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闽学”教育思想与教育论著选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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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朱熹的教育思想(一)(3)

应当指出,朱熹在道德教育实践中,更加重视一事一物、一点一滴的努力积累,陆九渊曾批评他是“支离事业”;朱熹有时又空谈义理,陈亮批评他是“尽废天下之实”的“迂阔”之学。这表明,朱熹在理论上虽强调了两者结合,但在实践上却常常顾此失彼,使两者处于经常脱节的状态。

总之,朱熹关于道德教育的理论和实际经验,为强化封建伦理道德、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这是其本质和主流的方面。但是,他的道德教育思想和实际经验又使人们对道德教育规律的认识大大深化了一步,这也是不应忽视的。

(四)教学思想和经验

朱熹教育思想的核心是进行道德教育。教学是为道德教育服务的,道德教育的目的和任务主要是通过教学实现的。朱熹的全部教育思想可以概括为两句话;“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行”。正是体现了把道德教育和教学融为一体的思想,他所说的“学以明伦”也表明了相同的意思。

朱熹继承和发展了儒家传统的教学思想。他把《大学》中“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和《中庸》中“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作为教学理论的基本指导思想。朱熹认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可以概括为“穷理”,而“穷理”又是通过格物、致知来实现或完成的。他说:“学、问、思、辨,皆所以穷理。”他根据自己的理解精心为《大学》的“格物、致知”章作了《补传》。这个《补传》最集中地概括了朱熹教学思想的理论基础,成为他探讨教学问题的基本出发点。《补传》说:“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唯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致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格物,此谓知之至也。”

他认为教学过程就是通过学、问、思、辨,“即物而穷其理”,“格物以致知”。

朱熹所说的“穷理”,并不是探明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而主要是指体认天理,领会三纲五常、仁义礼智等封建伦理道德。他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又说:

“穷理只就自家身上求之,都无别物事,只有个仁义礼智,看如何千变万化,都离此四者不得”。他所说的“格物”,也不完全是接触客观事物,而主要是履行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不是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而是就个人自身的体验而言的。他说:“如今说格物,只昼起开目时,便有四件在这里,不用外寻,仁义礼智是也。”又说:“圣人只说‘格物’二字,便是要人在事物上理会,且自一念之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静若动,凡居处、饮食、言语,无不是事,无不各有一个天理人欲,须是逐一验过”。“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皆人情所不能无者,但学者须要穷格得尽。若有一毫不尽,便是穷格不致也”。朱熹所说的“致知”,不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而是通过格物、穷理,使人心明复,达到对天理的透彻领悟。他说:“致知乃本心之知,如一面镜子,本全体通明,只被昏翳了,而今逐渐磨去,使四边皆照见,其明无不到”。格物是致知的基本途径或过程,致知则是格物的目的或结果,“格物,是物物上穷其至理;致知,是吾心无所不知。格物是零细说,致知是全体说。”朱熹所说的“知至”,不完全是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而是指由一事一物之理的日积月累,融会贯通,天理全明。他说:

“知至,谓天下事物之理,知无不到之谓。若知一而不知二,知大而不知细,知高远而不知幽深,皆非知之至也。要须四至八到,无所不知,乃谓至耳。因指灯曰:亦如灯烛在此,而光照一室之内,未尝有一些不到也。”“今日而格一物焉,明日又格一物焉,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耳”。“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通过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的过程“格物以致其知”,也就是“即物而穷其理”,由一事一物之理而至万事万物之理,达到豁然贯通,天理通明,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构成了朱嘉教学思想的理论基础和完整体系,其主导方面是客观唯心主义的认识论体系。但是,其中也包含着某些唯物论思想和丰富的辩证法因素。例如,他把格物以致知解释为“即物以穷理”,而且认为“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必须“遍格众物”,也就承认了一草一木等自然界事物也各有理,“虽草木,亦有理存焉”。一草一木、鸟兽虫鱼也是“穷格”的对象。尤其是在一事一物穷格得尽,日积月累,就能“豁然贯通”的命题中,包含着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上升和转化的思想。特别是在教学中强调由已知到未知的飞跃,由具体到抽象的转化,由局部到全体的过渡等等,极大地深化了古代的教学论,丰富了教学经验。

