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不可不知的民俗禁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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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伴自己身体自己护——人体禁忌(2)

首先,胎发禁忌。新生儿的胎发,百日内是不准剃去的,不然小儿就有夭折的危险。可以剃胎发时,忌剃正头顶上的胎发,因为头顶俗称“歇信”、“天灵盖”,那里的波动起伏让人觉得可能就是灵魂出没的地方,因而必须特别小心避忌。这个地方也是不许手触或拍打的。人们觉得手触或者拍打会弄伤了天灵盖,会使小孩子变成哑巴或者成为痴呆儿。因此,小孩子剃头,周围的头发都可以剃光,唯有此处一定要保留。

小孩儿的头发长长了,就编成一个小辫,辫梢上系一根红头绳,表示警戒。在小男孩后脑或在头顶的一边留一撮头发不剃在不少地方都流行,直到让它长到十二三岁才剃掉。有的还把缕头编成小辫儿,俗称“八十辫”,是祝福小孩儿成人、高寿的意思。尤其是一个男孩儿,十分宝贵,更要如此。

其次,理发禁忌。关于理发或者不理发成为禁忌以及成为法令的事,在历史上还有一段传说。

清朝,中国的男性全都剃光了头,只留头顶一块头发,结成长长的发辫背在身后。这原是满族的习俗,是满族统治者统治了中国之后强加给中国其他民族的。传说,清朝刚建立时,并没有推广此风。在上朝的时候,殿陛之间,分满、汉两班文武大臣站立,各有各的打扮,倒也相安无事。后来,溜川有个叫孙之獬的,在明朝时也曾官至九卿。清兵人关后,他全家就一起改成了满族的服饰,连发辫也留起来了。有一次他上朝觐见皇帝,归人满班。满族的大臣说他是汉人,不许他归人满班,于是他就归入了汉班。谁知道汉班的大臣嫌他是满人的装束,也不许他归入汉班,弄得他很没面子。于是他就向清帝奏言道:“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此番话说服了清世祖,于是下令削发。

遇丧事,禁忌理发、剃须。对于一般百姓来说,如果家中父母去世,这家的男性从得知这一恶耗的那一刻起,在一个月或百日内不得理发、刮脸。这可能是中国人一直有发须受之于父母的思想,所以不能在先辈去世时抛弃,以示孝顺之心,以表哀痛和思念之情;也有人说,这是追思故人悲伤感怀,不思整理容颜,表明孝敬之心的;还有人讲,不理发、不剃须是担心剃发以后改变自己的形貌。

理发、刮脸不仅在丧葬期问被禁止,其他方面也还有许多禁忌。

有外甥禁忌在舅家剃头的风俗。说是假如外甥在舅家剃头会“妨舅”。

“舅”与“旧”谐音,“旧”有老年人的意思。据《尔雅·释亲》的注疏云:“舅者,旧也;姑者,故也。旧故,老人称也。”可知,妨舅即为妨旧,亦即伤害老年人的意思。这一习俗过去在河南、河北、山东等中原地区流行。

再次,落发禁忌。发须既然被当做灵魂的栖息地,象征生命,因此,落发当然也就是人们所忌讳的了。普通人落发成为一种不吉祥的征兆。另外,落发禁忌反映的是一种惜发的心理。民间认为,头发中隐藏着个人的“财气”,晚上是忌讳梳头的,否则会把一天聚起的“财气”

梳跑,而休息一晚上,等第二天清晨再梳头就没关系了,因为这时“财气”已经通过头发根吸附到体内了。

最后,忌拔白发。白发是老年人的象征,也意味着生命的衰老。

仿佛随着白发的增多、黑发的减少,人的生命中的灵魂元气也就慢慢丧失了,所以,人们害怕白发而染黑。开始发现有了白头发时,总是有些奇怪,有时不由得伸手去拔下那刚刚长出的白发。然而,不久就发现,白发拔去后又生出新的白发来。于是,俗信以为,白发是禁忌拔的,“拔一根,长十根”、“越拔越多”。在这种惧老的心理作用下,拔白发成为一种民间忌讳,特别是青壮年时期,发现了白发更不能随便拔。

