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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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改良武器

奥帕将两把重十字弓送到阿尔丰斯面前:“主人,这是经过阿曼奇改造的武器,他想知道对我们有没有帮助。” 两把重十字弓的柄都被锯短,不过总体长度仍比轻十字弓要长,一把在两边的弓臂镶嵌着一颗鸽蛋大小的白水晶,另外一把没有水晶,却多出了一个绞盘,只不过要比装在轻十字弓上的要大上一倍。 显然前一把是通过魔法装置上弦,而另一把不需要下马就能将弓弦绞紧,弓弦看起来比普通十字弓的要细很多。 奥帕用手托在魔动十字弓的底部,两颗白水晶开始闪烁光芒,弦一分分向后拉开,三十秒之后上满弦,再用五秒钟换上矢匣,比普通十字弓上弦速度快了一倍。阿尔丰斯接过另一把,取出和弓柄连在一起的把手插入绞盘,这东西比同类轻十字弓还要费力,不过阿曼奇已经考虑到这点,绞盘上有十二格,每一格上都装有水车叶一样的钢制卡轮,射手可以一格格的进行绞动,不必担心弓弦会退回原位,也不需要像轻十字弓那样一次绞到位。 这两种改造出来的十字弓已经不是强壮男人的专用武器了,阿尔丰斯手上那一把就算十二岁的小孩也能使用,就算力气再不济,也可以绞满一格后休息一会,反复十二次之后将弦上满,而奥帕手上那一把,体质嬴弱的法师也能够使用,因为魔动装置免除了肌肉上的负担。 阿尔丰斯看着手里的十字弓,要是这种类型的武器能够投入量产,那么即使还没成年的孩子也将被送上无情的战场,因为它的方便和省力,就算是孩子也能用来杀人,无需和成年士兵进行角力。如果骑兵装备这种武器,无疑可以让填装效率大为提高,只要在马腹上装一个简易木架将弓体固定,一手控马另一手就能上弦。 演习中双方指挥官的感受最大,克拉克建议要是骑兵也进行分批射击而不是一次齐射,那种持续不断受到攻击的滋味让人有种心如火燎的感觉,而卡尔则建议步兵将十字弓像弓箭那样稍微抬高射角,弩矢在空中有一点弧度才能射得更远。因为方阵中的步兵数量远比骑兵多,即使不用直射取准也能形成覆盖性的矢雨,将弩骑逼退到三百码范围外,那样步兵阵就可以将受到的损失减至最低。 这还远远达不到阿尔丰斯想象中的要求,骑兵的数量实在太少了,而且身体活动还受到马匹限制,无法一次过摧毁敌人的防线。两百骑兵,一次齐射充其量也只能放出千枝弩矢,只要对方士兵的心理承受力够强,挨上三次齐射一样可以展开互射反击,要打人,就该在第一拳上让敌人心生畏惧。 第一波射击,无论如何也要获得万矢齐飞的惊人效果。在商业活动中,提高价格可以获利,降低成本同样可以增加利润,可是矢雨的成本怎么降低?骑兵就这么多人,再大量扩充是不可能的事,人却只有两只手,骑术再精的人,双手持弓射击也只能射出十矢而已。 战场如商场,一定会有解决的方法,只是现在想不出罢了。阿尔丰斯握着拳头,心里在进行反复思考。 法师之间一两百人的小规模互斗,什么东西都能弄出来。战阵不同,主要是靠不懂魔法、武技也及不上职业战士的普通士兵决出胜负,魔动十字弓好是好,可不是每一个士兵都会使用魔法,节约力量的十字弓虽然可以大面积普及,但却无法增加矢雨数量,阿尔丰斯即使再心狠手辣,也不会将大量未成年的孩子弄到战场上以获得足够的射击人数。因为战争给孩童造成的伤害,他在沙漠里已经见得太多。听得太多了。 “今天的训练到此结束,卡尔,你去支取四千金币,大伙都到城里乐上一下。”