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我们检查,损失当然很重,不过也有很多东西该拿而没有拿,不该拿而拿了的。我的那一小袋储蓄,我临时忘携带,平白地奉献了。北平住家的人,家里没有多少贵重物品,箱柜桌椅之类死沉死沉的,抬也抬不动,所以大兵进宅顶多打开钱柜(北平家家都有的木箱上面开盖的那种钱柜)拿去几十包放在钱板子上的铜板,运气好些的再拿去几只五十两一个的银元宝,再不就是从墙上表盒里拿去十个二十个形形色色的怀表。
古玩陈设,他们不识货,只知道拣大个的拿。所以变兵真正地大发利市,另有两种去处,一个是当铺,一个是票庄。前者有物资,后者有现款。大票庄大当铺都集中在东城,几乎无一幸免,而且比较黑心的掌柜于劫掠之后自己放一把火,混水摸鱼。
从此票庄完全消灭,大当铺也无复昔日的繁荣,多少和票庄当铺保有密切关系的中产阶级家庭,也从此一蹶不振而中落了。
变兵在东城闹了一夜,黎明波及西城。东城只剩下一般宵小纷纷做扫营的工作。我从大门缝往外看,看见一位苦哈哈抱着一只很大很大的百鹿敦,踽踽而行,路面冰冻一不小心跌了一跤,敦破,撒在地上的是一堆白米!变兵少数在城内逗留,大部分出西直门而去。这时候驻扎在张家口的姜桂题部下的军队(号称“毅军”)奉命开来平乱。正遇见大队变兵,于是大举歼灭。可怜的人,辛苦了一夜,命在须臾。城里面的地痞流氓正在得意忘形自由行动,想不到突然间有人来执法以绳,于是又有不少的人头挂在高竿之上了。我和哥哥商量,想出去看看人头,父母不准我们去,后来看到了照片,那样子很难看。
戏剧性的一场灾祸在新年演出,幕启幕落都十分突兀。那些放枪的、扫营的,不过是跑龙套的而已。演重头戏的是曹锟,而发纵指使的是民国第一任总统袁世凯。他当选总统而不欲南下就职,为寻求借口,于是导演了这样的一出独幕闹剧,为几十万北平居民做新春点缀!迩后又有一出新华春梦,一出贿买大选,丑戏连台,实在不足为怪,我们应该早看出一点头绪。
放风筝
偶见街上小儿放风筝,拖着一根棉线满街跑,嬉戏为欢,状乃至乐。那所谓风筝,不过是竹篾架上糊一点纸,一尺见方,顶多底下缀着一些纸穗,其结果往往是绕挂在街旁的电线上。
常因此想起我小时候在北平放风筝的情形。我对放风筝有特殊的癖好,从孩提时起直到三四十岁,遇有机会从没有放弃过这一有趣的游戏。在北平,放风筝有一定的季节,大约总是在新年过后开春的时候为宜。这时节,风劲而稳。严冬时风很大,过于凶猛,春季过后则风又嫌微弱了。开春的时候,蔚蓝的天,风不断地吹,最好放风筝。
北平的风筝最考究。这是因为北平的有闲阶级的人多,如八旗子弟,凡属耳目声色之娱的事物都特别发展。我家住在东城,东四南大街,在内务部街与史家胡同之间有一个二郎庙,庙旁边有一爿风筝铺,铺主姓于,人称“风筝于”。他做的风筝在城里颇有小名。我家离他近,买风筝特别方便。他做的风筝,种类繁多,如肥沙雁、瘦沙雁、龙井鱼、蝴蝶、蜻蜓、鲇鱼、灯笼、白菜、蜈蚣、美人儿、八卦、蛤蟆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鱼的眼睛是活动的,放起来滴溜溜地转,尾巴拖得很长,临风波动。蝴蝶蜻蜓的翅膀也有软的,波动起来也很好看。风筝的架子是竹制的,上面绷起高丽纸面,讲究的要用绢绸,绘制很是精致,彩色缤纷。风筝于的出品,最精彩是“提线”拴得角度准确,放起来不“折筋斗”,平平稳稳。风筝小者三尺,大者一丈以上,通常在家里玩玩有三尺到七尺就很够。新年厂甸开放,风筝摊贩也很多,品质也还可以。
