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敏。
梁实秋在《请客》一文中写道:“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若要一年不得安,盖房;若要一辈子不得安,娶姨太太。”在他笔下,家常的朋友聚会变成风趣的盛大工程。主人快乐而无奈,忙忙碌碌一整天,最后哈欠连连还不好意思和客人说散席。而客人,却如同应约而至的矜持饿狼,明明想要扑上去美餐一顿却又碍于情礼欲食还休。一但主人说出“解禁”的咒语“还客气什么就当自己家吧,”饿狼们立刻“原形毕露”,真比在自己家还实在。
我自不是能请客的人,但做客还稍够资格的。大表哥办喜宴,喜酒吃了没多久,我大侄女又诞生了。生孩子毕竟是大事儿,亲戚又请一大堆。像这样的喜宴在自家是绝对摆不开的。作为亲戚之一,我跟我爸妈去吃“生孩子饭”。初入座不免有些冷清,看看我姥姥家这边的亲戚便可见些端倪,我二表哥没回来,表姐上班,小表妹倒是在,可这是个时刻在“捡金子”的孩子——除了沉默还是沉默,也不知道她捡到了多少。然后就是姨和姨父了,咋呼的咋呼,木讷的木讷,谈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money,我不能不感叹他们的实际。
我还在想“生孩子就是不如结婚啊,光人丁稀少就大势已去”,刚巧有一高个儿中年男人进来了,我妈对我爸说:“那是小大大(小叔叔)。”我爸也没称呼他,只是和他握了握手,“小大大”寒暄了几句:“啊,这是那谁吧,以前没见过。”
然后小姨家的也打了个招呼,我妈又指着我:“叫姥爷,快点!”我用一声“啊?”
作为缓冲,缓冲完毕后才进入运作状态地说了句“姥爷”。“姥爷”还和刚才一样净说些众所周知的真理“呀,这你家孩子呀!”他又看看小表妹,“真是,谁家的孩子长得像谁。”
打完招呼他便到别的屋去了,我才反应过来来吃“生孩子饭”的不止一桌。
大表哥又重新安排饭桌:“男的在这屋,女的去那屋。”我因动身较慢,只得和我妈一起到隔壁房间里去,而大姨小姨早就大转移到隔壁的隔壁了。我进屋一看,没一个认识的,个个都像从空气里的某个分子里蹦出来的一般,冷不丁的就冒出来了。
除了“女的”还有一个可以当古董摆到博物馆里的“爷爷”——我妈让我叫他老姥爷。另有三个“弟弟”——就连最小的可以自由在屋里撒尿的那个我都得叫他舅。
我的慢动作把我扔到了一堆古董级别的人中作为惩罚,我只能忍受着一堆陌生的面孔装傻充愣,并且反常而做作地当起了懂事乖巧的“服务员”,给在座的舅舅姥姥们分了一圈餐巾纸。
按我们这屋在座人员的性别来说,并没有全为“女的”。那些被排除在“男的”
之外的男性恐怕是被归为不能喝酒的一类了吧。
女性为主的餐桌相当实际,姥姥们——比我妈大不了多少——吃吃喝喝,舅舅们吵吵闹闹,果真跟在自己家里不相上下。负责看孩子的姥姥还不时给舅舅夹菜,服务员端上一盘鸡,胖姥姥拿了一个鸡腿放到小舅舅盘里:“来,给你个鸡腿吃。”
小舅舅对鸡腿不感兴趣,拿着杯子抿着嘴喝雪碧。胖姥姥又像讲狼外婆吓唬小孩一般说:“少喝点,喝多了就醉了。”
菜吃到一半,舅舅们便坐不下去了,差不多有五岁的那个跑出去玩了,刚会走路的那个也吵着要出去,他的小姐姐跟在后面陪他,跑进跑出甚是热闹。大概是雪碧喝得有点多,小舅舅委屈了一会儿就当众脱起了裤子,站在地上撒了泡尿。全桌的人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胖姥姥看老姥爷不怎么吃东西,又把刚才给舅舅那个鸡腿放到了他盘里。
等到菜都吃厌,姥姥们生出离席的念头,但又碍于尚未吃饭又等在餐桌旁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这时候汤像救火队一样及时赶到,长发姥姥和胖姥姥先各自舀了一碗,长发姥姥还不停的问:“汤里的是银鱼吧?”其他人连汤勺都还没碰一下,哪里知道里面是银鱼金鱼?过不多久,芋头排骨汤也上来了。这汤一来,长发姥姥也不讨论银鱼了,一边往自己碗里舀,一边说着“都吃啊,都吃啊。”她想同刚才一样也给老姥姥舀一碗,却发现老姥姥碗里的银鱼还没动。她拿起老姥姥的碗,把汤倒回了汤盆,若无其事的往她碗里舀排骨。
闹闹腾腾地喝了会儿汤,气氛又显出些许尴尬。我想出去走走,刚出门就碰见从楼下上来的爸爸,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父女同心?
