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迷糊小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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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迷糊小妻(落绯)

楔子 伤痛,离别

一个人,一条影子,一只前后晃荡的小包,一根摇摇晃晃的电线杆子,一盏半明不暗的昏黄路灯,城市里,许多的孤寂组成更多的孤寂。

回家的弄堂是长长的寂寞,一人走过曾经两人的路过。雨后屋檐断断续续的水滴,直落心底,掀起一圈又一圈涟漪,波澜微微却绞痛心扉。心脏孤寂跳动着映衬一声一声的脚步,像是找到伴了,结果只是如影随形的寂寞缠心入魂……

纳兰谨低头掏出手机想看看时间,打开手机才发现自己早将手机关闭,其实这是件很没意义的事情,不接电话不上线能代表什么呢?世间早没人找她。

一切,只有到头才知晓,原来是自作多情。

疯狂追他的人是她,以为他爱上她的人也是她,最后,分离,分手,已成定局。

是太过熟悉的风景招惹了眼泪,是太过习惯于暗黑的小弄堂有两个人的脚步回响,是太过于傻笨没能理解他的话,是故事进展得太快却没给她适应的时间……

泪奔腾而下。

连最后几步回家的路都来不及等待。

就这么,坐在路灯下。昏黄的灯光将伤心的过往,一并埋葬。

林雅人。

爱情太痛,寂寞太痛,分手太痛,身影太痛。

她,是带着浑身的伤痛离开的。

甚至,拎着行李箱,没敢回头望一眼。

他,是满怀骄傲的希望回来找她的。

虽然,人去楼空,淡漠悄然。

第一章 婚礼,重逢

这场婚礼的新郎是她的第几个男朋友?

第十个?第十一个?

不对!是第十二个!

他们在半年前相亲认识。记得他应该是三十三岁,大她六岁,一家跨国企业的高级主管,急着结婚。连相亲那回一共见了两次面,他就提出交往的要求。然后,一个星期见不够一次,每次他都是在谈论自己的工作,她则是不停地享受美食,当然,其间不忘投给他一个贤德的微笑,以示感谢。

两个月前,他突然向她求婚。在她错愕的眼神以及脱口而出的一句“完全没有想过,以后也不会考虑”的话语下,正式宣告分手。

然后,他要结婚了,亲自给她送了一张包装精美的大红喜帖,还特别申明,只要她来就好,不需要红包。

呵呵!就算他不说她也不会包红包的。

非亲非故,干吗花这冤枉钱?

不过,这种免费吃喝的场所她倒是相当喜欢。所以从婚礼开始到现在,她的嘴工作得十分开心,还不停感叹,交这个男朋友算是物超所值了。约会次数虽然很少,但每次都是在高级餐厅吃饭,现在要结婚了还不忘请她最后一顿。

“小瑾,你真的来了?”

纳兰瑾抬头,嘴里还叼着半块没来得及咽下去的黑森林。

他是谁?怎么知道她的名字?还一脸很熟的样子?

将他从脚趾到发尖来回打量了三遍,纳兰瑾才迟钝地发觉他身上穿的衣服是新郎礼服。

那么,就是说——

他是今天的新郎。

也就是她分手两个月的第十二任男友。

那个每次都请她吃大餐的好人!

思及此,纳兰瑾不免热泪盈眶,“你真是个大好人,是我交过所有男朋友中人最好的一个。”所以,你能不能多结几次婚?然后记得送免费请帖给我。

“现在后悔和我分手了吧?”男人没有被她楚楚可怜的表情感动,倒是因为她的话倨傲起来。就说没有女人会傻得放弃这么好的男人——年轻、英俊、多金。

她一定是早就后悔了,然后又不好意思向他讨饶,今天还忍着痛来参加他的婚礼。

“你要是听话点,我结婚以后还是会来找你的。”

什么意思?

