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做人还是现实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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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适可而止,懂得知足(4)

世间的万事万物,本来是用来培养孕育生命的,但是,偏偏有些人因为贪求,过多地享受万物而使之成为了损耗他们生命的祸根。例如古时的人,因为贪求过多地享受车辇,出门坐马车,进门乘轿舆,脚不着地,务求舒适,这些车和舆便成为招致他们腿脚生病的器械;因为贪求过多地享受美酒佳肴,暴饮暴食,通宵达旦,这些酒和肉便成了腐烂他们肠胃的毒药;因为贪求过多地享受美女淫乐,沉醉于女色和淫乐之中,这些美女和淫乐便成了砍伐他们性命的利斧。

保持自我真性,不陷于贪欲和相争,这或许不合时宜,但是,应该说是明智之举。因为,见利而忘真性,往往就是祸患的开始。《庄子·山水》有这样的寓言:庄周到雕陵的栗园游玩,被一只翅膀7尺宽的鹊鸟碰到额头,他就抓起弹弓去撵。在园中,他看见正得意呜叫的蝉被螳螂所缚,而螳螂因有所得忘了自己,又被鹊鸟乘机攫取,鹊鸟只顾贪利也不再注意身后。

庄周就警惕而叹,扔下弹弓回去了。管园子的跟在身后责骂他偷了栗子。庄子3天闷闷不乐。弟子问他说:“先生为什么不愉快呢?”

庄子回答说:“我为了守形体忘了祸患,观照浊水反而被清渊迷惑,忘了真性,所以管园子的人辱骂我,因为这才闷闷不乐。”

庄子告诉我们,欲是祸患的根源。在求得利益自以为有福降临时,往往也会埋下祸患的根由。一味追求利,不论开始如何得意,最终必自取其辱。对此,庄子还讲过这样一个典故:

河边一个贫穷人家的儿子,一次潜入深渊,得到千金的珠子。他的父亲说:“拿石头砸烂它!千金的珠子,一定是在九重深渊,得到千金的珠子,一定是龙在睡觉。等到龙醒来,你就要被吞食无遗了!”

庄子这里所讲的,是福与祸的关系。这尚不是自然之道,因为这仅有祸患,谈不上患过福至。在道家认为,只有一切顺应自然之时,福与祸的到来才属于自然之功。老子说:“祸兮福所倚。”这是说天降而非人为的福祸,是相互转换的,这种相生相依的转换才可称之为道。

《淮南子》是西汉淮南王的门下所作,与《吕氏春秋》相类似,也是具有春秋战国时所谓杂家性质的一本书。书中记的一则故事与道家的主张很为相合:

有户人家住在离边塞不远的地方。主人是一个爱好骑马而技术不算高明的人。

一次,他的马跑到塞外去了。邻人们都替他惋惜,他父亲却说:“怎知道这不会成为一件好事呢?”

过了几个月,那匹马又跑了回来,而且还带了一匹匈奴骏马。邻居过来表示庆贺,他父亲说:“怎知道这不会变成一件坏事呢?”

家里有良马,主人又喜欢骑,结果祸就来了:堕马摔伤了腿。邻人们都来慰问。他父亲又说:“怎知道这不会又成为一件好事呢!

过了一年,匈奴兵大举入侵,附近青壮年大都战死荒郊,主人却因跋脚未能出征,得以保全了性命。

应该说,这个故事的确道出了事物的相互转化之理。这种观点,不仅能使人忍受一些折磨而不烦恼,而且也破除了人生好运坏运、祸与福的执迷。

处于祸时不惊恐,处于福时不自得,这种因自然物理转化而得出的处世之道,即使在现代社会也是值得借鉴的。

原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贾永祥,曾是红极一时的全国法院系统“标兵”,但不久前,因受贿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成为“落马”的大官。他在监狱里深刻反思后,得出的结论是:祸出不知足。堂堂的中院院长,付出沉重的代价后才得出如此的结论,晚矣!然而,对那些仍在苦苦挣扎追求名利,勾心斗角战“官场”的人来说,何尝不是一面“镜子”呢?

