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静女其姝(大女人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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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 再不放手

那一夜,她在凌晨两点清醒过来,睁着眼睛看着四周。厚重的窗帘将房间遮得密不透风,整个房间黑暗没有一丝光线。

在过了两年多的时间以后,她又一次的梦到了比比。

她躺在床上,没有动。整个人就像是经过了长途的跋涉一样,终于到达了终点,心里面原本的激动兴奋,也在途中被消磨殆尽,站在终点看着原本一心要看的景色,心里却是淡淡的,没有欣喜,也并没有觉得很美,更多的却只是长长地出了口气。终于到了终点……

她在心里想了许多可以代表的形容。又比如像是一个孩子,买了一个小猪扑满,刚放进去第一枚硬币的时候,心里是激动的,时不时地会摇一摇,听着那一枚硬币在扑满里面丁当作响的声音,就像是听到了全世界最悦耳的音乐。但是随着时间的转移,当往扑满里面放硬币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以后,所有的欣喜都被一日日地消磨掉了。等扑满已经满到再也存不下一枚硬币,心里除了成就感,却再也找不到一丝别的心情。

剩下的,就只有那些可以回味的余地。

她起床拉开窗帘,第一次觉得这幅窗帘有些过厚了,还是薄一些轻盈一些的会让人更加赏心悦目一些吧。因为是住在高层,所以一打开窗户,一阵风便灌了进来,却没有那么冷了。

她想,也许真的就进入晚春了吧,天气已经温暖了。

看着窗外的夜空,她抽出一支烟,点上。但刚吸了一口,却又掐灭。以后还是不要再抽烟了,毕竟抽烟对身体不好。

这是比比说的。

一直以来,她都一在地提醒着自己,她是个世俗商人,锱铢必较,哪怕是感情或是伤心,也要拉上别人。她的勇气从来都不曾出现在感情里面,却一步步地让自己作茧自缚。

但若能一步步地走到地老天荒,作茧自缚又如何呢?

她在一个恶性循环里面兜兜转转了十多年,守着一个业障死活不肯松手,住在黑暗里不愿出来。但突然被暴露在了阳光下以后,才看到了自身的苍白,如同鬼魅,不愿相信。

流转在身上的阳光,照亮了她紧守着的那个业障,才发现,业障就是业障,正所谓镜花水月都是空,能不能参得透,只能看个人。活着的人,有什么是不可以被原谅的?

之白果然同A市乐团签了合同,从此就留在了市乐团。

喜欢他的音乐的人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这么做,替他惋惜不已。但之白却乐在其中。真是应了那句话,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坐在办公室里的陈静哲,看着报纸,表情淡淡。只是眼角眉梢的倦怠却是再也掩不住。

之白留在A市,私心里面,自然也是她所希望的。

特别是最近,她总是会觉得累。她心里明白,拼了这么些年,她已经到了一个极限了,若再不想个中转,只怕就会像是最近股市的大盘一样崩盘了。

晚上八点左右的时候,晓加突然急匆匆地跑进来,脸色苍白而混乱。

“陈总——”

她坐正了身子。自从她坐上力扬总经理的位子到现在,晓加就一直跟在她身边,这么多年了,也学会了跟她一样处变不惊,泰山崩于面前而不变色,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她这么慌张的样子。

“出了什么事情?”

“我妈带着我侄女在市音乐厅听音乐会,但是刚刚我收到消息说市音乐厅突然起火了,我很担心她们——”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陈静哲却陡然站起了身,一把扣住了她的手腕,厉声厉色:“你再说一遍。市音乐厅怎么了?”

晓加重复了一遍:“起火!”

两个字刚被她吐出口,陈静哲却已经冲了出去。

今天是之白回归市乐团的第一场音乐会,市乐团借着之白打知名度,这场音乐会办得很盛大。之白最近这段时间都在忙这件事情……

怎么可以?

