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后面,庄子以虚无论道,将无解释为纯然无有,突出地发展了老子的虚无思想。他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认为作为宇宙本原的无即是无有。又说:“万物出乎无有。有不能以有为有,必出乎无有,而无有一无有。”无有就是纯然一无所有。
陈峰在心中想着,又继续看了下去,从中延伸出另一个道家的相关,那就是无为之道。
无为相对有为而言。老子最先提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的命题,以说明自然与人为的关系。他认为道作为宇宙本体自然而然地生成天地万物,就其自然而然来说,天道自然无为;就其生成天地万物来说,天道又无不为。无为与无不为,即有为,无为为体,有为为用。也就是说,必须无为才能有为,无为之中产生有为。这就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的基本含义。
老子哲学以无为为本。老子明确提出‘道法自然’,意思是,道的法则就是自然而然。道本身自然而然;道听任万物自然而然地发展,生长万物而不据为己有,推动万物而不自恃有功,长育万物而不作其主宰。老子还把天道自然无为推衍为人道自然无为,提出绝圣弃智。
而关于这个无为之道,后世庄子也有所发展延伸。
庄子提出至人与逍遥。更著出《逍遥游》。所谓逍遥,指一种个人精神绝对自由的境界。他认为,真正的逍遥是无待,是任其自然。所谓无待,就是无条件限制,无条件约束。他例举小鸠、大鹏以至列子御风而行,都是各有所待,都是有条件的,所以都不是绝对的逍遥。
庄子称:“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认为无为自然,有为徒劳;人只能顺应自然,不可能改变自然。
种种道家的相关道义在陈峰脑海里涌了出来,一时之间,陈峰整个人的心境变得极为的平静,无形之中,他结合自己在道学上的所知和石壁上徐福所留下的意,赫然领悟到了庄子所谓的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