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慢慢相爱:刘晓鸥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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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情与爱(4)

母亲和父亲一辈子相濡以沫,风雨同舟。可到晚年,却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父亲是老干部,有文化,有涵养。对母亲的反常折腾,父亲始终是宽厚、包容的。但他的确不理解是什么原因让母亲变得有些不可理喻,甚至陌生的。我曾咨询一位外科医生:“假如母亲不做肿瘤手术,是否不会诱发脑梗?”

医生答:“其实你母亲的颅内小血栓子早已集群,手术像扣动了手枪扳机,一枪击落。即使不做手术,结果也会是这样,时间早晚而已。”

2010年春天,母亲的病情严重到叫我们惊愕的地步。她呼吸困难,每喘一次气,就长长地呻吟,那种声息让人倍感紧张压抑。父亲每天就在母亲这种呼吸声中煎熬。我最后一次带母亲出去吃饭,母亲三口两口把饭吃完,完全不顾及外人的目光,把盘子筷子杯子碰撞得山响,搞得我好不狼狈。

6月26日,母亲最后一次打扮端庄,走进一家酒店,参加我儿子的婚礼。宾客如云,我顾不上照顾母亲,现在真后悔。优雅富态的母亲形象,已在记忆中定格。

7月至8月,哥哥带着母亲到几家大医院进行各种检查,确诊为“食道管间质瘤”,已有鸭蛋一般大,严重影响母亲进食和呼吸,要命的是,再不做手术,肿瘤生长速度很快,发生癌变的可能性极大。手术前,医生冷漠地跟我们交代手术有可能造成的可怕后果,我泪如泉涌,使劲睁眼,也看不清到底有多少项。第一次面临生死抉择,我的意识完全被恐惧所笼罩,只好签字。我第一次锥心刺骨尝到“迫不得已”的滋味。回想起来,那一条条的霸王条款里,没有一条写着手术有可能会导致“脑梗偏瘫”,而是玩文字游戏,概念模糊:“有可能引起心脑血管病”。对于一个至今没有一例“瘫痪”的健康家族来说,哪里知晓“心脑血管病”的狰狞嘴脸!

做手术之前,母亲在医院住了半个月,要做各种检查和手术准备。我每天都要去看她,她很乐观,对手术充满期待,觉得手术后把肿瘤取出来就再不难受了。母亲每天和病友们说说笑笑,我离开病房时,母亲每次都送我到电梯门前,笑容满面。我万万想不到,母亲那般慈祥的笑容,已经进入倒计时,我再也见不到了。母亲正一步步走进病魔的深渊,万劫不复。

手术后,母亲被推进重症监护室。晚上我刚进家门就接到医院电话,说和母亲同一时间手术的病人都醒过来了,可母亲却怎么叫也没反应,左手完全没知觉,怀疑是脑梗死。我的脑子轰的一声,差点晕倒。

火速赶到医院。医生解释说,母亲是因手术打击,意外引发脑梗,一星期内即使抢救过来,也会出现偏瘫,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你们家属是抢救,还是放弃?早晨还对我微笑的母亲,此刻命悬一线,我肝胆欲裂一般哭喊:“救救妈妈!只要她活着……”

抢救母亲的过程复杂而漫长。终于活下来的母亲,却让我们感到陌生,再不是从前慈祥爱笑的母亲了。现在的母亲,不会哭,不会笑,大半身瘫痪,连坐都不会,大小便失禁。她的魂魄像是离开了她的躯体,说出的话常常是匪夷所思,诡异离谱。她每天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快给我穿鞋!”“我骑车出去!”“走,快走!”

夜里,我又做梦了。梦见年轻时的母亲骑车上班的样子,轻盈美丽,一阵风似的不见了。

2012年11月6日

爱玩的儿子

每天揽镜自视,并不觉自己有啥变化,但一扭身瞅见身高已有一米八一的儿子,顿时感觉光阴似箭。那个白白胖胖、淘气可爱的小男孩,怎么说长大就长大了呢?

