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可曾听见爱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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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可曾听见爱你的心(一两)

第一章 当时年少

最想做的事

不过是在天气清明的早上

看到……你的侧脸

在晨光中消融

那年,季若十岁。

和妈妈约好了一起去公园,她先下楼。

背后忽然有一个人“噔噔噔”下楼梯,风似的从她身边卷过,把她带得往楼梯上偏了偏,她“哎哟”一声,肩撞上了扶手。

那个人刹住脚,回望。

那样苍白的脸,布满血丝的眼睛,凌乱的头发以及恶狠狠的表情,季若还没来得及察觉疼痛,便吓得叫起来。

他不耐烦地问:“有没有事?”

她马上哭成了小花脸。

他上前,把小小的女孩子抓在手里,用力帮她揉肩膀。

她痛得更加的大声。

妈妈听到声音,连忙下楼,“怎么了怎么了?”见到他,脸色大变,“方中则,你在干什么?竟然欺负小孩子!”

他哼了一声,旋风似的卷下楼。

“哎呀,小若没事吧?”方妈妈追出门来,忙帮着照顾季若,“真是不好意思啊,我……唉,我真是拿这小子没办法,他爸又不在了……”说着,掉下眼泪来。

季妈妈本想说她两句,这下倒不忍心,改口说:“男孩子嘛,就是要顽皮一点,长大就好了。”

把女儿哄好了,两人坐车来到目的地,春光明媚,季若却无精打采。

妈妈抚着她小小的脑袋,“怎么?吓坏了?不要理他,他是坏蛋。”

“他也是住我们楼里吗?为什么我以前没见过他?”

“他不常在家,若若当然看不到了。好了,我们去骑木马。”

季若摇摇头,继续她的问题:“他做了什么坏事?”

“哎,不要管他了,你看,他今天就把你的肩膀弄疼了,以后看到他就躲得远远的,知道吗?”

“嗯。”季若点点头,又问:“他叫方中则?”

“小若,我们不要提他了好吗?我们去骑木马。”

“好。”季若拉着妈妈的手,母女俩玩得非常开心。

那天的天很蓝,大朵大朵的白云浮在上面,季若穿粉红色的大蓬裙,头上扎着蝴蝶结。

这一天的内容在季若脑海里非常清晰,每一处细节她都能很详细地回忆出来,甚至还记得晚上吃的是排骨、豆腐、鱼和番茄蛋汤。

一直以来,她都努力地思索这一天到底有何不同,终于在六年后得出结论。

那天是她方中则第一次出现在她的生命里。

再见他是一次放学回家,一路蹦蹦跳跳踢着石子,忽然看见他靠在墙角,痛苦地按住头。

她好奇地跑过去,只见他的额角一片鲜血。

小小的心灵震撼了,几乎哭出来。

方中则恶狠狠地瞪着她。

这一瞪,倒把她吓得忘了哭,忙在书包里乱翻一气,找出两块创可贴,可怜兮兮地伸到他面前。

方中则看着她,目光渐渐柔和。

她却不敢呆太久,把创可贴扔进他怀里,转身往家里跑。

之后断断续续地,听到一些方中则的传闻。又打架了,又被抓了,方妈妈又被气病了。

一切和他有关的词汇,都脱不了打架斗殴叛逆少年问题学生之类。

这些和季若永远不会有关系。

她以第一名的成绩从重点小学升到重点中学,下学期就要高三。

穿蓝****的衣服,半长的头发束成马尾,扎浅色的丝带。

每当看到街上的女孩子穿得五彩缤纷,总要驻足相望,然后摸摸自己的发梢,怅然叹息。

没有人知道她的遗憾,所有的亲朋都以她为荣。看,季若又是第一。看,季若又去参加比赛了。

她每天的生活是早上五点半起床,读半小时英文,做半小时预习,六点半吃早饭,然后骑自行车上学,中饭在食堂吃,下午五点钟回家,做功课,吃晚饭,洗澡,回房看书,睡觉。

窗台上养了一盆含羞草,没事就去拨它的叶子。

本来想养一只小狗,但妈妈认为养动物容易分心,于是给换了盆植物。

有总比没有好。

十六岁了,还一点选择权都没有。

唉,十六岁了。

镜子里的脸晶莹如玉,眸黑亮如同宝石,清泽好似秋水,双唇有桃花般的艳色。

大姨拉着她的手直夸:“我们的小若是越来越漂亮了,这样才貌双全,将来不知便宜哪个。”

