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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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我的童年

第三十章:我的童年

当童稚的心由远及近,我们看到了什么?

七彩的轮船,

猴奴的利爪,

还是老人悲凄的神情?

是场子里的柴草垛,

房梁下的玉米串,

还是那次因失足落水而发出的呼喊声?

是谁诞下蓝色的流年,

一路逆回,

发现齿恨里原来也有着笑容。

谁把大雁抛到九霄云外,

谁将往事击落坠毁,

谁在秋收的季节,

摘收满筐的心事,

谁在冰封大地的日子,

尘封住一望无际的哀思。

我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我活着只为自己不为别人,早在读初中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这么说。

在初中的三年中,我记得我是没有一个特别好的朋友的,一直没有过。即使有,也是我在经过一件极微小的事便否定了关系之前的一厢情愿地以为罢了,这实际上是一件极痛苦的事情,向往友情却得不到,沉沉的哀思化作热情灌注在每一件新来的人或事物上,然而只是一刻,便得到了心痛的反弹,反而没有勇气了,其实我对每个人都很厚道,而别人总是觉得我很弱小,不愿与我同行,也许是我家太穷,我又太胆小自卑的缘故吧!那个时候的孩子似乎很在意别人的看法,几乎就是活在别人的议论当中,别人说好的,一股劲去追求,别人说不好的,一个个像杀人的逃犯一样,没有多少思想可言,我得不到我想要的快乐,便提出要退学。

那时,我家里穷得叮当响,我的父母是勤劳憨厚的庄稼人,他们早出晚归,在田里忙活,对我这个儿子了解甚少,他们发怒了,先是承诺丰厚的零花钱来诱惑我——其实在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眼中,快乐是大于一切的,也许零花钱可以让人快乐些,但那是短暂的,更比不上友情的持久与忘我。再说家里根本就拿不出零花钱来的,父亲是为了稳住我。后面又动员亲友们对我劝说、,甚至请学校的老师吃席,好歹我答应把初中念完。

其实这事要是发生在别的孩子家,估计他父母早放弃了,毕竟穷,孩子又不上进,我的父母对我不离不弃就知道他们有多么的爱我,始终相信读书是唯一的出路。

初三的时候,来了一次班级的重新组合划分,我从二班调到一班,大部分同学我都不熟悉——那时,我讨厌外语,却发疯般的追求数学,以至有同学在我的毕业纪念册上写下希望我将来成为一个出色的数学家——上外语课的时候,我是一直都在课桌上画几何图形的,以此来慰藉我枯燥的生活。我妈妈常骂我,每逢这时,我就翻翻眼皮,走开,有时,还顶撞几句:我连最起码的一本英汉词典都没有,更不用说复读机,怎么学好英语。

中考的时候,我知道自己资质有限,报个中专算了。考试结果:397分,出乎了我的意料,我还不至于差到这种程度吧!也罢,拿成绩单那天,许多职校的招生负责人都在学校转悠、询问,我随便填了几个学校就回家了,我感到很轻松,终于自由了,过了年,便可以跟村里的人一同到广东打工了。没想到,我的第一志愿便录取了我,我这才想起是那个招生人让我填的结果,我当时想也没想,包括这刻录取通知书下来我都没放在心上。

有一天,我光着上身,穿着短裤,赤着脚在我家楼上看郭富城、黎姿主演的那部电视连续剧《烈火狂奔》,听到我妈在楼下叫我,我下来一看,原来那学校的几位负责人亲自驾车来接我来了,他们开始怎么也不相信这个灰头土面的瘦小子会是一个初中毕业生。我妈倒是感动极了,人家大人物啊,还亲自开小轿车来,多大的面子啊,她却没有去想如此招生的学校教学质量会好到哪里去。后来我在学校后才明白了他们封闭式管理的特色不是为了学生的安全以及怕学坏,而是关门割宰。要想出门,必须向饭堂老板和小卖部老板的看门狗证明你是刚刚在饭堂吃过饭、你出去不是买生活用品。我请教一位常出入学校大门的学长,他向我透漏,他总是拿出一些游戏币告诉他们,他要出去把这几个东西打完,后来看门的都知道他是个游戏痴,这个动作都省掉了。

我被关到了学校后怎么也没想到反激起了我求学的兴趣,因为同学们待我都很好,与初中相比完全是另一个概念。学校收费很多,虽说打出的广告是还公道,可它总有办法让你一步步掉进陷阱,半年下来,我家只差没卖房子。当然,房子是不可能卖的,我家的房子在整个大村是最大的,是我父母一生的心血。爸妈开始有点后悔把我送到了那个学校,这个我是知道的,但他们没敢和我说,反正我成绩那么烂,又不求上进,不像我的舅舅可以让母亲豁出去。当时,是一位亲戚给我暗示了读下去与否之间的“利害关系”,我“恍然大悟”,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依说客的指引提出了退学。

