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在那里。纪往笙的脸美丽得有些令人屏息,纪往笙的话像尖锐细碎的玻璃渣子揉进了某些伤口。纪往笙的眼神清湛剔透带一点点诱惑。我得承认,纪往笙是个万分迷人的女人。
纪……往笙……我犹豫着唤她的名字。
陆先生,我不介意现在陪你去江边吹吹冷风。
我抓紧衣襟:世上为什么会有纪往笙这样匪夷所思的女人。
我的相亲终止在这天晚上,是纪往笙结束了这种毫无意义的游戏,所以在认识纪往笙后的很长时间里,我都是那样感激她。
纪往笙说,我看到了你的血本无归,好可怜的商人。
这句话,出现在我捧着一枚钻戒向纪往笙求婚之后。
我有些无措。
我一直很无措。因为我不懂纪往笙。
从来不懂。
纪往笙的呼吸清浅,眼底里有些支离破碎的影子,这让她看起来更加陌生而诱人。
她说,你是我认识的男人中最单纯的一个,或者说,是最愚蠢的一个。
窗外华灯初上,雨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
她接着说,很平静的样子。因为你竟然觉得,你配得上我。
她说这句话时刚好有人放下了淡蓝色的细纱窗帘,三垭口的那扇落地窗便被牢牢遮住了。我看不到外面下了多大的雨,只能听到一些琐碎的声音。沙沙,沙沙。
她离开时只留下一桌淡淡的薄荷甜香,很久都散不尽。
我把钻戒攥紧在手心里面,不知道过了多久,有血流了出来,我喝下一大口酒,心想现在几点了,我该回家了吧。
出门的时候有个陌生甜美的声音响起,先生,欢迎下次光临。
后记有人问我纪往笙最后停在了哪里,我想我没办法给出答案,就像往笙自己所说的:当我决定停顿的时候,我想我已经老了。
而毋庸置疑的是,纪往笙永远也不会老。
有人怀疑纪往笙是带着故事流浪的。这一点倒是没必要说明什么,有些人愿意相信故事便给这个故事很多余地,而不会苛责它的残忍。纪往笙更像是某一部分人的意识,他们不甘现世,有一些昂贵的坚持,喜欢瞭望,喜欢年轻。
这些意识没有泯灭,纪往笙就不会停下来。
纪往笙在那些男人心中留下的记忆总是刻骨得很。我喜欢她这样,蔑视得那么坦荡。
纪往笙的故事只写到这里。可是亲爱的,你知道它没有结束。
远去 文/赵之歌
很久以后,直到我在疾驰的列车上看着窗外的白杨迅速倒退,那一刻我才明白,其实很多东西并没有消逝,只是远去了。但它依然存在,至少曾经存在过,只是藏在时间的某个夹缝里,被人慢慢地遗忘,就像墙角里落满了灰尘的布熊那样。
依然是天真的笑脸,等待着扮演小主人在过家家游戏中“孩子”的角色。
其实我总是固执地相信,时间是个很强大的东西,它可以改变许许多多,但总有它带不走的。比如,我用指甲刻在我们过去家里的劣质白墙上的数字,我相信就算是再高明的粉刷匠,都不能保证不留痕迹。
这些,是我们窸窸窣窣的过往。
你是不是还记得,我4岁的时候我们面前的那盒夹心巧克力。知道吗?因为它,我第一次开始鄙视你,虽然我根本不知道鄙视这个词该怎么写。15是一个奇数,我们没有办法平分,不能像水桶那样七上八下。最后你跟我说,知道什么是夹心吗?夹的就是你左边胸口咚咚跳的玩意。我傻乎乎地惊吓并崇拜地看着你吃完15块巧克力,觉得你好勇敢,换到现在我一定诅咒你牙痛。
知道吗?我总是讨厌你,许许多多的时候。比如那年夏天我和小伙伴们一起比谁勇敢,敢去摘花丛中最漂亮的玫瑰花,最后我英勇地冲进去,右腿被扎得都是刺,肿得跟咱家红富士苹果那样。你就那么笑着,在咱妈给我抹酒精的时候只要她转过头哪怕一秒钟,我们就要开始做鬼脸大战。我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你三年级。开学第一天,我依然改不了幼儿园的散漫,总是被后面画得花花绿绿的黑板报吸引。我记得那天我们班主任柴老师教写作文,全班只有我一个没有写完。最后她气得拿起本子摔在我的课桌上,搞得我很久都好害怕她。某天我们一起去吃麦当劳的时候,我不知因为什么和你吵了起来,我拿起2块钱一根的甜筒摔在你衣服上,说坚决不吃,吃了我就变成《蓝猫淘气三千问》里那个肥肥的鸡大婶。