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迫观念。
可以表现为不自主呈现的某种想法、某种事情或某句话。如,脑子里反复出现“我是一个俊姑娘”,“苗条身材”等。还可以表现为强迫怀疑,如,锁了门后又反复怀疑是否真把门锁好了;信投出去后又怀疑自己是否真把信封好了、投对了等。也有的表现为强迫联想,如,看到树枝、树叶、草地便想到有许多虫子或野兽。还有一种表现为强迫性穷思竭虑,如,有的患者会思考为什么人要长两只眼睛?为什么一加一等于二?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3)强迫行为。
具体可以表现为强迫计数。如,上楼梯要计算有多少梯级,走路要数自己的步子,明知无意义,但还是要数;有的表现为强迫检查,这往往与强迫性怀疑相联系,如,反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是否锁上;还有强迫性洗衣,强迫性洗手,强迫性偷窃等,都属于强迫行为。
强迫意向、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其共同点是具有刻板性、仪式性、强迫性和重复性。患者主观上都感到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强迫,很无奈的观念和情绪,患者明知这些意向、观念和行为的重复出现是毫无意义和不必要的,但主观上却无法摆脱这些强迫症状的纠缠。因而导致情绪紧张、烦恼、焦虑不安等健康问题。
当然,有些强迫症个体表现出来的强迫思维,具有妄想特征。经过调查显示,有5%的强迫症病人,坚信他们的强迫思维是真实的;另外还有20%的人也相信强迫思维的真实性,但是没有到坚信的地步。所以,患者在诊断的时候,必须考虑用缺乏“自知力”这个标准,来诊断那些思维坚信不疑的病人。在强迫症中,强迫思维往往伴有强迫动作。
强迫性思维与抑郁性思维的区分,具有一定的困难。二者的区别在于,思维的内容和对思维的抵制程度不同。抑郁性沉思的内容是悲观的,而且,患者不太会控制这些想法;但强迫症患者则会努力地压制这些想法。当病人同时患上两种症状时,则会表现出这两种症状,但只有强迫症状比较容易处理。
广泛性焦虑与强迫症,在过度忧虑这一点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与强迫思维内容不一样。过度性忧虑,其忧虑的具体内容,一般都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而且病人并不认同自己的忧虑是不合适的,他们觉得该担心那些事。而强迫思维的内容一般是虚构的,且有这些想法的病人自己认为是不合适的,他们认为不该出现这些念头。此外,强迫症病人会担心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比如担心孩子会生病等。对于那些没有强迫动作,只有强迫思维的患者,尤其要区分忧虑与强迫思维。
根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中的描述,强迫症患者的主要表现症状为:
①做事经常会犹豫不决,而且还经常推迟或回避对事情做出决定。
②常常会有不安全感,一个人总是反复地考虑计划是否妥当,以致反复检查,唯恐出现差错。
③做事情总要求完美无缺,通常会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做事,有时可能会影响工作的效率。
④经常不合理地要求别人要严格按照他的方式做事,否则心里就会很不高兴,对别人做的事还不放心。
⑤每次做完一件事情之后,缺乏愉快和满足的快感,有时还容易悔恨和内疚。
⑥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经常过分沉溺于职责义务与道德规范中,缺少业余爱好和兴趣,吝啬,很少有朋友往来,给人的感觉很内向。
⑦常拘泥于小节,生活中的细节也都要求“程序化”,如果不让他按照规矩做事的话,他就会感到不安。
如果有人符合上述症状中三项以上的,那么就很有可能已经患上了轻微的强迫障碍,这就是所说的强迫症的前期征兆。
常见的强迫症患者,他们做事虽然有条不紊,但却过于僵化刻板,且总习惯于按照自己熟悉的模式办事,沿着固有的轨迹生活。通常情况下,患者在对某件事情做出决定前,总会不断地征询别人的意见,甚至最终不能做出决定。这就是强迫症患者常有的、过度的不确定感和多虑,这往往令他们丧失自信。即使他们做出了决定,在事后还是会反复地考虑其正确性。因为他们的性格要求自己完美,所以,对自己所做的事情很难感到满意。
一般情况下,强迫症是在幼年时期形成的,通常与家庭教育和生活经历有关。比方说,父母管教过严,造成孩子做事过分拘谨和小心,往往瞻前顾后、优柔寡断,并因此慢慢形成了一种经常性的紧张和焦虑的情绪反应。此外,家庭成员的不良生活习惯,也有可能对孩子产生影响。比如,有的父母过分爱干净,对孩子的卫生也要求特别严格,这就很容易使孩子形成“洁癖”,孩子会产生强迫性洗手的行为。
许多研究者分别从神经生化、遗传学以及心理学等多种途径,探讨强迫症的成因。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十分有说服力的解释。以下列举几种主要的假说及影响因素。
(1)心理动力学假说。
根据心理动力学原理,强迫症源于心理发育的瓶颈期,即心理开始成熟的时期。这时,双亲与孩子之间,一方要求对方顺从,而另一方则要求不受约束,这种不平等的对立冲突,引起了儿童的焦虑,从而使得心理发育停留在初期阶段,成为日后心理行为退化的基础。一旦遇到外部压力,便会重现瓶颈期的冲突与人格特征。
(2)观察学习假说。
根据学习理论认为,观察是导致焦虑的条件性刺激。由原始的焦虑——诱发刺激联结,经过观察和思维的激发,获得了实际的焦虑,而强迫观念的一些活动,可以帮助减少焦虑。每当产生焦虑的时候,采用强迫的方式,焦虑也会得到缓解,这种结果就会强化患者的强迫感。并且,因为这种有用的方法,成功地驱除了焦虑,因而逐渐地稳定下来,成为一种稳定下来的病症。
(3)家庭系统假说。
病症表达了家庭系统的破坏程度。在这里,患者的行为是由于他人的行动影响所致,反过来,患者也会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去影响他人。这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没有明确的头和尾,主要依据“彼此吸引”的原则进行互动。
(4)精神分析学说。
弗洛伊德认为,强迫症是病理上强迫性人格的进一步发展,是由于心理防御机制不能处理强迫性的人格而形成的焦虑,于是就产生了强迫性症状。
(5)素质是强迫症的重要起因。
大部分患者,病前就有强迫性的人格或精神衰弱。主要表现为:力图保持对自身和环境的严密控制,注重细节,做任何事都力求准确、完善,但即使如此也仍有“不完善”、“不安全”和“不确定”的感觉;或者表现得循规蹈矩,犹豫不决,依赖顺从;或者表现得固执倔犟、墨守成规、宁折不弯,以及脾气急躁等。
(6)社会心理因素。
诸如由于工作或生活环境的变迁、责任的加重、处境困难、家庭不和或丧失亲人、受到突然的惊吓等造成的强迫症。正常人偶尔也有强迫的观念出现,一般不会持续,但可在社会因素影响下被强化而持续存在,从而形成强迫症。
(7)遗传。
如患者的父母患强迫症的概率为5%~7%,那么患者发病率要比正常人高得多;患者的同胞、父母及子女,属强迫性人格者也较多。
[案例1]学生小杨,19岁。他从小性格就比较内向,对自己身边的事情比较敏感,学习成绩也一直很好。有一年夏天,小杨和院子里的同学在一起玩,忽然间他的一个同学发现,小杨的漫画书和自己前几天丢的那本一模一样。“我的漫画书在你这儿呀,原来是借了就没还啊,我还一直以为弄丢了呢。”“你的书我早还你了,这是我自己新买的。”“这本书根本就是我的,你还想借完不还呀,你怎么能这样啊!”说着说着两人就在院子里扭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