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股道酬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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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警示篇:警惕股市陷阱(5)

调查人员发现,在动用上亿资金购买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之前,李旭利的行为更为大胆。其直接用自己的工作电脑操做买卖股票,无视基金从业人员不能在资本市场交易的规定。李旭利违法违规操作早于2008年下半年,2009年刑法七修之前的违规行为不涉及刑事。但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李旭利2008年下半年之前的违规操作,已经无法追究。

因此,能够追究李旭利的时间段,只有在刑法七修之后即离开公募基金之前。而此段时间仅有短短三个月,在这三个月时间内,其巨额资金便全部重仓于两只大盘银行股。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李旭利智商极高,人缘极好,是为人处世智慧、和善的完美人士。正由此,李旭利在业界享有盛名。应该说,李旭利是个成功者。1998年毕业之后,选择了刚刚起步的基金行业,南下深圳参与南方基金的筹建。

从那时候起,李旭利可谓顺风顺水,2000年,年仅26岁的他,因业务突出,升任南方基金旗下天元基金的基金经理,在今天来讲,也不可能突破。此后四年,李旭利扎根在天元基金,此间经历科技股泡沫,指数从2245点跌近1000点,天元基金却始终正收益,逆市跑赢大盘,李旭利声名大噪,期间获奖无数。四年后,李旭利即成为这家当时最大的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

然而,在2005年,李旭利辞去南方基金所有职务,转战上海,与“五道口”同班同学莫泰山一起,开始筹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仍出任投资总监。短短两年时间,莫泰山和李旭利就将交银施罗德基金的规模带进业内前十,在李旭利的投资管理下,交银施罗德多只基金业绩稳健,名列前茅。李旭利以自上而下的投资理念著称,在宏观趋势的研判下进行行业选择的能力最为人称道。他多次获得金牛基金奖、晨星年度基金经理奖等,基金圈内称“南有李旭利,北有王亚伟”。

李旭利使其走下神坛,创出中国基金经理多个涉案第一:基金业内第一位投资总监级涉嫌违法违规者,亦是从公募转至私募涉案第一人,其涉及金额上亿元,亦同样在基金业创下纪录。

证监会对于“老鼠仓”等违法行为的态度鲜明,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这三条底线。

李旭利也不例外,其触犯监管底线,就要受到监管惩罚。早些时因“老鼠仓”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原基金经理许茂春因“老鼠仓”非法获利209万元,被上海静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那么,李旭利远比许茂春严重得多,该领刑多少,被罚款又有多少呢?

对于普通基民来说,李旭利被判多少、罚多少,那是法院的事,他们只是想说,这些基金经理,拿着基民的钱,为己私利,行“老鼠仓”之实,其道德已败坏。这样的基金经理,理应严惩。

受贿千万获领死缓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王益因受贿罪被判刑,一个国家高级干部成了阶下囚。

2010年5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益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为数名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对方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案发后全部赃款均已追缴。

根据检方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云南昆钢朝阳钢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宏等人的请托,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上述人员钱款1196万余元。

案件的发现,恐怕还得从王益的秘书孟涛说起。王益案件始于其秘书孟涛的4万元违法收入,而真正案发于王益的弟弟王磊高达6400万元的巨额灰色收入。

2010年,国家审计署在审计国开行对河南郑东新区的贷款项目时,发现王益的秘书孟涛在其中有4万元非法收入。正是由此,王氏兄弟大案渐渐露出端倪。由于孟涛的“双规”,另外四个关键人物被牵出:石德义、李涛、魏东及另一位副部级官员的弟弟。

石德义的身份尚无法确认,魏东则是4月底辞世自杀的九芝堂集团董事、湖南涌金集团董事长,李涛为利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调查组从李涛身上牵出王氏兄弟在郑东新区项目贷款中有6400万元的利益。

2007年3月上旬,国开行副行长王益曾到郑州市考察县域经济和郑东新区建设。随后,国开行为郑州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产业发展提供25亿元信贷资金支持。这笔贷款主要用来支持河南登封市打造中岳嵩山、少林禅宗、武术圣地的旅游事业发展。

