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当代中国经济10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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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对外经贸(4)

境外加工贸易是指我国企业以现有技术、设备投资,在境外以加工装配的形式,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出口的国际经贸合作方式。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当前实现国民经济调整和培育出口的一个新增长点。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有市场潜力的地区发展加工贸易,带动国内商品出口是我国推进外经贸工作的一项重要新战略。在行业选择上,以我国在设备、技术上有较强比较优势的轻工、纺织、家用电器等机械电子以及服装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到境外投资办厂,进行产品的组装和加工生产。在投资方式上,鼓励企业以设备、技术和原材料、零部件等实物投入,以从事散件组装和加工生产为重点,重点支持那些不需要申请资金以自有资金投资的优势企业。同时对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短平快项目也要重点推动。

国际工程承包的含义是什么,合同文件又包括哪些内容

国际工程承包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公司、企业或项目所有人(一般称工程业主或发包人)委托国外的工程承包人负责按规定的条件承担完成某项工程任务。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综合性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是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也是国际劳务合作的一种方式。之所以将其作为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是因为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包含有大量的技术转让内容,特别是项目建设的后期,承包人要培训业主的技术人员,提供所需的技术知识(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招标成交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不是采取单一合同方式,而是采取另一种合同方式,这种合同是由一些有关文件组成的,通常称为合同文件(Contract Documents)。

合同文件包括:招标通知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和协议书等。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合同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权责条款。合同中应该规定,发包人须将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及时通知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是发包人的代理人,在监理工程师中选定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监督工程施工和处理履约中出现的问题。

工程承包的转让和分包条款。合同一般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不得将全部合同、合同的任何部分、合同的任何利益和权益转让给第三者。经发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承包人方可把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但原承包人仍对全部工程负责。

承包人一般义务条款。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该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部设计和施工,并无偿提供为施工所必备的劳务、材料、机器设备及管理知识。

特殊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条款。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来说履行合同时间较长,在履行合同中,可能会由于特殊自然条件和人为原因给工程的施工带来困难,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才能排除。

竣工和推迟竣工条款。合同中规定竣工时间和标准。工程完成后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验收无误后发给竣工证明,标志着工程项目已全部竣工。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工程变更、自然条件变化、人为障碍使工程延误,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以延长工程的竣工期限。

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条款。承包人或分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专利和专有技术,并承担被第三方控告合同范围内专利权为非法以及专利权被第三方侵犯时的责任;承包人提供的专有技术,双方应订立保密条款。

维修条款。合同中的维修条款是说明维修期限和维修费用的负担问题。维修期限一般是从竣工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一般土木工程维修期为12个月。在维修期内,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工程缺陷进行维修、返工或弥补等。如果工程的缺陷是由于承包人的疏忽造成,由承包人负担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如果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由发包人负担费用。

工程变更条款。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改变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应按变更后的工程项目要求进行施工。因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在合同的总价中予以调整,工期也要相应改变。

支付条款。支付条款一般规定在合同条件的“特殊条件”之中,主要包括:预付款: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人一部分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一般是合同总价的5%~15%,以便承包人购置机械设备和采购材料等。临时结算:发包人每月向承包人支付一次,发包人每月支付的金额应扣除承包人的保留金,保留金通常是每月支付金额的5%~10%,但保留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款的5%时,就不再扣留,承包人交付的保留金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和维修期满后全部退还给承包人。支付期限:一般规定,在监理工程师签发结算单之日起30天内,发包人要向承包人付清费用。迟付加息:如果发包人不按规定付款,应按工程项目所在国中央银行放款利率加息。自结算证书之日起30天内,发包人付清全部价款。

违约惩罚条款。合同项下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约的行为,针对各方违约的情况,分别订立违约惩罚条款。对承包人违约的惩罚。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包括:承包人凡是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而转让和分包承包工程;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开工;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标准准备材料;承包人不听从监理工程师的正当警告;承包人忽视工程质量等。对此,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惩罚措施。对发包人违约的惩罚。凡是以下情况即构成发包人违约:未向承包人按时支付费用;干扰、阻碍或拒绝向承包人签发付款证明;无正当理由中途决定停工,故意制造事端,挑剔和责难承包人等。对于发包人的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发包人须赔偿承包人因准备开工或施工中所有费用的支出和机器设备折旧费用、运输费用等。除上述合同条款外,还要订立仲裁条款、特殊风险条款等。

工程承包合同的招标方式有哪些

招标是一方(招标人)欲出售、购买商品或欲建设工程项目,按一定程序征求应征人,不经磋商而进行交易的一种方法。应征人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出具体方案并寄交招标人称为投标。国际竞争性招标的程序大致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招标前的准备工作,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招标公告的发布,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包括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两个部分。招标通知是指分别送给与项目有关的并与所在国建立了外交和商务关系的各国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招标广告是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刊登的有关广告。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概况、工程范围、索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及截止日期、招标条件、价格以及有关事项的咨询单位等。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对愿意承担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进行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的预先审查。目的是选择确有承包能力的投标人。制定标底,招标委员会刊登招标广告后,即应准备合同价格,通过项目概算,确定合同的价格水平,亦称为“标底”。它是招标委员会掌握的“底牌”,是绝对保密的。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委员会通知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或刊登广告使投标人知悉并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邀请其前来投标的招标环节。

