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威夫特一方面尽管是热情奔放,另一方面却是冷静得出奇,他临文非常沉着,他看准了一个问题的核心所在,不慌不忙,抓紧了那个中心概念,然后使用他的绝招——反语,毫不留情地予以针砭!对于他的文笔他有自知之明:
他好用反语,而态度谨严,暴露愚冥,打击凶顽;别人的牙慧他从不拾取,他所写的都是他自己的。
所谓反语,即是字面上的解释与作者真实的意向正好相反的话。明明是恭维,实际是挖苦;明明是斥责,实际是颂扬。
他的散文《一个小小的提议》——提议把爱尔兰的孩子宰了给英国地主们吃掉以解决饥荒,便是最佳的反语文学作品之一例。
他怨恨他的朋友阿布兹诺:
阿布兹诺不再是我的友人,他胆敢使用反语行文。
那乃是由我把它引入,首先加以改进,展示它的用途。
这不是嫉妒,这是一方面称赞朋友,一方面又十分自负。
拜伦
三年前在美国《新闻周刊》上看到这样的一条新闻:
且来享受醇酒妇人,尽情欢笑;明天再喝苏打水,听人讲道。
这是英国诗人拜伦(一七八八-一八二四)的诗句,据说他不仅这样劝别人,他自己也彻底接受了他自己的劝告。他和无数的情人缱绻,包括他自己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在内,许多的丑闻使得这位面貌姣好头发鬈曲的诗人死后不得在西敏寺内获一席地,几近一百五十年之久。一位教会长老说过,拜伦的“公然放浪行为”和他的“不检的诗篇”使他不具有进入西敏寺的资格。但是“英格兰诗会”以为这位伟大的浪漫作家,由于他的诗和“他对于社会公道与自由之经常的关切”,还是应该享有一座纪念物的,西敏寺也终于改变了初衷,在“诗人角”里安放了一块铜牌来纪念拜伦。那“诗人角”是早已装满了纪念诗人们的碑牌之类,包括诸大诗人如莎士比亚、弥尔顿、骚塞、雪莱、济慈,甚至于还有一位外国诗人名为朗费罗的在内。
我当时看了这一段新闻,感慨万千,顺手译了出来,附上一篇按语,题为“文艺与道德”,以应某一刊物索稿之命。刊登出来之后发现译文中少了“包括他自己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在内”一语。拜伦的种种丑行已见宥于西敏寺的长老,我们中国的缙绅大夫似乎还以为那些乱伦的事是不可以形诸文字的!
乱伦的事无须多加渲染,甚至基于隐恶扬善之旨对于人的隐私更不要无故揭发。但是拜伦之事早已喧腾众口,近来我尚看到一本专书考证拜伦这一段畸恋的前因后果,书名为“拜伦的女儿”,旁征博引,不厌其详,可是我终觉得是浪费笔墨。
说来说去,不过是叙说拜伦于漫游欧陆归来之后,和他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奥格斯塔如何的交往日密,以至于私生了一个女儿。
当时奥格斯塔已嫁,嫁给了一位上校,名乔治·李,但是婚姻不幸,时起勃谿。拜伦因同情而怜惜而恋爱,在拜伦心目中奥格斯塔是最美丽最纯洁的女子,可是他并不是不知道乱伦是一件严重的罪愆。他有一首诗,题为《为谱乐的诗章》(StanzasforMusic),是写给奥格斯塔的,有这样的句子:
没有一个美貌的女人有像你这样的魅力;我听到你说话的声音与水上的音乐无异。
Therebenoneofbeauty"sdaughterswithamagiclikethee;AndlikemusiconthewatersIsthyvoicetome.女性说话的声音往往最能打动男人的心。看这几行诗可以知道拜伦对他妹妹如何倾倒。但是下面几行诗充分显示这一段畸恋如何使他忐忑不安:
你的名字我不说出口,我不思索,那声音中有悲哀,说起来有罪过:
但是我颊上流着的热泪默默地表示了我内心深处的情意。
为热情嫌太促,为宁静嫌太久,那一段时光——其苦其乐能否小休?
