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流光之章(神所爱的少年系列二)
617900000009

第9章

第九章

总觉得恋情终于进入了佳境。

叶珍胃口好,心情好,如同蓝天六必治牙膏。

虽然其中一度觉得很辛苦,甚至动摇,想过退怯。还自暴自弃地想,反正耿荻那么温柔,她不如和耿荻谈恋爱算了。

但果然好友和恋人的感觉还是不同呢。

就算耿荻带她去发掘有趣的路边小店,带她听歌,送她她真正需要的东西,对她的一举一动都很关切。但是呢,她果然还是更喜欢和景岚在一起的感觉。

两个人一起吃煮得烂糊糊的火腿菜粥。

做功课,她做错了。景岚看一眼骂她笨,却不肯耐心地好好教她。

而她也不喜欢和景岚一起探讨功课。

因为两个人一定有更想要做的事对不对?

景岚可以单独住在小公寓里真好,没有人打扰。怎么粘糊,也不会有人笑。命令景岚躺在膝盖上,然后给他掏耳朵。他一会儿紧张一会儿害怕一会儿又好舒服的表情,好像小猫一样可爱。

然后发现万能的景岚也有做不好的事嘛。

他很笨地不懂洗衣服。

明明好心教他,他还不耐烦。

可是发脾气的他也很可爱。

两个人一起买了电子游戏机,联打赛车游戏。

不管输赢,他的反应都是抬手大叫,在地板上滚一个圈。

喜欢景岚。

喜欢这样的景岚。

带着悻悻的表情,偶尔傲慢,偶尔撒娇,偶尔无所不能,偶尔脆弱地变成很小的一团。明明很冷慧,却又爱装傻。自我中心,又狡猾。但却明知如此,还是喜欢这样的他。原本是缺点的地方,却觉得很可爱。好像就是因为有把握不住的部分,就更加迫切地想要把握他。

“景岚。我想和你结婚。”

并肩站在超市里,她挑了一堆食材准备塞满他空虚得像装饰品的冰柜。

他吓了一跳,口水喷出来。

“我们还没有到法定年龄吧!”

“我知道哦。我是说,以后。”她强调。

不知道为什么。

以前不敢讲的话,现在敢讲了。

好像在哪里,变得更加可以贴近景岚的心。

也许是因为他看她的眼神变得更柔泽,才让她产生了如此爆棚的自信感。

“我以后想要和你结婚。”

“干吗突然说这些?”他掩饰着调转头,因为不好意思而故意装冷淡。

“因为朱理好像没打算和林寒结婚。”

“你管人家的事那么多,会被叫长舌妇。”

她不管他,继续把白萝卜抱在胸前说:“我不要只是谈谈恋爱很开心就算了。我要很开心的恋爱,很开心地结婚,很开心地生一堆小孩。然后很开心地计算生活费,很开心地相互吵架拌嘴,很开心地变成老爷爷和老奶奶……”

“喂。”他反掌掩住她的嘴,“越说越过分。吵架还要很开心?”

“总之就是那个意思嘛。”她挣脱出来,笑容天真,“我想和我喜欢的人,一直一直在一起。”

“傻瓜。”他突然有点伤感,“人生很快就会结束。一切都很短暂。”

“所以才想要在短暂的时间里,到达永远啊。”

抱着萝卜说这句话的她,自鸣得意的样子看起来呆透了。

他怔怔地瞧着她,忽然靠近过去,在她耳边轻声细语。被她骤然涨红脸孔拼命拿萝卜当剑砍杀他。两个人在超市里放肆的大声笑,旁边的人都羡慕地回头,说着年轻真好。

偶尔。

她在公寓里过夜。

景岚戴个黑框眼镜,趴在床上办公。

她问,那是什么?

他笑着说是实习的地方的工作。

“怎么样的工作?”

