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电视新闻得知西哈努克逝世的,从电视上看到久违了的莫尼克公主,虽年逾古稀,依旧风韵犹存,令人艳羡。莫尼克和西哈努克四十年婚姻风雨沧桑,同甘苦共患难,不难看出这位女性的伟大品质。不管西哈努克是万人之上的国君,或是流亡异邦的弃主,莫尼克始终是他精神上的知音,和事业上的忠实伙伴。这大概是她不同于西哈努克以前热恋过的所有女人的最可贵之处。莫尼克情结,不再是一个传说。
2012年12月1日
雨伞和影子
有一种朋友是雨伞,他总是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雨过天晴,他便不来烦你。另一种朋友是影子,有时关心你胜于关心自己,几乎到了难以摆脱的程度。
当下生活每一个人都看重自己的空间和隐私,即便是朋友,还是有一点距离好,雨伞一样的朋友或许交得久。
影子一样的朋友对友谊有很大的依赖性,特别有一种述说的欲望,她们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朋友,但后来发现朋友对她并不见得理解周全,就感到感情上受到极大伤害。这样的朋友多数人不喜欢。一个人不想说的事情,就绝不要和任何人说,让它烂在肚子里;说了就怪自己嘴不严,千万不要埋怨我什么都告诉了她,干吗她万事不说与我知?!
这种强求是友谊的大敌,其实很多人并不关心别人的隐私,干吗要把它当作一种待遇。你看我多信任你,为什么你不能同样信任我?这样的朋友会让对方很累。我觉得真正的好朋友是不带给对方压力的,可以自由自在相处的朋友才是好朋友。
交友的另一条准则是不要随便介入朋友的生活,比如随便给朋友的亲人打电话,对朋友的朋友提出各种要求,看上去好像是“资源共享”,其实是冒犯了朋友。朋友之间是最需要彼此尊重的,不能因为大家很熟,便代替朋友做主,或者“你我不分”。这都是最终葬送友谊的原因和隐患。
我认为,越好的朋友,关系越脆弱,稍有闪失就像陶瓷落地。因为朋友在无形中承担着许多的责任和义务,随便一个人对我不好我会不在乎,但是朋友出了问题,就觉得受了欺骗,就是否定了自己当初的判断力,甚至是导致人生观的改变。
我不光要求朋友像雨伞,我自己也愿意做朋友的雨伞,在别人需要的时候尽绵薄之力。我永远不会成为朋友的影子,因为过分的关爱会成为一种负担。
2013年3月21日
像鲸鱼一样写作
在莫言摘得“诺贝尔文学奖”的2012年,谈论与莫言相关的任何事,似乎都有点“不合时宜”,有锦上添花的谄媚之嫌。说实话,莫言获奖之前,我对他的作品看得不多,仅仅停留在张艺谋的电影《红高粱》《幸福时光》、小说《丰乳肥臀》的层面上。这也无妨,优秀作家扬名天下,一两部作品家喻户晓就OK了!特别是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小说本身就是“小众”之爱,影视网络手机微博微信大展宏图的当下,慢说读小说的人群日趋边缘化,就连写小说的作家,包括吾等女作家,也时感灰头土脸。
有一种人令我无语和尴尬。就是自恃生活优越,自恃活得比你明白,需要给你“指点迷津”的人。这种人自诩是你“朋友”,说话不必弯弯绕:“你写小说能赚多少稿费?”“你写的书,是不是给上岁数的人看的?”“你不知道现在年轻人不看小说吗?”“你有微信吗?你为什么不加微信?我们都微信了!”言外之意,你连微信都没有,还作家呢!若辩解“我写作怕打扰”,对方愈发觉得你酸文假醋。于是“悲催”似江河滔滔,不把你拿下服软绝不罢休!我敢打赌,这种比我活得明白的人绝非“屈指可数”,否则不会如此理直气壮。