他还要继续请她吃大餐吗?她就知道他是个好人,纳兰瑾拼命地点头,只要有吃的就好。

男人轻蔑一笑。

会场一隅,一男一女,各怀心思,却都十分满意。

这样美丽的误会,真是谁都喜爱啊!

与此同时的会场入口则是一场更大的骚动,一个黑着脸的俊朗男子,穿着合身的手工西装,在一大群黑衣保镖的簇拥下大步而来。凌乱有型的头发,夺取了全场女性的呼吸。

大人物。

花样少女蓄势待发。

大人物。

商界精英双目明亮。

媚眼频频抛出,却在中途全数断翼而归。

男子大步朝前,连眼睛都没斜过。

身旁的管家伸出戴着雪白手套的手,恭敬而优雅地俯身指路,“少爷!新郎在那边。”

男子似是很不乐意,用力瞥了他一眼,随后却还是朝他指的方向走去。一方由大人物形成的风暴圈渐渐靠近,新郎一方却太过自我陶醉,对此一无所觉。

今日会场的第三方,即首披白纱的新娘,寻觅许久,终于在人群里找到失踪已久的新郎,同时,也看见纳兰瑾,喜气澎湃的脸忽地阴天下雨,暗沉下来。

“为什么她会在这里?”

新娘是个聪明的人,她是知道纳兰谨的。纳兰谨是他的前女友,或者说是他曾经新娘人选之一。他在婚前就和她们几个一起交往,她可不同于没大脑的纳兰谨一无所觉,而是仔细地制定猎夫计划,第一件事就是将几个对手都调查清楚,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这个女人——纳兰瑾。因为,这个女人是他众女友中第一个被他求婚的。

“亲爱的,别生气。我和她没什么。是她被我甩了,不甘心,不知道怎么弄到请柬混进来说要和我复合。我都有你了,怎会还会想着别人呢?我刚才就恶狠狠地拒绝她了。”轻描淡写的解释,声音不大不小,恰恰让周围的人全都听到,霎时,以新郎新娘以及前女友为中心,形成一个圆形的观戏台。另一个暴风圈就此形成。

纳兰瑾被观望得莫名其妙。

她刚刚有说过这些吗?虽然她记性不是很好,可前一刻说过的话她是肯定记得的。

既然她没说过,那就是他在说谎。亏她刚才还想着他是个好人呢!

纳兰瑾对自己识人功力之差正在默哀,而她的闭口不语在众人眼里就等同于做贼心虚,会场渐渐骚动,私语不断。

“呃……”她想开口解释,可惜竟意外地发现自己已经记不得这个男人的名字了,也是,这么些年,那么多来来去去的人,大约只记得任飞了吧!那个伴着她度过好些时候的好人。再看一眼标着新郎标签的第十二任,内疚占了大部分,气势自然短了半截,“那个,新郎,我没有说过……”

新郎急忙打断她的话:“你还想辩解吗?被我甩了就想来破坏我的婚礼,你这种没人要的女人心最狠毒了。”

是她被甩了吗?是她拒绝了他的求婚他们才分手的吧!不过好像是他恼羞成怒地说和她分手,看在分手两个字是他说的,那就是她被甩了好了,“可是我真的没有……”说要和你复合啊!

这回的话又被打断,不过不是新郎,而是一个暴怒的声音:“纳兰瑾!你把我甩了就是为了找这种烂男人吗?”

当一个暴风圈遇上另一个暴风圈,答案就是狂风暴雨。

纳兰谨回首。

沉沉的玄色,挺拔的身形。

迷蒙视线。

她记忆力向来不好,却唯将这个身影刻入心底,年复一年,唯记这个声音,半辈子。

林雅人。

与他名字的含义极不相符的,有着喷火龙一般暴躁的脾气。以前他总爱这样吼她,因为她是他女朋友,现在还是改不了,就算她已经多年未曾见过他了。

这个该死的第一任!

“少爷!”管家小声提醒。少爷今天过来可不是为了大呼小叫,而是代替老爷出席公司员工的婚礼,这样做实在有失体面。

少爷?

