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写给今天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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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当妇女队长

小芬是女同学中性格开朗、爱说爱笑、办事风风火火的一位青年。

刚下乡那阵子,在地里干活时,小芬经常干得跟男社员一样多,她身上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头,令男社员刮目相看。

下乡第二年冬天,队长找到小芬说:“咱们妇女队长结婚走了。经社员们推荐,队里决定让你当妇女队长,你看怎么样?”小芬思考一会儿说:“按理说,队里信任我,我应该干。但是,我对农活不熟,又是外来人,威信也不够,怕干不好……”队长打断她的话:“农活不熟可以学,威信是干出来的,你只要肯干,没有做不了的事。我支持你,社员们支持你,怕什么,就这么定了。”

妇女队长主要是带领女社员干活儿,不仅要带头干,还要安排怎么干,这让刚上任的小芳为难了。由于她对农活不太熟,在安排活儿上就成了问题。这时,她想到了本队的汪大姐,汪大姐农活经验多,又很热心肠,何不拜她为师。小芳找到汪大姐说明了来意,汪大姐哈哈大笑说:“傻妹子,说啥呢,都是队里的事,有啥不明白的只管说,大姐帮你。”从那以后,小芬遇到不明白的事或难事,都去请教汪大姐。小芬的房东侯大爷是生产队副队长,对农活是行家,他耐心地教小芬什么时候该种什么,哪块地种什么好,各个农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几个月下来,在汪大姐和侯大爷的帮助下,小芬逐渐掌握了妇女队长这套业务工作。

小芬带头干活儿不成问题,累活儿、难活儿她都冲在前,连男社员都为之折服,还被当地人称赞为“铁姑娘”。

在活闲时,小芬主动和女社员拉家常。晚上,去女社员家串门,问寒问暖,了解她们的家庭情况。时间长了,女社员什么话都和她说,有的还成了好姐妹。经过了解,小芬发现,在农村男女不平等的事情很多,比如同工不同酬,男女干同样的活儿,酬劳却不一样。男社员每个工给12分,而女社员只给6分,相差一半,这也是女社员意见最大的一件事。于是,她找到队长提出建议:要求男女同工同酬。队长认为她的建议有道理,也基本上同意了。在四五月份,间苗时,男女干同样的活儿,队里实行了男女每个工日都是12分。

这件事惹怒了一些男社员。一个男社员找到小芬,满脸怒气地说:“你起什么高调?历来女的都是半个劳力,这群老娘们能干啥?我能扛二三百斤,她们能吗?凭什么和我们挣一样的工分?”小芬也不让份:“社会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女同志是没有男同志的力气大,但是,她们也没少干活儿。间苗的活儿,你还干不过女的呢。同工同酬是上边提倡的,这是社会的进步。”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吵了起来。后来,这个男社员一直找到公社领导。最后,大队长出面,批评了这个男社员,平息了这件事。从那以后,队里基本上实行了男女同工同酬。就是男社员有优势的活儿,女社员干,工分也仅差2分。

由于女社员的工分提高了,原先不愿意出工的女社员也从家里走出来,参加生产劳动。女劳动力的队伍从几个人发展到十五六个人。工分高了,她们在家里的地位就提高了,腰板也硬了,干活儿的劲头更足了。小芬分配活儿时,讲条件的人没有了,重活累活抢着干。在一次挑水抗旱中,女社员和男社员一样干,她们挑起一担八十斤重的水,一口气就是二三百米。由于都是往山上挑水,女社员体力有限,但是,她们没有一个掉队的。半个月的抗旱结束了,队长高兴地说:“咱们队的妇女顶起了‘半边天’。”

小芬在妇女队长的岗位上,一干就四年。社员们心里佩服、拥护这位外来的妇女队长。

小芬先后多次荣获营口市、盖县的“优秀知青”和“先进民兵”荣誉称号。

小芬这位知青出身的妇女队长,用她的青春朝气和先进的文化思想为当时落后的小山村注入了活力。她的泼辣、果断、勤奋、谦虚的性格,为广大女社员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