回家路上有男生吹口哨。

几个骑摩托车的,跟在后面。

季若心里有点发慌,连忙加快速度,可是甩不掉他。

一不小心给逼进了小巷。

这年头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她的手不住地发抖,牙齿都在打颤,“你们……你们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带头的嬉皮笑脸,“我们听说一中有个女孩子叫季若,学习好,人又漂亮,所以想和她交个朋友,不知道你认不认识她。”

季若瞪着他。

“咦,你胆子还挺大,像你这种乖乖女,这个时候应该哭出来才是,你怎么不哭啊?哎哟!”

他叉着脚站在季若面前,季若出其不意,突然发难,一脚踢过去。

他痛得马下蹲下去,嘴里狂叫:“******,敢踢老子,不给你点颜色你不知道老子厉害!”他的两个同伙老鹰抓小鸡似的把季若抓住。

他狞笑着自地上站起来。

季若极度恐惧,两腿发软,眼睛定在他那张渐渐在面前放大的脸上,眼珠一动也不能动,嘴里发不出一丝声音。

但那张脸忽然不见了。

手臂上禁锢的力量也消失了。

她有一刻不能思考,眼珠一点一点艰难地转动,才看清是怎么回事。

那三个人在地上扭曲成一团,哭爹喊娘。

多了一个人,高高的个子,碎长的头发,正铁青着脸喝骂他们。

竟然是方中则。

季若有噩梦初醒的惊悸和恍惚,她三步二步扑上去,抓住方中则的手臂,牙齿抖得格格响。

方中则扶住她,“没事了。”

季若“哇”的一声哭出来。

所有的恐惧突然找到一个宣泄口,她牢牢地抱着方中则的手臂,惊天动地地大哭了一场。

方中则任由她发泄,向那三人冷冷道:“快滚,再让我碰到,叫你们死得好看!”

那几个人连滚带爬地跑了。

季若哭累了,渐渐变成抽泣,哽咽。

方中则看着这头受惊的小动物,柔声说:“好了好了,现在没事了,我送你回家。”

他自己都吃惊,什么时候,自己的声音可以这么……温柔?

季若乖乖地点点头。

方中则骑上她的自行车,让季若坐上后座,一边问:“为什么不和同学一起走?还走这么偏的街。”

“这条路近,”她在后面轻轻说,大哭过的声音有点沙哑,“跟别的同学又不同路。”

“以后你还是坐公交车吧。”

“赶公交车麻烦,而且容易迟到。”

这个女孩,怎么这么固执?忍不住口气有点凶,“你忘了刚才那些人吗?你以为每次都那么好运?”

季若不做声了。

方中则也不再说话,两人在沉默中进了院门,方中则帮她把车子锁好,一起上楼。

季若跟在他后面,

“那个时候,就在这里。”方中则指着那着那段楼梯,回头看看季若,“那时还是个小女孩子,穿粉红色的裙子,非常漂亮,现在已经这么大了。”

季若看着他回过头来的微微笑脸,心里面浮荡着一股很轻很轻的暖暖空气,连同这个阴凉的楼道,都温热起来。

这个他,一点都不像平时那个凶巴巴的方中则。

平时,在楼梯上,她上楼,他下楼,或是他上楼,她下楼,两个人,擦肩而过。她便在擦肩的一瞬瞥他一眼。

他永远头发凌乱,眼睛总有血丝,就像十岁那年看到的一样。

他总是步履匆匆,上楼下楼都是“噔噔噔”,紧皱着双眉,看也不看她。

但这回,她和他可以像很熟悉的朋友一样边走边聊。

“六年了,总会有改变的,你也和以前不一样。”她抬起亮晶晶的眼看着他。

“哦?”他在上一级的楼梯转过身,双手插在裤袋里,“是吗?”