“建筑业,服务业,所有所有维系人类社会体系的工作。我称之为:血管业。哈哈。”

在她的面前,景岚变薄了。

并不是说真的身体变薄了。

而是好像逐渐地透明清晰了起来。

他再也不是大学刚开始,看到的,冷淡秀气充满疏离气息的神秘人物。他是她的男朋友,她的恋人,她想要一直在一起抱着打滚相互咬耳朵分享热狗一起逃课甚至拌嘴吵架相互捉弄却永远永远也不想要分开的人。

恋爱就是魔法。

你,就是世界。

就像逃到了小小的只有两个人存在的洞穴里,仿佛拥有彼此就可以生存下去。

终于再次见到耿荻时,竟然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连圣诞都快要来临了。在书店里戴着皮帽子的叶珍,因郁热的空气把夹克稍微拉开了一点,正想着为什么越到寒冷的季节,室内温度就热得令人想要出逃呢的时候,身后就传来了不敢置信的声音。

“叶珍?”

呆呆地回头,一排排书柜摆放的很密,星期日人流骤增,穿梭往来,隔着人和人的空隙,只能看到一小点,但是已经够了。认出了一瞬间向她露出了微笑的那个家伙。

“耿荻!”

叶珍高兴地跑过去,因为感觉好久没见,而没有避忌地抓住他的手指摇晃。

“最近都没看到你呢!”

“是啊。”后者笑了一下,有点柔软地抱怨,“以为你消失在这个世界了。”

“我又不是凉宫春日,能消失到哪里去啊!”

“也许是哪里的火山口也不一定哟。”他微妙地揶揄。

“对不起啦。”叶珍坦率地道歉,双掌合十并举过皱成一团的脸,“其实我男朋友之前大病一场,我忙着照顾他,又要交报告。就都没空来找你。”

耿荻苦笑着皱眉,觉得江叶珍简直字字伤人,但她一定是全都懵然不知。

“对了,我一直还说要还你东西。”江叶珍把包包从侧挎的腰后拉到胸前,当场用力翻找,因为不占什么地方,就一直放在包里了,“呐!”七分袖的小外套下露出一截深绿色的薄薄细紧毛衫,包裹着她的手臂,红润肌肤下血气良好的掌心中就摊放着一截被揉成数折的紫色缎带。

长却低垂着的睫毛下,一向如湖水清澈也如湖水幽深的眼眸,变得刹那冰寒。向上望来的一瞬,轮椅上的整个人也笼罩上了陡然陌生的态度。虽然只隔一臂之遥,叶珍却觉得像动画片里的拉长旋转镜头一样,马上,存于这家书店的人都变成特效的虚浮人影,仅只是她和他二人被拉开数丈遥遥对视。

好听的优雅的声音,有些弥漫着冰凉笑意地问着:“这是什么意思?”

叶珍懵然回复““上次送我的书里夹着的。我想,会不会是你女朋友的东西不小心放进去了啊。”

“原来是这样啊。”

很轻很轻的声音。

“原来你是这样想。”

又重复地说着,然后他支额偏头突然笑了。

天空又再百花盛开,人群再度嘈杂起来。

空气的密度变回正常,连高温反应也再次折射回到身上。

叶珍拉开小毛衣的领口呼气,“这里的暖气开得太足了。”也许因为这样,才会让她萌生错觉。

“说得也是。”耿荻笑道:“出去喝点饮料吧。”

“好哟。”叶珍向他眨眨单眼,扬起包包背在肩上,“好久没和你一起喝茶了。”

转身去银台付款,然后推着耿荻的轮椅,一直到旁边的饮品店。

“还是你家那边的红茶比较好喝。”叶珍说。

耿荻又笑了,“下次你来我家。我亲手沏更好喝的给你。”

“哦?”

“嗯。红茶泡乌梅冰,再配蛋糕。绝对和名店里一模一样的味道。”

“好哟!”叶珍鼓掌跺脚,“免费蛋糕最高!”

耿荻浅浅笑着,低头拨拢那根丝带,“我没有女朋友。”

“嗯?”愣了一下,才知道他在说适才的话题,叶珍抱打不平,“可是耿荻既帅,又温柔细心。比一般的男孩子好太多了。算了。那些无法发现你优点的女人,也一定都是配不上你的女人!”

