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为子女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美国舆论普遍认为,由于拘泥于标准化、程序化教育,很多中小学权力过分集中,官僚主义、教条主义盛行。为改变这一状况,一方面,作为努力改革学校教育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教育工作者建立了一系列的责任制度。这种责任制度允许家长以及更广泛的社会人士参与学校教育目标的制定,允许他们了解、掌握学校教育的情况,从而发挥他们的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在改革学校教育管理的呼声中,许多家长纷纷在其子女所就读的学校积极、主动地参与了学校教育管理。他们与学校管理工作者、教师联手管理学校,一起研究解决学校教育所面临的、特有的各种问题,共同承担对下一代的正规教育的结果。家长的参与,完善了学校教育管理,在教师、家长和学校管理工作者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崭新的协作关系。
筹措经费,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家长们常常帮助学校筹集经费,填补政府经费削减留下的漏洞,包括教学用具、清洁用具、科技设备、教学资料甚至教师工资。据统计,近年79%的家长为孩子就读的学校捐款,39%的家长一年至少捐100美元,11%至少捐300美元。基层PIA为了筹集教育经费,可谓尽心尽力,除了鼓励会员捐款,收缴会员费,组织会员向亲朋好友、公司同事集资外,还会想出各种办法,比如向家长售商店或餐厅的优惠券;组织一些学生竞赛活动,让家长根据学生的成绩相应给予奖励作为对学校的捐赠,如跳绳比赛,约定每跳多少下就为学校募捐多少钱。这样既为学校募集了经费又激励了学生的爱校情感。有了PIA的支持,学校与教师的压力大大减轻,教师能更专注于学生的教育成长。对家长而言,为了让子女能得到更好的教育环境,他们不会吝惜捐款(这些钱是可以抵税的)。当然,所有这些捐款都由PTA委员会统筹安排,其账目受到严格的审计,而且要向家长、教师公开汇报。
3.作为决策者
美国的家长参与学校决策,参与儿童教育计划的制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理论上,美国的家长交纳了教育税,作为纳税人,他们有权监督其税款的使用情况,这是美国人参与学校决策的法律基础。美国1974年《公法93-380》规定,有联邦资助的学区和学校,应成立咨询委员会,委员应包括大量的家长,以协助教育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一年以后,美国《残疾儿童教育法》出台,规定家长有权参加与其孩子教育有关的学校会议,有权对学校做出的决定发表意见。这部法规的作用远远超过了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对普通中小学的家长参与管理也有深远影响。家长参与学校决策的全过程,即决策形成、决策执行和决策监督。
鼓励家长-教师协会或其他家长团体的成立,以充分反映和代表家长的利益。所有团体都吸纳家长成员参加,并确保其接受诸如政策、课程、预算、学校改革行动、安全及人事等方面的适当培训,所有的管理机构,都给予家长平等的代表权。在设定学校目标、开发或评价学校有关项目与政策时,允许家长以合作者身份参与,并促进家长参与学区、州及全国的委员会讨论有关教育问题的解决。家长-教师协会、家长顾问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参与学校决策的组织形式,其中家长-教师协会(PTA)是最普通的组织形式。学校PTA往往会派出家长代表与学校负责人组成理事会,共同计划、管理学校的各项活动,以确保学校的教育政策与行为切实符合学生的利益,并能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家长们通过研讨小组讨论学校系统的政策和实践、家长教师合作采用的方法以及学生成绩通知书、家庭作业、学校中的社团等问题。家长们积极帮助学校确定教育目的、具体领域的目标以及学生所学课程,在课程的适当性、课程修订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供学校参考。另外,家长们为了一种专门的问题而组建的团体,是家长能影响学校决策过程的另一种形式。
从美国家长在中小学家校合作中扮演的多重角色可以看出其家校合作达到较高的广度和深度,能顺利实现这一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美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中小学家校合作的法律法规,将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明确纳入了联邦政府的法律,使其有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197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初等和中等教育法》(Prim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的修正案,其中在“第一条款”明确提出,有联邦资助项目的各学区应成立家长咨询委员会(Parent Advisory Council),以协助学校设计、发展和实施那些促进低收入家庭儿童发展的计划,该委员会成员应从学生家长中选举产生。家长参与教育的权利被正式纳入联邦教育法规。以及上文所提及的《残疾儿童教育法》的出台,规定了家长有权与其孩子教育有关的学校会议,有权对学校做出的决定发表意见。《2000年目标:教育美国法》中也规定:每一所学校都应积极发展与家长的合作,使他们配合教师帮助儿童在家学习,并欢迎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决策。
2.正规化的组织机构促进其长足发展
美国中小学家校合作的组织形式家长—教师协会(PTA)已经呈现出正规化的趋势,形成了从全国、州到地方的一体化机构,它对家长在家校合作中扮演多样积极的角色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不难看出,PTA不仅为家长提供了各类家庭教育的网络资源,为家长作为参与教育的学习者提供了丰富的条件,还为家长自愿参与学校教育,如在组织家长筹措经费,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方面尽心尽力。并且,家长参与学校决策也主要是作为PTA的一员在PTA活动或会议的过程中进行。
从全国到地方到学校的PTA有共同的任务,共同的活动,完备的组织形式,完善的规章制度,高一级的对低一级的进行指导和帮助。历史之久,人员之众,成就之巨,使美国家长-教师协会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儿童问题的民间机构。
3.民主开放的学校管理模式为其提供了宽松的氛围
凡属于民主开放型的管理模式都比较注重学校与外部环境的关系,而集权封闭型的管理模式则倾向于把学校与环境的联系减少到最低程度以履行它的职责。美国的公立中小学在管理模式上属于典型的民主开放型,校内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具有高度的办学自主权,校长与教师、家长分享一部分权力。家长代表直接参加校委会,行使决策权。除此之外,美国国家校董会联合会(National School Boards Association)还积极探索让所有受决策影响的人都参与决策的其他形式,即“分享决策(share the decision-making)”。这类的途径有组成“现场理事会(sitecouncil)”或“专题议事小组(singlee-ppurpose team)”,其中包括家长、学生、社区代表以及所有直接受政策影响的人群的代表。这类组织只能通过校董会对公众负责,与校董会权力共享(collegiality)、相互合作(collaboration)并且少数服从多数(consensus)。
4.学校积极主动的为家长创造了参与教育的条件
在美国的中小学网站上,学校都设置了很多关于家长教育和家长如何帮助孩子学习以及生活等资源,其范围涉及到学生功课的学习、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学校活动参与的方式等诸多方面,家长可以在网上获得非常丰富的教育资源。同时,作为家校合作的重要基地,学校还会主动邀请家长参加各种教育子女的培训;主动与所有家长联系——包括家访等。正是由于处于教育主导方的学校积极主动的创造了很多条件,家校合作才可以获得较快较好的发展。
总之,美国中小学家校合作已经发展得相对成熟了,家长在其中扮演了丰富多样的角色,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国家、各教育组织与团体、学校与教师在如何促进家长参与教育的深度与广度方面作出贡献这点上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学校和家长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