不可以。

老天怎么可以这样对她呢?她觉得自己在一瞬间被掏空了。

她将车飙到最高速,不记得自己有没有闯红灯,闯了多少个。却只是看到爸爸的,妈妈的,比比的脸一个一个地在她的眼前出现。她不知道自己握着方向盘有多紧,感觉不到双手的钝痛,她将全身的力气都用在了双手上,似乎只有抓紧了方向盘才不会让自己崩溃。

再也忍不住,她放声尖叫。高速行驶的车里,她尖叫着,双手狠狠地捶着方向盘。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只是心里一波一波地涌动着疯狂的因子,让她想将车子往防护栅上撞,往旁边行驶的车子上撞。再也感觉不到撕心裂肺的疼痛是什么样子。

车子开到市音乐厅,还没有停稳,她就跳了下来。围观的人太多,她发疯一样地推开所有挡着她的人,直到冲到警界线旁被警察拦下。

她推搡着试图拦下她的警察,她只知道,现在,挡我者死。

她的人生只剩下之白,再也经不起下一次的死亡。

警察告诉她所有的伤者都被送到了市中心医院。

医院。

之白去了医院。

所有她在乎的人,只要进了医院,就都没有再出来过。之白,去了医院。

她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车边,晚风裹着阵阵的寒意袭击而来。她原来以为冬天已经过去,春天放暖了。才发现,原来一切都不过是场虚幻的假象,冬天仍然不曾远离,春天依旧遥远。

旁边似乎有人在跟她说话,她木然地侧过脸,看着那人的嘴一张一合的。

“你再跟家人通一下电话,说不定没事,回家了呢!”

说不定没事,回家了呢。这几个字过了许久之后才渐渐被传达到了大脑里面,她一把抓住来人的衣服。

“手机,手机借我!”

那人被她的疯狂吓到,忙将手机交到她的手里。

那十一位数字的手机号码,他一直都没有换过,她早已烂熟于心。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陈静哲对天发誓,她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恨过。那个甜美的嗓音,说着最冰冷冷的事实,用甜美的嗓音宣告着别人的死亡。她为什么要说关机?她为什么要阻止她跟之白通话?

这一刻,她想杀了这个甜美声音的主人。

路人在一旁察言观色,在手机即将被她捏碎砸烂之前,抢过了自己的手机。

“你在这里干着急也没有用,还是先去中心医院看一看吧,也许只是轻伤也说不定呢。”

医院。

还是医院。

在这个时候,脑子里一闪而逝的,竟然是这样的一个念头:她这一生所有的苦难都是从医院开始的。

打开门,她坐在车里号啕,却流不出一滴眼泪。

原来,所有她以为的幸福都不过是一场海市蜃楼,回光返照,弥足珍贵,她却以为从此永恒。可忘了,人们都常说,所谓永恒,不过是刹那间的幻灭。

整个身体开始失重,早已不知道此刻身在何方,一直坠落的悬崖,再也不想抓住一些什么了,就此着陆,即使粉身碎骨,也许都比活着要好。

她终究是没有去医院。

她终究是个自私薄情的人。

医院,曾经发过了誓绝不踏足半步。哪怕是自绝至死,她也不要见证,不要再经历一次面对面的生死两重天。

车开到楼下,陈静哲自己都不明白她怎么就能这么平安地回来了。

为什么路上没有出车祸呢?

原来,有时候想死也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情呢!

妈妈的话重又在耳边响了起来,妈妈说:你们两个,都要好好的……

人生啊,就是这样,你越是害怕会离去的人,偏偏就会离去;你越是想要离去,却偏又好好地留着你。听了妈妈的话,她好好的。

死是自己的,活着也是自己的。她的人生,就是好好活着。哪怕所有她在乎的人通通离去,她也要好好活着。

多年前就养成的习惯,每晚不管多晚回家,总是要抬头看一看那个窗口,看一看是不是亮着灯光,那个人,是不是还在等着她。

但是当她推开车门,看到那个亮着灯光的窗口时,她猛然用手按住发颤的心口,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就只是盯着那个窗口,就仿佛那才是唯一通往活路的入口。