你非常高明地出去晃了一圈,然后故作惊讶地告诉我,子安,我刚才见到柴老师了,告诉她你浪费冰激凌。她说了,如果你不吃的话,周一她就不让你当少先队员了,而且还要扣你1朵小红花。你知道吗?你连说谎都这么专业,最后我一口气吃掉了7根甜筒,导致我一直打嗝,你说,光这么吃还不行,要想重新当少先队员,你就要去麦当劳叔叔旁边吃。当时的我真的笨到那种地步了,居然真的坐在门口麦当劳叔叔的怀里把甜筒弄得浑身都是。现在回想起来为什么我没出名呢?也没人说我炒作,那天明明很多叔叔阿姨经过麦当劳都要停在那儿看我。后来我明白了,那是因为那时候互联网不发达,手机不能拍照。要不然我的傻样第二天可能就会出现在土豆网的首页上。
我二年级的时候,你四年级,每天我们一起上学,中午一起回家吃饭,下午再一起去学校。我总是喜欢中午边吃东西边看电视,然后午觉睡得很晚,被妈妈叫起来时都快迟到了。每次我们一起走的时候我总是打着哈欠慢慢地,你说哪天要是再这么慢害得你迟到,你就找一只小狗在后面追我。结果你真的找了邻居小豪家的点点,我害怕地跑了没几步就跌倒了扭了脚,我坚决不肯起来走——因为也起不来了。最后的最后小狗也停了下来。你没有办法只好扶着我,那天我们一起迟到了一节课。我看着你被老师表扬,说知道照顾妹妹,那一刻我真希望我是哪吒,把你当三太子一样噼里啪啦地打。可没办法,谁让你是好学生呢?你戴着的三道杠就决定了即使你害得我扭了脚也会被老师表扬。
我四年级的时候,你六年级,那个年代日本动漫风靡,《午夜凶铃》第一次上市,我们一起去门口的奥斯卡影院看电影。虽然老师总是教育我们这些都是假的,不要相信。但我看到你吓的眼镜都掉了几回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想到逗你。晚上我把头绳都去掉,披头散发披着床单从电视机旁边钻出来,用我的头发来挠你的脸,你被我吓醒了,连喊都没喊出来,我强忍住笑朝你走过去,没想到你想都不想就跳下床,奔进了我的房间,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关上门。第二天,吃早饭时,你说你昨天晚上见到贞子了,还说怕我害怕跑去陪我睡。我说切,我才不信呢。你感冒了,打了好几天的喷嚏。每次你都说是因为我你才这样,弄得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已经知道那晚上的贞子是我假扮的。
生活真的就是这么平淡没有波澜,我在讨厌你加喜欢你的情感矛盾中和谐地成长着。我在想如果有天我需要你保护,你一定会天不怕地不怕地挡在我前面,可是每天晚上和我抢电视抢鸡腿的依然会是你。就算那天我无意中找到那张领养证明,我们的生活也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我终于明白原来我和咱爸咱妈,不,应该是你爸你妈,在生物学的角度上没有一点关系。我真的很难过,那天晚上我实施了人生中最远程的离家出走,在楼下站了1个小时零6分钟,被狠毒的蚊子咬了63个包。直到你和爸妈,我还是固执地喜欢说咱爸咱妈,找到了冻得瑟瑟发抖的我。爸说,子安,回家吧。你也说,子安,你不是爸妈在垃圾桶里捡的。我吸着鼻涕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你说老远就看见我的鼻涕拉着丝了,摇摇欲坠地跟街头老爷爷卖得拔丝苹果一样。
我后来问你,为什么我叫子安呢。你敲我的头,说你个大笨瓜,你不记得语文课上学了的啊,“子”在古汉语里是“你”的意思,你肯定又没认真听课吧。我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你接着说,叫子安就是希望你能带给咱们全家平安。我说意思是不错,就是挺中性化。不过,你以后不许欺负我了哦。我是咱家的福将。你立刻吵了起来,福将?算了吧你!