在社会上,我学过打金银首饰,学过厨师,卖过西瓜,也做过渔民,不管是干些什么,我和父母的关系都会莫名其妙的闹僵,每次都是我一声不响提出退让,以至一事无成。我感到我的父母是那么地喜欢控制人,我偏不走他们为我设置好的道路,我留长发、胡子,打耳洞戴耳环,在乡人口中留下话柄,只因为他们都不喜欢。

我爸妈老了,不让我再出远门打工,就像十多年前无数个夜晚我和伙伴们一起在外面玩耍时他们把我揪回去的坚决,我想,应是幼时那老骗子给我写流年提醒我妈的结果。我在家呆了一年,无聊至极,我每天登高写过许多愤世之作,也试图给报刊杂志投稿,但杳无音讯;我不敢出门,怕碰到熟人和我打招呼;每天天亮等待天黑,只是我的心在想念着,想象我在远方打工时认识的朋友。

2002年圣诞节的时候,我踏雪又离开了家乡,我明白,我不能再退让。我背着一个旅行包,步履坚定向前跨,我清晰的记得,那时有只不知名的鸟雀“忽”地从我的头顶飞过,它发出几道很凄厉的叫声,我的泪珠便断了线。

我又出现在一个工厂熟悉的环境当中,还是和以前的那几个好朋友交往,以至几年后,我和其中一个朋友分别各奔前程又相聚后,在一起烫火锅,我感到那是多么的幸福,如同在春暖花开的日子里,不修边幅站在一所面向大海的房子前,那种感觉,满足到了极点。

过后,我们兄弟又分散了,好天气也跟着散了,天空刮起了冷风,冷风在重庆人的手上刮起一道道口子,他们说寒冬就该是这个样子的。我笑了笑,笑得很绚烂,如同冰冷地板上血泊中的红玫瑰。这是我自己想的。

我们兄弟分散的前一晚,秉烛聊了很久,这次的分散可能是永久,因为他不知什么时候会回重庆,而我,随时可能东奔西走,但我们心里有了数,所以不会特别的想念,要想念,不如好好抓住这个机会,一夜的相知,认识又增加了几分,一辈子兄弟的约定更加牢不可破。

他说,你还年轻,总留那么多胡子干什么,剃了吧。我说不。我有一个很精致的剃须刀,因为我需要它,但我从来没用过,因为我不喜欢刮得白白净净的,你说怪不怪,我就是这种人。那天晚上,我给他聊到了我从未提过的从前,他很惊讶。

首先是我念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从那时起,我读住校,床铺和课桌都是自备,我那张课桌是向高年级的同学借的,非常过时,比别人的高大,摆在教室非常不协调,还好,班主任没把它扔出去,还说正好可以弥补我身形的不足。学校有食堂,学生得自备饭盒,自备大米,自己淘洗好,放在一个特大的木制蒸笼里面蒸,每个饭盒还有编号,方便识别,我是三班的,又是第65位,我的饭盒盖上便写着“365”。我的饭盒也是用着老一辈用过的,超大超厚,很好辨别,当班长点号领饭时,点到我的饭盒,他就不点编号,直接喊我的名字了,而在班上,大家却习惯叫我“365”,那个饭盒现在还在我家堂屋条桌上的玻璃柜子里,“365”还在,还装着大半盒每一粒都早被米虫钻出七八条乃至更多纵横交错道路的陈年玉米种子。

我记得那时厨房很小,小到只能容下那个蒸笼;蒸笼很大,大得全能占下整个厨房。厨房很黑,而蒸笼又得容下至少二百多个饭盒吧,而堆成的“铝方塔”在我的印象中和当时的思维里并不比埃及的“金字塔”低,在进行这一切的时候,每一步我都得踮着脚尖,有时甚至要用凳子搭台,在洗碗或淘米的时候还得和别人抢水,因为水龙头少人多而时间又少,很多的时候,我们吃的都是未熟的米饭。

说到睡觉,父亲把家里的一张竹床搬到了学校,才几天就被别人踩坏了,为此,我还受了父母一顿骂。据说我那张竹床年代非常久远,是我妈的陪嫁品。其实在学校没有一个晚上我睡舒服过,每天早上起床时都发觉脚是冰冷的,同学们极不讲卫生,经常比赛看谁吐痰吐得远,吐得有力,结果寝室内的墙上被涂了一层恶心的东西,往往还会吐到别人床上。当然,这一切我父母是不知道的,受了父母的骂,我委屈极了,我想,这牢狱般的住校生活几时才能到头啊!