阿尔丰斯对部属的要求虽然严格,但他在休闲娱乐方面绝不会吝啬金钱,赚钱就是用来花的,而不是像瘟疫那个守财奴一样是拿着玩的。 克拉克带着两百人将散落在四处的弩矢回收到一起,这已经成为部队里的不成文规定,无论是不是还能重复使用,都不能留下任何痕迹。 “奥帕,你和韦伯一起陪我到领地上兜个转,受封那么久还没真正看过那些农夫,也该去那边看看了。”阿尔丰斯不想和属下到娱乐场所挥霍消遣,突然想起了自己还有这么一小片领地。 十顷地,也就一百五十亩地,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足够供养十五个轻骑兵或者三十个步兵。这块地原本属于杜基教廷的资产,在阿尔丰斯受封骑士头衔的时候教廷捐给了平等骑士团,现在属于他的私人财产。 十多户农户分散在领地各处,忙碌的将小麦从麦穗里打出来。只要收获的粮食一入库,奥古斯都马上开始东征。 阿尔丰斯感慨留给自己的时间太少了,他到这个国家已经七个月,每天里都忙着各种事务,还没有真正领略到轻松的滋味,真不知道是要感谢还是诅咒,本想在僧院那里学点东西之后就去游历四方,完全没想到会拥有今天的地位和权势,武僧入世观念一点点渗入心底,一旦有了羁绊,紧随而来的就是欲罢不能,出世呢?到时候怎么办?手下这帮人无论交给谁都是死路一条,奥帕有着食人魔天生的凶悍,不过也不可避免的带了部族固有的习惯——守成有余,进取不足。 要是再有一年时间,就有把握将这支部队训练成为天下闻名的无敌雄师,个人战、团体战、野战、夜战甚至海战都参加过,各种各样的人都已经见识过,可在遥远的东方,等待的又将会是什么?战死战场?被教廷暗杀?死于自己人的刀下?还是会凯旋归来,又或者……阿尔丰斯没再继续想下去,太多可能了,不过,无论那种可能,他都得面对。 人生,避无可避的事情数不胜数。 三人慢慢的从领地上放马而行,喜悦在农夫们面上荡漾,半年一次的收获已经保证一家人快快乐乐地坐到餐桌上,慢慢享受团聚的温馨。 “韦伯,你的家人我在东征前会让他们获得自由,东征的名单里没你的名字,你不需要再陪着我们去出生入死,找个地方,和家里人好好过日子吧。”阿尔丰斯头也不回的说着,最好在东征之前解决所有的事情,留下来始终不放心。韦伯不像自己和奥帕一样了无牵挂,家室的牵累会让一个勇敢的男人不敢面对死亡。 “老板……难道我没有用了吗?”韦伯吃惊的看着阿尔丰斯,恐怕他也不敢相信这个年轻人会真正将充满威胁的底牌交回自己手上,这可能是一个圈套,一家人团圆的时候也是灭门的一刻,他完全有理由相信阿尔丰斯能下得了这个手。 “唉,你真的把我看得太狠了。愿意去找暗夜那些人就去吧,可能下次我们见面的时候会成为生死相搏的对手,就像第一次的时候那样,不过我想我们已经没有多少机会交手了。”阿尔丰斯微笑看着领地上的佃农,心里却想到了第一次和韦伯交手的情景,要不是兰希的水晶球和凯文的翻译,他有很大的把握刺杀成功。韦伯是个难得的人才,不过如果和自己作对,也将是一个难缠的对手。 “在哪都一样,在你手下办事和在暗夜那里没有分别,我只不过是一把锋利的刀,谁拿着都可以用来杀人。或许,在这里我还能好过一点,最起码不用再沾手人肉贸易和麻醉品。”韦伯也笑了,他不是在自暴自弃,而是真真正正的看开。 “小时候我妈妈就想和这些农民一样拥有这么几亩可以耕作的土地,将我平平安安的养大,然后看着我娶个媳妇,抱上儿孙。她不想和任何人争夺什么,只想平平淡淡的过完一生。”阿尔丰斯转头对着韦伯,双眼有点湿润,“所以,我认为你应该拥有一个把握自己生命的机会,为了你的儿子和女儿。” “主人,这在现实是不可能的事,你认为这些人会和你地想法一样?