我上初中那年,你去了大学。你知道吗?你真得很有才,我在校园里走的时候总能听见有人说,你看那不是他妹妹吗?很多很多同学把你传为神话,说子安她哥跳级上大学了。学校把你的事迹贴成大红榜在大门口展览,说你几岁就怎么怎么样……后来你的横幅挂在学校门口三年,每年学校招生的时候都有家长议论纷纷说这学校不错,知道内情的子安同学我便十分忍俊不禁……那天7个班的班主任里有6个都来找你,说要你请客,还说没准你将来就是世界伟人了。我只记得那天咱爸居然跪在校门口哭了,然后许多家长都很动容,指着自己孩子说希望有天他也能这样。我那时又被你唤起了自卑感,你知道吗?因为你,我一考不好老师就说你哥那么聪明,你怎么就考这么点分。我没勇气说其实我和你没有血缘关系,可我还是不愿意,我喜欢听别人说我是谁谁谁的妹妹,那和夸我一样光荣。
我开始成了一个独生子女,因为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你经常打电话来,每个月咱家话费单上的钱够我买100包薯片了。我开始变得孤独,搬了新家以后,我真的觉得我好像不属于这个地方。我望着雪白的墙壁想起来我曾经用指甲划在墙上的数字,我问你为什么6和9明明长的一样只是颠倒了过来就差了3,我6岁生日时你送我的布熊也逐渐沾了许许多多灰尘,它和我们玩了多少次过家家的游戏啊?我是妈妈你是爸爸,它既当过儿子又当过女儿。再再后来我发现我爱上了写东西,写一切我自己看着很舒服而别人总说看不懂的东西。一次我写我有天路过小区时看到一个小女孩拿着一把树叶对小男孩说,“请王子殿下用膳”,写得我自己忍不住眼眶湿润……可是爸爸总是不支持我,他说我就算写得再怎么好,数学也考不到80分。
我很想告诉你,我听同学讲一个叫边金阳的男孩,听说他2本书的稿费卖了3个亿的美元呢!你知道吗?我真的馋得快流口水了。虽然到后来我才知道3个亿是同学们虚加了好几个0的产物。我很想告诉你,也许有一天我也会有这么多钱,我一定要买一个超级大的房子,里面放全套的哆啦A梦的VCD,还有几百个芭比娃娃,然后还有许许多多书、许许多多薯片和虾条,我要和你一起吃,吃胖了就减肥,减完了再吃……我想起这些总觉得我真的还只是个笨小孩,我不知道世界变得很快很快,不知道昔日1块钱6个烧饼,今天1块钱连一个都买不到;不知道几年前中个500万还能上报纸头条,而现在500万在上海也只能买二手房;不知道太多太多的事情……我渐渐地大了,长大有时候就是这样一个忧郁的过程。我高三的时候你大学毕业,我记得我高考分出来的前一天,你破天荒地带我去吃川菜,你点了很多很多很辣的东西,麻婆豆腐、夫妻肺片、水煮鱼……吃得我嗓子都痛了,流着眼泪依着你的肩膀回家,我说哥,如果此刻的地球是光速在转该多好,那么时间就能静止了……你笑了,你说好啊,那我现在把你抱起来转两圈吧,别说光速了,我现在就能把你整晕……一个月后,你送我去了站台,我第一次知道你也有像老太婆的一面,你交代我到了地方要打电话,路上一定要小心,如果有人抢劫,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云云。
相对于地面,我静止不动,看着窗外的白杨迅速地倒退,真的真的,像极了我们窸窸窣窣的过往。
