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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试论伊斯兰文化的和谐理念(3)

(四)分配均衡、鼓励慈善。一个和谐的社会应是一个均衡型、慈善型社会,它能给公民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使公民幼有所教、长有所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伊斯兰认为这些是人们共享的权利,不能为某个阶级或团体或地区的人所专有。面对贫富差别,伊斯兰不主张杀富济贫,而是规定了“天课”、赛待盖(施舍)、宰牲、罚赎、许愿金、卧格夫(宗教基金)等12项义务性慈善制度,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同时伊斯兰还把乐善好施作为获得真善的条件。《古兰经》说:“你们绝不能获得全善,直到你们分舍自己所爱的事物。”(3:92)如果慈善不再是为了广告,而是一种信仰和真善的表现,那么爱心就会在社会上蔚然成风,社会上就不会出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不和谐现象。

九、世界和谐

任何一个民族或国家都不能独立于世界之外而生存,都难免会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不仅在地球村时代的今天是这样,在古代也是如此。因此,一个民族或国家要想实现长期稳定的和谐,就必须处理好与其他民族及其他国家的关系,致力于实现世界范围的大和谐。为此,中古时期的穆斯林就制定了类似现代国际公约的规定,他们把世界上的民族、国家或地区主要划分四种关系:

第一,同盟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长期的、特别亲密的外交关系,或战略伙伴关系,它要求双方共同遵守和维护、相互尊重、互助互利、互不侵犯、和平共处。第二,和约关系这种关系是一个不定期的和约关系,除非发现对方欺诈,才能宣布取消媾和关系,否则的话,就要无限期延长和约,互不侵犯。第三,一般关系。即没有任何往来的一般国家或民族,如果有机会接触时,要以礼相待,互相尊重,如果人家来穆斯林地区经商或旅游,有责任保护对方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第四,战争关系。就是交战时期出现的非常关系。战争与和平总是交替出现的,尽管伊斯兰是个和平的宗教,但是世界上也难免会由于各种原因发生摩擦甚至战争。为了世界更好地和谐相处,伊斯兰教法对这种非常关系作了人道而公平的规定。首先应该说明的是,伊斯兰允许的战争绝非侵略性战争,完全是自卫还击性的正义战争,其目的是保家卫国,维护和平,消除迫害,实现信仰自由。《古兰经》说:“被进攻者,已获得反抗的许可,因为他们是受压迫的。”(22):39)这是《古兰经》关于战争的第一节经文,足见其原因是被迫还击。同时,伊斯兰还制定了战争伦理,比如不准杀妇幼老弱及放下武器者,不准虐待俘虏,不准破坏庄稼、树木、果园,以牙还牙但不可过分等。另外,即便战争爆发后,穆斯林也并不希望与敌人永远为敌,而总是希望与敌人化干戈为玉帛,冰释前嫌,结为盟友关系。《古兰经》说:“真主或许会在你们和你们所仇视的人之间造化友谊,真主是全能的;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60):7)又说:“如果他们倾向和平,你就应当倾向和平。”(8:61)总之,和平才是伊斯兰的宗旨。

世界是由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组成的,而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就有不同的文化价值和社会形态,各个国家都有权力按照自己的文化价值决定其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其他国家不得以所谓“共荣”、“自由”、“民主”或“意识形态”等名义对别国进行武力干涉。国与国之间应该友好往来,以邻为善,和平共处,相互尊重。唯其如此,人类方能实现世界大和谐。

十、人与自然的和谐

“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的精华。有必要说明的是,此处的“天”指天地及大自然,而并非天地的创造者。在儒家来看,“天”是道德观念和原则的本原,人性天生就具有道德原则,这种天人合一是一种自然的合一。在道家来看,天就是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中国哲学一直视人为自然(天)的一部分,人不能左右自然,而要顺从自然,正如庄子所言:“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人之不能有天,性也。圣人晏然体逝而终矣”。(《山木》)当代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也认为:“天就是大自然,而人就是人类。天人合一就是人与大自然的合一。”那么从这个角度上讲,伊斯兰文化和中国文化殊途同归,都提倡“天人合一”。

伊斯兰文化认为,大自然与人一样,其本身也是和谐的,人类只有认识到自然本身的和谐,才能与自然和谐相处。根据伊斯兰文化对大自然的认识,宇宙万物,包括地球都是均衡而和谐的。《古兰经》说:“他创造万物,并使各物匀称。”(87:2)。这当然也包括人类共同的家园——地球。在地球上,人类与地球上的动物和植物及整个环境,是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循环型生态系统,人类只有维护地球生态资源,学会尊重自然,与之和谐相处,才能相安无恙。值得一提的是,“大地”一词在《古兰经》里竟然出现了450次,足见伊斯兰对地球及生态的重视。

现代科学研究证明,大地上的生态是平衡的,一旦失去了这种平衡,人类的生存环境将会恶化,直接危害人类的生命健康。伊斯兰文化早已意识到这种平衡的概念,《古兰经》说:“我展开了大地,并把许多山岳安置在大地上,而且使各种均衡的东西生出来”。(15):19)意即大地上的各种东西,无论是山岳、矿物还是动植物都是平衡的,如果人类破坏了这种平衡,那么人类将会为之付出惨重的代价。《古兰经》早就敲响了警钟:“灾害因众人所犯的罪恶而显现于大陆和海洋,以至真主使他们尝试自己的行为的一点报酬,以便他们悔悟。”(30):41)此罪恶就是指人们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只顾发展,向自然疯狂索取。

