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蒋介石宋美龄在南京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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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摆平国民党内部的政敌(2)

石友三在浦口起事后,唐生智立即发出反蒋通电,声称要汪、阎合作,反对非法的“三全”大会,主张“护党救国,促成统一”,改组一切非法党部。宣布拥汪联张,接受“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任命,在郑州就任“护党救国军”第四路总司令职,放弃南京政府颁给的第五路军番号。

12月3日,正在应付两广战事的蒋介石,连忙召集军政大员召开紧急会议,商量讨伐唐、石对策,决定派赵戴文回山西,吴铁城到东北,分别活动阎锡山、张学良,争取阎、张反对改组派。对石友三部,主要利用韩复榘、马鸿逵部牵制,只派追兵,不予重点攻击,对唐生智部,立即调集主力,全力进行歼击。很快,阎、张先后通电拥护中央,石友三也转变立场。唐生智寡不敌众,1930年1月6日,致电阎锡山,交出兵权,后化装逃入天津租界,所部被改编。

汪精卫损兵折将,“护党救国军”以失败告终。蒋介石自汪精卫发动“护党救国”运动起,就施以高压政策,1929年10月3日,明令通缉陈公博、顾孟余等人;28日,国民党中常会决定永远开除王法勤、王乐平等9人党籍;11月19日,南京政府密令侦察封禁改组派上海总部,称之为反动机关;12月28日,国民党中常会决定永远开除汪精卫的党籍。

除了军事上的斗争,蒋还派人暗杀了王乐平。王乐平是改组派总部的实际负责人,是改组派各项活动的执行者,蒋介石对王乐平可谓恨之入骨。

蒋的亲信特务陈希曾负责暗杀王乐平,陈派20多名特务,日夜轮班在改组派总部办公处侦察两个多月。1930年2月18日晚,王乐平和黄埔军校改组派分会书记潘行健等人在法租界开会时,特务持枪袭击,王乐平身中数弹,倒在血泊中死去。

王乐平被暗杀后,在国内外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国民党各地党政机关纷纷发表宣言指责蒋介石,各群众团体一致专讨蒋介石,20多个省市及海外改组派组织,联名通电谴责蒋介石。蒋介石为了掩人耳目,一方面下令上海淞沪警备司令部限期破案,缉拿凶手;一方面授意淞沪司令部派人携款2000元至王家,企图以送丧葬费为名,用金钱收买王家属,被王家严词拒绝。

王乐平被暗杀,改组派遇到沉重打击,从此,总部处于瘫痪状态,一蹶不振。在蒋介石的残酷镇压下,加之改组派本身的反动性和内部矛盾,反蒋运动失败,北平扩大会议破产后,汪精卫再度流亡法国。 1931年1月,汪在香港发表声明,宣布解散“改组派”,至此,改组派作为一政治派别便不存在了。但是,其上层分子汪精卫、陈公博、顾孟余等后来又利用胡汉民被蒋扣押的时候东山再起,在蒋介石的政治诱惑下,加入了南京国民党中央。至此,改组派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完全消失,汪精卫和蒋介石的斗争也以汪的失败暂告一段落。

二、与胡汉民的约法之争

1.蒋胡之间的合作

蒋介石在打击了以汪精卫为首的政治反对派之后,自以为异己力量已不能再起,更不能与他相抗衡,即准备召开国民会议,制定“训政时期约法”,以便利用民意机关和法律形式,巩固和扩大自己在国民党内的领导地位。但他的主张遭到胡汉民等人的坚决反对,从而发生了激烈的政争。

胡汉民是名符其实的国民党元老,早在日本留学期间就参加了创立中国同盟会的活动,并出任评议部议员、书记部书记。1907年随孙中山到新加坡、越南河内等地,创设革命机关,参与筹划同盟会在西南边的武装起义。1909年在香港任同盟会南方支部长,参与策划广州新军起义和黄花岗之役。辛亥革命后,出任被孙中山视为后方基地的广东都督要职,时年仅33岁。袁世凯镇压二次革命后,胡汉民又随孙中山创立中华革命党,任政治部长,主编《国民》杂志。此后,他一直紧随孙中山左右,并致力于孙中山理论的完善工作。可以说,胡汉民为建立一个民主的中国做出过许多努力。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胡汉民是支持蒋介石的。南京政府成立之初,他便出任中央政治会议主席和立法院院长,他的设想是自己主党,蒋介石主军政。在胡汉民看来,按照孙中山“以党治国”的理论和“政权与治权”分离的设计,在“训政时期”党替代人民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只有把这四权行使好了,才能保证中国走上民主宪政的道路。中央政治会议和立法院对于民主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党与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中央政治会议(类似于西方议会,但非选举产生),具有创制与立法的最高权力;作为治权系统的立法院,主要是对中央政治会议立法纲要进行具体化、条文化,做出实施细则等方面的规定。