这句话震醒了看戏的众人。

今天结婚的这位,虽然可称之为林氏企业的高管,但是和真正的核心管理层还是有一段差距的,来参加婚礼的,最多也就到部门经理的级别。而眼前这位看似一般仆人,其实是董事长的直属部队,林家的完美管家,身份非同一般。而他口中的少爷?难道眼前这个帅哥是,目光齐刷刷地看向一处……林家大少爷——林雅人。

众男众女原只觉得这只金龟镀了层金,现在,简直浑身上下都是拿钻石镶的,扑玲扑玲地闪着光芒!然后,又不得不思索眼前这位毫不起眼的女人……按林大少的说法是——这个女人把他给甩了,并且这位大少现在看上去是十分的心有不甘,简单点说,想吃回头草。

纳兰谨困惑地看着他。今天的人说话都没一句真话吗?十二号是这样,一号还是。

为什么他会说是她将他甩了呢?

明明是他耐不住寂寞,劈腿,他们才分开的不是吗?

分手的时候说得清楚明白,分得干脆利落。

哦!是她先说了分手这个词,这么说来,的确是她将这位尊贵的大少爷甩了的。

机械式地投以淡笑,僵硬的嘴唇吐出唯一能想到的话:“好久不见。”很庆幸自己在职场磨练的这几年在此刻终于派上一点用处。对着他,不是分手时候泪眼婆娑的可怜,也不是歇斯底里的大吼大叫。

他还是那么帅!虽然很想控制住自己的意志,拉回锁定在他身上的目光,可生来就是焦点的他仿佛带着一种磁力,侵占了她全部的感官。

以前的他太过随性自由,厌恶极了西装的束手束脚,可是,他真的很合适穿西装,是她见过的所有男人中最合适这样穿的,很好看。

好久不见?她也知道是好久不见!牙缝中恨恨地漏出字句:“我们有几年没见了,你记得吗?”

纳兰瑾浅笑,“若是算最后第二次见面的话,是七年,若是算最后一次的话,是五年。”在他毕业的时候,分开,远距离恋爱;在她的毕业旅行途中,分手,然后永不相见。

林雅人因为她准确地报出数字而火气消了不少,“你还记得。”

“嗯。对于数字,我一向敏感。”所以她不记得今天新郎的名字,却记得他是她的第十二任男朋友。一如记得他是第一任一般。

这女人,绝对是生来惹他怒火的,才被安抚下的怒气又是蠢蠢欲动,正欲发作,熟知林雅人脾气的管家急忙向他身后那些保镖使了颜色,再不阻止少爷的话,今天这场婚礼就要闹笑话了。保镖在管家的示意下悄悄凑近林雅人,而这位大少爷正全心全意地关注眼前失联许久的前女友,结果,一记手刀,一劳永逸。

看着保镖手中昏倒的林雅人,管家安心,浅浅露出笑容,要是再让少爷这么丢脸下去,老早去国外安心养老的董事长非飞回来扒了他的皮不可。

笑着向新郎握手问好,送出少爷没来得及送出的礼物,在众人目光焦点中华丽退场,完美善后少爷留下的烂摊子,那一优雅华贵的转身间,不忘瞥一眼快被人群淹没的那个女人,记下了相貌,回去要好好调查报告给董事长。

林家的完美管家真是不好当啊!

纳兰瑾心情糟糕透了,找了唯一也是最好的朋友小紫出来。

“我去参加婚礼遇到林雅人了。”

一句,让原本喝着果汁的小紫当场喷了出来,还好纳兰瑾面前有食物山挡着,未被波及。

小紫激动地抓着她的手臂,眼中闪动着泪花,“你是说那个林雅人,帅哥学长林雅人?”就差没当场旋个华丽的圈来演偶像剧了。

“我的食物毁了。”纳兰瑾可惜道。

“雅人学长啊!我有多久没有见过他了?自七年前雅人学长去英国后我就再也没见到英俊潇洒的雅人学长。好怀念啊!雅人学长还是那样帅吗?”眼神已然迷离,思绪已然抽离。

忘了小紫是大学时代雅人亲卫队的队长。呵呵!她好像找错人诉苦了。再看看被小紫的口水污染过的食物,什么心情都没了。

小紫终于发现了纳兰瑾不正常的沉默。所谓正常的沉默就是别人说话的时候她在吃。不正常吗?呵呵,不用解释了吧!

