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悲惨世界(世界文学名著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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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让·瓦尔让(21)

沙威不得不承认冉阿让的品质高尚,不得不承认冉阿让是一个行善的坏人,不得不承认冉阿让是一个具有同情心的苦役犯,不得不承认他温和,乐于助人,仁慈,以德报怨,以宽容回报仇恨,以怜悯替代复仇,宁可毁掉自己,也不断送敌人,因此,救出了打击过他的人……尽管这一切是他沙威不愿承认的。他看到,这是尊崇高尚的道德。这冉阿让是凡人,又是天使,而他更接近于天使!

但事情毕竟不能再这样延续下去。他并非毫无抗拒地向这个使他既感到愤慨又觉得惊愕的怪物、向这个令人厌恶的天使、向这个丑恶的英雄举起白旗的。当他面对面和冉阿让坐在马车里的时候,法制曾像猛虎那样无数次在他内心里怒吼。不知多少次,他要冲上去,想一把抓住冉阿让,把他一口吞掉。他要逮捕他。确实,他要那样做是轻而易举的。经过第一个哨所时,他只需叫一声:“这是一个潜逃的惯犯!”把警察叫来说:“这个人交你们处理!”他就可以把犯人留下,自己走自己的路,不必再问后事如何,反正法律会处置他。他确实有动手逮捕此人的念头,但没能做到。每当他的手痉挛地伸向冉阿让的领子的时候,那手又好像在一种重负之下垂了下来。他似乎听见他思想深处有个声音在喊他:“好啊,出卖救命恩人,端过本丢彼拉多本丢彼拉多,人们在坚持要处死耶稣时,他叫人端水洗手,表示对此事不负责任。的水,洗你的爪子。”在这样的情况下,他退缩了,失败了。

另外,他有一个感觉,在高尚的冉阿让面前,自己的地位降低了。

一个苦役犯居然成了他的恩人!

为什么要接受这样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保全性命?在那街垒里,他有权被处死。他应该行使那种权利。寻求别的起义者的帮助,制止冉阿让,迫使他们枪毙自己,那岂不更好些?

他痛苦万分,是因为他失去了坚定的信心,感到自己失去了根基。法典成了一根断株残桩。从今以后,自己将和从未遇到过的顾虑纠缠在一起。眼下,他的心里出现了一种和法律不相容的感情,过去,法律,这个行事的惟一准绳,现在被冲破了,以往那种正直作风已经荡然无存。现在,一系列事情的出现将他征服,他的心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天地,这就是:接受行善又予以报答;一种牺牲精神,一种仁慈和宽恕之情,一种怜悯之情令他做出了违反严峻法纪之事;尊重一个人,再不存在最终的判决,再不存在值得打入地狱的罪过,法律之目也会滴下一滴泪珠,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上帝正义与人的正义在打架。如此等等。此时,他看见,黑暗中升起了一轮红日。这是一个道义的太阳,尽管他对这道义的太阳十分生疏,感到可怕,看得眼花缭乱。这是一只猫头鹰在被迫作雄鹰的俯瞰。

他自言自语道,这真实之物,这例外之事,权力在它面前也会感到窘迫,规章在它面前也可以变得不知所措。原来,万事万物,并不像自己理解的那样,都框在一个法规条文框子之内,不得越雷池一步。法规之外,也有让人顺从之物。一个苦役犯的崇高品质可以成为一个正直的公务员的陷阱。魔鬼也能变为神圣。他想,这是命运注定的,自己无法躲避。他被迫地承认,世上存在着善良,而他自己尽管对此闻所未闻,但现在,自己也在实践,做了善事。也就是说,自己竟然也脱离开了法规的约束,堕落了。他觉得自己十分懦弱,并且对自己产生了厌恶之感。

对沙威来说,最理想的状态原是,不去讲什么人道,讲什么伟大和崇高,无过,便是最高的境界。

他认为,现在自己出了错儿,而对自己为什么会犯这样的过错的问题说不明白,自己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茫然不解。

他一直都在努力让冉阿让再度伏法。冉阿让是法律的俘虏,而他则是法律的奴才。他从未想到他抓获冉阿让后会把他放掉。放走冉阿让,他是不自觉的,无意识的。冒出的种种难解的问题在他眼前一一闪过。他自问自答,答案令他吃惊。他自问:“这个绝望的人,这个我一直在追捕的苦役犯,迫害他,而当我倒在他的脚下时,他没有复仇,没有泄恨,却将我放掉了。为什么他这样做?出于责任?显然不是。对我来说,他不存什么责任问题。后来,我放了他,也不是出于责任,而是一种失职行为。这样说来,在职责之外,还存在着其他的东西。”一想到这个问题,沙威便感到惊慌失措,好像天平散了架,一边的砝码跌入深渊,而另一边却飞上了天。无论对跌掉的,还是对飞起的,他都感到恐怖。他一点也不是一个所说的伏尔泰主义者、一个哲学家或是一个无神论者,相反地,他本能地尊敬教会,把教会当做整个社会的一个庄严的部分来看待,维护公共秩序是他的信条。有此一点足矣。成年后,他当了警察。公安警务几乎成了他的宗教。做密探,犹如别人做神甫。我们这样说是严肃的,绝对没有讥讽的成分。他只有一个上级,即吉斯凯先生。他从没想到过,自己还有另外一个上级:上帝。

