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不可不知的民俗禁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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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人生历程步步求稳——人生大事禁忌(4)

更有甚者有时一些根本不般配的婚事,因媒婆收了对方的厚礼,会昧着良心,欺上埋下,弄假成真,把婚事撮合成功。如果婚后双方不美满,媒人不必负责任,因为媒人“只包人房,不包一世”。所以尤其旧时不许男女自由恋爱,讲求“男不求亲,女不许亲”,主家更是不敢怠慢媒人。

这样一来,媒人地位就很突出。俗话说:“媒婆的一张嘴,上嘴唇配姻缘,下嘴唇打杀媒。”

媒人说媒忌讳四处宣扬。开始的时候要尽量不为人知,否则不但婚事可能不成,还要遭人唾骂。托人说媒的人家,特别是女方更忌讳媒婆“嘴碎”。媒未说成时,左邻右舍都知道了,会坏了女方的名誉。如果最终也未说成,女方还会认为有失“名节”,从而酿成灾祸或悲剧。直到如今,青年人谈恋爱,无论是自己认识的,还是由人介绍的,开始时都是隐蔽的,到了一定的程度,关系稳定了,才开始公开。

媒婆虽殷勤地奔走于男女两家,但亲事未说合成功时是忌讳吃双方招待的食物的。民间以为,如果媒婆吃了双方款待的食物,亲事非但不成,反而会失败。这其中可能有点儿“吉事怕说破”的理论。好事不要先高兴,乐极生悲,好事就会成为坏事了。亲事一失败,白跑几十趟,最后连份媒礼也得不到,岂不是自找晦气吗?所以媒人在这时候不敢“贪嘴”。再说,吃了人家的东西,万一婚事失败,人家会说媒人是“骗吃喝”的。

在有些地方,媒人去女方家说媒的时候,忌讳碰到狗和蛇下坡,他们觉得这是不吉祥的兆头,如果去说了,亲事肯定说不成。所以媒人要是遇见这样的现象就马上回家,改日再说。

接订婚礼的禁忌

接订婚礼在我国古时候叫“纳征”,是“六礼”之一。

所谓“六礼”,一是纳采,即男方向女方送彩礼求婚。二是问名,即男方的媒人问女方的名字、生辰,然后到宗庙里占卜吉凶,结果为吉的才能继续下一步,凶的则到此为止。三是纳吉,就是占卜得到吉兆后定下婚姻。四是纳征,男方派人送聘礼到女方家。五是请期,即请女方确定结婚日期。六是亲迎。婚礼之日,男方必须亲自去迎接女方,然后男方先回,在门外迎候。

我们现在说的接订婚礼一般是指古时候的“纳征”,又称“纳币”、“大聘”、“过大礼”等。纳吉之后,男女双方缔结了婚姻,男家正式将聘礼——俗称“彩礼”送往女家,就是纳征的仪礼。

在旧时,男家选定良辰吉日后,会在婚前的十五天至二十天携礼金和礼品到女家。通常这一仪式是特别隆重的,因为男方给女方彩礼的多少,不仅可以体现男方对女方的在意程度,还可以体现出男方的家境贫富。所以往往到这个时候,家底厚实的男方会将准备好的礼品一件件地装进箱笼,然后请来鼓乐队,热热闹闹地请人将礼品送到女方家。

聘礼中各样物品要取吉祥名字,比如隋唐时期的聘礼固定为九种,有合欢、嘉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棉絮、长命缕、干漆等,各项物品皆有祝福夫妻爱情永久的意义。数目也要取双忌单。在有的地方禁止聘礼中有鞋子,怕是女方穿上鞋子跑了。也有的地方禁忌聘礼的礼盒中装肉馅。据说装了肉馅以后,新媳妇过门后性子慢,办什么事儿都磨蹭。

聘礼送到女家后,女家忌讳空礼盒退给男方。通常要将其中一部分食品退回男家,或者将女方为男方做的衣物放在礼盒里,让男方带回去。中原一带的风俗中,男方送聘的时候要带一只雄鸡,表示大吉大利。女方收聘礼时,不收公鸡,并带回一只母鸡。母鸡要活的,且忌白色的,说送白色的不吉利。

在一些地方订婚后,女方家里请吃订婚宴。吃完后,男方的亲戚应抹抹嘴自己悄然离去,而女方人也应假做不知情地照旧聊天。忌讳说“送”、“顺走”或者“再见”,不然不吉利。因为“送”、“走”常预示死亡、丧事,而“再见”又会令人想起“再见到一次”,害怕引出“再婚”

