物)和人(包括人事治乱),这是董仲舒天人感应论的基础。

应该说明,这三种含义的区别只是相对而言的。实际上,董仲舒所讲的“天”往往同时涵盖这三种含义,而不能截然分开。也就是说,这三种意义的“天”常常互相渗透、互相融摄。学术界以往过多地讨论、批判董仲舒哲学思想中关于“天”的神学意义,这显然是很偏颇的。

总而言之,董仲舒所讲的“元”具有人文价值的终极根源之意义,可以说是一个价值本体范畴;而“天”则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依据,是一个哲学本体范畴。以“元”正“天”表明,宇宙万物的价值意义都是由人所赋予的,从而改造、发展了《易传·彖》关于“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的哲学思想。

(二)天止人继

说天人观是《易传》哲学思想的精华。而《易传》关于“继善成性”的人性论思想,又是《易传》天人观的精髓。学术界讨论董仲舒的人性论思想时,只注意到董仲舒所受孟、荀的影响,而没有注意到,董仲舒所受《易传》人性论的影响更为重要、更为深刻。董仲舒的人性论主要就是对《易传》人性论的一种继承和改造,成为董仲舒易学哲学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

“故性比于禾,善比于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善与米,人之所继天而成之外,非在天所为之内也。天之所为,有所至而止。止之内,谓之天性;止之外,谓之人事。”(《深察名号》)

“善如米,性如禾。禾虽出米,而禾未可谓米也。性虽出善,而性未可谓善也。米与善,人之继天而成于外也,非在天所为之内也。天所为,有所至而止。止之内谓之天,止之外谓之王教。王教在性外,而性不得不遂。故曰:性有善质,而未能为善也。”(《实性》)

这两段话的中心意思是一致的,可以概括为“天止人继”说。

“止”是指“善质”乃“天之所为,有所至而止”,“继”则指“性善”乃“人之所继天而成之外”。由“善质”到“性善”,关键在于一个“继”字。显然,这是接受了《易传》“继善成性”说的思想。“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系辞上》)对此,余敦康先生阐释得很好,他说:“天人之间的沟通,关键在一个继字,继是继承,继续,继之则善,不继则不善。如果人不继承天道之阴阳,就没有本源意义的善。如果人不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实现此本源意义的善,就不可能凝成而为性。”当然,董仲舒并没有全盘接受《易传》“继善成性”说,而是有所改造。不过,这种改造在今天看来欠缺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第一,董仲舒过份强调“止之内”与“成之外”的区别,从而有割裂天人之道的连续性之嫌。因为,从天人连续性的观点看,“人道”即“天道”,“人为”即“天为”,其间不存在截然之别,正所谓“道一也,岂人道自是人道,天道自是天道!”(《二程遗书》卷十八)第二,董仲舒赋予“一阴一阳”以伦理善恶、主次等级的性质,从而有损《易传》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哲学思想的普遍性意义。第三,在此基础上,董仲舒过份抬高了“王教”对于完善人性的重要性,从而降低、甚至于消除了个人所具有的“继善成性”的主体意义和普遍意义。这一点应该说是严重的不足。不过,从董仲舒所处的历史背景看,他之所以抬高“王教”,目的是为了维护和推崇西汉“大一统”的政治格局。这在当时倒是有积极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