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沈从文读书与做人
6628400000002

第2章 读书(2)

我们想给小说下一个简单而明白的定义,似乎不大容易。但目下情形,“小说”这两个字似乎已被人解释得太复杂太多方面,反而把许多人弄糊涂了,倒需要把它范围在一个比较素朴的说明里。个人只把小说看成是“用文字很恰当记录下来的人事”,这定义说它简单也并不十分简单。因为既然是人事,就容许包含了两个部分:一是社会现象,即是说人与人相互之间的种种关系;二是梦的现象,即是说人的心或意识的单独种种活动。单是第一部分不大够,它太容易成为日常报纸记事。单是第二部分也不够,它又容易成为诗歌。必需把“现实”和“梦”两种成分相混合,用语言文字来好好装饰、剪裁,处理得极其恰当,方可望成为一个小说。

我并不说小说须很“美丽”的来处理一切,因为美丽是在文字辞藻以外可以求得的东西。我也不说小说需要很“经济”的来处理一切,即或是一个短篇,文字经济依然不是这个作品成功的唯一条件。我只说要很“恰当”,这恰当意义,在使用文字的量与质上,就容许不必怕数量的浪费,也不必对于辞藻过分吝啬。故事内容发展呢,无所谓“真”,也无所谓“伪”,要的只是恰当。全篇分配要恰当,描写分析要恰当,甚至于一句话一个字,也要它在可能情形下用得不多不少,妥贴恰当。文字作品上的真美善条件,便完全从这种恰当产生。

我们得承认,一个好作品照例会使人觉得在真美感觉以外,还有一种引人“向善”的力量。我说的向善,这个名词的意义,不仅仅是属于社会道德一方面“做好人”为止。我指的是这个读者从作品中接触了另外一种人生,从这种人生景象中有所启示。对人生或生命能作更深一层的理解。普通“做好人”的庸俗乡愿道德,社会虽异常需要,然而有许多简单而便利的方法和工具可以应用,且在那个多数方面极容易产生效果,似乎不必要文学中小说来作这件事。小说可作的事远比这个大。若勉强运用它作工具来处理,实在费力而不大讨好。(只看看历史上绝大多数说教作品的失败,即可明白把作品有意装入一种教义,永远是一种动人理论,见诸实行并不成功。)至于生命的明悟,使一个人消极的从肉体理解人的神性和魔性如何相互为缘,并明白人生各种型式,扩大到个人生活经验以外。或积极的提示人,一个人不仅仅能平安生存即已足,尚必需在生存愿望中,有些超越普通动物肉体基本的欲望,比饱食暖衣保全首领以终老更多一点的贪心或幻想,方能把生命引导向一个更崇高的理想上去发展。这种激发生命离开一个动物人生观,向抽象发展与追求的欲望或意志,恰恰是人类一切进步的象征,这工作自然也就是人类最艰难伟大的工作。我认为推动或执行这个工作,文学作品实在比较别的东西更其相宜。而且说得夸大一点,到近代,这件事别的工具都已办不了时,惟有小说还能担当。原因简明,小说既以人事作为经纬,举凡机智的说教,梦幻的抒情,都无一不可以把它综合组织到一个故事发展中。印刷术的进步,交通工具的进步,又可以把这些作品极便利的分布到使用同一文字的任何一处读者面前去。托尔斯泰或曹雪芹过去的成就,显然就不是用别的工具可以如此简便完成的!二十世纪虽和十八九世纪情形大不相同,最大不同是都市文明的进步,人口集中,剥夺了多数人的闲暇,从从容容来阅读小说的人已经不怎么多,从小说中来接受人生教育的更不会多了。可是在中国,一个小说作品若具有一种崇高人生理想,希望这理想在读者生命中保留一种势力,依然并不十分困难。中国人究竟还有闲,尤其是比较年青的读书人,在习惯上用文学作品来耗费他个人的剩余生命,是件已成习惯的时髦事情。若文学运动能在一个良好影响上推动,还可望造成另外一种人的习惯,即人近中年,当前只能用玩牌博弈耗费剩余生命的中层分子,转而来阅读小说。