的霉头。

定婚期的禁总

在古时候曾有人概括了人生的四大快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可见古人把结婚看成生命中的一件大事。既然是人生大事,就不能有半点儿草率,特别是选婚期,如果选不好的话会使家道衰落,祸及子孙。所以在选婚期的时候他们尤其小心,必须选个黄道吉日。因此也产生了诸多禁忌。

所谓婚期,就是青年男女举办婚礼的日期。在旧时都是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女方,求其同意,很少是由女家主动要求的。俗话说,“典当勿催赎,女子勿催嫁。”不过,现在婚期多由男女双方家庭一起商定,但是也会遵守传承下来的婚期禁忌。

忌年份

结婚大礼,选择在哪一年份内,在民问是有讲求的。一般是放在无甚特殊情况的正常年份内办喜事。许多地区忌无春之年嫁娶。

首先,结婚忌盲年。所谓“盲年”就是无春之年。在民间说“盲年”结婚的人以后的日子会难过。在民间有俗语说“盲年结婚不养崽”。

其实“盲年”无春,并不是自古就有的,也不是什么历法都有的,它是人为导致的结果,与天无涉,与运无关。但“盲年忌婚”的习俗,又从什么时候而来呢?究其原因还是与农业有牵连的。

旧时以农为本,立春为一年农事开始,是隆重的节日,皇帝和地方官都举办“劝耕”仪式。民问现在还遗留“舞春牛”之俗。试想,一年中这么重要的日子竟然没有了,那不是让人心存不安吗?

更直接的是古人将“立春”与生儿育女联系起来。春天是生育的季节,春不立,则生殖不盛。但这种忌讳更可能开始于岭南:屈大均的《广东新语》记载:“广州谓卵日‘春’,日‘鱼春’,日‘虾春’,日‘鹅春’,日‘鸡春’、‘鸭春’。”岭南的“蛋”叫“春”。古代北方人叫“鸡子”,岭南人叫“鸡春”。“卵”、“春”与“子”在这里是同义的,而“卵”向来是生殖繁衍的象征。“无春”,等于“无子”、“无后”,这是婚姻最重要的忌讳。古老农业社会中,人口数量往往决定家族的生存,因此,人口增加有最高的价值。结婚最忌:7己子。“盲年”无“春”,自然就被视为凶相了。反过来“双春年里结婚大吉大利”的说法也就合乎情理了,但这实在是一种附会。

“盲年”不吉,双春就吉祥吗?山东、河北有“一年两个春,豆子贵如金”;湖北、河南,还有岭南都有“两春夹一冬,十个牛栏九个空”

的说法。“双春”既利生育,为何却不利种豆、养牛?这里的道理也是讲不明白的。

至于“盲年”,老百姓也有办法应对:粤北翁源习俗,“盲年”女子出嫁,带一袋熟鸡蛋,下轿时向人群散发,大家欢呼:“新娘生春喽!”

于是,万事大吉,众人欢喜,喜气洋洋!

其次,忌喜年。所谓喜年就是一家在这一年有结婚或者添口的喜事。在民间,如果一家已经有了结婚或者添丁的大喜事儿了,通常在择婚期的时候不会再选在这一年,因为人们害怕会“喜冲喜”。湘潭一带有“一年内,同屋不能有进有出”的说法。一家以及同住一屋的几家不能在这一年中又娶媳妇又嫁闺女,否则被认为是不吉祥的。

再次,忌孝年。所谓孝年是指直系亲属长辈去世以后,晚辈有一定的服孝时间,通常为一年或者三年,这几年被人们叫做孝年。在孝年,晚辈不仅在穿戴上有禁忌,也不能在孝年结婚。一来是对于死去长辈的不敬,二来是害怕在服孝期内结婚带来恶运,将来子女稀少,不易养活,家运不兴。

忌月份

往往结婚的年份定下来后,还有月忌。

大约中国人多爱春天和秋天,所以古人们也觉得一年中的一月和九月是结婚的最佳月份。所以,《中国制度史》说:“古以九月至正月为婚期;仲春而尤不克昏。”据说周代男女大多都在仲春之月结婚。

既然有适合结婚的月份,就有不适合结婚的月份,人们忌讳在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成婚。

