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狼人夫君:帅哥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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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一只鸭

老太太问:“干嘛要带一只鸭,难道你怕我和王子会饿,所以为我俩准备了食物?”

林诗儿:“在我看过的挖坟小说当中,有这样的场面,打开一个地宫之后,先通风一会儿,然后把鹅放进去,过一会拖出来,如果鹅没死,那么就可以进入其中寻宝了。因为鹅太贵,所以我买了一只鸭。”

老太太满脸惊愕:“挖个坟而已,干嘛要弄得这样麻烦?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程序吗?”

林诗儿:“有啊,据说在进入墓室之后,还要在合适的方位点上一盏油灯,若是取宝过程还未结束灯就灭了,那么就必须得赶紧离开,哪怕一无所获也得走。”

老太太想了想之后说:“我认为你准备的这些招都用不上,因为这里压根没什么地宫,就一个坟,里面埋了一只大棺材,棺材里好像有些玉石和钱币,可能还有一副竹子做成的麻将和一些书。”

林诗儿:“哇,好棒哦,我们马上就会得到宝贝了。”

老太太:“许多年过去了,没准里面早就被别的窃贼光顾过不止一次,除了一副烂糟糟的骨头架子什么都没了。”

林诗儿:“最近几十年里你来过吗?”

老太太:“没有,我这么受欢迎,哪有时间来这里,再说了,都两百多年了,我干嘛要记着这事让自己不痛快。”

稍后,到了地方,只见一块歪歪斜斜的墓碑还剩下小半截从树叶当中露出来,上面的字迹已经完全无法分辨,而坟头早已经不存在,是平整的,有几棵松树长在原本是坟的地方。

林诗儿:“好奇怪,看着一点也不像宝藏。”

老太太:“两百多年了,变化真大啊,当年蛮圆整的一个坟包,现在变成这样子了。”

王子:“太太太祖婆婆,你不会记错吧?”

老太太:“当然不会,狼人天生有极好的方位感觉。”

林诗儿:“还以为你能够嗅出当年情郎的味道。”

老太太:“味道肯定是不存在了,当年美味的肉和血,早被蚯蚓和蚂蚁啃光光了。”

林诗儿看看四周,发觉远处有对情侣在相互乱摸,更远一些的路上有两位中年妇人牵着狗在散步,显然不适合开挖。

必须等天黑再来,这事不用明说,谁都知道。

王子:“好像咱们来早了些。”

老太太:“是啊,干嘛这样早。”

林诗儿:“我们再去别的地方转悠下,弄清楚哪里有更多值得一挖的坟,做好标记,一个接一个挖下去。”

老太太:“虽然我不怎么迷信,可是挖坟也不是什么很体面并且很吉利的事,你是不是应该慎重些,收敛一点。”

林诗儿:“我会考虑这个,原本计划着挖一百次坟就金盆洗手了。”

老太太愕然:“一百次?”

林诗儿:“很多吗?”

王子中恳地说:“貌似确实挺多。”

林诗儿:“那就减少一点,挖八十次好了,当然如果运气好提前搞到什么顶级宝物的话,也没必要非得继续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