跌跌撞撞地冲到门口,颤抖的手拿不住钥匙,试了几次才打开门。活了三十多年,陈静哲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灯光原来是暖的。饭桌上的那些饭菜是热的,香的,真真切切的。

从她房间阳台出来的那个高大的身影也是真的。

满腔的酸涩堵得胸口突突地痛,眼前忽然变得一片模糊,移动着脚步,深一脚浅一脚地向那个人走去,一路走来跌跌撞撞,直到真真正正地触到了那个人的身体,感觉到了那并不是虚假的体温,是真真切切的人。

是之白。

眼前清晰了模糊,模糊了再清晰。之白的脸在她的眼前忽明忽暗,再也承受不住眼泪的重量,她呜咽一声,号啕大哭。身子一软就倒在了他的怀里。

但之白却不知道,他在两个小时之内,在她的心里已经是大起大落生生死死两回了。只能一把抱住她,任她声嘶力竭地哭得天昏地暗。因为,他知道十多年里面她忍得辛苦,她需要大哭一场。

两个小时之前,老天跟她开了一个玩笑,她以为她从此陷入地狱,万劫不复,真正的生不如死也不过如此。但是,没有啊,之白现在在她的身边,被她搂抱着,身体是温暖的,是热的,他是有呼吸的,是活着的。

看,老天也只是跟她开了一个玩笑而已,感谢老天,终究还是留了一条活路给她。

“之白……之白你愿意跟我结婚吗?”

之白的身体忽然僵住,“哲哲,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你能跟我结婚吗?我再也扛不下去了。”

勉强将心底里面的欣喜若狂压下去,双手扶着她的脸,定定地看着她泪波汹涌的眼睛,难以置信地说:“你说,结婚?跟我?是真的?”

泪眼矇眬中,她看到之白小心翼翼不确定的脸,一遍又遍地点头,“是,结婚。我想要一个家,我再也不要一个人,我痛恨一个人的感觉!”她抓住他的前襟,抓得死死的,“之白,你答应我你不会像爸爸妈妈还有比比那样离开我,你答应我你会一直陪在我身边,你答应我你不会死……”

之白将她抱得越来越紧,慢慢地滑坐在地板上,口中只一遍遍地重复着:“哲哲,哲哲,你说的是真的吗?是真的吗?”

他从小就喜欢“哲哲,哲哲”地叫她,陈静哲听着他一遍遍地叫,才真正觉得活过来了。

“那天我又梦到了比比,她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对你,为什么非要弄得遍体鳞伤?她说,伤了之白,姐姐你都不心疼的吗?她还说她已经不怪我了,她现在只希望我过得好,你过得好。”她用一只手揪往自己心口的衣服,“那天晚上我就知道她原谅我了。我给她买了那么多的水晶首饰,我最喜欢给她买水晶了。她说我是姐姐啊,她怎么能怪姐姐呢。之白你知道吗,直到那天夜里,我才感觉到我活着终于也是暖的了。我也可以幸福。”

之白的声音在她的耳边,低低的:“是,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你怎么能可会知道?”

“我知道,因为那天晚上我也梦到比比了。她说,之白你不能离开姐姐的,你知道的,她只剩下你了。你如果离开了她,她一个人该怎么办?”他轻轻擦拭着她脸上的泪,“哲哲,你看,连比比都不许我再离开你呢。所以哲哲,你再也没有理由将我从你身边推开了。”

当初认为一辈子也不可能的事情,现在却将当初的不可能转化成了完全的可能。峰回路转的事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奇妙,意想不到,也稍纵即逝,抓住了即是永恒。

陈静哲在考虑着该怎样把她与之白的事情说与宋氏夫妇知道,却不担心他们接不接受的问题。

之白笑,“我们的事情,他们早就知道了。”

陈静哲扬了扬眉梢,她可从未跟他们提过只字片语。

之白说:“就算我们不提他们也一样知道,你忘了他们都是什么人啦?特别是我爸,你别看他不常回家,但我们的一举一动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否则你以为为什么我们都到这个年纪了,他们却从未催过你或我有关成家的问题?按说,他们早该急了。”

陈静哲当然是属于一点即透的人,这些事情,之白不需要说得太多,她心里自然也就都明白了。那么看来这段时间又要排一下时间,回一趟C市了。

“之白,你为什么喜欢我?”