朱熹承认“教有成法”。他十分注意继承和借鉴前人的教学经验,又不断积累和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教学原则和方法。

1.启发诱导

朱熹在注释《论语》中“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一章时说:“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他进一步解释说:“此正所谓时雨化之。譬如种植之物,人力随分已加。但正当那时节,欲发生未发生之际,却欠了些小雨,忽然得这些小雨来,生意岂可御也。”就是说,教学应当象春风时雨化育万物那样,促进其自然成长壮大。

启发式教学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贯彻启发式的关键是既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朱熹认为,教师的任务在于启发学生发现问题,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他说:“指引者,师之功也。”教师只是“示之于始而正之于终”,对学生的学习起引导、指正和解疑的作用。他特别强调学生应当成为学习的主体,做学问要靠学生自己的积极主动性。他说:“读书是自己读书,为学是自己为学,不干别人一线事,别人助自家不得。”他把学习比喻为饮食,“不能只待别人理会,安放自家口里”。他坦率地告诉学生:“某此间讲说时少,践履时多,事事都用你自去理会,自去体察,自去涵养。书用你自去读,道理用你自去究索,某只是做得个引路底人,做得个证明底人,有疑难处,同商量而已。”教师不能做填鸭人,不要将现成的结论硬塞给学生,硬灌给学生,要尽量少讲,多让学生自己践履、体察、思索、消化。这恰好是启发式教学的精髓。

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是否调动起来了,学习的主动性是否得到发挥了,重要标志就是视其是否处于“愤”、“悱”状态,具体表现为能否发现或提出种种疑难。朱熹的启发式教学,主要是启发学生发现疑问、提出疑问。他认为疑问越多,学习的进步就会越快、越大,“大疑则可大进”。他说:“读书始读,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是疑。过了这一番后,疑渐渐解,以致融会贯通,都无所疑,方始是学。”他认为学生读书学习提不出疑问,是缺乏积极主动性的表现。“若用功粗卤,不务精思,只道无疑处。非无可疑,理会未到,不知有疑耳”。读书治学达到“群疑并兴”,正标志着为学者已经有了高度的积极主动性,标志着其思维活动已处于高度积极状态,这是学习效果大幅度提高的关键,“学者读书,须是于无味处,当致思焉,至于群疑并兴,寝食俱废,乃能骤进”。朱熹认为启发式教学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不是削弱教师的作用,不是消极等待学生自发地发挥积极主动性,而是要求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把缺乏积极主动性的学生充分调动起来,教会他们开动脑筋,勤于思索,善于发现疑问;对那些已有一定积极主动性的学生也要善于引导,端正方向,解除疑难,“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2.学思结合

朱熹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学思并重的思想,主张把学与思结合起来。

他在发挥孔子“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思想时指出:“读便是学。夫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便是读,读了又思,思了又读,自然有意。若读而不思,必不知其意味;思而不读,纵使晓得,终是不安。一似请得人来守屋相似,不是自家人,终不属自家使唤。

若读得熟而又思得精,自然心与理一,永远不忘。”只有把学与思结合起来,才能把学得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才能运用自如。

朱熹把“学”与“思”的关系比喻为人学射箭,手中没有弓箭,只思得射箭的模样,不可能掌握射箭的本领;有了弓箭在手,而不思应如何射,胡乱射去,也不能提高射箭的技能。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成功。

朱熹指出,不努力学习的人容易固执己见或墨守旧说,就难以接受新知识、新见解,“今学者有二种病,一是主私意,一是旧有先入之说”。不认真思考的人容易“随声迁就”,“今有一般人看文字却只摸得些渣滓,到有深意处,却全不识”。所以,他主张把学与思结合起来,既克服固执己见、墨守一说,又克服随声迁就。