大地上最珍贵的资源莫过于水资源。尽管地球是个水球,但是可用水相当有限。因此,节约用水早已引起伊斯兰文化的高度重视。《古兰经》告诫人们水资源的有限性和水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古兰经》说:“我从云中降下定量的雨水,然后,我使它停留在地下;我对于使它干枯,是全能的。”(23):18)著名学者优素福·格尔达威博士对这节经文解释说:“如果生物——尤其是人类——离开水就无法生存,而水又是有限的,那么,人类就应该保护这个贵重的资源,而不要污染它,毁坏它,糟蹋它,无益地浪费它,这足该引起有识之士的重视。”所以先知穆罕默德强调说:“即使在河里,也不要浪费水。”

伊斯兰也特别重视对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反对铺张浪费、暴殄天物、滥杀滥捕,《古兰经》说:“你们应当吃,应当喝,但不要过分,真主确是不喜欢过分者的。”(7:31)先知穆罕默德也说:“谁枉杀了一只小鸟,在复生日,那只小鸟就会向安拉控诉:主啊!某人枉杀了我,他无益的杀死了我。”尽管阿拉伯人是游牧民族,耕地少,但伊斯兰文化大力鼓励开垦田地,重视植树造林,穆圣说:“谁种植了一棵树苗,或庄稼,只要有鸟,或人或牲畜吃了它,那么那就是他的施舍。”就是说种庄稼也是一种善功。《古兰经》和“圣训”里这些在伊斯兰世界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教诲,使人们加强了对地球、动植物及大自然的爱护意识,也提高了人们的环保理念。

毋庸讳言,现在的温室效应、厄尔尼诺现象、生态失衡、物种递减等问题,正是由于人类破坏环境、改天换地、暴殄天物、竭泽而渔、向大自然疯狂索取造成的。伊斯兰文化能如此重视环保,提出爱护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并在14个世纪前就为人们提前敲响了环保和生态警钟,确实值得我们现代人认真借鉴和反思。

结 语

通过对伊斯兰文化和谐理念的解读发现,伊斯兰文化从名称到内涵都充满着和谐的理念。伊斯兰文化的和谐理念涵盖天、地、人各个层面,涉及宏观到微观、物质到精神各个领域。在伊斯兰文化里,敬主与爱人相辅相成、精神与物质并行不悖,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伊斯兰文化以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为目标,提倡跨民族、跨文化、跨宗教之间相互尊重、和谐共存、和平对话,反对种族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文化霸权主义,以及文明冲突论等所有危害社会与世界和谐的不利因素。毋庸置疑,以客观的态度与和谐的观点整理和阐发伊斯兰文化的这些和谐理念、剖析伊斯兰文化的和谐体系,对促进中国的文化和谐、民族和谐和宗教和谐,以及构建多元化的和谐社会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哲学系:《古希腊罗马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9页。

(2)[埃及]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一册》,纳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75页。

(3)本文所引《古兰经》均出自马坚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2版。

(4)伊玛杜丁·伊本·凯希尔:《伟大的古兰经注》,贝鲁特知识书局,2003年,第193页。

(5)穆罕默德·莱希德·里达:《光塔经注:卷二》,贝鲁特知识书局,1947年,第256页。

(6)也有学者提出,人与主的关系也是和谐关系,与中国的“天人合一”相吻合。但笔者认为,和谐只能用在被造物之间,用在人与造物主之间显得牵强附会,有降低造物主的“主格”之嫌,这是因为“以他平他谓之和”。至于中国的“天人合一”的天,其实是指大自然,而非大自然的创造者。

(7)《布哈拉圣训集(2:7)》,利雅得:赛俩目出版社,1998年,第7页。

(8)单纯:《宗教哲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88页。

(9)阿布杜·兰扎格·努法尔:《古兰经的数字奇迹》,贝鲁特阿拉伯书局,1987年,第7页。

(10)有说是阿拉伯格言,因为它的传述系统弱。

(11[美]麦克·哈特:《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赵梅等译,海口:海南出版社,1999年,第1页。

(12[美]希提:《阿拉伯通史》,马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664页。

(13)[德]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导言》,载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63页。

(14)[美]L.斯维德勒:《全球对话的时代》,刘利华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42页。

(15)《穆斯乃德圣训集》,http//hadith—al—islam.com.沙特阿拉伯伊斯兰事务部官方网站。

(16)《穆斯林圣训集》,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997年,第337页。

(17)马贤,马效智:《伊斯兰伦理学》,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第16页。

(18)《穆斯乃德圣训集》,http//hadith—al—islam.com.沙特阿拉伯伊斯兰事务部官方网站。

(19)《伊本马哲圣训集.》,http//hadith—al—islam.com.沙特阿拉伯伊斯兰事务部官方网站。

(20)该“圣训”字面著名,但传述系统微弱。

(21)杨怀中:《回族史论稿》,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9页。

(22)[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周琪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年,第372页。

(23)也有说是“圣训”,但传述系统微弱。

(24)穆罕默德·阿卜杜噶迪尔·艾布法尔西:《伊斯兰的政治制度》,约旦福尔甘书局,1986年。

(25)《穆斯林圣训集》,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997年,第212页。

(26)穆斯塔法·希巴伊博士:《伊斯兰的社会保障》,贝鲁特唯法格书局,1998年,第202—211。

(27)季羡林:《“天人合一”方能拯救人类》,载《东方》,1993年创刊号。

(28)优素福·格尔达威博士:《伊斯兰教法中的环保》,开罗:东方书局,第178页。

(29)优素福·格尔达威博士:《伊斯兰教法中的环保》,开罗:东方书局,第100页。

(30)《伊本马哲圣训集》,http//hadith—al—islam.com.沙特阿拉伯伊斯兰事务部官方网站。

(31)《奈萨伊圣训集》,http//hadith—al—islam.com.

(32)《圣训珠玑》,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根据科威特时代印刷局1977年版影印,1982年,第380页。

(原文刊载于《回族研究》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