放风筝的线,小风筝用棉线即可,三尺以上就要用棉线数绺捻成的“小线”,小线也有粗细之分,视需要而定。考究的要用“老弦”:取其坚牢,而且分量较轻,放起来可以扭成直线,不似小线之动辄出一圆兜。线通常绕在竹制的可旋转的“线桄子”上。讲究的是硬木制的线桄子,旋转起来特别灵活迅速。
用食指打一下,桄子即转十几转,自然地把线绕上去了。
有人放风筝,尤其是较大的风筝,常到城根或其他空旷的地方去,因为那里风大,一抖就起来了。尤其是那一种特制的巨型风筝,名为“拍子”,长方形的,方方正正没有一点花样,最大的没有超过九尺。北平的住宅都有个院子,放风筝时先测定风向,要有人带起一根大竹竿,竿顶置有铁叉头或铜叉头(即挂画所用的那种叉子),把风筝挑起,高高举起到房檐之上,等着风一来,一抖,风筝就飞上天去,竹竿就可以撤了,有时候风不够大,举竹竿的人还要爬上房去踞坐在房脊上面。有时候,费了不少手脚,而风姨不至,只好废然作罢,不过这种扫兴的机会并不太多。
风筝和飞机一样,在起飞的时候和着陆的时候最易失事。
电线和树都是最碍事的,须善为躲避。风筝一上天,就没有事,有时候进入罡风境界,直不需用手牵着,大可以把线拴在屋柱上面,自己进屋休息,甚至拴一夜,明天再去收回。春寒料峭,在院子里久了会冻得涕泗交流,线弦有时也会把手指勒得青疼,甚至出血,是需要到屋里去休息取暖的。
风筝之“筝”字,原是一种乐器,似瑟而十三弦。所以顾名思义,风筝也是要有声响的,《询刍录》云:“五代李邺于宫中作纸鸢,引线乘风为戏,后于鸢首,以竹为笛,使风入竹,声如筝鸣。”这记载是对的。不过我们在北平所放的风筝,倒不是“以竹为笛”,带响的风筝是两种,一种是带锣鼓的,一种是带弦弓的,二者兼备的当然也不是没有。所谓锣鼓,即是利用风车的原理捶打纸制的小鼓,清脆可听。弦弓的声音比较更为悦耳。有高骈风筝诗为证:
夜静弦声响碧空,宫商信任往来风,依稀似曲才堪听,又被风吹别调中。
我以为放风筝是一件颇有情趣的事。人生在世上,局促在一个小圈圈里,大概没有不想偶然远走高飞一下的。出门旅行,游山逛水,是一个办法,然亦不可常得。放风筝时,手牵着一根线,看风筝冉冉上升,然后停在高空,这时节仿佛自己也跟着风筝飞起了,俯瞰尘寰,怡然自得。我想这也许是自己想飞而不可得,一种变相的自我满足罢。春天的午后,看着天空飘着别人家放起的风筝,虽然也觉得很好玩,究不若自己手里牵着线的较为亲切,那风筝就好像是载着自己的一片心情上了天。
真是的,在把风筝收回来的时候,心里泛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好像是游罢归来,虽然不是扫兴,至少也是尽兴之后的那种疲惫状态,懒洋洋的,无话可说,从天上又回到了人间,从天上翱翔又回到匍匐地上。
放风筝还可以“送幡”(俗呼为“送饭儿”)。用铁丝圈套在风筝线上,圈上附一长纸条,在放线的时候铁丝圈和长纸条便被风吹着慢慢地滑上天去,纸幡在天空飞荡,直到抵达风筝脚下为止。在夜间还可以把一盏一盏的小红灯笼送上去,黑暗中不见风筝,只见红灯朵朵在天上游来游去。