正是这笔资金,令王益的弟弟王磊在该项目中以“财务咨询费”的名义获得6400万元收入。据调查,25亿贷款中,少林寺和嵩山中学只用了2亿多,其余款项去向不明。

我们还是回到和证券有关的问题上来吧。

有消息称王益案牵涉太平洋证券上市与广发证券借壳。曾频传王益案牵涉者众多,且有其他官员和企业涉及,更有甚者,将此次金融监管风暴与本轮股市大跌相互联系。据悉,广发证券因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案原定于6月中旬开庭审理,但因某种原因搁浅。但大家关注的是51岁的广发证券代总裁李建勇与52岁的王益是同门师兄弟,都是著名经济学家,也同是原西南财经大学校长刘诗白教授的经济学博士。同时,李建勇与王益私交甚笃。

就在王益被捕前,外界纷纷传言其与一些证券公司的违规操作有关。“涌金系”掌门人魏东自杀后,有人怀疑“涌金系”与王益之间的重大关联,涌金系旗下的国金证券董事长雷波,是王益在证监会时期的秘书;魏东的哥哥魏锋是王益《神州颂》演唱会的策划人之一。

我们再看看王益任职中和证券业的关系。29岁的王益,在大学毕业后不久就进入中央顾问委员会办公厅工作,任办公厅秘书,这一干就是7年,从1985年至1992年间,因工作关系,王益认识了许多省部级官员。这些人脉资源,为他后来能在证券界取得地位发挥了很大作用。1992年10月,36岁的王益担任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据悉,当时的国务院证券委并无实权,主要任务是协调各部委的关系。

终于在1995年11月,39岁的王益出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成了最终实至名归的权利拥有者。而这一阶段证监会还处于初创期,王益分管了发行、基金等最为核心的部门,可谓位高权重。

王益在证监会期间,在证券界建立了深厚的人脉关系,不仅提拔的数位官员在他离任后仍担当要职,且在证券业界也建立起了千丝万缕的关系。知情人称,正是凭借曾经当过证监会副主席的资源,王益掌握了大量的内幕信息。

我们从一个具体事例中看看王益对证券业的熟知程度。一位经济学家和王益交往不久,就收到王益赠送的他自己主编的若干本证券行业的著作。这位常年在美国的经济学家不懂事,与王益开玩笑,说他分析的是“初级市场”。王益当场就给了他脸色看,说他从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做起,还在海南涉身股市,又做了证监会副主席,说“关于证券的行业规则,没有人比我更熟悉”。

由此,我们联想到在整个王益案件链条中,李涛是个关键人物,正是这位深圳市利联太阳百货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人。作为利联实业发展公司的子公司太阳百货,主要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但却屡屡涉足股票市场,利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字曾于2007年3季报出现在深赛格B的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也曾经在2010年三季报和2011年一季报现身于中关村的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而由利联实业主办的由王益主创的《神州颂——太阳夜》交响音乐会在深圳大剧院上演,太阳百货作为利联旗下的公司还向顾客送出了几百张音乐会赠票活动。据悉,李涛还为王益女友买了两处房产。

但是,检方指控王益只有一项罪名即受贿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只从其受贿罪上作了认定,主要认定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王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且有索贿情节,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王益在归案后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赃款已全部追缴,认罪悔罪,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仅受贿罪就已置王益于死地,再去追查他与证券业间的犯罪事实还有必要吗?这上上下下的人又不知道牵涉到多少人出来。到此为止,也实属恰到好处。王益已被一棒打死,如果受牵人能疼在心上,也算杀鸡给猴子看了。

黑保代,黑在哪

2011年11月29日,证监会开出了保荐制度建立7年来最严厉的一张罚单。

证监会通报指出,胜景山河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示警示函,并撤销平安证券胜景山河项目两名签字保荐的保荐代表人资格。

证监会认为,平安证券在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不彻底,对胜景山河的销售及客户情况、关联方等事项核查不充分,未对胜景山河前五大客户进行任何函证或访谈。

据悉,林辉是投资银行事业部北京区域总部总经理,周凌云则是平安证券深圳区域总部副总经理。作为最早的一批保代,38岁的林辉签字保荐IPO项目颇多,包括ST天润(002113)、华芳纺织(600273)、华兰生物(002007)等。但其保荐项目质量也参差不齐。其中,ST德棉(002072)2006年上市,2009年卖壳;天润发展(002113)2007年上市,2010年卖壳。

