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求真务实:通往中国现代文明社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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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用“演化博弈论”解读中国社会风气(1)

方绍伟

我们说要建设现代文明社会,但需要担心的是,某些不良社会风气离文明正渐行渐远。

为什么社会道德会有滑坡现象?

柏杨写过一篇叫《丑陋的中国人》的文章,我也照题写过一篇《腐败的中国人》的文章。我在《腐败的中国人新论》一文里提出了一个理论,认为中国人的道德堕落的原因在于文化,内在责任在于个人,外在责任在于制度。

一、中国社会正深陷于“囚徒困境”之中

“囚徒困境”是个广为人知的博弈论故事。简单地说,警方抓着了甲、乙两名嫌犯,分别单独向嫌犯提供以下的选择:若一人交代认罪,另一人否认有罪,认罪人将获释,沉默者将被判10年;若两人都保持沉默,则两人同判半年;若两人都交代认罪,则两人同判5年。

由于两人被隔开审讯,所以正常的想法是这样:甲先假定乙会“背叛同伙”交代认罪,那么,甲自己如果拒不认罪,就要被判10年(乙将获释);甲如果也认罪,就两人同判5年;所以,甲肯定“两害相权取其轻”,选择认罪。

甲再假定乙会“暗中合作”否认有罪,那么,甲自己如果也拒不认罪,就要被同判半年;甲如果背叛同伙认罪,自己就将获释(乙被判10年);所以,甲肯定“两利相权取其重”选择认罪。就是说,不管乙会怎么做,甲选择认罪总是最好。乙当然也这么想,最后结果两人被同判5年,比暗中合作被同判半年糟糕得多。

第一种情况选择认罪被同判5年还好理解,因为5年和10年差距很大。但是第二种情况就不太好理解了,因为被同判半年和获释之间差距并不大。为什么就不选择暗中合作呢?这就是囚徒困境的奇妙之处:因为,甲的推理只是基于一个假设,假设就意味着有不确定性,如果假设没有实现,乙选择了认罪,甲原来拒不认罪能“被判半年”的假设,就会变成“被判10年”的结果。风险如此之大,背叛同伙、交代认罪才是万全的选择。

这就是博弈论里著名的“纳什均衡”——如果别人和自己都选了一种已知策略,那么,别人不改变策略时,自己就不可能通过改变策略而改善处境。举例说,当大家都挤车抢座时,自己不挤车抢座就会觉得吃亏,所以每个人都挤车抢座。抢买盐也是这个道理,国民素质和公信力是表象,囚徒困境才是本质。更妙的地方,在于纳什均衡经过多次重复之后变成了一种“进化稳定策略”一旦人口中的多数人采用了一个特定策略,那么,其他策略就永远无法取代这个已经“进化稳定”的策略。就是说,当大家都觉得外头有坏人,而自己无防人之心就老吃亏时,“觉得外头没坏人”就不可能成为一个进化稳定策略。所以,“出外当心坏人”就是中国父母对孩子的第一警示。

囚徒困境描述的是,在没有一个政府或宗教那样的“第三方强制者”在场的情况下,自私自利的人们很难不选择背叛而进行合作。走出困境的办法除了政府和宗教之外,唯有的选择就是“信任”和“牺牲”。如果甲乙之间早有良好的信任基础,或者只考虑牺牲自己,“暗中合作”获得“同判半年”绝不是问题。否则,谁也无法扭转纳什均衡和进化稳定策略的形成。因此,现在的问题变成:在什么条件下人们才会相互信任或自我牺牲?

演化博弈论的研究表明,互动的范围、互动的人数和互动的重复次数,是政府和宗教之外关键的三大技术因素。这个发现完全出乎一般常识的意料,看上去完全无关紧要的枝节问题,竟然会是在起点处的最关键的问题。

在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地方,在人口流动性高的地方,在重复互动的可能性或未来的重复性低的地方,信任和牺牲的可能性相应地就低,“一次性宰割”的可能性就大(中国人都知道越是旅游胜地就越宰人)。这就是为什么在狭小封闭的地方更容易看到民风淳朴,这也是为什么自我牺牲最经常发生的地方是在家庭内部。