朱熹提出采取比较众说异同的方法,有助于把学与思更好地结合起来。他说:“凡看文字,诸家异同处最可观。某旧看文字,专看异同处。如谢上蔡之说如彼,杨龟山之说如此。何者为得,何者为失;所以得者如何,所以失者如何?”他提出;“谓如甲说如此,且寻扯住甲,穷尽其词;乙说如此,且寻扯住乙,穷尽其词。两家之说既尽,尽参考而穷究之,必有一真是者出矣。”“正如听讼,心先有主张乙的意思,便只寻甲的不是;先有主张甲的意思,便只见乙的不是。

不若姑置甲乙之说,徐徐观之,方能辨其曲直。”朱熹对如何深入思考提出了精辟的见解。他说:“至于文义有疑,众说纷错,则亦虚心静虑,勿遽取舍于其间。先使一说自为一说,而随其意之所之,以驱其通塞,则其尤无义理者,不待观于他说,而先自屈矣。复以众说互相诘难,而求其理之所安,以考其是非,则似是而非者,亦将夺于公论而无以立矣。大抵徐行却立,处静观动,如攻坚木,先其易者而后其节目;如解乱绳,有所不通,则姑置而徐理之”。除了自己虚心静虑之外,朱熹特别提倡师生往复问难论辩,“师生函文间往复诘难,其辨愈详,其义愈精”。

朱熹不仅继承和发展了学思结合的思想,而且对如何学、如何思提出了精辟的见解,使学思绪合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了。

3.博专结合

在教学中正确处理博与专的关系是极端重要的,许多教育家都给予充分的重视。朱熹对博与专的关系有极深刻的见解,并把博专结合作为进行教学和指导学习的重要原则。他本人就是一个既博览群书、践履万事,又很专一精深的学者和教育家。

朱熹特别提倡博学。他认为“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只有穷尽万物之理,才能达到“天理通明”。因此,他主张“天地万物之理,修己治人之方,皆所当学”。他以盖房子为例,说明只有“阔开基,广开址”,才能盖起高楼大厦,使之高大坚实。他在解释《论语》中“多闻多见”时指出:“多闻多见两字,人多轻说过了,将以为偶然多闻多见耳。殊不知此正是合当用功处。圣人所以‘好古敏以求’,又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皆欲求其多也,不然则闻见孤寡,不足以为学也。”

但是,朱熹认为博学不能“杂而无统”,应当将博与约统一起来,“博而后约”,“惟先博而后约,然后能不流杂”。他主张读书治学应当是“开阔中又着细密,宽缓中又着谨严”。他特别反对贪多嚼不烂的坏学风,指出:“读书贪多,最是大病。”“若务贪多,则反不曾读得。”贪多就不能“通透”,无法消化,有百害而无一利,“读书须是穷究道理彻底。如人之食,嚼得烂方可咽下,然后有补。”他指出:“夫学,非读书之谓。然不读书,则无以知为学之方。故读之者贵专而不贵博。盖惟专为能知其意而得其用,徒博则反苦于杂乱浅略而无所得。”

先博而后约,或博与专结合,包含着深刻的方法论的意义。朱熹在教学中通常采用“以类而推”、“推类以通之”的“归纳法”。首先,通过博学,掌握同类事物的一般原理,即“求众物比类之同”;然后,又广泛采用“演绎法”.以一般原理去分析具体事物的特殊规律,“究一物性情之异”,达到专一精深。如果“但求众物比类之同,而不究一物性情之异,则于理之精微者有不察矣”;相反,如果但究一物性情之异,亦无法达到“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的目的。

总之,应当在博学的基础上专精,在专精统驭下博学,使两者有机结合、辩证统一。

4.温故知新

温故而知新,包含着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正确处理旧知与新见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朱熹十分重视孔子“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的思想。孔子把“温故而知新”当作能为人师的重要条件。朱熹也把“温故而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