尹某在哈尔滨一家医院担任药剂科主任已经5年了。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头两年,他把青年时代爱不释手的春秋《左传》仍放在枕边,特别对这本书里的“三不朽”说,即立德、立功、立言的人生真谪依然记得牢,背得熟,认为它强调人生的主动创造和自强不息的精神,以及对社会做出贡献和自身思想品德的完善,因而把它当成自己的人生目标。在这两年中,尹某的职务得到提升,成为医院负责一方的主要领导干部,其人生价值不断升华,在更高的境界上得到了充分展示,为医院的兴旺发达付出过辛劳,做出过贡献。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他耳闻目睹中国当代回扣现象渗透到了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各个领域,渗透到了所有的商务活动以及非商务活动中,几乎到了“事事讲回扣,人人谈提成”的地步。这种花样繁多的回扣和回扣方式,给他的思想观念,特别是价值观念,带来了极大冲击,心理逐渐失去平衡。对金钱的欲望和追求使他忘却了立德、立功、立言的人生价值,更忘却了“人在世上,总要为社会和国家做点好事”的座右铭。从此,他开始利用手中的实权谋取个人私利,于是很快与一家大制药厂的代理商挂上了钩,因为代理商给他的药品价格比较低,并且可以得到25010的回扣。代理商找好后,由他安排把药送给临床大夫试用。然后再向采购、财务等人员表示表示,用他的话说,这叫做“彼此都是在道上混,都要赚点钱嘛”。接下来,他还得去一个个地找大夫,通过各种方式向他们介绍他准备买进的药品,以便医院尽快到与厂家合作的“药批”进货。

靠他的努力,从供到销这样一个关系链条便形成了。于是,从犹抱琵琶半遮面,到心安理得接受代理商的回扣现金,收受回扣的金额则由少到多,一发而不可收拾。

1996年3月,尹某从代理商那里买进头孢类药5万支,每支平均价格4元,按25%的回扣计算,你算算他能拿多少?而大夫开给病人的价格一般在15至20元之间,你再算算他能拿多少?但这么丰厚的利润不是都归他个人所有,还要包括上面提到的大夫和其他人员。不过大夫等人拿的是小头,他拿的却是大头,这是毋庸置疑的了。

1997年9月,尹某又从代理商那里买进一种叫“培氟沙星”的药,共3.5万支,定价62元一支,还有一种叫“多龙”的消炎药与“培氟沙星”的价格接近。买这两种药的过程中,他与代理商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就像竞价拍卖似的,将回扣从25%—直涨到32%,即每支得利20元左右。这还不算,把这两种药用在患者身上,即对患者的药品零售上,价格又提高了一倍。

常言道:欲壑难填。渐渐地,尹某对金钱的追求愈演愈烈。吃回扣,如同鳌鱼张开血盆大口.不住地往里吞噬。不仅价高的特殊药品吃,就是一般药品也不例外。两三年来,至少捞到200万元以上的好处。为了多卖药,多吃回扣,他还与一部分大夫互相勾结,狼狈为奸,干些伤天害理的事。如“培氟沙星”这种药,有不可忽视的副作用,超量使用对肝功能有一定损害,正常用量一天1至2支。可有的大夫一天给一位患者用5支,有的甚至多达7支,这样就必然会给患者的肝脏造成损害。又如一位患者因心脏病人院,按医院常规,首先该用的是有利于缓解心血管病之类的药,这是目前公认的有效疗法。可当班大夫给这个根本不存在感染的病人开了一大堆抗生素,这药不但治不了心脏病,还会使病人产生抗药性。这样为着个人的私利给患者乱用药的现象,真是举不胜举,比比皆是。

有道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终于有一天,尹某东窗事发,被当地检察院立案收审,随后便进了牢房,等待他的是无期徒刑。

《菜根谭》中,有这样一句话:“分金恨不得玉,封侯怨不授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