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思棠心语:履职与创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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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人口体育篇(4)

第五,加强以县乡服务站为重点的服务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全省基本建立了计划生育服务网络,配备了必要的技术服务人员,但目前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各级政府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的必要性,要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纳入区域卫生规划,要把事业费、人员工资、免费服务项目、基础设施装备以及人员培训等必需的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要抓住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站国债建设项目的机遇,落实配套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能力。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要选拔有专业知识、较强业务能力和热爱计生工作的干部充实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中来,促进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创新管理方式。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是最具计划生育特色的应用系统,国家已立项建设。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在乡级,重点在县级。要从给乡(镇、街道)计生办配备计算机着手,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计划生育电子政务系统,加快实现省、市、县、乡计算机联网。生殖健康是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信息引导服务。人口计生部门与公安、民政、卫生、统计等部门要相互配合,数据共享,以信息化带动计划生育管理手段和管理机制的创新。

第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农村,薄弱环节在流动人口。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既要管好进来的,又要管好出去的,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作为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难点来抓。各级劳务输出管理部门、劳务培训部门、甘肃省驻省外劳务办,在组织劳务输出时既要照顾计划生育户,又要配合流出地和流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落实管理和服务措施。要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调查研究,特别是对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计划外生育的情况要进行分析研究,2005年甘肃省人口委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项调查,摸清底数,提出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对策建议。

第七,开展对人口问题的战略研究。人口研究是省情研究的重要内容,人口是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是为了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也是为了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做好人口的战略研究,对我们这样一个省份来说尤为重要,2005年要切实把人口战略研究摆到议事日程,拿出成果。甘肃省人口战略研究的任务主要在省一级,省人口委要积极组织好这项研究,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专干的作用,要把人口问题作为重大的科研课题,要认真分析研究甘肃省人口趋势、人口结构、人口形势、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等,用科学理论和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甘肃省人口与经济社会更加协调、健康发展。

第八,加强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是落实基本国策,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也是抓计生工作的科学管理方法。前不久,苏荣书记对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长期后进、弄虚作假、瞒报虚报人口数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省纪委[2002]7号文件规定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2005年省上继续考核六个程度(领导重视程度、数据真实程度、工作进步程度、任务完成程度、政策落实程度、群众满意程度),对出生漏报多、统计误差大、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调和党员干部超生严重而查处不力的县(市、区)落实“一票否决”,实行重点管理;对措施不力导致工作滑坡的“三为主”县和“优质服务县”,撤销命名,摘掉牌子。

(在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认真做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

(2005年10月24日)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

“十一五”期间及未来十五年,是甘肃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时期。当前,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既有良好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方面,国家更加重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从“处罚多生”逐步向“奖励少生”和“处罚多生”相结合转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发展创造了宽松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另一方面,甘肃省已进入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期,今后每年还将净增20万人左右,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难度进一步增大,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能不能继续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直接关系着甘肃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因此,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防止和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以及消极畏难情绪,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尽最大努力平抑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统一思想,切实把“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摆到重要位置

“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是国家在西部生育水平较高的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一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一项重大政策。它的基本内容是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经济奖励的办法鼓励少生,对符合生育政策、自愿少生一个孩子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妇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并引导和帮助这些家庭把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早日脱贫致富。

党中央、国务院对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非常重视。在2004年全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把建立健全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扩大“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集中力量抓好的三件大事之一,要求“创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机制,把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把“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4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西部地区开展“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逐步推广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做法和经验,适当扩大“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范围。2004年6月,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和西部开发办在宁夏固原市召开了西部地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宁夏试点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扩大试点工作。目前,国家试点范围已扩大到云南、青海等3个省(区)。

宁夏等省(区)的试点经验表明,在贫困地区要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解决比较严重的计划外生育和超生问题,仅靠行政手段和惩罚措施远远不够,必须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现实接受程度出发,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少生快富”扶贫试点工程,抓住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主要矛盾,把计划生育和扶贫开发紧密结合起来,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扶贫开发、西部大开发以及“三农”问题的解决。