他们收割了一批粮食,片刻的喜悦过后又会想要更多的收获,他们一直在做着富豪的美梦。”奥帕指着那些农夫,笑了起来,“和你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事,一起白手起家,从无到有,现在反而对那些人的世俗观念有种想嘲笑的感觉,要是他们知道我们的难处,会不会也想着拼命往上爬?” “我并不奢望所有人会有这个想法,人心的贪婪总是无穷无尽,不过,只要韦伯明白就行了。”阿尔丰斯也不再解释。 “其实我也一直是个贪婪的人,不然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天下父母都是为子女着想,今年我已经三十八岁,人生差不多过半,赚来地钱,只是想让家里人过得好一点,让儿女可以做一些想做的事,不让他们像平民那样受尽欺凌,可惜,他们都不会明白长辈的心思。”韦伯叹了口气,这是一声迟暮的叹息。 “当他们也有自己的孩子时,就会了解上一辈的苦心。”阿尔丰斯在韦伯肩膀上用力拍了一下,报以微笑。两人并不存在沟通的困难,阿尔丰斯不禁暗笑,难道自己真的如同兰希所讲,老了? 三骑从田间的泥路慢慢走过,暮日下劳作的农夫们并不会想到,这三个衣衫褴褛的人就是领主,还以为只是路过的落泊骑士。 权力争斗也不是一件坏事,要想周旋维持下去,就得了解对手在想些什么。从别人的角度看待事情的方法,也让阿尔丰斯体会了更多的东西。以别人的眼光想事情,不单可以用在对手身上,甚至连自己属下的心思也得猜度出来。 这是一个利益集团最高领导者必须做到的事。因为单凭一个人的力量无法打造出整个集团。 阿尔丰斯没有直接回去,他来到阿曼奇工作的地方。尘粉乱飞的狭小空间内,十来个人瞪着通红的眼在对杰克送来的贵重物品进行加工打磨,这是件精细的工作,一个不小心就会毁掉整件珠宝。这些东西是藏在棺木的原胚里一起运进城的,还要经过刨整上色等多重工序才能出售。 阿曼奇正在对一块绿色的翡翠进行重新抛光,没看到阿尔丰斯进来。 其他工作人员没有惊动注意力高度集中的阿曼奇,只是默默向阿尔丰斯行着军礼。 “这里的环境太恶劣了,能不能将密室拓宽?”阿尔丰斯来回踱了几步,向韦伯问道,“以后工场的规模还要扩大,想不到杰克一口气抢了这么多东西回来,勃艮第的贵族还真***有钱。” 光靠兰西帝国南部地区的大中城市消化不了这么多奢侈品,是不是也得像多明哥商会那样在各处开设珠宝店铺?对,是个好办法,这件事就交给蕾贝卡去办,死神教会在各地都有分支团体,接应起来并不困难。 “将中间那个院子的地基挖空也不成问题,放五十张工作台应该可以了吧。”韦伯笑着回答,暗算阿尔丰斯那次行动就是他亲自动手挖出的地道,顺着排水道一直挖到豪宅的草坪下面,对这些土木工程他和卡尔两人比较拿手。 “老板。”阿曼奇放下手里的工作,他终于发现阿尔丰斯站在自己身边。 “你给奥帕的那两把十字弓我看过了,想法很新奇,不过还不太符合战场上的要求。”阿尔丰斯在阿曼奇旁边坐了下来。 阿曼奇“哦”了一声,不但没有失望,面上反而露出兴奋的表情,失败对一个奇物制造者来说并不可怕,只有从失败中才能提炼出成功的经验。奥帕将记录交给阿曼奇,他边看边露出思索的表情。越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他就越愿意接受。阿尔丰斯发现现在的阿曼奇越来越像以前的自己了。 “密集射击?很难做办到。我问过其他人,一个受到严格训练的强壮十字弓射手就算再怎么快,射击的间隔最少也要四十秒,除非可以直接手拉弦,可那样就得将弦做得松一点,松的话又会以损失弓弦弹力为代价,还不如使用弓箭更直接。”