在三十秒的思想斗争后,她终于努力摆出了一副同仇敌忾的面孔,语气却稍嫌兴奋:“他对你做了什么?”她最爱的雅人学长啊!

“就是在……呃……第十二任的婚礼上见到他,然后……也没有什么,他被自己带来的保镖敲昏抬回去了。”将事情尽量完整地回忆出来。

第十二任?听到她这样称呼自己的前男友小紫不禁挑了下眉,“瑾,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吗?”难道她把她这个朋友也编了号?她发誓,要是瑾嘴里吐出一个数字的话,她一定要扁到连她爸妈都不认识她。不对,她没有爸妈了。那就扁到连自己都不认识她好了。

“小紫。孟紫。”完全不知自己逃过一劫的纳兰瑾还在疑惑小紫怎么会问这么白痴的问题,难道她的智商退化至此?没有生活压力的大小姐果然是生物种群中比较弱势的一类。

看来今天想施展自己的柔道功力是不行了,小紫欣慰一笑。

却没多说。

瑾或许自己无意识,可她记得林雅人的名字,却没记住才分手两个月的前男友的名字,或许,不是林雅人的话,就算是交往中的,她都不会记得他们叫什么。永远是那副若即若离的态度,可偏就是那态度惹得人心痒难耐,追她的人可以从她公司的办公桌前排到这个咖啡厅。

“其实真的很奇怪。他什么也没做,为什么我要心情不好呢?”

大小姐,你终于发现雅人学长在你心目中的地位了?

“所以,我应该继续吃东西,”纳兰瑾恍然大悟,伸手招来服务生,“小姐,麻烦将我刚才点的点心全部再来一份。”

小紫绝倒。

就在咖啡厅众人惊诧的目光中,服务小姐再一次将满满两盘食物送到瑾面前。

呵呵!满是樱桃汁的醇正黑森林,一口融化在嘴里,奶油与樱桃汁完美的比例,像是有一道神奇的力量。

小紫看着自己好友那种无可救药的表情,又叹了口气。

其实她最羡慕的是瑾的身材,那么喜欢吃,尤其喜欢高热量食物怎么会不胖呢?她一定是每个月都偷偷去抽脂。

“小姐,这里的蛋糕能外带吗?”纳兰谨看那些蛋糕的眼睛都变成巨大的红心了。

“抱歉,这些蛋糕都是店长亲手做的,只有在店里才能品尝。”

好可惜,眼中的红心却疯狂增长,“那我能见你们店长吗?”

“店长就在吧台。”

纳兰瑾循着服务小姐的手看去,他应该是一个长得和蛋糕一样好看的人,黑黑的宛若丝绸浓滑的巧克力,黄黄的宛若冰丝鸡蛋,白白的……现实打破了她的想象,店长站在吧台,修长的十指摆弄着蛋糕,白皙却很健康的皮肤,整整齐齐的头发,一副金边眼睛架在鼻梁,添了几分书卷味。

“王子!白马王子!”纳兰谨突如其来的一句吓懵了小紫。

小紫不知该喜该乐,至少,这个白痴学姐叫的不是——“蛋糕啊!黑森林蛋糕!”

与此同时,纳兰谨不大不小的声音也招来了不少好奇的目光。无奈!小紫抬眼打量那个纳兰瑾口中的王子。的确,姿色中上,看上去就像是那种宜家宜室的好男人。可是,拜托,比起那样帅得天上地下仅有一个的雅人学长,还是有差的,好不?别像个没见过男人的花痴一样盯着人看,很丢脸耶!