开标,开标是指招标委员会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将截止日期前收到的全部投标文件,在所有投标人或其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投标文件,并公开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以使全体投标人了解各家的标价,这种程序即为开标。

评标与决标,开标以后即转入评标阶段。招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的标价及其他条件一一汇集列表,选取其中报价最低的四五份投标文件,进行审查、鉴别、比较,直至决定中标单位。这一阶段,是在秘密条件下进行的。决标以评标报告及其推荐意见为依据,由招标委员会决定中标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环节。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一般可不通知,或只简单通知某某承包人中标即可。

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接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先由一方起草,并在该草稿基础上进行磋商,达成一致谅解后签订。

什么叫招标、投标,有哪些步骤,与其他贸易方式相比具有什么特点

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s)是指招标人(买方)发通知,说明拟采购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其他条件;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投标(Submission of Tender)是指投标人(卖方)应招标人的邀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的行为。

商品采购中的招标与投标业务,基本上包括四个步骤:招标、投标、开标和签约。

与其他贸易方式相比,招投标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招标方式下,投标人是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进行的报盘。这种报盘是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法律行为。在很多情况下,招标人为维护自身利益,要求投标人投标时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若投标人未中标,招标人应将保证金还给投标人。一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是一种竞争性采购方式,通过卖方之间的竞卖,买方一般可以用比较优惠的价格获得所要采购的货物。招标投标是一种传统贸易方式。一些政府机构、市政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经常用招标方式采购物资设备、勘探开发资源或招包工程项目,有些国家也用招标方式进口大宗商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和国际政府贷款项目,通常也在贷款协议中规定,运用这些贷款采购物资和设备、发包工程时,必须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

国际竞争性招标的方式有哪两种

国际竞争招标有公开招标和非公开招标两种。

公开招标,它是指招标人在国内外报纸杂志上发布招标通告,将招标的意图公布于众,邀请有关企业和组织参加投标。招标通告一般只简要地介绍招标机构、所采购物资的名称和数量、投标期限、索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方式等。这在法律上是一种邀请发盘的引诱行为。凡有意投标者均可按照招标通告的规定索取招标文件,仔细考虑后办理各项投标手续。

招标文件的内容可归纳为两大部分。其一是属于“投标人须知”,主要是制定规则,使投标人投标时能有所遵循。这些规则大致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般情况,如资金来源,所需设备或货物的简要说明,投标资格及货物来源地,投标费用的负担等;程序性规定,如投标的时间、地点、投标格式、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投标有效期、标书修改或撤销的规定等;实质性的规定,如是否可投标供应一部分,是否可提出代替性方案,分包以及投标报价的规定等。其二是列明商品采购的合同条件,与买卖合同的内容类似,还包括双方的责任义务。

招标文件中往往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以确保投标人在各方面具有投标能力。资格预审主要集中在下列方面(一般限于过去五年内的情况即可):投标人的经验及过去完成类似的合同的成绩、财务状况、生产能力、经营作风等。在利用国际金融机构或国外政府贷款进行物资采购或工程承包的招标投标业务中,资格预审更是必不可少。

非公开招标,又称选择性招标。招标人不公开发布招标通告,只是根据以往的业务关系和情报资料,向少数客户发出招标通知。非公开招标多用于购买技术要求高的专业性设备或成套设备,应邀参加投标的企业通常是经验丰富、技术装备优良并在该行业中享有一定声誉的企业。

国际金融公司是怎样的组织机构

国际金融公司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一个姊妹机构。该机构的资金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分开,本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956年7月正式成立,1957年2月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按规定,只有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成员国才能成为国际金融公司的成员国。该机构的成员国包括世界五大洲的大部分国家。宗旨是,辅助国际复兴开发银行,通过对成员国,尤其是对欠发达地区的重点私人生产性企业提供无需政府担保的贷款和投资,鼓励国际私人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通过支持当地资金市场的发展,来推动上述私人企业的成长,促进各成员国经济的发展。其投资标准是:必须对所在国家的经济有利,必须有赢利前景,必须是无法以合理条件取得足够的私人资本的项目,必须是所在国家政府不反对的拟议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有各成员国认缴的股金、公司累积的利润、各成员国偿还的款项以及出售公司债权的收入等。组织机构设置为: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下设执行董事会监督公司的日常业务。执行董事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执行董事兼任,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行长兼任国际金融公司的总经理和执行董事会主席。国际金融公司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主要出版物有《国际金融公司年报》、《国际金融公司总政策》等。

合同一词如何理解,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按照国际商法的标准解释,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以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所达成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以买卖货物为目的的协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三个特点:一是国际性,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二是国际货物买卖的标的物为货物。《公约》排除了六项不属“货物”的标的物,包括公债、股票等有价证券供私人或家庭使用而进行的购买以及交换,等等。三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是买卖。卖方须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而买方须以货币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