“哈。你这样说,就像我失恋了似的。”

“那……”叶珍目光闪亮有点八卦,“耿获到底有没有交过女朋友?”

觉得她很有趣的青年,双手无意识地十指互撑,在膝头的羊毛毯处轻敲,“从来没有过呢。”

“这样啊。”像喝到苦茶,叶珍露出费解的表情。

果然是无法想象吧。

青年想。

面前的女孩子漂亮热情开朗。

一定谈过数次的恋爱。

和他不一样。

小的时候,对性别意识模糊。只觉得女孩子比较干净漂亮。等到影响人一生最重要的青春期来临时,他却变成了残废。

脱离了正常的世界,也不再对人类有正常的兴趣。

人类全都面目可憎,看够了前恭后倨的态度。

根本就讨厌那样的生物,又怎么可能对她们产生什么兴趣。

一切靠近的人,一定也是因为另有企图。

就算对方没有,那便换成是他别有目的。

人与人没有单纯来往。

恋爱故事,只是令人嗤笑的传奇。

下雪天里。

邂逅了一个冒失的少女。

因为真的很危险,没想到有人会突然从后背撞过来。要是那时马路上有车,一切就全都结束了。

但也许本能上期盼着那样的结束也说不定,所以并不会特别的生气和厌烦。

雪沫就像烟花一样在风里飘飘散散,女孩子脸孔通红惊惶道歉的姿态也变得像哪里的偶像剧,透过镜头,因不真实,而显得特别美丽。

不明白为什么,就是不会讨厌这个少女。

明明没有特意安排。

却再三再四的相遇。

比她美丽的人,简直可以抬手招来一卡车。

但别人的美丽里就是没有如她那般的勃勃生机。

她不但容颜娇媚,举手抬足,还有一份中性化的爽朗帅气。就像现在,穿着牛仔裤,配平底皮鞋,外搭小夹克和鲜艳丝巾,自成一格的简单之美。

也许她只是某种意义上的平凡女孩。

但却与坐在前后左右所有其他的年轻女子,皆不相似。

眼前的世界,是灰、黑、白。

只有她存在的那一小块,有着特别亮丽的色彩。

他喜欢她没心没肺笑到眼睛起皱的恣意笑脸。

也喜欢她说起话来就摇头晃脑比手划脚的夸张姿态。

偶尔,她也会忧郁出神。那时就觉得她又有一种令他心生怜悯的特别的美。和她在一起,时间分分秒秒,都像被光束串起的雨珠。想珍藏,却根本无处可以收放。

只是在一起觉得开心,渐渐变成了开始认真在意。

你可以令我快乐。

我便对你很温柔。

相互随随便便地展开若有缘分作怪的交往,他却单方面地发觉,他何时开始,认真地……对这个渐渐让他无法直视的少女,产生了会渴望独占的心态。

但她却已经有了深爱的男朋友。

那个雨天的花店里,她着急地离去,大概,也是因为想要到那个人身边吧。她心不在焉甚至没有发现其实他也在感冒,一瞬间觉得温柔也好,什么也好,其实还是不能替他留住不属于他的人。

好想使出他更加擅长的那一种办法。

不属于他的就破坏掉。

不爱他的,就放弃、毁灭掉。

这样就谁也不会谁也不能在伤害他。

但是双拳紧握。

他知道他不能够。

世界上有着一些只开一次,只开一季的花。

“耿荻。”

少女的脸骤然逼近,有点生气,“怎么换你在发呆啊?”

银色小勺,轻放在白色茶杯旁。青年怔然回神,微微地笑了。笑得眉睫起皱。

“对了。”反正他最擅长转换话题,“你和男朋友最近交往得很顺利了吧。”说一些令自己不舒服的话题,但因为是对方喜欢的,就忍耐了下去。

果然,她马上高兴地眯眼笑了。

“嗯。”含着浸满蜂蜜蛋糕的勺子,连笑容也变得洋溢甜蜜。

“最近啊。总觉得可以贴近他的心了。”叶珍脸色红红,双手捧颊。和男性的朋友说这种话题有点怪吧。但是……对方是耿荻啊。总觉得,说了傻话,也不会被他嘲笑。

“这样啊。”

透明指甲蜷了起来。

被退回来的丝带系在了自己的左腕处。

为什么她不明白那是送给她的呢?