说到这,就不得不说莫言了。就在我为此苦闷之时,读到了莫言在他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为自己作序的一段金光闪闪的话:“在当今这个时代,读者多追流俗,不愿动脑子。这当然没有什么不好。真正的长篇小说,知音难觅,但知音难觅是正常的,伟大的长篇小说,没有必要像宠物一样遍地打滚,也没有必要像鬣狗一样结群吠叫。它应该是鲸鱼,在深海里,孤独地遨游着,响亮而沉重地呼吸着,波浪翻滚地交配着,血水浩荡地生产着,与成群结队的鲨鱼保持着足够的距离。长篇小说不能为了迎合这个煽情的时代而牺牲自己应有的尊严。长篇小说不能为了迎合某些读者而缩短自己的长度,缩小自己的密度,降低自己的难度。我就是要这么长,就是要这么密,就是要这么难,愿意看就看,不愿意看就不看,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么写。”
读完这段话,我差点落泪,感动的。一瞬间,我似乎读懂了莫言,他不就是一头壮硕巨猛的鲸鱼吗,凭借坚强意志,卓越的文学智慧,在世界文学的深海里,孤独地遨游着,响亮而沉重地呼吸着,波浪翻滚地交配着……
我第一次心悦诚服地向莫言致敬!
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
被三毛“催眠”
三毛去世已经二十年了,但她一直活在我的心里。三毛是女人的真正的“小资领袖”,她影响和改变了我的生活,我对她的欣赏近乎崇拜。
迷上三毛时,我还年轻。满脑子想把新婚小家过得有滋有味,把简单朴素的小房间布置出点与众不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全民提倡朴素,每个家庭几乎都是一个样板,房子大小一样,家具摆设一样,都是家具店的大路货,新婚夫妻家里几乎都摆着两只红色玻璃花瓶,里面插着塑料假花,艳俗地“盛开”着,我的小家就这副德行:寒酸而俗气。唯一可以见到“豪华”有品位的生活的地方,是电影院。
那时的国产片多数是《小花》或《甜蜜事业》之类的土里土气的片子,即使是《瞧我们一家子》这样的都市片,里面的女主角穿得也没洋气到令人眼直的地步。引进的外国电影多是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印度、墨西哥等第三世界的,但他们在电影上呈现的“华丽生活”还是让我心旷神怡。
为改变“一穷二白”面貌,我爱在周末逛布头批发市场,买上几米处理的花布头做成窗帘、沙发罩子,还做挂饰挂在墙上,给黯淡破旧的小屋增加一点鲜亮。某年夏天,我陪着几岁的儿子,在楼下的小花园玩耍,看着他和小朋友们玩得热火朝天,我便走到旁边的小书摊,心不在焉地翻看。这时,我发现了一本薄薄的小书:红色封面上有着骆驼和残阳的图案,书名叫《撒哈拉的故事》,友谊出版社出版。作者的名字单纯好记,三毛。
我至今记得翻开扉页看见三毛照片时的激动,三毛身穿大红毛衣,垂披着乌黑长发遮住两颊,这个发式让我觉得她好洋气,好美丽。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由衷地羡慕一个人,并且想知道有关这个人的一切。那时正是夕阳西沉,市声喧嚣,默读着她的文字,我被一种心仪的、异域的气息环绕着。我开始执着寻找三毛的书,特别喜欢她“晒”在她书里的首饰,每当我出门应酬时,站在镜前,穿衣服佩戴首饰时,脑子里就想,要是和三毛是亲密女友就好了,可以听听她的意见。