放风筝有时也需要一点点技巧。最重要的是在放线松弛之间要控制得宜。风太劲,风筝陡然向高处跃起,左右摇晃,把线拉得绷紧,这时节一不小心风筝便会倒栽下去。栽下去不要慌,赶快把线一松,它立刻又会浮起,有时候风筝已落到视线所不能及的地方,依然可以把它挽救起来,凡事不宜操之过急,放松一步,往往可以化险为夷,放风筝亦一例也。技术差的人,看见风筝要栽筋斗,便急忙往回收,适足以加强其危险性,以至于不可收拾。风筝落在树梢上也不要紧,这时节也要把线放松,乘风势轻轻一扯便会升起,性急的人用力拉,便愈纠缠不清,直到把风筝扯碎为止。在风力弱的时候,风筝自然要下降,线成兜形,便要频频扯抖,尽量放线,然后再及时收回,一松一紧,风筝可以维持于不坠。
好斗是人的一种本能。放风筝时也可表现出战斗精神。发现邻近有风筝飘起,如果位置方向适宜,便可向它斗争。法子是设法把自己的风筝放在对方的线兜之下,然后猛然收线,风筝陡地直线上升,势必与对方的线兜交缠在一起,两只风筝都摇摇欲坠,双方都急于向回扯线,这时候就要看谁的线粗,谁的手快,谁的地势优了。优胜的一方面可以扯回自己的风筝,外加一只俘虏,可能还有一段线。我在一季之中,时常可以俘获四五只风筝。把俘获的风筝放起,心里特别高兴,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战利品,可是有时候战斗失利,自己的风筝被俘,过一两天看着自己的风筝在天空飘荡,那便又是一种滋味了。
这种斗争并无伤于睦邻之道,这是一种游戏,不发生侵犯领空的问题。并且风筝也只好玩一季,没有人肯玩隔年的风筝。迷信说隔年的风筝不吉利,这也许是卖风筝的人造的谣言。
听戏
听戏,不是看戏。从前在北平,大家都说听戏,不大说看戏。
这一字之差,关系甚大。我们的旧戏究竟是以歌唱为主,所谓载歌载舞,那舞实在是比较的没有什么可看的。我从小就喜欢听戏,常看见有人坐在戏园子的边厢下面,靠着柱子,闭着眼睛,凝神危坐,微微地摇晃着脑袋,手在轻轻地敲着板眼,聚精会神地欣赏那台上的歌唱,遇到一声韵味十足的唱,便像是搔着了痒处一般,从丹田里吼出一声“好”!若是发现唱出了错,便毫不容情地来一声倒好。这是真正的听众,是他来维系戏剧的水准于不坠。当然,他的眼睛也不是老闭着,有时也要睁开的。
生长在北平的人几乎没有不爱听戏的。我自然亦非例外。
我起初是很怕进戏园子的,里面人太多太挤,座位太不舒服。
记得清清楚楚,文明茶园是我常去的地方,全是窄窄的条凳,窄窄的条桌,而并不面对舞台,要看台上的动作便要扭转脖子扭转腰。尤其是在夏天,大家都打赤膊,而我从小就没有光脊梁的习惯,觉得大庭广众之中赤身露体怪难为情,而你一经落座就有热心招待的茶房前来接衣服,给一个半劈的木牌子。这时节,你环顾四周,全是一扇一扇的肉屏风,不由你不随着大家而肉袒。前后左右都是肉,白皙皙的,黄澄澄的,黑黝黝的,置身其间如入肉林。(那时候戏园里的客人全是男性,没有女性。)这虽颇富肉感,但决不能给人以愉快。戏一演便是四五个钟头,中间如果想要如厕,需要在肉林中挤出一条出路,挤出之后那条路便翕然而阖,回来时需要重新另挤出一条进路。
所以常视如厕如畏途,其实不是畏途,只有畏,没有途。
对戏园的环境并无需作太多的抱怨。任何样的环境,在当时当地,必有其存在的理由。戏园本称茶园,原是喝茶聊天的地方,台上的戏原是附带着的娱乐节目。乱烘烘的高谈阔论是未可厚非的。那原是三教九流呼朋唤友消遣娱乐之所在。孩子们到了戏园可以足吃,花生瓜子不必论,冰糖葫芦、酸梅汤、油糕、奶酪、豌豆黄……应有尽有。成年人的嘴也不闲着,条桌上摆着干鲜水果蒸食点心之类。卖吃食的小贩大声吆喝,穿梭似的挤来挤去,又受欢迎又讨厌。打热毛巾把的茶房从一个角落把一卷手巾掷到另一角落,我还没有看见过失手打了人家的头。特别爱好戏的一位朋友曾经表示,这是戏外之戏,那洒了花露水的手巾尽管是传染病的最有效的媒介,也还是不可或缺。