小紫回神过来,看着众人投来的疑惑眼光,在心底慨叹了几句丢脸、交友不慎后,抬头,已不见纳兰谨的踪影。再一看,站在吧台前,那个恨不得要对店长流出口水,笑得一脸花痴样的不就是她吗?

“纳兰瑾!”

瑾连头都没回,只是看着店长在吧台装饰那些蛋糕。

看上去好好吃哦!纳兰瑾咽下口水。

在王子面前不能这么没形象。

当店长手上的工作告一段落时,抬头,就看见了她。

她一脸馋相地盯着他手里的蛋糕,偶尔还吞咽口水。呵呵!真没想到,世界上会有这么有趣的人。

“纳兰瑾。对吗?”

瑾疑惑他为何会知道她的名字,可脑袋里塞满蛋糕的她完全不能思考。

她傻傻点头。

“你喜欢这蛋糕?”

再点头。这回很用力。

“送给你吃。”店长将蛋糕盛在金边樱花瓣玉瓷盘里,再配了个同款式的瓷勺,递给她。

纳兰瑾的心神全部被蛋糕吸引过去了,可居然还努力地摇摇头,说:“不行,在你面前我一定要保持形象。”

这句话让刚走近的小紫吓得差点瘫软在地。她大小姐什么时候知道世界上还有形象这种事情了?每次和男朋友出去吃饭,她吃得永远比人家的两倍还多,最神奇的是,她不但能在男友吃完前吃完,而且动作吃相极为优雅,所以火山孝子们多的是愿意捧着钱请她吃饭的,为了欣赏传说中的美人进食。

今天,她居然说了这两个字——形象。

“我早就知道你,没关系,你吃吧。在我眼里,你品尝蛋糕时的模样很美。”

瑾被一句话哄得开开心心就端着蛋糕回座位了。

小紫则是浑身寒毛直立,这男人是怎么回事?这样殷勤,是服务业天生本能?可他却说早就认识瑾,瑾今天是第一次来这里啊!

小紫的烦恼在看见瑾的吃相后一扫而空。

她在担心什么呢?瑾虽然迷糊,但是男女之事上,她伤人绝对比人伤她要厉害得多。听说,第十二任就是因为求婚被拒才分手的。

呵呵!乐观些。

瑾这些年不也这样过来了?

甚至有两年她是一个人在异乡度过的。

瑾坚强了,不用她担心了。而且,投入另一段感情或许对她会好些,总比心底永远系着无缘的雅人学长好些。虽然,她还是很希望瑾能和雅人学长在一起的。

再见林雅人很戏剧化。

纳兰谨接了个大客户,是林氏的一位部门经理。要她将自己名下的财产做估算,然后取出一部分交由她打理。

她是个懒人,所以当许多职员在挤一部电梯时,她很自然地挑了旁边的空电梯,然后,在大家惊恐的目光中,电梯门缓缓阖上。

二十二楼!

“她是不是不想活了?居然敢乘总经理的专属电梯耶!”

“要是给总经理逮到……”呵呵!按总经理的火爆脾气……

在电梯里的纳兰瑾毫不知情。

她按的是二十二楼,电梯在十五楼停了一下,应该是还有人想坐。

纳兰瑾没在意,电梯门打开时自顾自低首看着地面,好几双擦得晶亮黑色皮鞋,清一色的黑色西裤,凌乱地站在电梯外,却意外的整齐,谁也没往电梯内迈一步。

而这厢,几个跟在林雅人身后陪同巡视销售部的助理见到电梯内有人时,不约而同地倒抽了口气,也极富同情心地为那个不知死活的人哀悼。在看见总经理踩着沉稳的步子靠近那位低头数格子的小姐时,更加心惊。

阿门!愿上帝保佑你。

大片沉默中的抽气声让纳兰瑾察觉到了不对劲,抬头,林雅人的脸放大在她面前。

震惊!惊呆!连字句都吐不完全:“林……林……你怎么会在这?”