可现在,他的这个新长官——上帝,似乎被感觉到了。他的这种感觉越是清晰,他的心情就越是紊乱,以致他迷失了方向,不知自己应该如何对待这个新上级。但有一条他是明白的:作为下级,应当永远服从,不得违抗,不得责怪,不得争辩。他知道,在一个使他感到惊奇、无法适应的上级面前,下级只有一条路好走——辞职。

但是,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向上帝递辞呈。而另一方面,他释放了一个苦役犯,一个服刑期间潜逃的惯犯,这等于从法律那里取走一个被法律制裁之人,那是犯了一桩可怕的违法的罪行。他想着,思索着,而且反反复复。这弄得他头晕目眩。但不管他感到如何眩晕,有一点他已经明白:迄今为止,他一直靠一种盲目的信仰行事,由此便产生了他的正直。但是,那是一种黑暗的正直。现在,这种信仰不存在了,而他不愿接受的真理要他必须接受。这自然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折磨。因此,他感到一种奇特的痛苦。但是,这是一种良心在清除蒙蔽它的灰尘时产生的一种痛苦。他此时感到空虚,感到和过去脱节了,感到被撤了职,思想上的权力已经死亡,再没有理由自由地存在下去。很明显,这可怕的遭遇,使他感动了。

无疑,在花岗石一样坚实的东西上出现了裂痕!一个用法律模子浇铸的掌管惩罚的铜像,却流淌出不顺从之物。是什么?它像一颗心!自己居然也在以德报德,尽管时至今日这德仍被人看做是怨的!看门狗却舔了人!本是冰块,现却已融化!本是铁钳,现却成为一双柔软的手!而且,这双手,还一下子松开了!可怕极了!一个勇往直前的人迷失了方向,正在退向后方。

不能不面对现实。许多事都应重作评价。事实所迫,不能不承认。原以为正确无误的,未必是有效的;教条出了错;法典并未包容一切,社会并非尽善尽美;权力并非无懈可击;永恒之物会发生破裂;法官并非圣贤;法律可能出错;法庭可能错判。在无边无际的碧色玻璃般的苍穹之上,原来也有一条裂痕!

目前的沙威,其憨直的良心运行到了方布。他的灵魂就像一列火车,开到这里之后,出了轨。正直,在无法抗拒的情况下被抛了出去,它沿着笔直的轨道行进,结果,与上帝迎面相撞,被撞了个粉碎。这是一列奇特的机车。权力的骑手骑着一匹盲目的铁马飞驰在一条笔直的、僵硬的路上,被一道强光打下马来!严格得如同几何学,结果还是走了形!火车头只有通往大马士革《圣经·新约》,耶稣门徒圣保罗说,在他去大马士革的路上见到了幻影,于是,他由一个基督信徒的迫害者变成了一名基督的信徒。这是比喻一道突然出现的光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见解。的路途!

上帝在我们心中永存,他是诚实的良心,不为虚假的良心所左右。上帝不让火星熄灭,命令光不忘太阳,换句话说,心灵遇到虚假,它指示心灵认识诚实。人心是不灭的。这一光辉的现象,便是人们内心最壮丽的奇迹。对此,沙威能理解吗?能洞察吗?能体会吗?肯定是不能的。也就是在这样的状况下,他感到了难以承受的压力,脑袋便像开裂一样疼痛起来了。

对沙威这样一个人来说,心灵上出现的这种奇迹般的变化,不但不能改变其面貌,反而令他受害了。他异常恼火,又无法发泄,简直喘不过气来。头上出现这样一种他不能认识、不能理解的事物,他是根本不习惯的。

过去,他的头的上方是一个平面,清晰、简单、透彻,没有一处是不可知的,没有一处是模棱两可的,没有任何地方是不确定的。它是调整好了的,是相互连接的,是清楚明白的,是准确无误的。它的界限已被划定,有边有沿,一切皆可预测。权力,那是一个平平正正的东西,自身不会倾覆,站在它面前不会感到晕头转向。沙威自己没有见过不可知的东西。那些不正当的、意外的东西,那种无序的缺口,种种滑入深渊的可能性,所有这些,只有下等人、叛乱者、坏分子和卑贱者才遇到。可现在,沙威仰起了头,忽然,他发现上面也有深渊。他惊讶了,于是,他手足无措,往日确信的事物在一一崩溃,头脑中的秩序乱套了,可遵循的教条消失了。

