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英国中小学教育特色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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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独特的学校管理(1)

英国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英国的教育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古老的传统。英国的现代化教育的发展也属领先,其教育种类齐全,结构完备,在世界上有口皆碑。英国的教育在世界上可谓佼佼者:尖端超前的研究领域、国际认可的学历、结合实际的高水平职业培训,英国80万的国际学生就是在英国受教育众多好处的最好证实。

据英国年鉴教育部分记载,英国教育宗旨一是要和国家经济发展相结合,一是要通过让学生接受教育培训后,走向社会创造财富,以收回教育投资。由此可窥其教育和经济之间关系之密切。

各学校普遍通过董事会实行决策管理。董事会由校长、地区教委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及各类专家学者组成。校长教师均为聘任式。公立学校经费主要来源于各地区政府预算,私立学校则来源于向学生收费及社会捐赠。学校是单纯教学单位。校长副校长及年级或学科负责人,管理指导教学活动。高等学校设学生指导教师,帮助学生解决与学习有关的各类问题。

学生可选择学校上学,不一定非得按学区就读,学费通过纳税解决,因此从小学读到大学基本上不交学费。但上私立学校则不同,因此私立学校也称“有钱人的学校”。学校设备一般较好,小学校至少有一台电脑,中学则有供一个班上课用的电脑。电教、音体美、劳技器材、复印机等质量都很不错,有的学校还有乐队。不少学校教室内文具齐全,学生上学什么也不用带。几乎每一学校都有一多功能型的活动大厅,早上作礼堂用,中午作餐厅用,上课作音乐体育场地用。钢琴、体育器材就固定在大厅内。

各学校实行“机会均等”,即教师学生不受性别,肤色等影响,一视同仁,但教师学历、学位、教龄等方面竞争激烈,教学过程中重视学生的特殊需要如在班内,将几名成绩比较靠后的学生排在一起就座,另有一名教师专门辅导。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在1100—2000英镑之间,大学教师在2000—3000英镑之间。中小学教师在工作十七、八年后工资可赶上副校长,但大学校长工资达四、五千英镑,高出中小学教师许多,中小学里女教师偏多。教师工作量很大,每周工作五天,上课30节左右,基本上每天都泡在教室里。此外,英国学校几乎无统一教材,教师们要自编讲义,复印后发给学生,因此满负荷工作十分辛苦。中小学生大部分着统一校服,整齐干净,神气可爱,活泼礼貌。师生关系融洽亲热,没有体罚。

英国学校一年分三个学期,放三次假。暑假较长,为八周,较长的学期中间还有一周“期中假”。每天上午九点上学,下午五点放学,中午在校就餐,收费是象征性的。如果家长失业还可享受免费午餐。学校雇用钟点工准备午餐,放学后清扫教室。中小学一般没有教师办公室,仅有一休息室,供教师喝茶,休息用。

每个孩子都重要的办学理念

英国教育改革更关注教育的公平性,强调每一个孩子同等重要,注重基础语文和算术,加强现代职业和劳动技能教育。教学的体系以规定课程、指标(知识点)为主,采用模块教学,做笔记,查资料,极少量的练习,培养学生必须学会学习。教学是小班授课,30名学生左右,每天9点上学,3点半放学,全年3学期,每学期学习10周时间。宽松的教学,使学生有大量的阅读、课外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的自由。英国的孩子从5岁开始接受义务教育,5~11岁为小学阶段,其中5~6岁为阶段1,不需要考试,只填学生成长档案。7~11岁为阶段2,分别参加7岁和11岁两次统考。12~16岁为普通中等教育阶段,16岁参加GCSE考试。17~18为普通高级教育阶段,17岁参加AS考试,18岁参加A2考试。GSCE、AS、A2考试均为全国统考,其成绩以A~G等级,作为大学录取依据。另外,11岁公立学校统考的数学试卷,其考试内容跟国内四五年级相近;AS、A2的考试如果没有达到录取大学的标准,也可以先读大学,一年后再考。这样的教育体制,为孩子提供了更宽松的时间和空间,学习已不成为他们的负担,使他们有更多的选择和发展。

英国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为孩子们提供全面丰富的教育大纲,而大纲就是为孩子们的成长和发展服务的。英国在1944制定的教育法强调教育为全体孩子服务;在1988年教育改革时又在全国统一了教育大纲;1996年修订的教育法中,进一步提出,大纲应全面丰富,根据需要制定,不仅仅是满足孩子精神上的需要,而应帮助孩子今后走上社会,为孩子今后的成人生活打下基础。

英国教育把“每一个孩子等同重要”放在了首位,包括五个方面:

1.健康成长;

2.安全成长;

3.愉快享受学校生活;