“爸爸,咱走吧。”
“店里还有人等你回去。”我妈也跟出来了,在一旁“扇风”。
哥哥留爸爸接着喝点,爸爸假装要再进屋入席,妈妈不甘落后地在走廊上劝说。
几分钟后……“那我们先走了啊。”爸爸稍稍回头对大表哥说。然后急匆匆地下了楼。我紧跟在他后面小跑追随。抬头看看妈妈,她早已演出成功回“后台”了。
直到现在还觉得,我和爸爸当时是“逃”出去的。出饭店后,爸爸说:“终于走了,这样喝得喝到什么时候,那屋里就是一屋酒鬼。”他停了会儿,“这都什么辈分,都有叫我姑老爷的了,我还得叫那人姥爷!”当时有一种想握着爸爸的手说“兄弟同感!”的冲动,但又怕被他误解成是喝醉了,遂作罢。
主人费尽心思,客人应约而到。相识的,在一起叫作热闹;不相识的,坐到一起只能叫作闹腾。由此旧话新说:若要一时不得安,做客;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若要一年不得安,结婚生子。
你好,月亮男孩
文/潘云贵。
我在辛迪街道的拐角遇到过一个月亮般孤独的男孩。
辛迪街道像一位神秘的法国贵妇人。入口的牌子上写着辛迪这两个字的法文,两旁栽满了鸢尾和郁金香,沿着街道蜿蜒,如同一座芳香的花园。我喜欢夜里从这里走回家,用满心的勇气和对前世溯源的偏执,一意孤行。
我相信前世自己是一株生长在暗夜里的植物,风中倾尽一生,要去解一个男人的谜,却从他的腕下错过了好几次轮回。
这是我第15次走到辛迪街道的拐角。
头上的圆月分外明亮。风吹过,留下一路湿漉漉的水汽。我向四周看去,确定无人,便跳起舞来,旋转中白色的裙裾飘扬,像恣情绽放的白花。顷刻间痴笑起来,心想自己这只美丽的蝴蝶真是落寞太久了,此刻我要在暗夜里做只小妖,等待英俊的魔法师前来降服。
转身时,感觉自己撞到了一个男孩,他的肩膀微薄、略显冰冷。我透明的翅膀一下子收拢回来,心口像慌掉的鹿群。
我清楚记得,在从辛迪街道穿过的14次里,并没有人从这里经过。幽深的辛迪街道像一个只对我开放的盒子。鸢尾、郁金香、复古的路灯、精致而老旧的欧式建筑,整个街道简直像一条匍匐在梦中的花蛇。
可在今天,我竟然撞到了一个人。我对自己的放纵感到羞愧。陌生的男孩倒没理睬我,只是冷漠地向我的另一端走去,似乎无视我的存在。我愣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沉默地向黑夜走去。
他身上发出银色的微光,似乎是月亮的色彩。但我想,这或许只是自己的幻觉。
辛迪街道的存在似乎也是一种幻觉。不知道为什么白天这条街道的路口总是被一些大型卡车、货摊和商店堆积的大箱子堵塞,使人无法进入。它只在夜里开放,我一直把它当成自己的专属通道,所以对于现在从这里经过的人自然感到诧异。
再次遇到他的时候,是从辛迪街道穿过的第30次。
自从上次以后,我不敢再跳舞,生怕再撞到陌生人。我只是安静走着,手里拎着一本关于法国文学研究的书籍。书里面有萨特和波伏娃,《恶心》和《第二性》,很纠葛的文字。我停下来,正想把书放到挎包里,这时感觉背后有风吹来。
转过身,我看见了他。一瞬间,头脑空白。