因为“四”与“死”谐音,人们觉得“四月”是“死”月。因此嫁娶吉日不能放在四月里,避免引起不吉的联想,成为不好的兆头。

“五”与“误”同音,人们认为要是在五月结婚的话,会产生许多差误,在准备婚礼的过程中会不顺利,哪怕结了婚以后,也会不美满;而且五月为恶月,在有些地区民问还有“五月娶五毒某”(“某”意为“妻”的讲究),也是基于五月五日端午节俗称“五毒节”的原因。所以人们避免在五月结婚。

在民间一向有“六月娶半年妻”的说法。这是因为六月时,已然是一年过了半年。如果在这时结婚的话,婚姻关系最多只能持续半年,或早丧偶或离婚,造成一方或双方的不走运。

“七月娶鬼某”,是因为七月俗谓“鬼月”,“某”在台湾民间俚谚中即为“妻”意。这月阴问的一些孤魂野鬼会一起拥到阳间来讨吃。在迷信鬼神的时代,人们害怕冒犯鬼魅,便忌讳在此月内嫁娶。

“八月娶土地婆”,是因当地八月十五是祭土地公的日子,八月里嫁娶,恐娶回来土地婆。据说土地公怕老婆,因而在八月里结婚,恐怕将来男人也要怕老婆。

忌日子

嫁娶的月份选好之后,还有必须避开的忌日。

在我国的许多地区都有忌单日嫁娶、结婚的风俗。俗话说,“好事成双。”婚姻为男女双方的喜事,若在单日,表示不吉,故多选取双日。在有些地区特别忌讳七月七日嫁娶。据陕西《蒲城县志》载:“七月七日,迎新嫁女避节。”此俗与织女牛郎的故事有关。相传织女是天帝之孙女,私自下界与牛郎婚配,后被迫回到天上。织女与牛郎每年七月七日才能见一次。民间忌七月七日嫁娶,也反映出人们祝福儿女婚后永结同心、幸福美满的美好愿望。

古人在选择婚期的时候,除了忌年、忌月、忌日以外,还忌讳遇上新娘的经期。因为古人认为,若是在结婚当日碰到经期,就犯了“骑马拜堂,家败人亡”的忌讳。所以他们在定婚期前会先寻问新娘的经期,然后定一个距新娘经期远一点的日子。

嫁娶禁忌

涧房布置禁忌

很久以前,人们习惯地把新人结婚的新房称作“洞房”。关于洞房的起源在这里还有一个传说。

传说尧称王以后,十分关心放牧人的生活。

有一天他来到牧区问苦。忽然传来一股馨香,远处有一位美丽的女子手执火种飘然而来。尧王看呆了,问牧民才知是鹿仙女。从此尧王茶饭不思,一心想着仙女,决心下山寻仙。

尧王带领四个大臣于晋南“仙洞沟”访仙,久觅未果。忽见一俏丽梅花鹿飘然从鹿仙洞走来。尧王知是仙女,便迎上前去。正要相见时,一条大蟒忽然窜出,直逼尧王,尧王躲闪不及。只见鹿仙女已到跟前,用手一指,大蟒立刻颤抖不已,仓皇逃走。

尧王身材高大、健壮,相貌非凡;仙女窈窕美丽,两人一见倾心,一段美好的的神话佳缘从此结成了。

他们在仙洞成婚,一时福云缭绕,百鸟争鸣。到了傍晚,结鸾之时,一簇神火忽然现于洞顶,光彩夺目,耀眼照人。从此,世间也就有了把结婚的房子称作洞房,把新婚之夜叫做洞房花烛夜的习俗了。

由于洞房是新婚夫妇日后的活动场所,对于新婚夫妇来说十分重要,所以对于结婚前洞房的布置也有些禁忌。

首先,忌在洞房里边摆生花。洞房通常都布置得富丽堂皇,五彩缤纷,喜气洋洋。不过,洞房内忌摆生花,即鲜花,因生花易枯,恐不吉祥。但是莲蕉花是个特例,取“连招贵子”之意。

其次,忌在洞房内挂粉色窗帘。粉色代表着可爱、甜美、温柔和纯真。纯纯的粉色似女孩的美梦一样。所以有很多女性主张在布置自己新房的时候把窗帘做成粉色。其实这在民俗学中是忌讳的。因为粉红色会让人产生脑神经衰弱、恐慌、不安、爱发脾气,而吵架之事必然经常发生。