那时的友情是非常肤浅的,有一个同学叫周亮,他患有乙肝,别人都不愿意和他一起玩,而我不怕,我们经常相约在学校后面的碎石路上踢石子,为此,我的一些“铁哥们”都不理我了,他们说周亮的乙肝会传染的,如果我跟他一起玩的话他们以后就都不理我了,我选择了陪周亮,因为我发现了他的孤独,应该说是我发现自己同样孤独,最重要的是我明白孤独的滋味。周亮也经常劝我不要和他走太近,这对我不好,其实我是知道的,他内心是迫切希望有朋友走近他的。直到现在,我都庆幸我当初没有和那所谓“铁哥们”的凡夫俗子走到一起,而是诠释了“男儿由来轻七尺”这句话。

周亮的生活比我惨得多,他三岁患白血病,治好后早倾家荡产,后来又患乙肝,六年级的时候不适应学校龌龊的环境,半个月就退学了。我和周亮的认识和相处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这十多年过去了,我还能清楚地记得他的名字和他的脸,可见我是多么地看重友情,然而,我们两个不同的人生就在相同的岁月还未成熟的时刻匆匆对望一眼,便擦肩而过了,现在,我是多么的希望他还能记得我的名字和我的脸,记得我们曾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回想起那几年的住校生活,真的觉得好可怕,我不知道我是怎样熬过来的,真的。如果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那个地方,那种家境的人,是永远体会不出那种痛的。

我更小一些的时候,我的友情并不缺乏,我的朋友很多,但在我八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特别的事。朋友小凯拿着一个指头大的塑料货车——小凯用它运沙,它在小凯的魔指下跑得很快,我很想得到它,但小凯不会白白送我,我跑回家带来一只“黄钟”(铜制的,仪表里的一种主件,有很多齿轮,轻轻转一下大轮,小轮便跟着转得飞快,我们叫他“黄钟”),和小凯换了,我妈知道后骂了我,据说黄钟是能卖钱的,她要我用这“破垃圾车”去把黄钟换回来,我含着泪,去找了小凯,小凯骂我不守信用,他把黄钟还给了我,说以后都不理我了,十多年过去了,他真的没怎么理我。其实我们应该可以成为好朋友的,只是那时赌气的话说出了口,谁也不肯迈出第一步,以至成年后,我们见面只是点点头打招呼。现在我想起往事才发现,其实那件事小凯是早有预谋的,他早垂涎“黄钟”已久,那次他拿那辆破车给我看就是用来引诱我的,他还给我列举了货车的十大好处,我当初太傻,太纯,才没发觉。

十岁的时候,我和小雄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小雄是个疑心很重的人,他因为和我吵了架,怀疑我们的朋友关系,突发奇想要试验一下我们的友情,于是,小志出马了。小志在我家玩了一天,他在我面前说了许多小雄的坏话,我也附和一通,讲了小雄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我没想到他是间谍。那天晚上,他把我的话原原本本告诉了小雄,和小雄一起跑到我家找我兴师问罪,我无话可说,姐姐们都为这事笑话我,我羞愧万分,决定从此与小雄小志分道扬镳。过后,我们的关系就像初见的俊男靓女,充满了好奇与相知欲,却谁也不肯先打招呼。

我幼时友情的鼎盛期是在我八岁之前,我特别喜欢看表演啊“彩(踩)轮船”,那是一种卖艺的行当,如果你非要把它认作乞讨我也拦不住你,但现在已经绝迹了,当时它确实带给了我们很多欢乐。一个女人穿着彩色的戏服,站在一条纸糊的无底船中间,挨家挨户在人家门口的空地上划呀划,向别人讨钱或者讨米,这种女人,都会唱很好听很特别的曲子,每当她唱时,我跑得比谁都快,跑到我家的米坛子边,抓一大把米出来给她,由于仓促和我的手太小,往往放到她米袋里的时候发现寥寥无几——全从指缝里漏掉了。但她仍会冲我微笑唱歌,我便和几个好朋友们一起大笑着拍手和,现在想起来,我都可以哼出那不同寻常的曲子并沉浸其中忘掉一切,可以想象,当初我是多么幸福。

还有人牵着一只猴子来要饭的,更有些老头子老太婆直接向人讨要。他们总是露出很痛苦的表情,像几天没吃饭一样,人们方便的时候给他们一点,不方便就赶他们走,有些赖着不走的——人们有时看见他们来了还远远的关上大门,毕竟大家都穷啊,拒绝又太显得没爱心,只有当作不在家。我们哥儿几个最喜欢和猴儿耍了,有时,猴儿还会和我们抢东西吃,有一次,小雄被猴儿抓伤了,我们都笑话他,他说下回看见猴儿要报复,也许正因为这句话,打那以后,故乡再没有什么猴儿光临了,直到人们逐渐忘却还有这样的事。