三毛的家我看过照片,家具是深红色的古旧色。三毛喜欢用布块做桌布,用布块装饰房间,家里挂些黑白照片,我的家也一样!我和三毛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她在早上起来一杯茶,而我早上起来一杯咖啡,俩人都爱喝,只是喝不同味道罢了。
三毛好像一直在教我怎样节俭,怎样持家,怎样去从平淡生活中发现美丽的东西。我也常常一个人远行,但心里从来不觉得孤单,感觉三毛一直陪伴着我,给我指导。要我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或国家,都要睁大一双新奇的眼睛,学习欣赏这个地方的文化精华,寻觅这个地方的神秘宝藏。三毛像一个精神偶像,融化在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引领着我做一个珍惜爱,追求生活品位的女人。
三毛说:“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呢。”被大胡子荷西的爱情感动,心甘情愿地和一个英俊但极普通的男人去了沙漠,去沙漠是需要坚强的。从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中,知道她在沙漠里白手起家,她在沙漠里拾垃圾,然后变腐朽为神奇,把人家废弃的旧轮胎当坐垫,“像一个鸟巢,谁来了也抢着坐”,她找到旧牛头挂起来做装饰,把街上坏死的树根、完整的骆驼头骨都摆在家里做装饰品。她在沙漠中苦中寻乐,让一身疲惫的荷西,回到家就像到了沙漠中的艺术宫殿一样。
“有许多收藏,它们在价格上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在数量上也抵不过任何一间普通的古董店,但这些所谓收藏,丰富了家居生活的悦目和舒适,而且,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的宝贝》)于是,三毛请来摄影师,拍下了她的宝贝,然后,她又写出了寻宝的经过。
说是宝贝,其实都是一些不太值钱的银制老别针、项链、手镯、西餐用的刀叉和所有名胜古迹旅游点都能买到的小摆设、小玩偶。东西很一般,但在三毛的笔下,它们身价百倍。
因为三毛,我喜欢上了古旧的中式家具。现在书房里,就摆着老公特意定做的仿古式的书柜、写字台、太师椅。来家的朋友们,一进书房,就情不自禁地发出赞叹。在这个洒满阳光的大房间里,一切古旧雅致的家具自然协调,这里没有价值连城的古董收藏,都是我多少年来积累起来的片断细碎。
我从来没有崇拜过任何人,但对三毛的欣赏大概已接近崇拜。为了效仿她,我在十几年的时间里,由一个业余文学爱好者,经过求学深造,运气加勤奋,已然成了自由作家,兼文化杂志记者。职业的改变,使我有各种机会参加国内国外的笔会,采访、旅游观光,大开眼界。收藏的爱好,审美的情趣,也是这样一点一滴培养出来的。
每到一地,我便像三毛那样,总要大街小巷地转悠,搜寻漂亮、地道但又不太贵的工艺品。也许有一天,我会写一本书,书名也叫《我的宝贝》。
我会写我在拉萨的八角街密密麻麻卖手工艺品的小摊上讨价还价买下的两个形似非洲人的铁艺雕像,据说最早的人类起源是非洲。两只尼泊尔的镂空银制盘子,盘底绘制精美图案,还有几十条有着浓郁藏族风情的首饰、挂饰,两枚镶嵌着硕大孔雀石的戒指。那次去西藏雪域高原,我满载而归,抱着“杜十娘”的百宝箱,心满意足地回了家。同行队伍中,我买的“宝贝”最多,大家戏谑我,“回去要改行开藏饰专卖店啊?”