在这样的环境里听戏,岂不太苦?苦自管苦,却也乐在其中。放肆是我们中国固有的品德之一。在戏园里人人可以自由行动,吃,喝,谈话,吼叫,吸烟,吐痰,小儿哭啼,打喷嚏,打呵欠,揩脸,打赤膊,小规模的拌嘴吵架争座位,一概没有人干涉。在哪里可以找到这样安全的放肆的机会?看外国戏院观众之穿起大礼服肃静无哗,那简直是活受罪!我小时候进戏园,深感那是另一个世界,对于戏当然听不懂,只能欣赏丑戏武戏,打出手,递家伙,尤觉有趣。记得我最喜欢的是九阵风的戏,如百草山泗州城之类,于是我也买了刀枪之类在家里和我哥哥大打出手,有一两招也练得不错。从三四张桌子上硬往下摔壳子的把戏,倒是没敢尝试。有一次模拟《打棍出箱》范仲禹把鞋一甩落在头上的情景,我哥哥一时不慎把一只大毛窝斜刺踢在上房的玻璃上,哗啦一声,除了招致家里应有的责罚之外,惊醒了我的萌芽中的戏瘾戏迷。后来年纪稍长,又复常常涉足戏园,正赶上一批优秀的演员在台上献技,如陈德琳、刘鸿升、龚云甫、德珺如、裘桂仙、梅兰芳、杨小楼、王长林、王凤卿、王瑶卿、余叔岩等等,我渐渐能欣赏唱戏的韵味了,觉得在那乱糟糟的环境之中熬上几个小时还是值得一付的代价,只要能听到一两段韵味十足的歌唱,便觉得那抑扬顿挫使人如醉如迷,使全身血液的流行都为之舒畅匀称。研究西洋音乐的朋友也许要说这是低级趣味。我没有话可以抗辩,我只能承认这就是我们人民的趣味,而且大家都很安于这种趣味。这样乱糟糟的环境,必须有相当良好的表演艺术才能控制住听众的注意力。前几出戏都照例的是无足观,等到好戏上场,名角一露面,场里立刻鸦雀无声,不知趣的“酪来酪”声会被嘘的。
受半天罪,能听到一段回肠荡气的唱儿,就很值得,“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确是真有那种感觉。
后来,不知怎么,老伶工一个个地凋谢了,换上来的是一批较年轻的角色,这时候有人喊要改良戏剧,好像艺术是可以改良似的。我只知道一种艺术形式过了若干年便老了,衰了,死了,另外滋生一个新芽,却没料到一种艺术于成熟衰老之后还可以改良。首先改良的是开放女禁,这并没有可反对的,可是一有女客之后,戏里面的涉有猥亵的地方便大大删除了,在某种意义上有人认为这好像是个损失。台面改变了,由凸出的三面的立体式的台变成了画框式的台了,新剧本出现了,新腔也编出来了,新的服装道具一齐来了。有一次看尚小云演《天河配》,这位高头大马的演员穿着紧贴身的粉红色的内衣裤作裸体沐浴状,观众乐得直拍手,我说:“完了,完了,观众也变了!”有什么样的观众就有什么样的戏。听戏的少了,看热闹的多了。
我很早就离开北平,与戏也就疏远了,但小时候还听过好戏,一提起老生心里就泛起余叔岩的影子,武生是杨小楼,老旦是龚云甫,青衣是王瑶卿、梅兰芳,小生是德珺如,刀马旦是九阵风,丑是王长林……有这种标准横亘在心里,便容易兴起“除却巫山不是云”之感。我常想,我们中国的戏剧就像毛笔字一样,提倡者自提倡,大势所趋,怕很难挽回昔日的光荣。
时势异也!
我自民国四年进清华学校读书,民国十二年毕业,整整八年的工夫在清华园里度过。人的一生没有几个八年,何况是正在宝贵的青春。
四十多年前的事,现在回想已经有些模糊,如梦如烟,但是较为突出的印象则尚未磨灭。有人说,人在开始喜欢回忆的时候便是开始老的时候。我现在开始回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