4.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5.在经济上有保障。

由于国情不同及历史、文化背景的差异,照搬英国教育经验和模式的许多做法很难甚至不可能实现。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英国几乎每所学校都有自己鲜明的办学理念,这种办学理念结合各校情况以及学生发展实际,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没有千篇一律的程式化口号。在对学生的教育和教学活动中,英国的学校自始至终都贯穿着“每个学生都重要”,“不能放弃任何一个学生”的全纳教育思想,并扎扎实实地贯彻到每位教师的实际工作之中。

英国中小学的教育督导

1992年的教育法案规定建立教育标准办公室(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对英国所有的政府幼儿园、中、小学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此检查也适用于那些在教育就业部注册的私立学校。多数的检查工作是由注册督导官下属的独立督导团承担。有些是由皇家督导官、教育标准办公室的成员、或由教育标准办公室临时借用的一些现任校长和学校资深职员来负责完成。所有独立的和临时的督导官都须经教育标准办公室挑选、培训和授权。

一、督导目的

督导目的在于帮助学校总结成绩,找出不足,以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根据《家长宪章》的要求,督导结束后所形成的书面报告和总结报告应为家长和地方社团提供必要的信息。督导过程、信息反馈和所形成的报告是由外部专家对学校工作所进行的客观评估。督导团对一些重大问题都会提出改进建议,学校将根据这些报告来制订、调整和改进学校的规划方案。

二、督导框架

1992年教育法案第九条规定督导的重点为以下几点:

学生水准与成绩;

学校的教学质量;

学生在精神、道德、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

教学资源与设备;

领导与管理;

财政;

督导官的行动准则;

工作中要体现出职业风度,作风严谨,礼貌待人;

客观评估学校的工作;

坦诚公正地对学校工作,做出书面报告;

以学生的利益为重;

对在督导中涉及的人事材料或其他信息要注意保密。

三、准备工作

督导团——督导团在正式检查的前二至三个月与校方取得联系,双方共同决定检查日期。在正式检查前还要召开三个重要会议:

1.校长会议——初步了解学校的领导框架,讨论有关督导团所需要的书面材料的准备工作,共同商定检查期间的行政安排。

2.部分职工会议——商定听课、课后总结及信息反馈等事宜,因为督导团成员应尽力确保在检查期间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正常进行。

3.家长会议——通常要在三个星期之前由校董事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家长。校内职工及董事会成员不可参加家长会议,除非他们本人是校内学生的家长。通过家长会议以了解:1)他们子女的学习成绩,学校所提倡的学习态度与风尚以及学生的表现和出勤情况;2)学校对家长所提供的信息及对学生的帮助和指导;3)家长在学校日常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学校对家长的建议和投诉的反应;4)其他方面,包括课外作业。

校方—校方应为督导团准备以下资料:

校长表格与校长声明(由督导团提供,由校长填写);

学校简介;

学校发展规划(或相应的材料);

近12个月内校董事会会议记录;

上年的年度报告;

教职员工手册;

课程设置的政策、计划与指导原则;

学校有关其他政策的文件;

教师教学规划和评估文件;

检查期间全校的课时表;

学生人数、男女生比例、国籍比例;

16岁以下学生名单及缺席记录;

近两年的全国考试成绩;

全、半职教师名单(包括出生年月日、专业和学位);

行政管理人员名单。

四、督导时间

3~5天,视学校规模而定。

五、督导过程

听课、观察学生活动——督导团将从听课中获得第一手资料,因此他们60%的时间都用在听课、观察教学和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反应方面。听课的范围要广,既要听正式教师的课,又要听代课教师和实习生的课。通过听课来了解学生的学习程度、学习态度、课堂表现和教师的教学水平、组织课堂的能力等。听课时要着重注意:学生偶然性的谈话和评论;参与课堂活动的程度;对问题的反应;提出的问题;他们在讨论时所表达的观点、感情和意见。

与学生交谈——通过与学生交谈可证实他们的程度和学习态度,并可鉴别出他们对功课的理解程度和在不同环境下他们运用知识的能力。通常的情况是督导官在学生做功课时或课后与他们交谈,有时也组织学生座谈会以听取不同学生的不同意见。

抽查学生功课——学生以前和现在的功课是学生取得成绩与进步的重要标志。通过抽查学生的作业也可对校内贯彻全国课程设置大纲的情况和教学质量略见一斑。每个年级组至少抽查3名(上、中、下)学生的功课。对于16岁以上的学生要针对他们所选修的不同课程进行抽查。同时也要抽查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功课。

与教职员工、校领导和其他参与学校工作的人员交谈——与校长、教学组长和某些肩负管理责任的员工交谈以了解学校管理操作的程序和政策、每人的具体职责以及各级负责人的工作胜任情况。与教师的交谈一般应在听完课后马上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另行安排时间。