1928年1月,蒋介石重新上台后,胡汉民出国考察,8月末胡从欧洲回国,在上海、南京倡议试行五院制,到了10月,蒋介石当上了国民政府主席,时人讥胡为叔孙通。因为当时南京的国民政府真正控制的地方,不过全国领土的三分之一左右,仅长江下游的几个省,事实上仍处在军政时期,在这时期就实行孙中山手订的建国大纲中的五院制,颇为牵强。胡汉民此举,一是为了抵制汪精卫,二是为了其政治幻想。胡汉民设想蒋介石在平定天下后,将国家交给他治理。

胡汉民的老友邓泽如却不以为然,他认为蒋权谋奸诈性格不会变,在胡从国外回国赴宁途经香港时,邓以竹笼内装小黄雀相赠,其象征日后胡的下场也会如此。当时胡汉民在上海的一班办《再造》杂志的朋友,也联名写信向胡进言,劝胡不要赴京,还是作在野派领袖为好。然胡对官场甚为向往,根本听不进劝告。自古以来武人只能马上得天下,而文人才能治天下,汉高祖有叔孙通帮他订朝仪,现在北伐军已下南京,天下指日可定,天下定后,便该文人显身手了。

胡汉民在南京做立法院长期间,确实帮了蒋介石的大忙。胡汉民在国民党中地位高于蒋氏,因此,在国民党中有着很大的号召力。每当有倒蒋分子起来时,他总是引经据典,念念有词,攻击对方的行动是违背总理遗志,分裂国民党。蒋介石之所以不能够在1929年兵不血刃占了武汉,击败桂系,把白崇禧赶回广西,尤其将李济深从广东骗到南京扣留,这和胡汉民及其密友古应芬大有关系。在1929年3月15日召开的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蒋、胡联手打击桂系,宣布开除李宗仁、白崇禧、李济深的党籍,并出兵讨伐,决定永远开除陈公博、甘乃光的党籍,开除顾孟余党籍三年,给汪精卫以书面警告。胡汉民帮蒋介石打桂扣桂扣李,中原大战蒋氏的胜利,改组派同西山会议派的合流的扩大会议倒台,胡汉民都功不可没。

2.约法之争

但是,事情慢慢起了变化。当蒋介石在胡氏的支持下打败了各派的地方势力之后,其独裁专制日甚一日,并且还要准备通过召开国民会议制定一部确立总统制的训政约法,以实现其主宰一切的野心。对蒋介石要召集国民会议和制定约法的主张,胡汉民十分敏感。蒋介石要制定约法当总统,这就意味着蒋介石要从他的手里抢夺对党的控制权。而且从理论上讲,制定约法,召开国民会议和实施宪政选举总统,是属于宪政阶段的任务。而且,由独掌军权的蒋介石来说,只能是加紧约束他人,集大权于己一身。因此,胡汉民极力反对制定约法,更反对举行国民会议选举总统。

南京国民党的三届四中全会,是胡蒋斗争的第一回合。在国民党南京中央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胡汉民发表文章指出:“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已经决定将孙中山的遗教定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无须再谈约法,定为效力等于约法。可精明的蒋介石却不是把孙中山遗教搁开,而是高举“遵奉遗教”的旗帜问鼎总统的宝座。于是,胡蒋之间展开了一场表面为要不要再另加制定约法,实质为民主与专制独裁的论战。

1930年n月12日,是孙中山的诞辰之日,这天,国民党三届四中全会于南京召开,蒋、胡对战的第一个回合也于此正式开始,时参加会议的有中执委、中监委共55人。胡汉民致开幕词,蒋介石发表了《告中央同志书》,并在会上提出了两项施政的基本主张,一是肃清“匪共”,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土地革命,已得到迅猛发展,建立了大小十五块红色革命根据地,这已成为蒋氏的心腹之患,二是召开国民会议。

胡汉民虽见蒋介石立法之心不改,却毫不退让,并且大肆渲染蒋介石的独裁图谋。

蒋介石对胡汉民的言行大为光火,却碍于胡在党内的地位,对他又无可奈何。由于蒋、胡在约法问题上争论激烈,全会在通过召开国民议会上达成一致,而没有提出国民会议是否要制定约法。胡汉民于此取得了一个小小的胜利,对其他问题,也就大大的向蒋让步。这样,蒋介石在三届四中全会上,成功地修改了国民政府组织法,从而提高了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长的职权。原行政院院长谭延闿于22日病逝后,即由宋子文代理,会上,正式推举蒋介石兼任行政院院长职务。

当时,行政院为五院中权力最大的院,相当于内阁,下辖内政部、外交部、军政部、财政部、农矿部、工商部、实业部、教育部、交通部、铁道部、卫生部、建设委员会、蒙藏委员会、侨务委员会、劳工委员会、禁烟委员会、全国经济委员会、稽勋委员会等。蒋介石对行政院所辖各部立即进行了改组,由王正廷为外交部长、宋子文为财政部长、何应钦为军政部长、王伯群为交通部长、孙科为铁道部长、孔样熙为实业部长、马福祥为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刘瑞恒为禁烟委员会委员长、利尚清为内政部长,蒋介石亲兼教育部部长,陈布雷、钱昌照为教育部次长。