“是的,很不一样。”他那么高,她要仰起脖子看,像信徒虔诚地朝拜天神,“你以前很凶,现在比较……和气,这样,很好。”

方中则忽然有点不自在,向来很少听到夸赞的他,看着这张玉样光泽的小小面庞,眼睛里闪烁诚挚的光,忍不住说:“我的好是因人而异的。”

季若低下头去,脸上一片火热。

这无人的楼道上,空气一下子变得拥护且逼人起来,她快步上楼。

方中则跟在后面叫:“明天不要一个人骑车上学了!”

季若一口气跑上了七楼,钻进房间去,扑倒在床上,让浅粉的床单淹没自己的喘息。

“我的好是因人而异的。”

这句话一直在耳边回响。

“那时还是个小女孩子,穿粉红色的裙子,非常漂亮……”

她坐起来去翻小时候的相册,无邪的大眼睛黑如宝石,鲜红的嘴唇艳若珊瑚,原来她小时候真的很漂亮。

那现在呢?

连忙去照镜子。

吓了一跳。

镜中的少女满脸绯红,双眼晶亮,头发凌乱。

她捂住脸,又忍不住去看。

其实,还是可以的,脸虽然红,但皮肤很细腻,头发虽然凌乱,但……唉,她颓丧地在床上坐下,难怪他只夸她小时候漂亮,不提她现在。

怎么让他看到自己这副模样?

一夜没有睡好。

第二天去上学,手扶住车后座的时候,呆住。

上面夹着张纸条。

“公交站台,方。”

季若看了一遍,像触了电似的把它团起来,深呼吸一下,再打开。

方中则。

她飞快地上楼换了件樱花粉的微褶连衣裙,翻身下楼,跑向公交站台。

远远地,就看到方中则穿着白色的T恤,深蓝色牛仔裤,靠在广告牌上,碎碎的刘海遮住前额。

以前每次看到他,不是穿黑衣就是穿乞丐牛仔,很少会穿得这么斯文清爽,像个学生。

初初升起的太阳斜斜地照射在这个城市,阳光在广告牌上折出一片反光。

方中则的身子在这片光里,仿佛要融化掉。

季若的心一阵微妙的柔软,轻轻地走到他面前,“早上好。”

“早上好。”他一笑,上下打量她,“今天好漂亮。”

“你叫我到这里来,有事吗?”她的脸又开始发烧了,“我早上的时间比较紧,要赶去上课。”

“放心,我会考虑到你的时间。来了。”一路车刚刚停下,他拉起她的手,投下两枚硬币上车。

季若几乎忘记了呼吸。

他拉她的手。

他带着她在位置上坐下,“以后,由我接送你上下课。”

“什么?!”季若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

方中则很认真地看着她,一字一顿地说:“以后,由我接送你上下课。”

“可是我妈妈要我离你远点……”她忽然意识到说错话了,差点咬到舌头。

方中则的脸色没有一丝变化,“你放心,我不会和你走得太近。最近闲着,就做做好人吧。再说,就当报你当日的创可贴之恩吧。”

他还记得呢。

季若安静地坐在他身边。到站了,她站起来,方中则却不动,“你下车吧。下午放学我来接你,你还在站台上等我。”

她说不出话来,一个人下车,看着车子开远。

她说错话了。

他竟然那么敏感。

一上午都有点恍惚,老师几次用眼神暗示她都没有注意,最后点了她的名提问。

她连忙回神看题目,还好,会做。

吃饭时,同学问她:“小若,你还好吧?是不是不舒服?”

季若摇头,笑笑。

回教室的路上,整个人还是有点昏眩,初夏的风中有浓郁的草木清香,她抬头,天很蓝,白云大朵大朵地浮在上面。

刹那间仿佛回到了十岁时的公园。

十岁时的楼梯。

十岁时的方中则。

忽然明白了那一天何以如此清晰的原因。

但他到底是什么样子?

她说不上来。

每次看过之后,都形容不出他的长相,等下次见到,心中才会有释然的感觉,哦,他长得是这个样子啊。

他的刘海很碎,也很长,侧在一边直到脸颊。

他的眉毛很长,有点像小说里常说的“长眉入鬓”。

笑的时候,左边脸颊上有道笑纹。

可他的眼睛是什么样子?