另一位保代周凌云,6年前从南方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任上跳槽到平安证券。周凌云在平安证券保荐的IPO项目包括劲胜股份(300083)、沃华医药(002107)、英飞拓(002528)、凯美电器(002549)等。周凌云最近一个项目方直科技(300235)2011年6月底才刚刚上市。

目前,林辉和周凌云手上均有数个项目仍在督导期。

2010年10月27日,胜景山河IPO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通过,但在12月17日胜景山河即将登陆深交所的前夜,有媒体发文称其招股书披露不实,涉嫌虚增销售收入等情况,监管紧急叫停,公司申请暂缓上市。2011年4月6日,证监会发出《关于撤销胜景山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的决定》,该决定认为,胜景山河在招股说明书中未披露关联方及客户信息,构成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经证监会发审委会议再次表决,胜景山河首发申请未获通过。至此,胜景山河成为继立立电子和苏州恒久之后,中国证券史上第三家“募集资金到位、但IPO最终被否”的拟上市公司。

2010年12月17日,胜景山河登陆在A股最后时刻,新股挂牌前半个小时,被证监会叫停。一篇题为《胜景山河IPO涉嫌“酿造”弥天大谎》的文章见诸报端。据报道,多名记者历时10余天对岳阳、长沙、上海、苏州、成都五大市场进行地毯式调查后,发现胜景山河在招股书披露的主渠道,大型连锁超市难觅踪迹,公司大批量生产的“喜酿”系列更是无影无踪。没有产品销售,说明卖不出去,既然消费者没有买,那么其宣称的一年7446.05吨酒(近744.61万瓶)销量,是被谁买走了,让众人产生怀疑。

同日,有关媒体再度刊发《胜景山河厂区暗访:铁皮墙设备锈工人稀生产闲》,调查结果也印证了销售市场情况。当记者进入胜景山河的生产区,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萧条:厂区内冷冷清清,工人稀稀拉拉,部分设备锈迹斑斑,开工率严重不足。公司的保密工作非常到位,竖起了约4米的高墙,周围栏杆上加了厚厚的铁皮,将这一切包裹起来。在记者蹲守的近10个小时内,未见拖货车辆出入,这不像是身处产销旺季的胜景山河应有的景象。调查结果令人震惊,在业内迅速掀起千层浪,随着真相的曝光,胜景山河也被挡在了A股市场的大门之外。

胜景山河涉嫌造假一事给各方带来巨大伤害,中签资金长达数月被冻结,市场对新股发行制度也产生了怀疑。

证监会认为,相关中介机构在胜景山河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的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不彻底,对胜景山河的销售及客户情况、关联方等事项核查不充分,未对胜景山河前五大客户进行任何函证或访谈;亦未对会计师工作进行审慎复核。

会计师在存货监盘、关联方和关联方认定、重大客户销售真实性认定等多个重要审计领域执业判断不够审慎,审计程序不到位,在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存在过失。

同时,律师事务所及其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股东间的关系等事项核查不充分,在胜景山河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等文件中对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行人大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披露不充分。

据此,对于胜景山河项目中上述中介机构的失职行为,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分别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

对保荐机构平安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保荐代表人林辉、周凌云采取了“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监管措施;对从事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国际,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签字会计师姚运海、吴淳采取了“出具警示函”并在“36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的文件”的监管措施。对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签字律师刘长河、张劲宇采取了“出具警示函”并在“12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的文件”的监管措施。

“罚得这么重,出人意料。估计是撞到枪口上了。这个信号很明显,监管趋紧,我们必须更加慎重”这是深圳一家大型投资总经理的感慨。平心而论,罚得重吗?相对于前两次处罚当事人是重了些,但事不过三,这次较前两次相比,影响更坏。假如,胜景山河真的上市了,可以想一想,一个造假公司上市了,募集资金到手,又不知坑了多少申购中签者,二级市场又有多少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购买胜景山河的股票,而套牢者又是广大股民,像这样的造假公司,其真相一旦暴露,股价只能是一泻千里,证监会在关键时刻叫停,又办了一件大好事。

顶风作案被市场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