我的这一生,与我关系最亲密,与我吵架最多的人便是我的母亲,母亲给我的爱是无法比拟的,她就是太爱我,也希望我爱她——我又岂能不爱,但表现出来的往往适得其反。我和母亲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少沟通,她非常不理解我,我也不能懂她,我们一直矛戈相向;我和父亲的关系也好不到哪里去,父亲劳碌一生,为我建造了一栋又大又漂亮的房子,这在农村是多么的光荣!他们喜欢这种荣耀,因为他们一生都是低着头过日子,而这样的成果恰是由他们勤劳的双手铸造的,于是他们觉得我还不知足,还和他们吵架——我岂能轻易知足?生活有怎样的美伦美换。

我的一丁点不满,在当初是会有很大的反弹的,我甚至有点恨那栋房子,称它为钻石打造的棺木,拌阻了我的重生,有时,我多希望我的父母是两个懒鬼,这样,我可以大言不惭来反驳他们,但他们太勤劳,勤劳得让我无法不保持缄默,有一首歌这样唱:我想唱歌却不敢唱,小声哼哼还得东张西望……这用来形容我太贴切了。我想,世界上不该有只懂建造的父母,在我们的孩子需要的时候舍不得给予,而孩子已经不需要了,他们却送出一座金山银山,他们应该相信孩子,支持孩子无打拼,不要想到得为孩子准备温暖的后路,反正一事无成我也有房子给你住。

有一种父母,他们会建造,也可以不惜一切地进行毁灭,亲毁自己的劳动成果。这类父母在外人眼中的伟大或痴颠只处决于孩子后来的成功与否,但想一下,拆房比建房要多付出多少倍的勇气!可是不是因为亲情是严肃的,不能作赌有丝毫偏池?但想想不论成败,孩子也会一生感激,有了孩子的理解,又何须外人的理解呢?就怕全不理解,谁都知建造有功,那就迎合大众吧!

房子对我的压力不比雷峰塔对白娘娘的压力小,我写过“从此高阁使人困,雷峰塔下白娘恨”,通宵猎鱼睡倒在归巷又梦游缙云,梦醒写过“巷飘柳,空行云,请随渔翁把命拼”,还有“素斥垂钓人,向服战场胡”等;离家的时候,我想是豁出去了,到外面要饭也不要再回家,我要接受逆境的锻炼与洗礼,然而,“欲等卷天无羽翼,将钻猛海无潜衣”,要饭也没有门道,来到嘉陵之畔,有感蟹尸狼藉,写下“黄河遑日黄云啸,长江常年长水哭”,与当初的“登山拥白鹤,涉水破怪蜮”真是若不相类;我想到了我家后院一棵未经嫁接过的桃树,每个春天,红艳满园——那是我幼时埋下的一颗桃核,然而有花无果,教人惋惜,十多年了,年年如此,我问它:“十载春情赋予你,何以夭折满地苞?”而它却在远方回应我:你空有二十年的生存之道,为何这一刻仍为生存而奔波效劳?

我终于找到了我的路,登遍巍峨之山,游遍宽广之河,这过程中,我忽然原谅了我的父母,反而乞求他们能原谅我。家是我永远的家,父母是我永远的父母。出门在外,没有人怜惜你,哪怕是伪装,然而母亲,她的怀抱永远为我敞开,父母因为不了解我才不懂怎样与我相处,怎样为我的未来作辅助,难道这一切我没有责任吗?我曾是那么的任性无知,拿母亲对舅舅的付出和对我的付出作比较。当初我的懂事和成熟确实不及舅舅的十分之一。

还有故乡,我永远都放不开,来重庆后的这些晚上我都做梦,他召唤我,就像召唤远方的孤鸿:也许这棵三珠树不是你爱的,但他曾那么雄伟地为你遮风挡雨。我爱故乡,爱我的母亲,是那么那么的爱,我该怎样来形容这种的爱呢?我想,这种爱是任何诗人任何语言都无法诠释的,如果一个诗人说他终于诠释了对母亲的爱,那么,我也可以说明,我终于诠释了他的无知与浅薄,漫步在这雨提漏斗,风织蛛纱的长路上,我痛苦起来,风雨,树木,小鸟,以及我身边这个叫小尾的孩子,这些是多么让人激动,世界是多么美好,转眼,寒冬将逝,冰雪消融,万物复苏,你为你的前程而奔命,我为我的人生而呵护,呵护万物,不求回报,呵护万物,万物皆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