六、督导重点

(一)学生的成绩与进步

根据全国标准,重点检查不同性别、种族和背景的学生的学习成绩;

在检查英语、数学和常识以及在其他要检查的科目中要着重指出每科的强弱项;

分析学校总成绩的发展和变化倾向和学校所规定的奋斗目标的实现情况;

将目前的成绩与过去的成绩进行比较。

(二)学生的态度、表现和自身发展

学生的学习态度直接影响学习成绩。督导官应注意:1)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程度,他们是否喜欢学习;2)他们是否愿意完成手头上的任务;3)他们是否积极提问和回答问题等。

学生的表现,包括是否有学生被开除等。良好的表现会导致良好的学习效果,也会提高校园生活的质量,使学校的秩序井井有条。

校内各种关系的质量,包括种族和谐的程度。

个性发展包括对当地社区的贡献。这里主要是指培养每个学生的道德观念和信仰,以及拓宽他们对自己与别人人生的理解程度。

(三)出勤情况

了解学生的出勤和按时到校的情况——按规定,学生的出勤率应超过90%并应按时到校上课。缺席的原因可归为:无故缺席、经准假缺席、校外逃学、校内逃学、病假等。

按法律规定,16岁以下的学生如缺席应有家长证明或医生证明。尽管法律上对16岁以上的学生的出勤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学校对学生出勤方面的要求也适用于这些学生并且也要对他们进行考勤。

(四)教学

通过检查应了解学校教学中的强弱项、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教学是否能适应所有学生的要求,是否特别注意到有特殊需要学生的要求以及英语非母语的学生的要求等。

可根据以下几点鉴别教师的教学能力:

在自己的专业科目和领域中具有牢固的知识;

对学生要求高并能通过教学深化他们的知识和理解力;

教学有计划,有安排,行之有效;

采用的教学方法符合全国课程设置大纲的规定并适合所有学生的要求;

课堂组织能力强,课堂秩序良好;

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设备、分配教学时间;

透彻地有建设性地评估学生的工作并将评估的情况反馈到教学中去;

有效地利用学生的作业来巩固或延伸课堂上所学的内容。

可根据以下几点鉴别教师的专业知识能力:

胜任教学工作,对全国课程设置大纲规定的内容及考试要求了如指掌;

发问的技巧和解释问题的能力;

对学生功课所附评语的深度;

利用某些条件和设备提高学生明白理解专业知识的能力;

因人施教—能为智商较高的学生布置有难度的功课。

(五)对全国课程设置大纲的落实情况与评估

通过检查,了解学校贯彻课程设置大纲的规划和内容:

对16岁以下、16岁以上学生开设的科目与课程;

专业课以外的个性教育和社会教育,包括健康教育、性教育和反毒教育;

对中学生提供的志向教育与指导;

课外活动,包括体育;

评估学生成绩的程序。

督导团应重点考察课程设置是否:

比例均衡、开设科目广泛、有利于学生智力、体力和个性发展并且为学生下一阶段的教育、培训或就业做准备;

符合全国课程设置大纲的法定要求,开设宗教知识教育和性教育等课程;

为学生提供均等的入学、学习和进步的机会;

满足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要求;

为学生提供连续性的、循序渐进的教育;

提供内容丰富的课外活动,包括体育;

对中学生提供志向教育和毫无偏见的指导。

(六)学生在精神、道德、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发展

传授有关道德观念和信仰的知识,以在学生的行动中能体现出他们的精神意识和自知之明;

教授学生一些辨别是非的原则;

鼓励学生积极与人接触、承担责任、参与社区活动,逐步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学生懂得自己的文化传统并能欣赏丰富多彩的其他文化。

(七)学校与家长、社区的合作

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家长对校内工作的参与、对其子女功课方面的参与(家长的参与有助于学生学习);

与社区挂钩,与当地一些公司挂钩,以丰富学校生活并为中学生提供工作经验;

学校提倡学生为当地社区做贡献,包括在中学阶段参加义务服务。

三个问题:

1.学校与家长、社区联络的脉络是否清晰?

2.学校与家长、社会的联络是否坚持经常?

3.学校是否尽其全力争取家长的参与工作?

(八)学校领导与管理

学校是否达到以下标准:

领导班子坚定,办学方向明确;

教学与课程设置方面都有监督和援助服务;

学校的目标、准则和政策都能在领导工作中反映出来;

在学校的发展规划中确定工作重点与目标,采取必要的行动,采用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办法;

校风正派,学习风气浓厚,学习环境良好;

校内关系和睦,学生机会均等。

遵守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