我会写我在俄罗斯的一个远东城市大街买的无名画家的一幅油画,画面上是一个美轮美奂的俄罗斯少女。为了这幅画,我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借了朋友的一百美金。价格有点贵,但物有所值。
我会写去美国华盛顿参观白宫,就在白宫前不远的小店里,买的一个水晶制作的白宫模型,袖珍得只有巴掌大。放在我的书柜里,看见它我就想起美国,那么强悍的国家,那么可以让地球为之颤抖的“白宫”,竟可以如此“娇小”地落户我家。
我会写我在新西兰那散发着古老欧洲乡村气息的小镇,它给我一种奇幻的感觉,在一家童话般的小木屋的商店里,我买了一个穿着毛利人蓑裙的娃娃,还有一个毛利人手工制作的木雕。
我会写在澳大利亚的黄金海岸布里斯班巨大无比的超市,在一个极不起眼的工艺品小店,我买的一个屏风式的小相架,银灰色金属材料,边上凸起碎金子般的英文字母,镜框里只能镶嵌两寸尺幅的黑白照片,里面放着我和儿子小时候的照片,仿佛一部黑白电影,提醒我岁月无时无刻不在静静地流淌。
有时连自己都惊异,真被三毛“催眠”了吗?怎么可以如此迷恋和效仿一个人?但马上自言自语: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只有三毛才有这样的魔力。只有三毛。
2004年2月
美丽的大手
小时候,我和邻居家的女孩小冬,上学前好得像一个人似的,天天黏糊在一块儿。六岁的小冬,小鼻子小眼像个瓷娃娃,一双小手软绵绵的,可招人喜欢了。我总是捏着她的手把玩,揉捏,好像在玩一块小面团。小冬也不恼,听任我的揉搓,还冲我笑,露出缺了门牙的粉红小牙床。我和小冬四只小手重叠,比谁的手大,七岁之前,我的手和她几乎一般大,只是我的手稍稍比她硬一点,手指也比她长。小冬家有一只放唱机,是她大哥的宝贝。我第一次去小冬家串门,立马就被它吸引了。以后再找小冬玩,似乎就有点目的不纯。
小冬的大哥,比我们大十几岁,是个忧郁的文艺青年。高中毕业后分配去了新疆建设兵团,他嫌艰苦不愿去,在家泡病号,整天不是听唱片,就是看闲书。我和小冬不懂看他的脸色,只要他在家放《洪湖水浪打浪》《江姐》之类的歌剧唱片,我们就跟着唱片里的旋律,手舞足蹈,把小皮带系在外面,扮演游击队长“韩英”,或是把小冬母亲的红毛衣套身上,扮演“江姐”。我俩以自己有限的想象力,自编自演,又蹦又跳。
小冬大哥被逗乐了,放下闲书叫着我的小名:“小欣,你的手太僵,应该柔和一点,你看小冬的手多软和!”我舞动手臂,瞥了一眼小冬,顿时泄了气。小冬的手像吹了仙气,柔软灵活,每个指尖都在传达一种感觉。那年月,普通老百姓家都没有电视,我也没机会进剧场看真正的舞蹈表演,小冬的绵软小手是我唯一触摸到的舞蹈之手。
再和小冬比量谁的手大时,我已是三年级小学生了。那年,由于姥姥的“历史问题”,街道代表把我们一家赶出了原来的坐北朝南的两间住房,让给一户“三代蹬三轮”的人家住。我们搬到胡同口的一间终日不见阳光的小屋里蜗居。
搬家那天,我和小冬依依惜别,忘记说什么话了,只是把四只小手交叠在一起,四目对视,纯真的眼睛里闪出了泪花,我和小冬都惊讶我的手掌比她的大出了不少,她的手依然小而软,我的手却是像大人的手了,手掌粗糙。
人的手是非常神秘的,是破译命运密码的一把钥匙,我从七八岁开始,姥姥和母亲就开始拿我当小大人使唤,过早地要我做过多的家务活。天长日久,就使我的一双稚嫩小手提早变大了,走形了。现在回想起来,这是一个令人心酸的“拔苗助长”的案例,特别是对一个纤弱的小女孩。孩子是天真无邪的,听到几句家长廉价的表扬,就把不应该做的家务承担起来。而那时的家长鲜有目光远大的,很少替女儿的前途着想,女儿拥有一双纤美的手掌,肯定为她的幸福加分。而太多成人的女性肢体有某种缺陷,大都是童年时期因父母的粗心和自私造成的。
小学四年级,学校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来我们班上物色“演员”。宣传队准备排练革命样板戏《红灯记》。宣传队的刘老师“文革”前是少先大队的辅导员。刘老师那对乌黑的眼睛,挑剔地在全班女生脸上扫视一遍,最后竟看中了我和另外几个同学。二男二女,男生是“李玉和”的人选,女生是“李铁梅”和“李奶奶”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