演化博弈论更重要的结论是:在三大技术因素基础上的信任和牺牲,会随着人们相互之间的长期博弈而形成一种稳定预期,进而变成一种难以逆转的“行为规则意义上的文化”。这就是上述的进化稳定策略,文化就是进化稳定策略的“锁定”,所以说“文化是制度之母”。不理解进化稳定策略,千万不要轻谈文化,更不要轻谈“制度是文化之母”。

按照演化博弈论的逻辑,中、美、日三国的民风和社会风气,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下经过长期演变而来的。由于“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技术上非常不利于信任文化的确立,所以,在中国社会内部逐渐演变出一种节约费用的、关系型的“小圈子道德”。在小圈子的内部,“信任”和“互惠”能够成为一种文化,而在“小圈子”的外部,“信任”和“互惠”就成为一个难题。这就是我们中国人都知道的“一盘散沙”、“以邻为壑”、“外战外行”,等等。

结果,就有了中国人的“四大难”一是没有“关系”的人信任合作难(“关系文化”),二是有“关系”的人遵从外在规则难(“犯规文化”),三是“圈外人”施用“圈内人”的道德难(“强盗文化”),四是社会要有所作为离开政府的强力难(“集权文化”)。不理解中国人的“四大难”及其成因,千万不要轻谈中国文化,更不要轻谈“政法制度决定行为规则”。

而个别中国人已经习以为常的坑蒙拐骗、假冒伪劣、贪污腐败、巧取豪夺等等,就是从“犯规文化”和“关系文化”中来的。

有人喜欢把这笔账算在“新文化”或“新传统”上,认为当今中国的“世风日下”是文化革命闹出来的。这种常识思维没有理解演化博弈的逻辑——演化博弈离不开“对初始环境条件的敏感依赖”,离不开路径依赖一旦形成就不可逆转的“滑坡过程”。如果说一切是文革的错,那文革又是哪来的呢?很大程度上是“集权制度”的表现。“集权制度”来自于“集权文化”,“集权文化”则不过是“父权文化”的延伸和扩大而已。

有人一说起“文化”,就以为是在说“祖宗”,不是说我们自己。其实,文化就在每个活人身上,是在活人潜意识里的“行为规则”(广义的文化则包括物质、精神、物种、技艺、制度等五要素)。大家都是演化博弈的产物,谁也逃不掉,谁也都在继续“无意识”地重复进行着新一轮的演化博弈。

在社会风气问题上,我们中国人的囚徒困境就是:在没有政府强制和宗教约束的情况下,由于缺乏“圈外信任”,“背叛”成为一种“两害相权取其轻”,而“无法合作”则成为一种“两利相权取其重”。

二、政府与宗教的作用

说得夸张一点,比如日本,在那样的民风下,国家就是没有政府存在也比中国有政府时运行得好,这就是“岛国文化”中演化博弈的力量。所以,日本根本不需要欧美那种“超自然的上帝崇拜”,靠狭小封闭的海岛环境作为初始条件,就演化出来了好的社会风气(类似的还有英国、北欧和中欧国家等),这就是庄子和哈耶克所说的“自然秩序”。这里的“自然秩序论”不是一般的“环境决定论”,因为,当环境的初始条件锁定成一种文化时,环境的作用就会让位于文化之间的相互撞击了。

我们不能向日本学习吗?问题是,学不来。“自然秩序”的力量在于,看见了人家好的社会风气,自己却死活学不来,就像个被点了穴的人,明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动弹不得。前文已经分析了,“囚徒困境”已经把中国人的自然秩序给锁定了。

而如果把中国的社会风气问题怪到缺乏宗教身上,显然是病急乱投医的表现。缺乏宗教是文化的结果,不是文化的原因;缺乏宗教也绝不意味着缺乏信仰,因为中国人缺的不是信仰,中国人缺的只是不同于“小圈子道德”的和有利于公民道德的信仰。

其实日本人的“神道”跟中国人的信仰很相似,都是从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中来的,也属于“泛灵多神”的信仰。中国和日本没有欧美那样的宗教,但都有相似的信仰,只不过初始条件的不同使中国人的信仰“小圈子化”了。上帝宗教是信仰中特殊的一种,上帝宗教和一般信仰都是演化博弈的产物,是反映“民情”又强化“民情”的“自然秩序”,靠制造是制造不出来的。所以,想通过“制造宗教”来改变中国人,可能性太低了。力量再大的“强加”都会被中国人的“同化力”吃掉,这一点连几百年前的满清人都懂:适应才是最好的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