他和上一次的装束一样,旁若无人地经过我。我看到他的正脸,小卷发,脸颊白皙,轮廓分明,眼睛深蓝似乎能够滴下水滴来。白色衬衫,蓝色夹克,在月光下泛着微光。但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难道看不见我站在这里,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不经意间,还没有放进包里的书从手心滑落下来,萨特和波伏娃的爱情摔在了地上。
他忽然回头,走过来,捡起书,拍了拍,递给我,脸上依旧冷漠。这完全出乎人的意料,我尴尬地站着,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人遇到我此刻正在遇到的事情,在一个如此寂静的夜晚,一个让人心动的陌生男孩就站在自己面前。
“是《法国现代文学史》吧。”
我羞涩地接过书,半晌过后才反应过来,他居然在和我说话。
“嗯,是《法国现代文学史》。”我重复了那本书名。
“我记得那封面,以前在法语学校上课的时候就常枕着它睡觉。书皮都快被我磨掉一层色了。”他语气平淡,即便讲到笑点时也没笑。
“你毕业了吗?”我问。
“还没。在中国的法语学校上到一半就被家里人遣送到这里了。”
“遣送到这里?怎么可能,这不也是中……”
没等我问完,他就不言一声地走了。我的眼睛突然掠过一丝疑惑,像心中飞出受惊的鸟群,在月光下扑哧扑哧飞逝。
白天,我基本不从辛迪街道走,原因很简单。第一,我爱睡懒觉,常常快上课时才醒来,需要找离学校最近的路线飞奔,而辛迪街道得绕一个大弯子才到学校。
第二,辛迪街道白天总被车流货物封得死死的,基本上通不过去,只有夜晚敞开着。
其实,在学校和我寓所之间,还有长安街道、光明街道,但它们似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大厦楼宇、商场店铺都像庞大的积木群落,平庸得让我想把它们映照到脑中的影像卷成一团纸扔到街边某个不可回收的垃圾箱中。
我喜欢辛迪街道的安静和神秘的气息。特别是在遇见他之后,莫明地希望夜色能一直浸染着辛迪街道,这样我便能在长久的等待之后再次看到他。这种迫切的想法日渐强烈。
第45次从辛迪街道穿行而过时,月亮同第30次时一样明亮,像一枚圆润的玉石缀在天上。
记得清晨出门时,电视上预报晚间将会下雨。而这雨似乎失约了。我晃荡着手中的折叠伞,左甩一下,右摆一下,只见月明星稀,不曾滴下谁的销魂泪。
不过世事难料,科学预测还是有它存在的必要,因为这雨说下就下了。
路面上飞扬着水汽,很多花瓣在雨中显然失去了盛开的欲望。鞋子踩在地砖上发出扰人的摩擦声。这时,他出现在雨中,迎面向我走来,没打伞,全身湿透,像一株月桂,但坚毅俊秀的脸庞和不曾变过调的脚步声依旧如昨。我看得心生爱怜,顾不得女生的优雅体态,急忙奔了上去。
我将小伞倾到他那边。他似乎感觉到了,身体有那么一下短暂的僵直,片刻后,又从伞中走出。
“喂,你停下。”我喊住他,又迎着他跑了上去。
“你喜欢淋雨,嗯?”
他看着我,摇了摇头。
这时我注意到在我们俩的右侧是一家电影院。淡红色的灯光从里面渗出,像水流一般滩到大雨之中。
“先去避雨吧。”我硬拉着他跑到影院门口。他倒没回闪,也顺着我的意思来到了屋檐下。
“我喜欢雨。”他说。
我愣愣地张着嘴巴:“呃?”