我们忏悔,弃绝,要把锁链打破——我们要分离,要飞走——再度结合!
Ispeaknot,Itracenot,Ibreathenotthyname,Thereisgriefinthesound,thereisguiltinthefame: ButthetearwhichnowbumsonmycheekmayimpartThedeepthoughtsthatdwellinthatsilenceofheart.Toobriefforourpassion,toolongforourpeace,Werethosehours-cantheirjoyortheirbitternesscease?
Werepent,weabjure,wewillbreakfromourchain,-Wewillpart,wewillflyto-uniteagain!
他感到悲苦,他意识到罪过,但是他于决定分手之际仍企望着再度的结合。拜伦与奥格斯塔生下了一个女儿,一直在拜伦夫人的照顾下,夫人是以严峻着名的女人,对奥格斯塔所生的孩子当然没有感情,但是对于这可怜的孩子却也给了多年的相当的抚养,不过二人之间的感情极不融洽,孩子认为没有得到她所应得的一份遗产,夫人觉得她忘恩负义。这可怜的孩子身世坎坷,一再被人欺凌失身,颠连困苦,终于流浪到了法国,最后和一个年纪相当大的法国农夫结婚,不久又成了孀居。关于这个孩子的苦难,无须详加叙述,令人不能溢于言者就是拜伦当初未能克制自己,铸此大错,始乱终弃,并且殃及后人!
拜伦的很多行为不能见谅于社会,所以他终于去父母之邦,漫游欧陆,身死他乡。“不是我不够好,不配居住在这个国家,便是这个国家不够好,不配留我住下来。”历来文人多为拜伦辩护,例如,在最重视道德的维多利亚时代,麦考莱有一篇文章评论穆尔(Moore)所作的《拜伦爵士传》,便有这样的话:
我们知道滑稽可笑的事莫过于英国社会之周期性爆发的道德狂。一般讲来,私奔、离婚、家庭纠纷,大家不大注意。我们读了轰动的新闻,谈论一天,也就淡忘了。但是六七年之中,我们的道德观念要大为激动一次。我们不能容忍宗教与礼法被人违犯。我们必须严守反抗罪恶的立场。我们必须训告一般浪子英国的人民欣赏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于是有一些运气坏的人,其行为并不比数以千百计的犯有错误而受宽容的人更为堕落,但被挑选出来成为示众的牺牲。如果他有儿女,便被强夺了去。如果他有职业,便被迫失业。
他受较高阶层人士的打击,受较低阶层人士的奚落。
事实上他成了一个代人受罚的人,借他所受的苦痛收惩一儆百之效。我们严责于人,沾沾自喜,扬扬得意地以英国高水准的道德与巴黎的放荡生活相比较。我们的愤怒终于消歇。受我们迫害的人身败名裂,伤心欲绝。我们的道德一声不响地再睡七年。
好像拜伦就是这样狼狈地被迫离开了他的祖国!事隔一百五十年,我们现在应该心平气和地做一更公正的论断。有一件小事值得提及,他走的时候并不狼狈,他定制了一辆马车,是按照拿破仑御用马车的形式复制的,极富丽堂皇之能事,他驱车渡海,驰骋于低地国家,凭吊着名的战场!拜伦对于拿破仑特有好感,室内摆着他的雕像,处处为他辩护,虽然对于他的残酷不是没有微言。“他的性格与事业无法不令人倾倒。”
有人问拜伦当年风云人物有哪几个人,他回答说有三个,一个是花花公子BeauBrummell,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他自己!这倒也并非完全是吹嘘,十九世纪的前四分之一,拜伦在英国以及欧陆的名气确是震烁一时的。
作为一个诗人,拜伦的隆誉现在显然地在低落。文人名世,主要的是靠他的作品的质地。拜伦的诗好像是多少为他自己的盛名所掩。不过,在西敏寺给他立一块铜牌,他还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