在这次会议上于右任很是卖力从而接替赵戴文任监察院长,深得蒋的信任和重用。蒋介石在这三届四中全会上,启用于右任,也就是看中了他与胡汉民的不和。

四中全会后,蒋介石积极筹备国民会议。1月20日,国民会议选举总事务所成立,以戴季陶为主任,孙科为副主任,负责国民会议的筹备工作。2月20日,国民会议选举总事务所电令各省市,限各省市务于4月20日前完成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陈果夫、陈立夫又往各地派员监督各地代表选举,收集各地选举动态,他的目的在于保证各地代表,由忠于蒋介石的人来担当。国民党中央常委开会,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区,每区派中央委员一人,指导党部工作,所去之人实际上成了国民党中央的钦差大臣,事无巨细,无不干预。

蒋介石的这些频繁活动,胡汉民自然看得很清楚。蒋介石很明显违背了两人在四中全会上协议,而沿着个人的愿望一意孤行,胡再一次觉得当仁不让了,那些与蒋氏有隙之人,也都劝说胡出面,限制蒋氏的权力。当时在国民党内也只有胡能同蒋抗衡了,胡对自己的力量也曾仔细盘算,感到自己力量与蒋势均力敌。一是自己为国民党元老,系孙中山的同辈与助手,在国民党中具有显赫的地位,资历之深,蒋介石远不能与之相比。二是自己背后有国民党元老派及广东财团、门阀势力的支持。三是自己两年来在国民党中央与国民政府中掌握了一部分权力。四是孙科的太子派一向与己合作。五是自己掌握着立法院,在立法问题上与蒋展开论争,蒋必不敌。

1931年1月5日,胡汉民针对蒋介石以国民会议制定约法及选举总统的企图,公开发表谈话,专门论述国民会议的性质与任务,对蒋介石的约法进行理论上的批判。首先,他在论述国民会议的性质时指出,国民会议与国民大会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组织形式。孙中山提出召开国民会议的主张,始见于1924年11月10日发表的《北上宣言》。他认为孙中山当时提出的国民会议,只是训政时期带有政治协商性质的一种组织形式,它是国民中一部分人的代表会议,并不是由全体国民在普选基础上选举产生的国民大会,因此它不是权力机关。国民会议只能代表国民提出重要意见,而不能代表国民全体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根据孙中山对中国民主政治进程的设计,处于训政时期的中国,还不具备召开国民大会的条件,因而只能召开国民会议。所以,不能把国民会议与国民大会的性质混淆起来,更不能把二者等同起来。

其次,在论述国民会议的任务时,胡汉民认为,既然国民大会与国民会议的性质不同,其任务当然也不相同。国民大会是全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以及修改宪法与法律和制裁官吏的权力,而其性质仅相当于一个咨询机关的国民会议则没有这些权力。如果要制定约法,只能遵照孙中山的“训政保姆论”,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替国民大会行使。而且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的以总理遗教作为国家根本法,即己相当于孙中山所说训政时期实行约法之治的约法,无须再另外制定一部约法。

再次,胡汉民认为孙中山虽然在遗嘱中提出要在短期内召开国民会议,但并未提到国民会议应当制定约法一事。

胡汉民以其对民主理论的熟悉轻而易举就从理论上击败了蒋介石,这一方面蒋介石不是胡汉民的对手。

3.囚禁胡汉民

蒋介石本是混迹于上海十里洋场中的人物,面对这理论之争,自然不是胡的对手。事实上,蒋对胡汉民的不合作也不太介意,他不会因为胡汉民的态度决定取舍,但此时各地选举的形势对蒋很不利。

蒋介石的独裁专横,在国民党内引起越来越多的人不满,因此,胡汉民公开与蒋抗争,得到了党内不少人的支持。国民党元老派,孙科的太子派,部分中央执、监委员,立法院委员等大都倾向于胡汉民一方,不少地方党部也支持胡的主张。尽管蒋介石利用陈果夫、陈立夫两兄弟把持的中统特务机关到处活动,但也无济于事。

国民会议召开前夕,二陈根据各党部报上来的选情报告,得出的结论是:如果确要举行总统选举的话,全国各省市党部,除了蒋介石一派控制下的浙江、江苏、安徽、上海外,其他绝大多数选票都是支持胡汉民的。面对这种局势,蒋介石十分焦急,他必须把胡汉民排除在外,单独完成立法程序。蒋介石先是采用吴稚晖的建议,由吴去劝说胡,不要与蒋相争,胡汉民不仅严词拒绝,还痛斥其是无耻之徒。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蒋介石又采纳戴季陶的计谋,决定关押胡汉民以震慑胡派分子。

2月28日夜,胡汉民参加完立法院会议后,乘车抵黄埔路中央军校蒋氏官邸开会。来到府前,蒋介石的侍卫长王世和带数名侍卫走上前,对胡道:“蒋总司令指示,今晚商谈机密大事,卫士随从均不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