难道真的是自己因为没有追求过什么人……连使用的方法也太古老了吗?

不……

不想承认,但是理智让他承认。

她从来没有把他当成过恋爱对象,甚至连那样的思考也大概都没有。所以才会完全排除追求的任何可能。

根本连表白都不需要,他知道,他早就被排除在可能之外。

听着她甜蜜地说着她和恋人的事。他神情镇定,微微笑,心里却相当微妙。他不熟悉这样的感觉。如果一定要类比……

也许和父亲拉着弟弟的手走过他面前时,比较类似。

那时的做法呢。

得不到,就不承认自己很想要。

可是这一次……

心里一直小幅波动的感情。

是否其实就叫做痛苦呢。

很痛苦。

自从耿墨仪死后,都没有过这样的难过。

根本就不相信别人,所以被背叛也全都觉得是早有预料。

但是这一次……

他连被背叛的权利都没有。

叶珍喜欢的是她的男朋友。

背叛这种表示“曾经拥有过”的资格,也都不属于他。

可是,另一方面,耿荻却觉得这是能够接受的,没有办法的事。因为只有这样,她才是江叶珍。要是叶珍轻易地就喜欢上他,轻易地就离开以前的恋人,他也许会轻蔑她,因为所有的事里,他最厌烦的就是背叛了。

实在太过复杂了。他也只能怔怔苦笑。

她是他喜欢的女子。

他喜欢的女子是不会背叛的女子。

她不会属于他。

闭上眼,手指敲击,咀嚼这无奈的等式。

纵然有千百种手段和计谋,唯一唯一、天下所有的事里,就只有这件事,是他受不了用手段来得到的。他想能真正地被他喜欢的人所爱。也只有这件事,他从来没有得到过。

饮料店的门被推开,有人出去,有人进来。营业员大声喊着欢迎光临。带起风声,也吹动他手腕上的蓝紫丝带。

世界上有一朵独一无二的花。

可是你一碰触,它就凋凌。

你永远只能爱慕地注视着、注视着它。

有一天死神路过长着那朵花的城堡

冰冷的死神也爱上了它。

死神设下结界

这样就没有任何人能够伤害那朵花

可是花朵爱上了驾车驶过天空的阿波罗

花朵渴望被泼洒金阳的王子把它摘下

太阳神才不畏惧死神的结界

于是花朵失去生命

死神失去了它。

后来有人问

花朵消失了吗?

是啊是啊

它已经蒸发。

它后来叫做爱情。

它只是变成了另外的一个她。

“真有趣的歌。”叶珍扭头。店里的小电视上,传来沙沙音色,似曾相识的脸孔,戴着遮挡半张脸的帽子,睫如白霜,扭腰轻唱。

耿荻也望过去,神色淡淡,“啊……是他啊。以前我们不是在酒巴里听过他唱歌吗?听说他后来被什么人挖掘,没想到已经开始上电视了。”

“原来如此。”叶珍恍然大悟,“他的歌都很像故事。不过……”她有点皱起眉头,轻托着脸颊,她问他,“为什么歌里没有唱出死神后来怎样了呢?”

“大概……”青年的脸孔有些失落,“因为没有人关心死神会怎样吧。”

“唔。”叶珍费力地皱眉,“我不喜欢这样的童话。”

“那……”他看起来神情寂寞,还有点傻,“要是你,会怎么写这个故事的结局呢?”

“死神都已经爱上花朵了。那对花朵而言,他也就不再是死神了。”面前的女子眉眼弯弯,忽然双臂撑住坐椅,向前倾斜靠近,冲着他甜美地笑着,伴着电视机里传出的声色重叠地唱出:“他就是那朵花的骑士啊。从很久以前到很久以后,他一直都在保护她。”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