阿曼奇马上指出弊端。 “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巨型黄蜂针这种触发陷阱?它们在安桃匣上有六个细管……”阿尔丰斯突然想起以前在月之心看到的机关用品,而且自己还在易卜拉欣的古墓里亲自经历过一次。 “我不但见过,还亲手做过。”阿曼奇笑了起来,“黄蜂针的管匣可以更换,其强力弹射机簧可以射出体积更大的带毒飞标……”他若有所思的看着阿尔丰斯,“老板,你不会是想用这东西改装成弩匣吧?” “可以吗?”阿尔丰斯希望得到一个确定的答案,这是目前唯一能想到的降低人力成本的方法。 阿曼奇双眉紧缩,不停摸着下颌,过了好一会才说:“我可以将它弄成飞矛陷阱的结构,因为矢比矛轻,发射量可以多一点,达到十到十五枝,不过这个装置恐怕更不实用。”他生怕阿尔丰斯不理解,继续说:“这些强力陷阱装置都必须依靠墙或者石壁等重物才能对准目标发射,不然产生的后冲力无法消除,就像攻城用的巨型十字弓一样,需要向后滑出五六码以消除巨大的后冲力。要是用人力固定发射,除非他的手臂肌肉骨骼组织承受的起五百到六百镑的强力冲击。” “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奥帕也很关心这个问题。 “有。除非在档板上施放一个力场或者防护魔法,才能将冲击力控制在人类可以承受的程度。”阿曼奇笑着回答,不过所有人都知道这不过是在开玩笑,要是弄得这么复杂,还不如用重十字弓更实际。 “不用魔法,用软垫吸收冲击不知道行不行?”韦伯也忍不住开口插话。 “这样吧,今晚我赶制出一个样品,你们自己试试,不亲身感受是很难体会到的。”阿曼奇从脚下拿出一张空白纸卷设计起来。 阿尔丰斯将一个四尺长,两尺宽,半尺高的小木箱架到肩膀上,这就是阿曼奇花一个晚上弄出来的连发矢箱,箱的正面分布着四纵四列共十六个小圆铁管,这些圆管代替了矢槽的作用,可以增加弩矢飞行的稳定性,箱内横列着四条强力弓弦,用绞盘上弦,和十字弓一样可以卡到牙上,说白了就是将四把十字弓合在一个箱内发射,只不过共用一个机括。 箱很沉,大概有四五十镑,试验的地方就是在豪宅二楼,阿尔丰斯脱下负重环,他估计也只有自己才能抵抗这种强劲的冲力,卡尔和韦伯都争着进行试验,不过却被阿尔丰斯阻止。 阿尔丰斯力透右臂做好冲击准备,手指一碰箱外的机括,十六枝矢同时穿透木制标靶,矢身一半钉入墙内。巨大的反冲力让他后退了一步才勉强站稳脚跟,抗着木箱的右臂被震得酸麻不已。这哪止五六百磅的力量,上千镑的力都有了。幸好是自己试验,要是换了其他人,这一下肩关节马上就得脱臼。他深吸一口气,内息瞬间将麻木的感觉驱散。 “好强的矢!”兰希低声惊呼,旁观的人都吐出一口长气,两时厚的木制标靶完完全全被穿透,空中还飞舞着细微的木屑。这样的武器就连重骑兵也无法抵挡,被普通弩矢射中可能还有一定的战斗力,可无论谁的身体被穿了个洞,恐怕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东西不能用于单兵作战,没人能够承受它的后座力。”阿尔丰斯摇了摇头,将扛着的木箱放了下来,刚才矢箱差点脱手飞出,幸好做足充分准备才没有即时出丑。 “这是按照巨型攻城十字弓设计出来的武器,因为这种金属矢的重量比攻城木轻,所以有效射程达到四百码,在两百五十码距离内可以穿透最坚硬的精金全身铠,威力是很强,不过没人用得到。”阿曼奇说着,将木箱的后盖打开,箱子后部垫了一层油淋淋的厚棉花,这种卸力装置将后坐力传到整个木箱上,才没有导致拉环的断裂。 