怎么回事呢?社会的弱点为什么会被一个宽宏大量的坏人找到呢?他搞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忠实于法律的人竟会处于两种罪行——让人逃脱之罪和逮捕此人之罪——之间不能自拔?为什么政府向职员下达的命令不都是确实可靠的?为什么在尽职的过程中会出现走不通的路?为什么一个屈服在刑罚之下的昔日匪徒,能够挺起腰板,最后占了理?这一切难道都要真实可信?难道会出现这种情况:法律必须在改变面貌的罪人面前退却,而且还要向他表示歉意?

问题是,这些事统统实实在在存在着。沙威看到了,接触到了!对此,他没有办法否认。他参预了,是事实。

事实只有在作为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方能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如今,上帝赋予了事实的另一种责任。这样看,这些事实是上帝送来的。而如此下去,无政府状态是否也将接踵而至呢?

他痛苦,他沮丧。本来,这些事实可以限制和改正他往日的印象,但事情向另一个方向发展了去。社会、人类、宇宙,这一切在他的眼里只剩下了一个简单的、令人厌恶的轮廓。现存的刑罚、判决、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最高法院的审判、司法界、政府、逮捕、关押、镇压、官方的才智、法律的正确性、权力、政治及公民安全所依据的信条、主权、法权、法典的逻辑、社会的存在、大众的真理,等等,等等,所有这一切,在他脑子里,都成了残砖破瓦,成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垃圾。总之,沙威,这名秩序的护卫者,这位廉洁的警务员,这个社会的看门狗,已被战败,被打翻在地;而在这片废墟之上,却站立着一个人,他头戴绿帽指苦役犯。,头上有个光环。沙威的思想完全混乱了。在他心灵中,出现了可怖的幻影。

现在,他只有两条出路,一条是转回去,找到冉阿让,把他投入监牢,另一条……

沙威离开原处,仰起头,迈着稳健的步子向沙特雷广场角落里的一个哨所走去。

到了那里,他从窗外向里看,见里面有一个警察,便推门进了哨所。他那推门的方式,警卫人员一眼就认出他是自己人。沙威报了自己的名字,并出示了证件,然后,在放有一支燃着的蜡烛的桌子旁坐了下来。桌子上有笔、铅质墨水缸,还有一些纸张。这是为警方笔录和夜巡者寄存物品写便条准备的。

椅子上配有麦秸坐垫。这是一种规矩,所有警卫哨所都有这种装配;桌上还配有一个装满木屑的黄杨木碟子,一个硬纸盒,还有封印用的红糨糊。这是低级警官所用的桌子。政府公文的草拟工作,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沙威拿起笔,选了一张纸,写下了下面的内容:

几点建议:

一、此件请送署长过目。

二、被拘押者从预审处到达时,赤着脚站在石板上等待搜查,致使很多人回狱后出现咳嗽之疾,从而增加了医药的开支。

三、跟踪一个可疑的人的时候,在一定的距离之内有另一名警察接替,这个办法是好的。但在重要的情况下,至少要有两个警察共同执行任务,相互接应,因为在某种场合下,如果一个警察表现软弱,另一个便可以监视他,替代他。

四、不知为什么,对玛德栾内特监狱会有那样的特殊规定,禁止犯人有一把椅子,即使支付租费也不准许。

五、玛德栾内特监狱食堂的打饭窗口只有两根栏杆,似有不妥,因为这样可以使犯人轻易地摸到女炊事员的手。

六、有些被拘押者,即被人称作吠犬的人,是负责把其他被拘押者叫到探监室去的,而他们要犯人交给他两个苏才肯把名字喊清楚。这简直是一种强盗行径。

七、在纺织车间,断线一根要扣犯人10个苏,这是工头滥用权力,其实断线对纺织品并没什么妨碍。

八、拉弗尔斯监狱的访问者需经孩子院方可到“埃及人圣玛丽接待室”,这似不妥。

九、警署的院子里,警察们天天都在谈论司法官审问嫌疑犯的事。警察应是神圣的,不应有传播预审办公室里听到的话的泄密行为。

十、亨利夫人是一个正派的女人,她所管理的监狱食堂十分清洁,但让她掌握秘密监狱的旁门则是不妥的。因为妇女做这项工作是与伟大文明国家的规定不相符的。

沙威工整地写了上面的这些文字,不遗漏一个标点,最后还郑重地签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