林雅人原本平和中带三分喜气的脸瞬间阴沉。还以为这小妮子是来找他的,听这一句,他就知晓她是完全不知道他是林家大少,也不知道林氏是他家的产业,甚至,她连他的名字都没叫完全。

纳兰瑾,你的名字就算是睡着了,我都能叫出来!

火气顿时上涌。

“我叫林雅人。”交往时就知道她记性差,可从没想过,当有一天,她忘了他的名字,陌生地看着他只喊得出一个“林”字时的光景。

她知道他叫林雅人啊!为什么要再告诉她一遍?纳兰瑾不解,可看着林雅人一副火冒三丈,就是你的错的样子,她习惯性地不敢反驳,可怜得宛若被主人批评的小狗,低垂下脑袋,嗡嗡一句:“我知道了。”

熟悉无比的神态,林雅人堪冲云霄的火气像是遇上暴风雨瞬间浇熄了一样。她从以前就这样,只要他吼她,无意地就会流露出小狗一般的眼神,憋着嘴,可怜兮兮地垂下脑袋,偏还会小心翼翼地将眼睛微微上撇看着他,最可恶的是她完全不知道他到底在气什么,结果,再大的火气,被冷水一浇,也只剩一缕青烟了。

“为什么来这?”不是来找他那是为了谁?不会这么快又交新男朋友了吧?

“找蓝经理,他是我的客户。”

客户?林雅人毫不客气地将她手中的文件夹夺过打开,随意翻动,“你是投资理财顾问?”

“嗯!”

“一会过来我办公室,我聘你当我的顾问。”随手将资料还了给她。

纳兰瑾无奈,他和几个助理已经步入电梯,看着缓缓上升的楼层数字,纳兰瑾还是拿出了勇气,“林雅人,可是我一点都不想……”再见到你,更何况是当你的投资顾问。

“我的办公室在三十楼,你到了就报我的名字。”

林雅人把话说完,电梯正好打开,二十二楼到了。纳兰瑾极度无奈地走了出去,忽然又鼓起勇气,回头,“林雅人,我不想当……”电梯门“轰”地阖上。那一瞬间,她似乎还看见林雅人无奈的目光。

几位助理在电梯里趁着总经理闭眼的空当互换眼神,默默猜测刚才那个女人与总经理的关系。最近总经理走桃花啊!几年都没有动静的他居然在一场婚礼后就冒出来一个前女友,今天居然还见到了总经理意外柔情的一面。

会不会?刚才那位小姐就是总经理的前女友啊?

这个助理的眼色被电梯到达的声音打断。大家一致再使了个眼色,今晚找个地方,边喝边谈。

没有当场拒绝林雅人的纳兰瑾,在与蓝经理谈完后,还是乖乖地上了三十楼。

林雅人在开会。

除了一名会议记录以及一名助手外,其他助理都在。

纳兰瑾原想托他们带个话给林雅人,就说她不想做他的理财顾问,可是他们一见到她便是热情万分。泡了香醇甘甜的奶茶,还配给了几块手工饼干,有一位助理甚至将自己买给女儿的蛋糕拿了出来。

美食当前,食指大动,哪还想得到理财顾问一事。

马上开动。

“小姐,你姓什么?”几人开始逼供。

纳兰瑾拿了张名片交给他们。

“纳兰。好奇特的姓,你是少数民族吗?”

纳兰瑾点头,继续吃。

“你与总经理以前就认识吗?”终于找到正题了。

纳兰瑾将空杯子递给他们。

几名助理惊叹,她什么时候喝完的?

以她那么优雅的吃相,这些东西应该够她细细品尝一下午的。

一名助理丢下不甘的眼神,到茶水间去泡奶茶了。

“纳兰小姐最近见过总经理吗?”