阿尔丰斯长嘘出一口气,阿曼奇竟然将攻城用具拿到这里使用,怪不得冲力如此之大,要是换上手臂粗的坚木矢,足以射穿一堵厚墙。死神信徒的大胆妄为,他继兰希之后再次领教个中滋味。 “将弦的张力减轻一半。这样才可以达到人力使用的范围之内。” “这个很简单,现在用的是弹力最强的弦,只要将它们换上就行了。”阿曼奇打开随身携带的一个扁木盒,里面盘放着一堆堆粗细不同的弓弦,他挑出四条较细的弦换装上去,“早上在那个院子里试验地时候差点让矢飞到街上,还震碎了两个矢箱,现在这个是赶造出来的,四个边角已经特意加固。” 原来阿曼奇在来这里之前已经做过试验,他还真会弄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这次分别由韦伯和卡尔进行试验,即使换过弓弦,以韦伯的膂力还是被震得后退三步,卡尔更被震得向后退出五六步,最后一屁股坐到地上才止住后退的趋势。这个矢箱等于是四把重十字弓的叠加在一起射击,就算壮如公牛一样的卡尔也要俯首认输。 阿曼奇皱了皱眉头:“要想在两百五十码之内获得和手持重十字弓相同的威力,这已经是最低限度了,弦身还是太粗,要是再细上一点,后座力就不会这么大,普通士兵估计勉强也能使用,可惜没找到更适合的代替品。” 韦伯手腕一翻,取出随身所用的飞爪,将它递到阿曼奇面前,“你看这种材料能不能用得上?” 阿曼奇用手拉了一拉绳索:“混了金丝和牛筋,不过最主要的那种白色材料我看不出是什么,摸上去的感觉和任何物体都不相同,韧性极佳。” “蛛丝。”韦伯笑着回答。 因为韦伯的一个答案,马萨雷城内会织网的蜘蛛倒足了大霉,它们结的网全都被平民收集起来,拿到兰希的珠宝首饰店换取高额金钱。一镑重的蛛丝以一百金币的高价收购。十枚金币重一磅,蛛丝已经和灾币达到同样的价值,全城的平民收集得不亦乐乎,既能清理家居,又能卖钱,实在是一举两得。珠宝店收集这种无用的东西用来做什么?一时间成为所有人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 可蛛丝又少又轻,一千张完整的蛛网还不到十分之一镑,收集蛛网的人甚至跑到野外寻找蜘蛛的踪影,两天之后才有五镑蛛丝送到阿曼奇手上。 他带人连夜赶制出三十条弓弦,分别安装在四个矢箱和十四把重十字弓上。 十字弓靠这种弦可以将有效射杀伤提高到两百五十码距离,比用普通弓弦整整提高了五十码。对远程攻击部队来说,距离就等于生命,我可以打到你,而你打不到我,这就是胜负的分界线。 矢箱的后坐力得到明显的减缓,已经距离实战应用很接近,轻步兵勉强可以使用,不过骑兵使用时效果会差很多,因为马背上没有借力点,射击时身体会被带到一侧,影响精确度。 阿尔丰斯要求的是造成大量矢雨,矢管被增加到三十个,不过弓弦的张力被适度调低,和普通十字弓一样,只在两百码距离内造成有效杀伤,这样改造之后虽然多加了两条弦,但产生的反冲力和作为样板的十六管矢箱差不多。 卡尔和韦伯根据地下室防震的构架。对木箱采用两种复合木料,中间夹着薄钢板,终于可以让步兵以稳定的姿势射击而不会后退,阿曼奇将箱内六把沉重的木弓托除去,在箱子的前半部分形成六层空间,每层五个矢管,用较轻的夹板作为托架,后半部分安上弦和机簧等部件,可以重复射击,装填弩矢和更换部件的时候只需要将后部的箱盖打开就能进行操作。矢箱内部采用的结构简单可靠,任何人稍微加以训练就能熟练使用。 一个活动的机械陷阱就这样诞生,矢箱重四十镑,骑兵平时将它扎在鞍后,箱侧钉着一个提手,射击时可以将手掌穿过提手进行固定,同时也便于取放。