其实我总是固执地相信,时间是个很强大的东西,它可以改变许许多多,但是总有它带不走的。比如,我用指甲刻在我们过去家里的劣质白墙上的数字,我相信就算是再高明的粉刷匠,都不能保证不留痕迹。
我一直想告诉你的是,关于那些远去的,一直都不曾在记忆里泛黄。正如那次我在家里泡绿茶的时候掉落的叶子,很久以后我扫出它的时候,它只是落了不少灰尘,可依然泛着淡淡的幽香。
七十二小时的交换 文/王宇昆
Vol.1
绵绵妈转了三个街口才找到鲸鱼馆,看到玻璃展示窗里镶嵌着一个巨大的水族箱,“功夫不负有心人”地走进去,却被老板截住。老板指了指“已打烊”三个字对绵绵妈耸了耸肩。
明明是花鸟鱼虫市场随处可见的金鱼品种,绵绵非要妈妈来鲸鱼馆买,买不到坚决不会吃晚饭,那“铁了心”模样只好让妈妈大晚上又踩上高跟鞋“啪嗒啪嗒”风风火火地走出家门。
只超了闭馆时间一分钟,绵绵妈再三渴求下还是没能说服老板。
回到家看到绵绵安静地坐在书房里打游戏,妈妈有些不知所措地端着晚饭敲敲门,却听见“大头鱼买来了吗”的声音。妈妈没有回答径直走了进去,绵绵见到妈妈空手而归瞬时变了脸色。
“我就是不吃饭,打死我我也不会吃饭的,我要大头鱼。”
绵绵妈拿绵绵没有办法,只好向绵绵保证,“明天你一醒来就会看见大头鱼,但前提是你要乖乖吃饭。”绵绵的肚子叫了几声,只好拿起筷子扒拉了几口饭。
“什么嘛,做得那么难吃,你就是存心跟我过不去!”说着绵绵把筷子甩到了一边。
Vol.2
第二天,绵绵妈起了个大早,五点多顶着刚刚升起的太阳走出了家门。
鲸鱼馆的老板在听到大门“咚咚咚”敲了五声后,嘴里塞着牙刷穿着睡衣跑了出来。
“怎么又是你,我还以为是催债的呢。很抱歉,我们开馆时间是上午九点。”老板的小胡子一上一下,语气里有些疑惑,“买几只大头鱼,至于这么着急吗?”
“还不是我那儿子,非要买你家的大头鱼,我向他保证今天早上一定买到,这不马上就到他起床的点儿了,老板,我买完就走的。”绵绵妈哀求的语气让鲸鱼馆的老板破了例。
“你家孩子一定从小娇生惯养吧。我这里有个法子,保证他身上的坏毛病全改掉。”说着老板不知道什么时候搬出一个火炉。
从小娇生惯养的绵绵是独生子,从小到大任何东西都是独一份,这不仅让绵绵变得自私,更是一点也不知道体谅父母的辛劳。绵绵妈拿绵绵没有办法,一味的顺从和宠溺让绵绵变得越发以自我为中心。
要不然就狠狠心,绵绵妈欲下定决心,但又有所迟疑。
Vol.3
“你现在看到的这个火炉叫做灵魂火炉,别看它长得跟普通火炉没有区别,它可有着‘交换’灵魂的作用呢,将任何人亲笔书写的自己的名字投入这个火炉中,他就会自觉进入‘灵魂交换’这个伟大的游戏里,每晚二十四点为灵魂交换时间,交换对象可以任选,每个角色交换时间为二十四小时,当然这也就意味着你们的儿子将离开你们一天的时间。怎么样,想好了吗?”老板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让绵绵妈有些动摇,想到一旦进入游戏,儿子将离开自己一天一夜,心里的不舍像洪水一般涌来。
绵绵妈鬼鬼祟祟地裁下了绵绵作业本上的姓名,心里又激动又忐忑地回到了鲸鱼馆。
“你真的想好了?”绵绵妈用点头回答了老板。
火炉点燃,冒出深蓝色的火焰,隐隐约约有凉意袭来。老板把三张名字投入了火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