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狼人夫君:帅哥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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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与众不同

林诗儿像昨天一样带着王子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

别的那些的狗的反应仍然和昨天一样,它们很紧张,有些趴在地上,有些缩到主人身后,有些则发出谄媚的呜呜声,而王子昂首挺胸慢慢悠悠跟着她走,对于那些大大小小的狗视若不见。

林诗儿有点困惑,怎么这只大家伙不像别的狗一样到处嘘嘘留气味,也不见便便,难道它不需要排泄?这不科学啊。

王子是高傲的狼人,怎么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小便,最起码也得在周围没人也没有狗的森林里,或者是可以关上门的卫生间里才行。

走过一群肥婆和老太太跳广场舞的区域边缘,林诗儿担心爱犬会由于看到太多怪模怪样的人以及受到过于响亮的音乐刺激而情绪失控,伸出一只手搭在它的大脑袋上,轻轻抚摸,随即发现它很平静,显得若无其事,有一种奇妙的仿绅士风度。

一只藏獒在远处咆哮了几声,主人是一名有些傻气的壮汉,他咬牙切齿,使出浑身力量死死扯住狗绳,却被拖得往前移动。

据说智商很低的人才会在城市里养藏獒,看来这个可能是真的。

王子甚至都没出声,仍然保持着镇定的步伐往前走,正当林诗儿想带着它掉头离开时,藏獒看清楚了王子,不再吱声,而是趴到地上,浑身颤抖。

林诗儿小声嘀咕:“为什么它们都怕你。”

王子差点就用人类语言回答,最终还是觉得不妥,于是摇晃了几下大尾巴,哼哼了一下。

林诗儿:“我在网络上发过几个帖子,问谁家有没有把一只大哈士奇遗失在紫溪山,回帖说自家丢失狗的倒是挺多,可是全都无法对上号,看来这年头不诚实的人遍地都是。”

王子用脑袋在她腿上蹭了几下,以示不愿意离开。

它很想告诉她,不必费那些心思了,它哪儿都不想去,就算每天吃方便面和食堂卖剩下的菜也希望能够待在她的家里,因为它喜欢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喜欢她的脚丫,喜欢听她说话,喜欢她睡梦中呜呜哼歌的声音。

一位老太太走过来,说家里有一只哈士奇妹妹正在发情期,问是否可以配种,并表示等生下小狗之后可以送一只作为报酬。

林诗儿心想狗狗也需要爱情滋润,身为动物,把自身的基因尽可能广泛地传承和散播下去是生存的最重要目的,想来王子不会反对与一位陌生的同类异性亲热一番,制造后代,不过,还是应该问问。

“王子,你想不想和那位狗妹妹生育一窝漂亮的小狗狗?”

王子摇了摇头,转身往回走,明确表示没兴趣。

林诗儿摊开双手,对老太太说:“看样子它不乐意。”

老太太:“不会吧,难道它真能够听懂人话?”

林诗儿:“目前看来,它确实像是能听懂。”

老太太:“这种狗真有这么聪明吗?我不相信。”

林诗儿:“它真的与众不同。”

王子在几米外停下来,趴在草地上,平静地看着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