甘肃省是一个自然条件差、经济欠发达、人均水平低的省份。可利用土地资源十分有限,人口承载量长期处于超载状态,相对于全国的综合资源承载力超载850万人,相对于西北地区超载485万人。部分生态脆弱区人口相对过剩的问题十分突出,人口过快增长对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压力,局部地方已经到了“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地步。

特别是比较贫困的中东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自然条件恶劣,不少地方人口密度很大,已经接近或超出了当地水资源和土地资源承载能力的极限。这些地方由于生产力水平低、社会保障能力差等原因,农民群众仍然把改变现状、脱贫致富的希望更多地寄托在多生孩子、特别是多生男孩子上,陷入了“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困境。同时,甘肃省贫困人口较多,扶贫攻坚任务艰巨。截至2004年年底,甘肃省农村贫困人口为556.81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658元以下)158.86万人,低收入人口(人均纯收入658~919元之间)397.95万人。全省绝大多数贫困人口集中在这些地方。因此,在甘肃省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来认识“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的重大意义,从人口计生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和方法创新的高度来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切实把“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这项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贫困地区发展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实施好,长期坚持下去。

三、强化措施,把“少生快富”扶贫工程不断引向深入

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少生快富”扶贫工程。2004年,省委书记苏荣、省长陆浩等省上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并决定在国家尚未将甘肃省列入全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的情况下,由省里自筹资金,在临夏州、甘南州和5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试点。甘肃省财政厅、扶贫办、人口委探索出了“少生快富”资金扶贫和项目扶贫两种形式。2004、2005年,省财政厅列入预算1000万元,用于支持“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试点州、县也落实了配套经费。2005年,甘肃省财政厅、扶贫办、人口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实施“少生快富”项目扶贫工程试点的通知》,决定2005—2006年用项目扶贫方式,在“二、三孩”生育政策地区的68个县、522个“整村推进”项目村,对自愿少生1个孩子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户,按3000~5000元的标准进行资金扶贫或项目扶贫。目前,两种形式的“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资金扶贫工程的试点范围已由最初的广河县、碌曲县2个县扩大到东乡等7个县,共发放奖励金280万元,737对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妇得到了3000~5000元的一次性现金奖励;省扶贫办2005年安排“整村推进”项目资金3.17亿元,涉及68个县、484个乡(镇)、522个村的13.72万户、63.92万人。投入扶贫资金2542万元,为1.18万个“少生快富”扶贫工程项目户落实了扶贫项目,分别占“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总额和项目户总数的8.01%和8.6%。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在甘肃省尚处于起步阶段,试点中还存在工作发展不平衡和部分地方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以及“少生”与“快富”结合得不够好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试点工作中逐步研究解决。

在推进“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注重部门协作配合

这是“少生快富”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要把“少生快富”工程作为平抑人口出生高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精心部署,抓好落实。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人口计生、财政、扶贫、农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负责项目户的调查确认和审批;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扶贫部门负责扶贫项目的落实、致富技术的咨询与服务;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相关部门在安排农村发展项目时,要注意与“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结合起来,对项目户给予政策倾斜、重点帮扶。

(二)坚持政府倡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严格把握政策界限

“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是在生育政策较宽、工作难度较大、人口增长较快的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项利益导向政策,是把单纯的“处罚多生”,变为“奖励少生”与“处罚多生”结合,提倡和鼓励农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因此,必须坚持政府倡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引导群众的工作,把“少生快富”扶贫政策讲清楚,把对象条件、奖励标准和审批程序讲清楚,把奖励资金发放和扶贫项目落实程序讲清楚,使群众知晓政策,心中有数,打消顾虑,自觉自愿参与,决不允许下指标,搞强迫命令。资金扶贫工程主要在临夏、甘南两个民族自治州和肃南等5个民族自治县实施。项目扶贫工程主要在资金扶贫工程没有覆盖到的地方实施,以“整村推进”项目扶贫为主要形式。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申请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原则上不提倡、不鼓励采取绝育措施。因为受多种因素影响,甘肃省农村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的儿童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因病因伤致残率都比较高,只生一个孩子后就绝育,风险较大。为群众办好事,不能只图眼前方便,必须考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三)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巩固扩大试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