可是什么作品可称为恰当?说到这一点,若想举一个例来作说明时,倒相当困难了。因为好作品多,都只能在某一点上得到成功。譬如用男女爱情作为题材,同样称为优秀作品的作品,好处就无不有个限制。从中国旧小说看来,我们就知道《世说新语》的好处,在能用素朴文字保存魏晋间人物行为言语的风格或风度,相当成功,不像唐人小说。至于唐人小说的好处,又是处理故事时,或用男女爱憎恩怨作为题材(如《霍小玉传》、《李娃传》),或用人与鬼神灵怪恋爱作为题材(如《虬髯客传》、《柳毅传》),无不贴近人情。可是即以贴近人情言,唐人短篇小说与明代长篇小说《金瓶梅》又大不相同。《金瓶梅》的好处,却在刻画市井人物性情,从语言运用上见出卓越技巧。然而同是从语言控制表现技巧,《金瓶梅》与清代小说《红楼梦》面目又大异。《红楼梦》的长处,在处理过去一时代儿女纤细感情,恰如极好宋人画本,一面是异常逼真,一面是神韵天成。不过就此说来,倒可得到另外一种证明,即一个作品其所以成功,安排恰当是个重要条件。只要恰当,写的是千年前活人生活,固然可给读者一种深刻印象,即写的是千年前活人梦境或驾空幻想,也同样能够真切感人。《三国演义》在历史上是不真的,毫无关系,《西游记》在人事上也不会是真的,同样毫无关系。它的成功还是“恰当”,能恰当给人印象便真。那么,这个恰当究竟应当侧重在某一点上?我以为一个作品的恰当与否,必需以“人性”作为准则。是用在时间和空间两方面都“共通处多差别处少”的共通人性作为准则。一个作家能了解它较多,且能好好运用文字来表现它,便可望得到成功,一个作家对于这一点缺少理解,文字又平常而少生命,必然失败。所以说到恰当问题求其所以恰当时,我们好像就必然要归纳成为两个条件:一是作者对于语言文字的性能,必需具敏锐的感受性,且有高强手腕来表现它。二是作者对于人的情感反应的同差性,必需有深切的理解力,且对人的特殊与类型能明白刻画。

换句话说,小说固然离不了讨论人表现人的活动事情,但作者在他那个作品的制作中,却俨然是一个“上帝”,(这自然是一种比喻。)我意思是他应当有上帝的专制和残忍,细心与耐性,透明的认识一切,再来处理安排一切,作品方可望给人一个深刻而完整的印象。一个作家在写作过程中,“天才”与“热情”,常常都不可免成为毫无意义的名词。所有的只是对人事严密的思索,对文字保持精微的敏感,追求的只是那个“恰当”。

关于文字的技巧与人事理解,在过去,这两点对于一个小说作家,本来不应当成为问题。可是到近来却成为一个问题。这有一种特别原因,即近二十年中国的社会发展,与中国新文学运动不可分,因此一来小说作家有了一个很特别的地位。这地位也有利也有害,也帮助推进新文学的发展,也妨碍伟大作品产生。新作品在民十五左右已有了商品价值,在民十八又有了政治意义,风气习惯影响到作家后,作家的写作意识,不知不觉从“表现自我”成为“获得群众”。于是留心多数,再想方法争夺那个多数,成为一种普遍流行文学观。“多数”既代表一种权力的符号,得到它即可得到“利益”,得到利益自然也就象征“成功”。跟随这种习惯观念,不可免产生一种现象,即作家的市侩工具化与官僚同流化。尤其是受中国的政治习惯影响,伪民主精神的应用,与政治上的小帮闲精神上相通,到时代许可竞卖竞选时,这些人就常常学习谄谀群众来争夺群众,到时代需要政治集权时,又常常用捧场凑趣方式来讨主子欢心。写成作品具宣传味,且用商品方式推销,作家努力用心都不免用在作品以外。长于此者拙于彼,因此一来,作者的文字技巧与人事知识,当然都成为问题了。这只要我们看看当前若干作家如何把作品风格之获得有意轻视,在他们作品中,又如何对于普通人情的极端疏忽,就可明白近十年来的文学观,对于新文学作品上有多大意义,新的文学写作观,把“知识”重新提出又具有何等意义了。作品在文体上无风格无性格可言,这也就是大家口头上喜说的“时代”意义。文学在这种时代下,与政治大同小异,就是多数庸俗分子的抬头和成功。这种人的成功,一部分文学作品便重新回到“礼拜六”派旧作用上去。成为杂耍,成为消遣品。若干作家表面上在为人生争斗,貌作庄严,全不儿戏,其实虚伪处竟至不可想象。二十年来中国政治上的政策变动性既特别大,这些人求全讨好心切,忽而彼忽而此的跳猴儿戏情形,更是到处可见。因此若干活动作家写成的作品,即以消遣品而论,也很少有能保存到五年以上,受时间陶冶,还不失去其消遣意义的。提及这一点时,对于这类曾经一时得到多数的作家与作品,我无意作何等嘲讽。不过说明这种现象为什么而来,必然有些什么影响而已。这影响自然很不好,但不宜派到某一个作家来负责。这是“时代”!

想得到读者本不是件坏事。一个作者拿笔有所写作,自然需要读者。需要多数读者更是人之常情。因为写作动机之一种,而且可说是最重要的一种,超越功利思想以上,从心理学家说来,即作品需要多数的重视,方可抵补作者人格上的自卑情绪,增加他的自高情绪。抵补或增加,总之都重在使作者个人生命得到稳定,觉得“活下来,有意义”。若得到多数不止抽象的可以稳定生命,还可望从收入增多上具体的稳定生活,那么,一个作家有意放弃多数,离开多数,也可以说不仅是违反流行习惯,还近于违反动物原则了。因为动物对于生命的感觉,有一个共通点,即思索的运用,本来为满足食与性而有,即不能与这两种本能分开。多数动物只要能繁殖,能吃喝,加上疲乏时那点睡眠,即可得到生命的快乐。人既然是动物之一,思想愿望贴近地面,不离泥土,集中于满足“食”与“性”,得到它就俨然得到一切,当然并不出奇,近于常态。

可是这对于一般人,话说得过去。对于一个作家,又好像不大说得过去。为什么?为的是作家在某种意义上,是比较能够用开明脑子在客观上思索人生,研究人生,而且要提出一种意见表示出人生应有些事与普通动物不同的。他有思索,他要表现。一个人对人生能作较深的思索,是非爱憎取予之际,必然会与普通人不大相同。这不同不特要表现到作品上,还会表现到个人行为态度上!

