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企业品牌管理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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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企业商标管理法律实务(4)

(2)申请人从事的事业必须属于营业性质的事业。营业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并不限于工商业。营业包括“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生产,是指人们利用劳动[具,通过劳动创造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制造,是指人们利用劳动工具,通过劳动把原材料变成可供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加工,是指人们利用劳动工具,通过劳动把半成品加工成为成品;拣选,是指对成品或零件加以挑选、归类,然后用于销售;经销,是指专门经营销售某种商品。此外,从事服务性质的营业者,亦可使用服务商标来区别服务的来源。由此可见,各种行业和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生产者、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只要具备相应资格,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而成为商标权人。

2.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必须符台法定的基本标准,不得违反禁用条款。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经过注册,其企业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的注册条件主要是: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上文已述及,此处不赘述。

(2)申请注册的商标,小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包括他人在先取得的商号、域名、专利、版权等。比如他人已经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先于商标注册的时间里取得了专利方面的外观设计权利,商标注册时就不得与此项权利相冲突。这项规定足为了协调不同的但是又会有冲突的法定权利而确立的。在《专利法》中也有相关条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是有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是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最及其他特点的。

(4)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5)以二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具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1)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

企业在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正式的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为了使自己申请注册的商标获得注册,一般应当进行一定的调查活动,即进行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申请人或代理人到商标局查询申请注册的商标有无与在先权利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相混同。

企业办理商标查询,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在提交申请并交费后,商标局一般在3天内给出结果。外国人或外国氽业可委托指定的代理组织进行查询。查询分普通查询和加急查询(不包括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查询)。

根据商标局的档案管理程序,商标查询结果一般是目前巳注册的及4个月前提出申请的商标。因此,企业在查询以后,在没有发现与自己要申请的商标相混同的商标情况下。就应及时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以避免在正式提出申请之前,其他企业在先注册同类商标而失去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机会。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商标查询不是法律规定的商标注册的一个必经程序,而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提出正式申请前的一种调查活动,目的是为了避免发生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存在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情况,以确保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从而确保在提出注册申请后能够获得注册。

(2)商标注册申请应按商品分类表提出

按分类表提出商标申请是申请商标注册应遵守的重要规则,《商标法》对此所作的规定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由于商品和服务种类繁多,有必要对其进行分类,并制定商品分类表,作为商标注册管理的重要依据,而且也有利于商标的检索。商品分类就是根据商品的原料、用途、性能、制造方式或服务性质等因素,将所有的商品和服务分成若干类,然后制成分类表。申请商标注册就需要按照商品和服务的类别提出,即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我国于1988年开始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目前这个分类共包括42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8个类,其包含1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类主要包括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

第二类主要包括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术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厦金属粉。

第三类主要包括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牙粉。

第四类主要包括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剂,蜡烛,灯芯。

第五类主要包括药品,兽药及卫生用品,医用营养品,婴儿用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物制品,杀真菌剂,除莠剂。

第六类主要有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器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

第七类主要有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除外),非手动农业机具,孵化器。

第八类主要包括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餐具,佩刀,剃刀。

第九类主要有科学、航海、测地、电气、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灭火器械。

第十类主要有外利、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第十一类主要有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十二类主要包括车辆,陆、空、海用装载器。

第十三类主要有火器,军火厦子弹,爆炸物,焰火。

第十四类包括贵重金属及其台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宅,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第十五类为乐器。

第十六类有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用品.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金属别类的),纸牌,印刷铅字、印版。

第十七类包括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渡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第十八类有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及手杖,鞭和马具。

第十九类有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第二十类有家具,玻璃,镜框,不属别类的术、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二十一类主要包括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二十二类包括缆,绳,网,帐篷,遮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第二十三类有纺织用纱、线。

第二十四类为不属别类的布料及纺织品,床单和桌布。

第二十五类为服装,鞋,帽。

第二十六类为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钮扣,领钩扣,饰钉及缝针,假花。

第二十七类有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第二十八类为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

第二十九类为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水果沙司,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三十类有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第三十一类包括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耔,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第三十二类包括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第三十三类包括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第三十四类为烟草,烟具,火柴。

第三十五类有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及办公事务。

第三十六类为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第三十七类有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第三十八类为电信。

第二十九类为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第四十类为材料处理。

第四十一类为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第四十二类主要包括饮食供应,临时住宿,医疗、卫生及美容服务;兽医及农业服务,法律服务,科学及工业研究;计算机编程及其他不属别类的服务。

企业在按商品分类表提出申请时应当注意:

——同一商标使用于不同类别商品的应分类申请。同一个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将同一商标注册使用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时,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比如有一个商标既要使用于商品分类表第三类中的肥皂上,又要使用于第五类的消毒剂上,还要使用于第二十一类的清扫用具上。对于这种情况,就要按照商标法所规定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分类提出注册申请。

——同一类的不同商品使用注册商标应另行提出申请。这实际上就是一件商标在同一类的商品上使用,需要每种商品单独提出注册申请。比如,商品分类表的第十四类为贵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如果申请人要将同一商标使用于首饰、宝石、钟表这三种商品上,则需要按每一种商品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同时提出使用于上述三种商品的,则应当同时申请注册;其中有一种商品已经先注册使用的,然后又要使用于其他两种商品卜的,就要按不同的商品另行提出申请。

(3)提交申请文件

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①《商标注册申请书》(见附1)。企业必须按一类商品或服务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也即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商品分类表中的一个类别之内。填报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分类表所载的具体名称填写,不可以填写类别名称和类似群组名称。商品分类表中没有的,应当提供商品说明书和商品图片。每件申请,可以填报10件商品或10项服务,超过者要加收费用。

《商标注册申请书》上必须加盖申请人的章戳,自然人必须签字,申请人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件应用钢笔、毛笔填写,文字书写应规范、工整、清晰。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要用打字机打印。

②商标图样。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应由光洁耐用的纸张制作或用照片,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商标图样方向不明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

③申请资格证件。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件,法人应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登记机关颁发的证件。申请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得超过棱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集团公司或跨国公司如果要以申请人的名义注册某一商标,如其登记的《营业执照》注明经营范围包括其下属于公司或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可以提供下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人物肖像授权文件。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肖像权人的授权书。

⑤优先权文件。基于距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为由,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以及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需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以在外国第一次申请日未满6个月为由要求优先权的,必须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原则,才可以享有优先权。基于距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商标之日起6个月内为由,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需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H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6.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许可才能生产经销的商品必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申请报刊、杂志商标注册的,应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7.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文宁说明。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