陈静哲,永远改不了的商人本性,锱铢必较。一个人喜欢一样东西,总要有喜欢的理由的,哪怕是人也不例外。找到自己被需要的理由后,才会心安理得地接受。

之白想了很久,才摇头,“不知道。”

找不到喜欢的理由,但喜欢却是实实在在的。似乎有一句很俗烂的话,是这样说的: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真的不需要,只要喜欢就足够了。

陈静哲这个人啊。之白笑。别人都说,陈静哲为人薄情霸道蛮横专制,刚毅果敢机敏练达,不近人情自以为是……集所有女人身上所没有的缺点于一身。是的,没有错,这就是陈静哲,从小就这样,改不了的性子。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他宋之白就是喜欢陈静哲,从小就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

之白说:“哲哲,我只希望能让你幸福。不管你是满心欢喜,还是累了想休息,只要你回头看,就会发现,我一直都在你身边。”

他是这么说,而这么些年他也是确确实实是这么做的。曾经,陈静哲以为这样的感情她这一生都无法承受。现在当她放开了心试着接受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要承受并不难,只要回以相同的爱,她和他,都可以做到真正的幸福。

之白还说:“第一次叫你‘哲哲’,我发现其实远远要比叫你‘姐姐’更加的让我愉悦。只是那个时候却怎么也没有发现这种感情的转变。”

少年时代,对那个年长他两岁的少女一点点地倾心,看着她故作坚强却脆弱的脸,那一夜她声嘶力竭地大哭,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做心疼。第一次发誓要保护的,并不是那个美丽单纯善良的妹妹,而这个生性淡漠凉薄的女孩子。

在静比的墓前,陈静哲放了整整一大箱的各种水晶饰品。粉色的、白色的、紫色的、蓝色的……各式各样,在暖春的阳光下,折射着灿烂夺目的光芒。

她抬头看着天空,阳光有些刺眼,但这并不妨碍天空的蔚蓝,眯起双眼。想起不记得曾在哪里看到过的一句诗:天这样蓝,树这样绿,生活原来可以。

从十八岁,到现在为止,她的天空从来不曾真正地放晴过,也曾悲哀地怨天恨地。可是今天抬头看着天空中的太阳,心里面所有的怨怼与委屈统统烟消云散。十多年,却只感觉像是做了一场海市蜃楼极荒谬的梦,梦醒后,一切依旧美好如初。

只是却再也没有了那个总是跟着她“姐姐,姐姐”地叫她的那个小小的女孩子了。

之白轻轻握起她的手。她侧头看向他,看到他弯起嘴角对着她笑。

“比比在看着我们呢。”

她回他一个微微的笑。没有错,比比正在看着他们呢。

微风轻轻地吹过来,带来隔壁墓碑旁百合花的香味还混杂着菊花的清香。空气很好。但是比比不喜欢百合或菊花,她喜欢满天星,那种小小的花,不见其娇媚,却依然能开得灿烂,星星点点的,竟真的像是满天的星光一般。

她想,她以后的家里面,要多种一些满天星的。大院里面母亲曾亲手种的那些盆栽还是由她亲手打理的好。流水无情草木春,那些绿色的植物,以它自己顽强的生命力一直欣欣向荣地生长着,以它自己的方式生生不息,却是身为人类的她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

她低头看着她与之白紧紧相牵的手,将头靠在他的胸前。她与他纠纠缠缠十多年,如今牵手,却是无论如何也再不要放开。人世弯曲艰难,若从此以后能与他,笑望花开,看细水长流,一生安稳到老,做这一世的平凡夫妻,便也是此生别无所求。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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