所以把写作看作本来就是一种违反动物原则的行为,又像是件自然不过的事情。为的是他的写作,实在还被另外一种比食和性本能更强烈的永生愿望所压迫,所苦恼。他的创作动力,可说是从性本能分出,加上一种想象的贪心而成的。比生孩子还更进一步,即将生命的理想从肉体分离,用一种更坚固材料和一种更完美形式保留下来。生命个体虽不免死亡,保留下来的东西却可望百年长青(这永生愿望,本不是文学作家所独具,一切伟大艺术品就无不由同一动力而产生)。愿望既如此深切,永生意义,当然也就不必需普通读者来证实了!他的不断写作,且俨然非写不可,就为的是从工作的完成中就已得到生命重造的快乐。

为什么我们有这种抽象的永生愿望?这大约是我们人类知识到达某种程度时,能够稍稍离开日常生活中的哀乐得失而单独构思,就必然会觉得生命受自然限制,生活受社会限制,理想受肉体限制,我们想否认,想反抗,尽一切努力,到结果终必败北。这败北意思,就是活下来总不能如人意。即这种不如意的生活,时间也甚短促,不久即受生物学的新陈代谢律所拘束,含恨赍志而死。帝王蝼蚁,华屋山丘,刹那间即不免同归消灭于乌有之乡。任何人对死亡想要逃避,势不可能。任何人对社会习惯有所否认,对生活想要冲破藩篱,与事实对面时,也不免要被无情事实打倒。个人理想虽纯洁崇高,然而附于肉体的动物基本欲望,还不免把他弄得拖泥带水。生活在人与人相挨相撞的社会中,和多数人哺糟啜醨,已感觉够痛苦了,更何况有时连这种贴近地面的平庸生活,也变成可望而不可及,有些人常常为社会所抛弃,所排斥,生活中竟只能有一点回忆,或竟只能作一点极可怜的白日梦。一个作者触着这类问题时,自然是很痛苦的!然而活下来是一种事实,不能否认。自杀又违反生物的原则,除非神经衰弱到极端,照例不易见诸实行。人既得怪寂寞痛苦的勉强活下来,综合要娱乐要表现的两种意识,与性本能结合为一,所以说,写作是一种永生愿望。试从中国历史上几个著名不朽文学作家遗留下的作品加以检查,就可明白《离骚》或《史记》,杜工部诗或曹雪芹小说,这些作品的产生,情形大都相去不远。我们若透过这些作品的表面形式,从更深处加以注意,便自然会理解作者那点为人生而痛苦的情形。这痛苦可说是惟有写作,方能消除。写作成后,愿望已足,这人不久也就精尽力疲,肉体方面生命之火已告熄灭,人便死了,人虽死去,然而作品永生,却无多大问题。

这个“永生”,我指的不是读者数量上问题,因为一个伟大作家的经验和梦想,既已超越世俗甚远,经验和梦想所组成的世界,自然就恰与普通人所谓“天堂”和“地狱”鼎足而三,代表了“人间”,虽代表“人间”,却正是平常人所不能到的地方。读者对于这种作品的欣赏,绝不会有许多人。世界上伟大作品能在人的社会中长久存在,且在各种崇拜,赞美,研究,爱好,以及其他动人方式中存在,其实也便是一种悲剧。正如《红楼梦》题词所载:

“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从作品了解作者,实在不是一件容易事。所以一个诚实的作者若需要读者,需要的或许倒是那种少数解味的读者。作者感情观念的永生,便靠的是那在各个时代中少数读者的存在,实证那个永生的可能的梦。对于在商业习惯与流行风气下所能获得的多数读者,有心疏忽或不大关心,都势不可免。

另外还有一种作家,写作动力也可说是为痛苦,为寂寞,要娱乐,要表现。但情绪生活相当稳定,对文学写作看法只把它当作一种中和情感的方式。平时用于应世的聪明才智,到写作时即变成取悦读者的关心,以及作品文字风格的注意。作品思想形式自然能追随风气,容易为比较多数读者接受。因此一来,作品在社会上有时也会被称为“伟大”,只因为它在流行时产生功利作用相当大。这种作家在数量上必相当多,作品分布必比较广,也能产生好影响,即使多数读者知稍稍向上。也能产生不好影响,即使作者容易摹仿,成为一时风气,限制各方面有独创性的发展。文学史上遗留下最多的篇章,便是这种作家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