两性禁忌

中国人似乎很重视男人和女人的区分,不管是在妇女为主导的母系氏族社会,还是在男尊女卑的旧社会,或者在大力提倡女人能顶半边天的新社会,区分一个人的性别,似乎对中国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新生儿出生,人们往往要先问是男孩还是女孩;单位招聘,往往都要写上性别要求,或者男女不限。人们认为,如果不分男女,好像人类的一切行为都会丧失依据,所谓“阴阳不分世理乱”。阴阳可指男女,阳表示男性,阴表示女性。对于两性人,俗称“二尾(读yi)子”、“阴阳人”,民间总是带有一种嘲讽、轻视的态度。人们对于两性区分的这种观念,使得人们在两性上也要弄出些禁忌来。

对男女分别禁忌

在中国的各朝各代,对于男女的区分都是十分严格的,也正是这种严格的划分,才使得男女两性有不同的禁忌。这种禁忌体现在不同的方面:

首先,在穿衣打扮上忌讳男女不分。

每个朝代的男女服饰都有显著的区别。在宋朝,大多数男性多穿交领或圆领的长袍,干事的时候就把衣服往上塞在腰带上,衣服是黑白两种色彩;女性则上身穿窄袖短衣,下身穿长裙,经常在上衣外面再穿一件对襟的长袖小褙子,很像现在的马甲,褙子的领口和前襟,都绣上美丽的花边。清朝男子的主要礼服是长衫、袍褂;妇女服饰有满、汉两种,满族妇女一般穿长袍,或外罩坎肩,汉族妇女仍以上衣下裙为主。

旧时讲究男人穿男装,女人穿女装。禁忌男人穿女人的衣服,或者女人穿男人的衣服。说如果男人穿女人的衣服,这个男人会变得女性化,没有男子汉气概。还有传说如果男人穿了女人的衣服,在那天晚上神灵就会把他变成女人,因为他穿女性的衣服就是给神灵暴露了他的女性倾向。如果女人穿男人的衣服,神灵则不会将她变成男人,而是让她怀孕。尽管如此,有的女人还是不信这个邪,穿了男人的衣服,不但没有怀孕,还成功地瞒过了很多人,做了很多连男人都佩服的事儿,比如说花木兰。

其次,在生产劳动方面,忌讳男人做女人的活儿或者女人做男人的活儿。

男人有男人做的活儿,女人有女人做的活儿,女做男活儿,男做女活儿都是遭忌讳的。有些地区,男人禁止接触女人专用的小锄、农具、织机和猪圈;女人禁止接触男人的武器、猎具,不能进入男人的会所。

民问有“男做女工,越做越穷”、“男做女工,一世命穷”等俗谚流传。

旧时,男人一般干田里的活儿,参与社交交往;女人往往干家里的活儿,不参加社交活动。如果一个男人干家务会被人笑话,人们会认为这个男人“没出息”;如果女人参与社交交往,就会被人们指责为“疯”、“野”“不守规矩”、“不正经”。

再次,在两性交往上也要有禁忌。

中国古来就有“男女不同群”、“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过去一直主张男女之间互相避忌,男女之间往往不说话、不对视、不拉手、不互赠礼物,以防被人猜疑有暖昧行为的发生。普米族忌讳男子向少女赠送手镯和腰带;土家族禁忌男人跟姑娘开玩笑,并不准外人和姑.娘坐在同一条凳子上;汉族民间有“男女七岁不同席”的俗谚。《中国礼俗学纲要》说:“男女之嫌疑,如何辨之,则如男女不同坐,不共巾椸,乃至叔嫂不通问,不相为服,以此礼辨嫌疑,复以此礼保证其分辨也。”

“男女不同坐”,不但互不相识的男女如此,即便是亲兄弟姐妹之间也是如此。旧时,姑、姊妹、女儿回娘家以后,一般吃饭时不和侄子、兄弟、父亲同席,都是分席而吃。不但私下里这样,在公开场合也是如此。直到清末民初,在戏院还分男席、女席,男女看客是分开来坐的,即使夫妻也不破例。

对女人的专有禁忌

在封建礼教下,妇女被人们看成是一切罪恶的源头。国王失国,怨女人;大臣无德,怨女人;就连一个家庭的没落,也把责任全都推在女人的头上。在那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女人处在一个极为低下的地位。民问有俗话“好男不跟女斗,鸡不同狗斗”,这看起来似乎是对于女性的一种谦让,实际上是男尊女卑的另一种表现罢了。也正是因为男女社会地位不平等,所以对于女人的禁忌就要多于男性,我们可以把这称为对女人的专有禁忌。

