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了,在食堂吃过晚餐之后,林诗儿驾车回家,再遇堵车。
随着车河缓缓移动的时候,她紧张地想,不知道家中会被王子弄成什么样,衣柜关严了没有?记不清楚了,如果它把里面那些漂亮衣服撕烂了玩怎么办?
房间门全都敞开,它会不会把床垫撕开,把电线咬断?会不会因此触电死掉?
会不会弄得到处都是狗便便?
她开始有些焦虑。
然而当她喘着粗气,一溜烟冲到家门口,用钥匙打开门的时候,仿佛奇迹,她看到了端坐在地上摇晃大尾巴的王子,它皮毛光鲜,笑容可掬,乖巧可爱,似乎一直在等待她归来。
它走近,用大脑袋轻轻在她腰间磨蹭,很温柔,用大舌头舔她的手。
家中很干净,没有臭味,家具没有丝毫损坏,衣柜门确实没有关,但是里面的衣服依然保持着乱糟糟堆在一起,没有变化,床很干净,棉被还是早晨她离开时随手翻过来的样子,沙发上的几只绒毛玩具都在原来的位置,茶几上的书保持原状。
她轻松地笑了,乐呵呵地说:“王子,你真是一只聪明可爱的大乖狗。”
它摇晃尾巴,示意接受表扬,心里却在想,电视刚刚关了,而且还跳到床上睡过,在卫生间里洗过澡,看过两本杂志和三本看不懂的书,与那个丰满的女邻居聊天,仔细想一想,自己可能也不是很乖。
她:“你一定很饿了,我从单位食堂带回来一些菜和饭,是卖剩下的,不是吃剩下的,红烧肉,肉丸子,还有煮南瓜,你一定会喜欢的。”
她把白色的米饭先倒进汤盆里,然后又把菜倒进去,用筷子简单拌了几下。
它眼中流露出失望和忧伤的神情,因为它有生以来绝大部分时间吃的就是生肉和血还有牛奶,它不是狗,它是聪明强壮有力的狼人。
但是要怎么才能够让这位身上散发出好闻气味的主人明白这一切呢?感觉太困难了。
它寻思着,如果突然开口说话,主人可能会被吓坏,晕倒甚至休克,如果变成人,她多半会认为遇见了妖怪。
狼人当中有规矩,不可以随便向人类透露真实的身份。
慢慢来吧,不着急,反正扮演大狗狗角色也蛮好玩的,可以无拘无整束地与她亲近,它这样想。
她身上的气味真的很好闻哦。
它低下头,开始在盆里吃那些炖得很烂的红烧肉和混合了许多淀粉的肉丸,吃被肉汤浸透的米饭。
它确实饿了,但是这些东西完全不符合它对食物的一贯标准,它需要的是生肉,沾着血,冒着热气的猪肉或者牛肉,活鸡和活鱼也可以,然而眼前这盆东西基本就是一般的狗的食物。
它在学习适应这种食物,可以说是在适应狗狗的生活。
稍后,当快要吃完的时,它觉得其实这些东西也并非很难接受,如果每天都这么吃,过些日子,它应该能够习惯。
她在旁边乐滋滋地说:“王子,现在我要去换衣服,待会带你出去散步,如果很想便便的话,请再忍耐片刻。”
其实它此前在卫生间的马桶里已经解决过排泄问题,并且冲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