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冬天,走在街上,会看到一些小狗穿着厚厚的衣服。像女士们的服装,在式样、质地、花色上争奇斗艳似的,“狗装”的花样也一年赛过一年。人类身上没毛,要穿皮草、穿衣服御寒,动物长在身上的毛却不能为自己抗寒?
更有甚者,主人以其喜好,在小狗身上作种种“造型设计”:染毛、局部剃毛、绑辫子、扎蝴蝶结、擦指甲油……看到动物身上“类人”的妆扮,我的目光总不忍驻留;感觉上,那双眸彷佛透着羞赧、猥琐与无奈。
所谓的“宠物”,是用人类模式来宠爱的物品,如此的“爱”,可是动物所要的?
劳伦兹(KonradLorenz)是一九七三年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得主,也是研究动物行为的先驱。他的《所罗门王的指环》,是我接触过有关“科学人文”书籍里极喜爱的一本,看了两三遍,每次都让我爱不释手,舒畅开怀!
所罗门王借着一枚魔戒,能和所有动物交谈,劳伦兹不必依靠魔戒,他用真诚温柔的爱心,与细心、用心的观察研究,也能和动物沟通。
爱到极致,便是纵容。劳伦兹认为动物应享有自由生活的权利,也唯有在完全自由的环境里,动物才能充分展现出本自具足的机灵、智慧和能力。于是,养在花园的雁鹅,常会跑到他的卧房过夜;善歌的鸟儿,吃饱了浆果,会把家具、窗帘都染上小小的蓝点子;好奇的戴帽猴,趁他不在家,将沉重的铜制台灯丢入大鱼缸里,还打开书柜,拿走两册药典的书籍,一页页撕下来,塞进鱼池……
在这座动物乐园里,劳伦兹的父亲曾将二十四只雁鹅请到书房一起喝下午茶,使得漂亮的波斯地毡,留下十一年来仍去不掉的斑斑粪迹;孩子还小时,为了怕大而危险的动物伤到孩子,他的太太临时做了个大笼子,然后把──孩子关了进去!
爱到极致,便无怨尤。为了当刚孵出的小鸭子的母亲,作者辛苦的蹲在地上,在牠们前面不停的嘎嘎叫着、爬着、走着;被一群盛怒的穴乌当成“掳婴凶手”,啄得手臂鲜血淋漓……
纵容而无怨无悔的对待,也是一种高贵、甜蜜的爱吧。以前养猫,常在帮牠洗澡时,被牠因恐惧而伸出的爪子抓伤,事后,我会故意生气的指着手上丝丝红红的伤痕说:“你看!”牠看着我的手,露出闯祸的闪烁不安眼神;是呀,我是牠所爱的人,怎地把我抓伤了?明白牠的“心意”,真的是无怨尤呢!
动物对饲养人的爱,是那么直接、那么不可轻忽。有只穴乌明白主人的嘴是食物的入口处,于是牠常用喂食妻儿的方式,执意将佳肴美食──穴乌唾液和咬碎的小虫混成的烂糊──塞到劳伦兹嘴里,如果他拒绝,不肯张嘴,这一堆温热的虫浆,就会被塞入耳朵里。
喜欢社会生活的动物会相互“理容”,作者养驯的渡鸦也会在他半闭着眼睛时,用嘴轻轻的、小心的咬住他的眼睫毛,一根一根细致的清理一遍。(谁有这个胆量,把眼睛送到乌鸦的尖嘴下?)
作者对动物的照顾、关爱,不只得到牠们的真心回报,更让他获得丰硕的观察研究成果。劳伦兹发现鱼也会思考,鱼父母赶孩子回家睡觉的方式是将牠们含进嘴里,到了洞窠再吐出来,经过这种奇妙的反射作用,吐出的小鱼其气囊会自动紧缩,鱼身变得比水重,能像小石子一样沉到洞底。
有一次,一条宝石鱼爸爸在赶完孩子回家之后,偷空吞下半截蚯蚓,正在咀嚼时,发现尚有一条幼鱼还在外面蹓跶,牠赶紧靠过去,一口把孩子吞进塞满食物的嘴里。此时,鱼爸爸嘴里有两样东西:一样要进胃,一样要进窠,怎么办?劳伦兹看到鱼爸爸像人一样,先停下一切行动,绞尽脑汁思考了几秒钟,想到一个办法:把嘴里的东西全部吐出来,“变重”的孩子和蚯蚓一起沉到水底,鱼爸爸眼睛一边监视躺着的孩子,一边不慌不忙的把剩余的食物吃完,然后再把孩子吸进嘴巴,带回家交给妈妈。
还有,他家那只顽皮的鹦鹉,趁着他父亲在阳台睡午觉时,将他身上的扣子一颗一颗咬下来,而且还整整齐齐排在地上;袖子的扣子一堆,背心的扣子一堆,裤子的扣子一堆,丝毫没错!够聪明吧!难怪劳伦兹说:“就高等动物而言,牠们喜欢恶作剧的程度和调皮捣蛋的能力,是和智力成正比的。”
《所罗门王的指环》里,有许多令人捧腹大笑或叹为观止的动物行为,除了各种趣谭,我们也看到动物之间绝对不逊于人的道德与伦理。
在人类的认知里,我们往往将动物分类为善良的动物、邪恶的动物、害虫、益虫,如此“评价”的标准是什么?很早以前,看过夏元瑜的《以蟑螂为师》,最近又有位教授专门饲养蟑螂、研究蟑螂,并为牠们伸冤请命。虽然我也怕蟑螂,但是看过这些动物书籍,也不禁要恭谨的说:“我不敢轻于汝等!”
家里曾养过一只狼狗,叫“阿米咖”,牠毛色金黄,体态俊美,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狼狗。只是牠关在小小的院子里,不到一岁就因缺乏足够的运动,得了“软脚症”,后来送给住在乡下的朋友,才得以让牠任意驰骋。不久又养了一只黑色小土狗,却因受不了牠的粪便臭味,又送人了。
与动物相关的书总能吸引我,也先后养过不少动物,不过越来越觉得自己对动物(也包含人吧)的爱,仍是自我自私的狭隘之爱;要对方配合自己的要求,当然自私!除非克服自己的洁癖,否则,置身动物群中的快乐天堂,只在我心底,只在想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