一只空盘子。

助理眉毛直跳。

总经理开会前交待,说只要有吃的就能把她留下,还特意交待了一句——“她很能吃。”原想着总经理是开玩笑。或者,比起其他女人,她食量稍稍大那么一些,可没想到……

又一名助理阵亡,张罗食物去了。

“纳兰小姐和总经理熟吗?”最后一名有幸还坐在纳兰瑾身边的助理旁敲侧击,想打听出了名堂。

“总经理?谁啊?”

助理气绝,无奈地在心中默念,这个女人有可能是老板最在乎的女人,要是掐死了她,他有十条命都不够赔的,他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大小还等着他的薪水养家,千万不要冲动。

“您过来不就是找总经理的吗?”耐心地解释。

纳兰瑾不解,“可是……我是来找林雅人的。”然后,恍然大悟,“林雅人是总经理?”难怪会在这里见到他了。

助理此时确定,眼前的这个女人绝对不会是英明神武的总经理传说中的前女友。完全不符合条件嘛!总经理虽然脾气是火爆了点,可是论长相,比起偶像明星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怎么会看上这么能吃的女人?再说总经理是剑桥毕业的硕士生,这个女人却像是幼儿园毕业的。补充一点,如果她真的和总经理交往过,怎么会不知道总经理是林氏集团的少爷?

所以,凭种种迹象判定,眼前的这个女人不是总经理的前女友。

可想起总经理对她的态度,为了保险起见,助理再多问了一句:“纳兰小姐以前是总经理的女朋友吗?”

纳兰瑾很奇怪他为什么会问这些,正想回答时,就听到一句——

“你们可以来问我。”

助理们顿时鸡飞鸟散。

完了!

总经理!

没理会那些助理,只跟纳兰瑾说:“跟我进来。”林雅人往自己办公室走去,可纳兰瑾一步未动。

察觉不对,他转身再问:“怎么了?”闹什么脾气?

“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不想当你的投资顾问,你大学的时候经济学学得比我好,自己来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为难她?不知道每次见到他,她心里就会很难受吗?

大学?总经理居然还有这样的纯情时代?!几名助理躲在角落,光明正大地偷听。谁让他们说话不去自己办公室?

林雅人青了脸,“我只有十分钟的会议休息时间,不要惹我发火。”僵硬的语气隐隐含着警告的意味。

纳兰瑾完全没有听出来,“你现在就可以回去开会了啊!我想告诉你的事已经说完了,我也要回去了。谢谢你的招待。”这点礼貌她还是有的。

林雅人压下的怒气不受控制,冒了出来。

这几年,谁敢这么和他说话?

只有她,不知天高地厚。

“纳兰瑾!我们分手了就以后永远不见了吗?你需要这么幼稚吗?分手的时候,搬家,出国,消失得无影无踪。这就是你一贯对前男友的做法吗?”

不是。

只有对他才这样。

“分手就该干净,当初分手的时候不是说得很明白吗?我想分手,你同意了。对我而言,那以后就没有再见面的必要了。永远不见!”

她忘不了,她毕业旅行时终于存够了钱去看他的那一幕,忘不了他在分手时说过的那些话。至今,仍让她心痛不已。

林雅人因为她眼里的泪浑身一僵,待到回神,她已经在电梯里了。

几名助理不禁慨叹,跟着老板闯荡商场多年,从在英国老板还未接掌自家公司时,他们就跟着老板了,那时在老板身边的女人就美丽至极的莫小姐一个,但老板从来也没承认过那是他女朋友,大多数还是莫小姐自作多情地缠人,现在,几位助理不禁多瞄了纳兰谨一眼,大叹,看来他们对老板的了解还不够啊!

完全没想过老板会喜欢的是这一型,难怪回国后那些缠着老板的名媛淑女、电影明星都一一阵亡,完全就不是老板的菜嘛!

林雅人看着飞速跳动的数字,30,20,10,……

“谁把电梯的速度设计得这么快?”孩子气至极地一声怒吼,将她离他越来越远的事实全数归罪于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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