他的眼神,总是很深邃,好像有许多的心事。

他比她大多少?有那样的眼神。

季若有生以来头一次觉得上课时间过得太慢,她隔不到五分钟便去看表。

终于上完最后一节课,她飞快地收拾书包,冲出教室。

方中则像早晨一样背靠广告牌站着,看着学校的方向。

季若放慢脚步,脸上有止不住的微笑,六月的太阳在下午五点钟依然很猛烈,她走在阳光下,粉粉的衣裙被映照出一层透明的光。方中则看着她一步步走近,看着她通体发出玉一样的光芒,眼睛闪亮,唇齿闪亮,每个毛孔仿佛都藏着小小的发光体,是这样的美丽,叫人窒息。

他那样看着她,好像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都不复存在,世上只有她一个人,眼里只有她一个。她为这种目光震撼,心脏几乎不能负荷,深吸一口气,“我们上车吧。”

两个人在一排坐下,季若靠窗口,方中则靠过道。

季若不敢看他,一路上侧着头看车窗外的风景。

到了院门,方中则停下来,说:“我今天不回家,你先上去吧。”

“你要去哪里?”她诧异地回头。

“我还有事。”

“什么事?”

“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操心。”他拍拍她的头。

季若很不服气,“谁是小孩子?你比我大不了多少,我要是小孩子,你也当不成大人。”

“我比你大五岁,你十六,我二十一。”

二十一岁的确是大人哦,“可是,你得先送我上去吧。”

方中则看着她黑溜溜的眼珠,无法拒绝,“好吧。”

他在六楼的位置停下来,“我就到这里了,要是让你妈妈看见我和你在一起,你就要挨骂了。”

在这个问题上,她不想承认,但又不能否认,只好眼睁睁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楼梯间。

还好了,明天一早就可以看到他。

他仍然在同样的地方等她。

心里的雀跃不能掩饰,化成甜甜的笑容,走到他面前,“早。”

“早。”

然后一起等车,一起上车,车上空,还可以坐在昨天的位置上。

朝阳清新中带点微微的迷醉,晨雾还未散尽,这个城市依稀还有朦胧的眼神。

季若把头轻轻地抵住玻璃车窗,心里泛起微薰的醉意。

“看把头发弄脏了,上面全是灰。”

是吗?她抬头,正撞上方中则笑盈盈的眼睛。

他的眼睛原来是这样的,笑起来有点弯,眼珠很黑,很温润,很有光泽。

她这样着迷地看着他,即使白痴也弄得懂状况。

方中则在心里叹了口气。

这么好的女孩,年轻,漂亮,聪明,上进,应该学业有成,爱情丰收,家庭美满,会有一个与她一样有着良好教育出身的丈夫陪伴她一生,温文尔雅,卓尔不凡。

而不是一个高中没有读完以打架斗殴为生的街头混混。

他无言地把她送到校门前一站,看着她下车,看着她在站台上转身,幽幽的眼睛隔着车窗凝视着他。

他偏过头,假装去看另一边的风景。

车子开动了,他忍着不回头,但控制不住,还是把头伸出车窗去,看到季若小小的背影越来越远。

胸膛里有被尖爪轻轻撕扯的痛。

放学来接她。

季若告诉他政治老师十分严厉,现在还有许多同学被留在教室里背书。

“那你怎么出来了?”

“我?”她不无得意地笑,“留谁也不会留我啊。”非常的娇憨。

“嗯,我早听说你的成绩一直是最好的。”

她的心情奇好,凑近问:“你怎么知道的?”

“我们住同一幢楼里耶,小姐。”他伸手去刮她的鼻子,猛然察觉不应该,触了电似的收回手,脸上变了颜色。

季若没有留意,她的好心情令她分外的放松,“我也知道你啊,我知道你经常打架,进过警察局,还……还有你的外号叫乌鸦。呵呵。”

方中则浑身一震,她提醒了他。

他根本不配同她坐在一起,穿得像学生又怎么样,在警察局里的案底入木三分的,一生都抹不去。

他闭上眼。

不再开口。

季若看他没反应,去拉他的衣服,还没动静,便捶他的肩,方中则仍然不声响。

她童心大起,伸手去捏他的耳朵。

这样的肌肤相亲,令方中则猛地睁开了眼。

她开心地笑了。

方中则看着这样明亮的笑容,知道自己完了。

他怎么能不理她?怎么可以不理她?

