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狼人夫君:帅哥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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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那位郎君的味道

在转过几个弯之后,老太太伸手指着右前方一片树木茂密的山坡,非常肯定地说就在下面一点,埋着一位当年的情人。

王子:“还记得那位郎君的味道吗?”

老太太:“记得,血的味道比较咸,肉也咸,因为他抽烟,所以肺黑乎乎的,在吃掉了他的心和肝还有一部分肉之后,我当夜喝了许多的水。他之所以那么咸,原因是他家里比较富裕,是盐商,所以吃了太多的盐,现在回想起来,就算我没咬死他,估计他也不大可能活到五十岁,因为他整个人就像一只大火腿似的,太咸了,除此之外倒是蛮不错的,感觉就像大餐馆里口味过重的菜肴,总体还不错,有美好记忆,只是放了太多盐和味精。”

王子:“当年你在这里吃掉许多人,衙门有追究你吗?”

老太太:“大家都认为是狼或者豹子干的,只是不太清楚,为什么他会跑到树林里,捕快们觉得他这么胖,不可能被狼或者豹子拖走,也有人怀疑是狐狸精或者别的什么妖怪干的,就是没有人怀疑到我身上,当时我在一户豆腐店里打工,大家都称我为豆腐西施。”

林诗儿:“多浪漫的称谓。”

老太太:“谁也想不到,天黑之后我却是个狠角色,吃人并且吐骨头。”

林诗儿感慨地说:“好一个弱女子。”

老太太:“当时我只要看上哪个男子,就往他面前路过时故意掉一块手帕,然后那家伙就会傻乎乎地笑着,把手帕捡起来,追上我,递给我,然后趁机与我搭讪,我会低声告诉他一个相传的地点,并且要求他别吱声,不可以对任何人说,一旦传出去的话,我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就会拿着菜刀和斧头来找他算账,于是,当夜我就有食物了,狼人饱餐一顿,至少可以管十五天,期间我喝些豆浆,奋力吃些人的食物,那样一来,基本也可以继续活下去。”

王子:“你吃掉了这个城市多少人?”

老太太:“不算很多,一共几百个而已。顺便提醒一下,这里两百年前可不是城市,当时就一个小镇而已,说是一个大村子也没什么错,没多少人,就一个县衙和几个捕快还有一些衙役,赶集的日子会比较热闹,平时则很冷清,人们无论男女老少都常常在路边大小便。”

林诗儿:“两百多年内吃掉几百个人,这个不算多。”

老太太:“没那么久,上世纪四十年代中期,雅尔塔会议之后,狼人的代表签署了一份秘密协定,从哪以后,大家都改变食谱了,不再把人当作主食,除非指定的一些特殊情况下,类似的协定吸血鬼们的代表也签署了,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吃到人肉了。”

大家下车。

林诗儿锁好车门,然后从后厢里拿出一大包工具,还有一只活鸭子。

王子:“什么时候买的鸭?”

林诗儿:“昨天下班途中。”

王子:“令我惊讶的是,它居然到现在还没死,简直就是生命中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