最后是关于婚床的摆放禁忌。洞房中最主要的是婚床的摆设。婚床是夫妻关系得到公认许可的见证物,也是传宗接代的重要处所,其意义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在古代的时候有不少地区在摆放婚床的时候要进行安床仪式。举行安床仪式的时候要选取一个吉日吉辰,把婚床放在适当的位置。这个合适的地址是根据新郎新娘的生辰干支,并视门窗与神位坐落的方向而定的。除此以外还要事先预备好一百零八枚铜钱。把八枚铜钱垫在床腿下,象征“八字合同(铜)”;一百枚铜钱分别摆放在床头床尾,取“同(铜)心同(铜)体”之意。安床结束,还要祭拜“床母”一番。

床安置好之后,就是摆放床周围的家具。忌在床四周摆放大镜子,在床的前后左右都不要摆。据说婚床周围放镜子,日后夫妻容易发生争执。忌在洞房的床头上方挂新人的大照片。不然压迫感过重,使夫妻时生噩梦。洞房的床头枕头两侧,不可被柜角或橱角、书桌冲犯,那样爱让人患偏头痛。

此外,新房忌讳其他闲杂人等踏人,特别忌讳寡妇、孕妇、属虎的人等进人,更忌坐新床,碰新房内的物品,恐会对新人不利。只是在晚上入睡时,要由一名男童陪伴新郎睡在婚床上。

婚礼过程禁忌

自古以来,结婚都吹吹打打,鼓乐喧天,有专门的“响器”烘托氛围。现在,还要挂上个大喇叭播放歌曲或戏曲。各地的婚礼都是热闹、喜庆,最忌冷清,让人以为不吉祥。如果谁家结婚没有鼓乐音响,邻家也觉得倒霉,这是最犯忌讳的事情。

在民问贺婚有“凑份子”风俗。亲友之问,最忌不近人情,不“凑份子”。因为人们觉得贺婚是人之常情,“来而不往非礼也”,因此主家都备有一个账本,及时记下送礼人的姓名和礼额,等到将来人家办婚事,也去“凑份子”,而且送的礼额还要稍多于对方当初送来的礼额。

再者婚嫁之日,祝贺的人来多来少,并无要紧;礼重礼轻,也无妨碍。但最忌此时上门讨债。因结婚是吉庆之事,这时来要债,将大煞风景,最受主家忌讳,也会给新婚夫妇特别是新娘心中投下阴影。

婚礼忌不点鞭炮。如果一挂鞭“头数”不多,也遭忌讳。因为新娘下花轿,总是慢慢腾腾,观看的人又多,她很难迅速地走进大门。这挂鞭若在新娘还没走进大门时就点放完了,则一时安静,场面就冷了,仿佛办丧事一样,则大大不吉祥。所以许多地方娶媳妇时,要燃放很长的鞭炮。俗话说:“娶媳妇,一不可惜鞭,二不可惜炮,三不可惜雇花轿。”经济上再紧张,这三样东西是不能节俭的。大家觉得放鞭炮是“崩崩邪气”,越是大喜日子,恶鬼越来凑热闹,必须马上把它赶走。

结婚时新娘要穿新的嫁衣。新娘的嫁衣是结婚前挑选吉时由福寿双全、儿女双全的妇女制作的。在裁剪缝制时忌寡妇、不孕妇等。新娘的礼服忌有口袋,避免将娘家的财产以及福气带走了。礼服要用一块整布料裁剪,忌讳用两块布缝接,寓意是要“从一而终”、“不再婚”。一通常新嫁衣崇尚红色,忌讳白色。在山东一带,嫁衣要上下通红,一般喜棉忌单。

新娘上轿前,中原一带有喝“催轿汤”的风俗。娘家嫂子辈给新娘做出嫁前的一顿饭,叫“催轿汤”。新娘吃起来很有讲求,也就是不能不吃,又不能吃完。民歌中有这样的唱法:“如若是喝了吧,怕穷娘家;若要说不喝吧,怕穷婆婆;罢罢,我喝一半,留一半,两头都过好生活。”

新娘上轿忌脚踩踏地,怕带走嫁家的灰土,带走娘家的运气。上花轿忌不哭。哭就表示不愿离开父母,还有惜别少女时代的意思,表示新娘是个懂事的女儿。如果不哭,便是没礼教,娘家人会觉得不好意思。

这时女伴会跑过来暗暗劝说:“哭两声吧,嘴里哭,心里愿,不哭两声不好看!”若再不哭,母亲就要暗暗拧她的屁股,让她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