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庐隐着笔于新女性,写出了她们出走后的际遇和哀伤,凌叔华则落笔于旧闺秀的生活,写出她们与时代隔绝和因此遭遇的种种尴尬。有论者说凌叔华是站在爱情之外来讲爱情的。以前的女作家多是将自己置身于爱情之中来体会爱情,独凌叔华能站在高处俯首观察,看看爱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⑥1925年写作的《绣枕》的故事情节很简单,一位长相秀美,手艺精巧的大小姐大热天赶绣一对靠枕,仆人张妈夸她活儿好,说送到白总长家,会有许多客人来提亲,尤其提及白总长有个才20多岁的少爷。两年过去了,“大小姐还在深闺做针线活“,张妈的女儿说自己一对绣工极好的枕头顶儿,是从一对大靠枕上剪下来的。原来正是大小姐所绣,送入白总长家当晚便被喝醉酒的食客们吐脏了一只,另一只被打牌的人挤到地上当脚踏使,白总长的少爷当时把它们赏给了佣人们。
女孩在深闺刺绣,社会和时代被隔绝于外。她有许多仆人,却不是自己命运的主人。她的人生价值取决于嫁给什么样的人,而嫁好或赖,完全由他人决定。大小姐为了让求聘者满意,认真绣好靠枕,“光是那只鸟已经用了三四十样线”,“那鸟冠子曾拆了又绣,足足三次,一次是汗污了嫩黄色的线,绣完才发现;以此是配错了石绿的线,晚上认错了色;末一次记不清了。那荷花瓣上的嫩荷色的线她洗完手都不敢拿,还得用爽身粉擦了手,再绣。……荷叶太大块,更难绣,用一样绿色太板滞,足足配了十二色绿线。”张妈那女儿想来看,也不让,嫌她脏,会污了绣活儿。她夜里做梦也觉得自己嫁到了白家。这段梦暴露不爱言语的大小姐的等待心理,她认真绣就是为了出嫁。“待字闺中”,通过靠枕的不幸遭遇,暗示“待字”的愚蠢可悲。
张妈在谈及大小姐时说:“我从前听人家说故事说那头面长得俊的小姐,一定也是聪明灵巧的,我想这是说书人信嘴编的,哪知道就真有。这样一个水葱似的小姐,还会这一手活计!”这一段话的精妙之处将大小姐和她的绣品并置在一起,有着共同的特点,并暗示它们可能有相似的结局。大小姐努力刺绣只是为了将来嫁一个好人家,这是传统中指定给女性的角色。她自己就是一个被欣赏被享用的物品。为了被富贵人家选中,她不辞劳苦制造出另一件物品来推销自己。作家越是写她在绣花时的精致用心,越是与绣品被毁弃的结局形成强烈的反差。作为传统命运中的被动等待的女性,她的不幸与牺牲是悄寂无声的。
《吃茶》中芳影正当芳菲年华,常“幽闺自怜”,“如此年华如此貌,为谁修饰为谁容?”同学淑贞的哥哥王先生留学归来,一起看电影,王先生殷勤有加,为她拣掉在地上的手帕,用心翻译电影中的爱情词句,为她披衣,扶她上车,令芳影不胜回想。三人一起逛公园,“处处都对她用心”,前后奔忙。芳影掉进了幻想中,弄得茶饭不思,诸事无心,一念只在王先生身上。一周后终于收到王先生来信,是张请帖,说他将于某日举行婚礼,恭请光临。文化变迁时闺秀的尴尬。信息的误读。既有文化接收上的迟钝与误会,也有因缺乏经验而受情感欺骗的不幸。作者善于揶揄,芳影“正在很懊丧地垂泪”,被邀做伴娘,只有“你的身材和新娘子配起来很好。”《茶会以后》,阿英阿珠姐妹由待字闺中到待字社交场合中,比芳影懂得多了些,但对新的人际关系、爱情、个人意志都不甚了了,表示了种种看不惯。凌淑华用新文化眼光关照出这些闺秀的古板陈旧,孤陋寡闻,不合时宜。正好与庐隐小说中的新女性相互映照,构成了五四时代女性生活的两个侧面,照出了一段正在终结的历史。
二、叛逆的绝叫:丁玲
丁玲(1904-1986)原名蒋冰之,生于湖南临澧,仕宦之家,幼年丧父,由寡母抚养。1924年到北京,求学不成,过着贫苦寂寞的生活。1927年开始写作,1928年到上海,与胡也频、沈从文一起出版《红黑》《人间》月刊。1930年加入左联,主编《北斗》杂志,1927年发表《梦珂》,描写一个败落的封建家庭女儿闯入社会后陷入绝境的故事。她的《梦珂》和《莎菲女士的日记》的发表:“便好似在这死寂的文坛上,抛下一颗炸弹一样,大家不免为她的题材所震惊了。”到1929年末,共写作十四篇短篇小说,收在《在黑暗中》《自杀日记》《一个女人》集子里。1933年被特务绑架,在南京关押三年多,1936年出狱后去延安,成为第一个革命女性作家,后有短篇小说《我在霞村的时候》《在医院中》,长篇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问世。