首先,禁忌女人参加社会活动。禁忌女人参加社会活动,不仅表现为禁止女人参加男人的集会活动,还忌讳女人在男人说话的时候搭言。女人要搭言,不仅会得到自家男人的喝斥,还会被其他人视为没礼貌。

不但如此,还忌讳女人从事户外活动。民间有句俗语“妇不闲游,宅肆不相通”,是说女人不能在街上散步,更不能随便串门。爱串门儿的女人会让人说闲话,指责为不守妇道的女人。这种禁忌在一些少数民族中也存在。如:苗族妇女也不得串门儿,认为串门儿会踩了别人的门神;瑶族妇女过年节时不能串门儿,这时候串门会生病。

其次,对妇女的言行举止也有专门的禁忌。

旧时,禁忌妇女走路时挺胸抬头,否则人们便认为这个女子属“桃花克夫”型的,会压男人一头,克子克夫。只有男人才能挺胸抬头,女人则要低头碎步,最好是贴墙根躲着男人走,男子的夫权优势被鼎衬得高高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古时在妇女裙边或鞋面上缝上一些小铜铃,称之为“禁步”。如此一来,妇女行时跨步略大,即叮当乱响,于是自己便恐失礼而缓步下来。南唐后主李煜在偷着幽会自己的小姨子——小周后时,曾写下“划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小周后为什么要脱掉鞋子来和姐夫约会呢?可能也是担心鞋子上的“禁步”会惊动宫里其他什么人吧。

不但走路要“禁步”,旧时还要求女性“目不斜视”、“言不露齿,外不露面”。

正所谓脑袋长在人家的脖子上,要想人家做到不东瞧西看,就必须开动脑筋。说到底古人还确实在这方面下了工夫。京剧艺术家程砚秋在谈到古典戏剧表演时提到凤冠上的挑子和民问妇女的艾叶钳子,他曾这样写道:“就以凤冠上的挑子来说,它就和封建时代一般妇女耳上戴的艾叶钳子有着同样的作用,艾叶钳子很长,垂在耳下,摇摆在脸的两边,看着是一种很美观的装饰品,其实它的原意并不单纯的是为了美,而是一种限制妇女自由所采用的自我管制的刑具。穿上官装、戴上凤冠,如果你想左顾右盼一下,也不能稍有自由,否则凤冠上的挑子,会打在你的脸上,给你敲一下警钟。民间妇女的艾叶钳子也是一样。”

女人除了禁忌左顾右盼以外,在坐姿上也有些特别的禁忌。景颇族忌讳妇女坐时手托着下巴,以为这是悼念的姿势,不吉利;妇女坐时,忌讳跷二郎腿,以为不美观,不像规矩的好女人;古时还忌讳妇女两脚向外岔开坐着,即“箕踞”。

不仅女人醒着的时候有禁忌,就连女人睡着了也有禁忌。俗话说“男人鼾田庄,女人鼾空房”,也就是说忌讳女人睡觉打呼噜。男人打鼾没关系,非但没关系还会打来田地庄园;女人打鼾就主凶了,是要克死丈夫的象征。

忌讳女人从男人使用的工具如扁担、锄头、犁、耙、刀、枪、马鞍子、马鞭、套马杆等器物上迈过,更不能用脚踩在上边;女人也不能踏踩或跨过男人的衣、帽、行李等,更不能坐在上边,不然对男子不利,就像女人从男人的身上跨过一样,会发生不好的事情。所以女人走路的时候,看见男人的这些工具要离得远远的。不仅如此,男人们也忌讳从晾晒着的妇女的衣裤下经过,那样仿佛女子从男人的头上跨过,是男人的耻辱和不幸。为了避免此类事情发生,就禁忌妇女的衣裤晾晒到走路的地方,禁忌妇女的衣裤晒得太高,妇女的裤子一般只能晒到厕所周围。

再次,忌女人不温柔,不敬夫。汉朝时期,班固的妹妹班昭写了一本《女戒》,倡导女人要讲究“三从四德”。所谓“三从”就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也就是从那个时代开始,要求女人结婚以后,一定要尊敬丈夫,要听丈夫的话。