“霍尔顿也喜欢雨。”
“是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
“嗯。在雨里霍尔顿喜欢看妹妹玩旋转木马,自己被淋得像只落汤鸡,可他不在乎,心里还很快乐。”
他说完,我顿时感觉眼前有一匹受伤的白马在这瓢泼的雨夜里正用自己湿润的舌尖舔舐着孤独的伤口。他似乎真的不该生活在现实里。
我笑笑,之后同他一样沉默。
磅礴的雨声中,我不时就偷偷看他几眼。像油画一样耐看的陌生男孩,安静地站着,瘦削如蝉翼,发着一身透明的光。而他始终没看我,像前两次遇见时一样冰冷。
这或许便是受难中的甜蜜吧。我偷笑着,又旋即收住笑声。
身后有扇门突然被推开了,走来一个人的脚步声。他似乎没听到,一直站着。
我好奇地转头往后面看去。那人金发碧眼,瘦削的面颊有时光留下的皱褶,鼻梁高挺,是个颇有风度的外国中年男人。
“雨是什么时候下的?”他用法语问道。
我愣了一会儿,脑子里冒出零零碎碎的词汇,很蹩脚地回答:“大约是半个小时前。”
男人笑了笑,又说道:“现在影院正在放夜间专场,你们俩可以进去看看。”
“呃?”我一下子像个哑巴似的看着男人,虽然我选读的外国语种是法语,但是此刻却根本没听明白这个外国男人在说什么。时间在雨水里尴尬泡着,我的脸红了。
他在此时转过身来,很轻讽地看了我一眼,接着外国男人的话说道:“这雨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停,那我们就进去看看。谢谢您。”
我诧异地看着他。
“法语初级都没过吧。”他嘴角飞出嘲讽的一句,但也没看我,直接朝影院走去。
我没回答,羞愧地低下头,想把自己埋在雨水里。
这家电影院之前我似乎并不曾见过,它像这场大雨一样突如其来,让人惊奇。
迷你的剧场坐着三三两两的人,都是金发碧眼、身形高挑的外国情侣,屏幕上放映着一部年代久远的法语片。我感觉自己走到了其他国家。
青港虽然是人类宜居的城市,但现在应该也不会有这么多的外国人吧。我疑惑地看向四处,那些坐在座位上抵额相觑的恋人并没有注意到我们。
“往前一点坐吧,我近视。”我羞羞地扯了一下他的衣角。
他看着我,很冷地说:“谁让你不戴眼镜?”
“呃?”我回答,“压抑的东西,我不喜欢。”
我们在前面找了位置匆匆坐下了。
影院里正在放的是八十年代法国经典的爱情电影《初吻》。苏菲玛索的荧幕处女作。那时初出茅庐的苏菲玛索是一朵十七岁的法国玫瑰,有着所有女生都钦羡的漂亮:精致的面庞,流萤般的瞳孔,少女时代的清纯与可爱,丝毫毕现。
影片里,苏菲的男友将耳机戴在她头上,音乐响起,刹那间万籁俱寂,时间停驻。
舒缓深情的音乐流淌,那青涩朦胧的初恋,难以磨灭的回忆。
片中的主题曲十分好听,是Richard Sanderson的reality:“Metyou bysurpri seIdidn’trealize,Thatmy lifewould change forever……”陷在岁月中的音乐配合着电影结尾,牵出藏匿于我们内心最初的秘密,仿佛青春时一场永远不会褪色的梦。
电影结束后,我默默地坐在座位上,眼泪不知不觉地下来,而他的脸上依旧保持着初见时的那种冰冷。
“你好像无动于衷呢,这电影不感人吗?”
“类似的影片看了很多遍了。一种事物经历久了,也就没有感觉,就像爱。”
“呃,你谈过恋爱?”
他沉默良久,当我以为他不再回答时,他的嘴角漏出一句:“都过去了。”
我笑着,但很快就不笑了,低下头去。
不知过了多久,大约有半个钟头,影院里人都走光了,之前和我们说话的外国男人在清理着情侣们留下来的爆米花碎屑。窗户上依稀还有雨点落下,但显然比先前小了很多。
他起身往门外走去,我跟在他后面。夜深了,得回寓所了。我心想。
在影院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我看着屋檐上垂落的雨滴,对他说:“我就住在这条街道出口不远的地方,这雨恐怕是停不了了,伞你拿去吧,别再淋湿自己啦。”
谁都没想到这样的话竟然会是一个女生对一个男生说的。他显然被我的话吓到了,眼睛骨碌骨碌地看着我,目光柔软得像月光。
我没有顾及他有什么反应,扔下伞径直跑掉了。心想他肯定会追上来,喊住我,然后把伞还给我,末了说不定还会拥抱一下我。在雨中,我期待着男孩的拥抱,但直到跑出了辛迪街道他也没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