由于重量增加,骑兵不得不较少两把重十字弓的负担,备用矢匣也从三个减为两个,还是配备一个矢袋和两匣精制破甲矢,六千枝劲矢齐射的威力大为不同,骑兵不用瞄准,两百码之外的二十个标靶全被矢雨射倒,所有的弩矢均匀覆盖在方圆五十尺的范围内。 武器的问题暂时解决,新的问题又来了,大量的矢雨虽然威胁性极大,不过伴随的是巨额的弩矢耗费,阿尔丰斯又开始担心物资补给问题,十万支长矢经过长期的练习和几场战斗,剩下的不足三万支,就算拥有十二万支矢,满打满算也只能进行二十次齐射,这还是不需步兵协同攻击的情况下,要是步兵也加入战斗,弩矢的耗费更为厉害,不知道能不能撑到每月一次的运输补给。 阿尔丰斯不是心疼钱财,远离补给区域作战得不到及时供应的话,恐怕所有的远程武器都会成为一堆中看不中用的废品。 六月底,回家探亲地士兵逐渐归队,每人回去时候只领到二十个金币,阿尔丰斯没敢给他们太多金钱,以免这些人携家带口的逃离,而这笔钱足够一户五口的农村人家一年之内衣食无忧,不过用于买地耕种则远远不足。远离城市的农村一亩地大概需要二十个金币,而维持一家人全年的生活开支则需要十亩地,被皇室政府、领主、教廷这三重势力层层课税后农民留给自己的粮食仅够填饱肚皮。 阿尔丰斯再次保证,要是能够活着回来,每个士兵至少可以得到三顷——差不多五十亩的土地,以他对部属的阔绰手笔,没人怀疑这话的真实性。阿尔丰斯率领的这支部队是半年内唯一没有出现逃兵的部队,士兵们不再是硬性征召来的杂牌仆从军,已经带上了一层浓重的佣兵色彩,就算是职业士兵所获得的酬劳也没他们多。 韦伯带同家人在三天前离开,临走时阿尔丰斯当众送给他两百个灾币,这笔钱对一个见惯世面的前暗夜负责人不算什么,不过却可以让他们一家四口过上平常人的稳定生活。 “主人,要不要我带上一个中队的人干掉他?像韦伯这种人,就算我们自己不能用,也不能交到别人手里。”奥帕曾经这么建议,韦伯确实是把刀,没人喜欢刀尖反过来威胁自己。这是大多数领导层都会想到的事,阿尔丰斯自己也经历过几次,以前都是别人逼他,现在轮到他自己面对这个问题。 阿尔丰斯摇摇头,只对奥帕说道:“就算他是刀,我们也有能力接得住锋利的刀锋。他是个榜样,千万别让部下们心寒。“让韦伯离开有两个目的,一个是收买人心,显示自己的宽宏大量,让部属们看到自己追随的统帅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物,并不是冷血的杀人狂,第二才是作为榜样,让部属知道自身的价值,既然韦伯能得到这么丰厚的报酬,那么东征结束之后,出生入死的酬劳绝不止这区区几十亩地。 其实阿尔丰斯也不是真正能放得下,要是韦伯真的向北方走,他宁愿自己亲自出马干掉他也不愿属下士兵参与这件事。这不是普通的转换工作,凯文的线眼一路跟着韦伯,每天三次将他的行踪报告给阿尔丰斯,以便让他及时掌握所有的情报。 韦伯是个聪明人,曾经当过领导人的他当然清楚上位者的想法,只有将自己最亲近的人安置在阿尔丰斯的大本营里才能让阿尔丰斯彻底放心,所以他带着家眷来到蒙利埃,买了套不太起眼的房子安居下来,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安定生活。而且在蒙利埃定居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这个动荡的年代,没哪处地方比米歇尔的领地更让人感觉放心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