生灵自然共相伴——动植物禁忌

动物禁忌

动物虽然不能像人那样张口说话,但动物是人类以外自然界中最活跃的一类事物。自古以来民间就存在着对动物的崇拜,因为很多动物都有一些人类不具有的生理特征和生存本能。由于它们的外形、声音、生活习性带有极大的神秘性,所以人们认为动物也是有灵性的,它们的某些行为也会给自己带来幸福或者灾难。人类对动物的这种崇拜渐渐成为一种民间信仰。与人们所敬畏的神鬼相纠缠,从而衍变成禁忌。

有关蛇的禁总

民间对蛇有许多禁忌,这是出于对蛇的一种敬畏心理。蛇为居住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汉民族的主要图腾,该地区民间如今仍敬重家蛇(生活于住宅内的一种无毒蛇),盛行忌呼蛇名的习俗。蛇在江苏宜兴叫“蛮家”、“苍龙”;在浙江杭嘉湖称“大仙”、“天龙”;在安徽当涂称“家龙”;在江西清江称“祖宗蛇”;湖南常德一带称“老溜”。这些皆为“尊称”,明显是图腾崇拜的遗留。

人们虽然对蛇有敬奉的思想,可是也认为有时候见蛇是不好的。他们觉得在米囤上及床上发现家蛇是大吉,可是如果在屋檐、梁上发现蛇就主凶。有句俗话叫做“男怕跌蛇,女怕跌鼠”。

忌见蛇蜕皮和蛇出洞。人们觉得家蛇出洞为凶兆,会有家主死亡或其他意外祸端出现,更忌家主看见;家中其他人(包括小孩)见蛇,不可告诉家主,应守口如瓶。犯忌之后,有逢凶化吉、避除晦气之法:在江苏、浙江及安徽一带是点燃香烛,用豆腐、鱼肉、米、酒及茶叶等食物来祭供;而在江西清江则将其送到远处,并点三支香替它“送行”。

忌见蛇相缠。所谓蛇相缠即蛇交尾。相传人若见之,必遭大祸。其禳解之法有二:一是赶快将自己外面的一条长裤脱下,罩于自己的头上或蛇缠处。二是嫁祸于人,即若有同伴,立即呼唤同伴姓名,若对方答应了,则灾祸将降临于应者之身。然而往往是见者用石头或木棍将两条蛇打死,便可消灾。也有不打而用语言化解词日:“祝你成仙上天庭,祝你绞绳穿铜钱。”土家族化解词日:“是龙的升天,是蛇的钻草,是人的发财。”

忌打杀家蛇。有的地方俗称“打蛇勿死蛇讨命”,意思就是说蛇是爱复仇的动物,如果你不把蛇打死,蛇以后会找你报仇。有的地方说“打蛇埋蛇,当作朝华”,意为见到被打死的蛇,应该埋起来,这样仿佛拜了华庙里的菩萨。

有关老鼠的禁恩

老鼠也是一种“家居”动物。对老鼠的禁忌,则是出自畏惧感。

忌老鼠咬人东西。人们认为,老鼠住在地穴中,夜晚活动,是可与鬼神相通的,满身沾染了阴间的鬼气。老鼠咬了谁的东西,鬼气便传到谁的身上,大难快要临头。

《三国志·武文世王公传》记录了这样一则故事:曹操的马鞍被老鼠咬了,负责仓库的人很害怕。曹冲想了一个办法为这人解困。他用刀子把自己的衣服穿了个洞,像被鼠咬过一样,并假装难过。曹操问他为什么这么悲哀。他说,据说衣服被鼠咬了,衣服的主人是不吉利的。实际上,曹冲用刀子把自己的衣服弄成老鼠咬的样子,一来是为负责仓库的人开脱罪责,二来是替曹操承担厄运,此属模拟巫术。曹操听了,用一句“此妄言耳”安慰曹冲,之后,管仓库的再以曹操马鞍被皎而请罪,很自然的就被赦了罪。

忌听到老鼠数钱。老鼠在深夜里,会吱吱乱叫,仿佛是在数钱。人们就觉得,如果听到这种声音,家里边会有大祸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