他拍开她的手,“小姑娘,你知不知道,男人的耳朵是不能乱捏的,这是要留给老婆的。”

季若一下子飞红了脸,松开手,坐到一边去。

方中则知道了,一说这样耍耍流氓的话,她就不敢说话不敢动手了。

他照旧把她送到六楼。

往下三楼,就是他家。

家里冷清清没有一点声音。

“人家都说养儿防老,我养了你,是没这指望了,趁着还做得动,自己给自己防吧。”三年前妈妈终于放弃了改造儿子的努力,自己开了家粥店,基本上吃住都在店里。

他打开冰箱,拿火腿和鸡蛋炒了盘饭,打开电视,坐下来。

是台湾的肥皂剧,穷小子爱上了富家千金,跑去打黑拳赚钱开公司,最后赢得美人归,财色兼收。

他心里一动。

他才二十一岁,还有四五十年的大把岁月。

难道就一直这样下去吗?

他端起酒杯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第二天见到季若的时候,心情好了很多。

谈笑之间很快就到了学校,他看着她下车,微笑着挥手,再转去母亲的粥店。

店名叫着“中意清粥”。

方中则的中呢。

他看着这块招牌,心里面忽然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柔波,水似的柔软,仿佛要从眼睛里溢出来。

在这个世上,最关心最疼爱他的,始终是母亲。

自从父亲去世之后,好像所有的亲戚也一并消失了,母子俩相依为命。

不完整的家庭,拮据的经济,精神与物质的双重困扰,他开始逃课,学会了喝酒和抽烟,开始交女朋友,终于在高三的时候辍学。

他每天早上七点钟出门,晚上六点钟到家,完全按正常上学时间活动,以至于母亲在高考前一个月才得知他的情况。

母亲差点气晕过去,好话,歹话,软的,硬的,威逼他,乞求他,哭诉,都没有用。

他就是不去参加高考。

最后闹翻了,他冲出家门说再也不回来了。

在楼梯上撞到季若。

小小的,穿粉红大蓬裙的女孩。

他从往日的片段中醒来,走进店里。

地方不大,但收拾得干净明亮,墙壁上挂着一块块的椭圆形木条,写着各类粥品的名称。

很有风味。

方妈妈正在柜台后面忙,觉得有人,抬起头来。

她的儿子,穿着浅蓝色的短袖T恤,米白色休闲裤,脚上一双运动鞋,没有戴耳环,也没有嚼口香糖,手腕上干干净净,只有一只手表。

她再上上下下将他打量一遍,确确实实,是她的儿子。

“妈。”

方中则叫她。

她整个人轻微地颤抖,走出柜台,紧紧抓住他的手,“小中,我没看错人吧?”

方中则忍不住一阵心酸,“是我,妈,我是小中。”

“好,好。”她围着方中则看了一圈,眼眶红了,“我的小中,这才是我的儿子,妈妈做梦都想要个这样的儿子。”

母子俩在一张桌上坐下,两个人都是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方中则先说:“妈,我想明白了,我还年轻,我还可以从头再来,从今以后,我不会乱来了。”

方妈妈的眼泪流下来,只能点头,不能言语。

有客人进来,看到这幅情景,犹豫着想离开。

方中则站起来,向他微笑,“这位先生想要点什么?”

……

中午和母亲一起吃饭,方妈妈挂上休息的牌子,买了几个菜回来,“妈中午做你最喜欢的啤酒鸭,叫你好好吃一顿。”

“啊,我都有好几年没吃上了。”

方妈妈顿时心酸,“是妈不好,连年夜饭都不做给你。”

“不,是我不好,我太让妈生气了。”他接过菜,笑着说,“妈你不知道,这几年我自己会烧菜了,等下让你见识一下我的手艺。”

午饭很是丰盛,像丰美富足的童年。

美味的饭菜,疼爱自己的亲人。

方中则悄悄地叹气,人生的正面,原该如此。

从今以后,真的要认真起来了。

小店生意还行,陆陆续续客人不断。

到四点钟左右,方中则出门接季若。

之后的日子,就是这样。每天早上送季若到学校,回来到小店帮忙,中饭和母亲一起吃,下午再去接季若,一同回家,送她到六楼,自己再下三楼,家里照样冷清,但心里,不再寂寞。

他把手机号码换掉,彻底摆脱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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