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写于1927年冬至1928年春,历来被认为具有强烈的女性意识的作品。作品以日记的形式坦露了一个女性情感的困惑,并率直地表达了自己对欲的渴求。文笔细腻生动,对内心的坦露大胆直接。小说中“我”是一个当时比较时髦的女学生,她有些刁蛮任性,对待真心爱她的苇弟,总是带点戏弄的口吻,从未付出真心,却又要求对方对自己忠心耿耿。而对待浮华漂亮的凌吉士,不由自主地被诱惑,主动采取各种方式去接近他,明知他不是自己心目中那个懂自己的人,依然对他产生了丰富强烈的性幻想。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里,女性是一个逐渐被规范的群体,男权中心社会从身体和精神双方面对女性进行改造和打磨,女性因此逐渐被束缚在家庭,沦为社会的边缘和底层。“在东方,女人得忍受日本的宽腰带、缅甸的颈环和中国的裹脚;在西方,女人得穿钢支撑的紧身围腰和鲸骨紧身胸衣。”⑦女人的欲望被尘封。而在历来的男性写作的文学作品里,通常把女性当作物品化、欲望化的对象,强调女性的容貌以及带给男性的感受。最常见的比喻有如花似玉,软玉温香,冰肌玉骨等,其可采摘可把玩的意味隐然可见。而女性的欲望则往往被摈弃。
丁玲以莎菲之口大胆写出了女性对男性外貌的倾慕,并因外貌而产生欲望。“那高个儿可真漂亮,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男人的美,从来我还没有留心到。只以为一个男人的本行是会说话,会看眼色,会小心能够了。今天我看了这个高个儿,才懂得男人是另铸有一种高贵的模型……”“他,这生人,我将怎样去形容他的美呢?固然,他的欣长的身躯,白嫩的面庞,薄薄的小嘴唇,柔软的头发,都足以闪耀人的眼睛,但他还另外有一种说不出,捉不到的丰仪来煽动你的心。比如,当我请问他的名字时,他会用那种我想不到的不急遽的态度递过那只擎有名片的手来。我抬起头去,呀,我看见那两个鲜红的,嫩腻的,深深凹进的嘴角了。我能告诉人吗,我是用一种小儿要糖果的心情在望着那惹人的两个小东西。”这是多么大胆直接而坦率地对女性欲望的表白,这时女性不再是一个被动接受的人,而是主动地勇敢地面对自己的内心。
但莎菲又是矛盾的复杂多变的,她身上也留存着传统文化的印迹,所以即便内心对凌吉士的爱渴望得近乎疯狂,却依然实施着自己的一项计划,那就是用手段征服他,让他来求爱。这在莎菲看来是有本质区别的,如果自己向他示爱,那是“一个正经女人做不出来的”,而且,“一个女人这样放肆,是不会得好结果的。”所以“我务必想方设计让他自己送来。“我要占有他,我要他无条件地献上他的心,跪求着我赐给他的吻呢。”然而在深入交往过程中,莎菲发现这是一个灵魂空虚、思想贫乏、趣味低下的男人,他所热慕的是金钱,是能应酬朋友的年轻太太,是在妓院中挥霍肉感。“当我明白了,那使我爱慕的一个高贵的美型里,安放的是如此一个卑劣的灵魂,并且无缘无故还接受过他的许多亲密。这亲密,还值不了他从妓院中挥霍里剩余下的一半!”莎菲就是这样挣扎在矛盾中,一方面为凌吉士的外貌所迷惑,深陷思念的煎熬之中,另一方面又鄙薄凌吉士的人格,并为这份迷恋而深深自责。她也因此陷入一种优柔寡断的抉择里,一时想要远离这个人。但马上又把决心忘得干干净净,又开始思念的煎熬。这一份矛盾挣扎是小说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它真实地摹写了一个知识女性在理智与情感之间的摇摆,一个女性漂泊者生活的不易和情感的难以寻找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