儿子十六岁,目前在北京的一所私立学校读高中。儿子从小爱玩,是我这个母亲在儿子成长过程中,对儿子的“玩”开了过多的绿灯。很小的时候,儿子就表现出了“玩有所成”的特点。譬如,八十年代中期,一部叫《霹雳舞》的美国电影,使中国大陆霹雳舞一时风起云涌。儿子四五岁时,单位发了电影票,我领他一起去看了,那很动画、很机械的舞蹈语义,一下子迷住了儿子,回到家就一边回忆,一边模仿起“擦玻璃”“扫地”的舞蹈动作,一招一式很像那么回事。以后家里只要来客人,我说一句:“儿子,来给叔叔阿姨跳一段霹雳舞!”儿子那时的表现欲非常强烈,从不怯场,胖乎乎的小身体在地板上旋转如风,朋友无不为之惊赞。

后来卡通画小书满大街流行,儿子又迷上绘画,专画漫画卡通,家里墙壁上贴满他的作品。接着,就是丈夫特地从深圳出差买回来一部游戏机,儿子如获至宝,打得昏天黑地。

儿子在这些看似费脑子,又能体现一个儿童艺术天分的爱好中,表现得确实“优秀”,但他拒绝接受科班训练。幼儿园老师看他“聪明过人”,就推荐他进少年宫这样或那样的班“深造”,儿子毫无兴趣,去不了几次,说啥也不肯再去。

我终于明白,儿子的兴趣就是玩,而不是“艺术萌芽”。就这样算了吧!就这样玩到小学。整个小学期间,儿子仍“玩心”不死。最拿手的成绩就是,曾获天津市第一届儿童手工四驱车比赛的第二名。但做模型小车的热情,不到两年就随风飘逝了。

接着,儿子的目光投向了大洋彼岸,他几乎同时迷上两个“迈克尔”,一个是美国著名摇滚歌手迈克尔·杰克逊,另一个是美国NBA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家里开始热闹了,他只要写完作业,就开大音响和电视,让“迈克尔”的歌舞震耳欲聋,舞蹈眼花缭乱。到了周末,大洋彼岸每逢此时,用卫星转播“公牛队”与“爵士队”的比赛盛况到中国大陆的千家万户时,他就目不转睛地观看比赛,影响得我和丈夫都成了NBA的热心观众。

小学升初中之前,儿子的玩,就显示出了令人揪心的不良后果——学习成绩每况愈下。于是全家高度“备学”。强迫儿子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学习,学习,再学习;补课,补课,再补课。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如愿以偿地考上一所市重点中学。

一上中学,儿子似乎一下子长大许多,玩心收敛了许多。而且,他玩的兴趣似乎变得更广泛而多样化:篮球、电脑、游戏机、CD英文歌曲、蹦迪、保龄球、滑冰等,都成了他的学习之余的爱好。他的学习成绩依然受此影响,忽高忽低,忽好忽坏,但也有让我们做父母的那颗紧绷的心偶尔放松一下子的时候,那就是他的作文成绩骄人。凭着他爱好的丰富感受,写出的作文,清新、质朴、前卫,完全没有一般孩子作文的学生腔。再就是,他因喜欢英文歌曲,英文成绩很不错,能较流利地哼唱流行的美国摇滚、迪曲、慢曲。以至于貌似不务正业的他,在考北京那所颇有知名度的国际学校时,英语成绩在当年来自全国各地的考生中名列前茅。

儿子是在“玩”中长大,长高,变懂事的。作为母亲,我对于儿子的“玩”一直很纠结。我的童年和少年几乎没玩过,所以,我很希望儿子的童年玩得开心,玩得丰富,玩得幸福,是一段真正的阳光灿烂的日子。另一方面,始终是忧心忡忡,担心他玩野了心,变成纨绔子弟,耽误了前程。如今社会发展迅猛,未来更是一个人才激烈竞争的时代,那有一天独立于世的准备,应该是从上小学或幼儿园就开始,“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但我并不后悔,让儿子玩着长大了。因为在他整个玩着成长的过程中,我给予了他最真挚的母爱。在这一片玩着成长的天地里,儿子享受了温暖、快乐、文明和知识。尽管这其中有些失误,但渐渐长大懂事的儿子,已领悟到人生最重要的真谛,是学习知识的重要。

1998年冬

儿子的世界

儿子上小学的第一天,中午我去接他,疾步穿过几条街,到了西北角小学。九月初,秋风飒爽,邻家院子里的苹果树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的果实,微风把果实的香味刮进我的嗅觉中。

很多很多的新入学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家长来接。小小的身影,不安地扭动着,怯怯的眼神,望着学校大门。放学的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朝门口涌来,但是在那么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到儿子小小的身影,他背着葱绿色的书包从队伍后面冲到前面,他看到我,边跑边喊:妈……妈……儿子奔跑着,乌黑的头发被风吹起,稚嫩的身影,天使般的笑容,深深打动了我,幸福的泪水夺眶而出。

九岁,他转学到离家很远的重点小学。每天很早起床,他背着沉重的书包先倒地铁,然后走半站地,乘公交车到学校,放学后又原路回家。有次我到地铁站接他,看着每天乘地铁上学的孩子都出来了,就是没有儿子。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我的恐惧一点点加剧:别再是被坏人绑架了吧?站在地铁出口处,我紧张得团团转。儿子终于从地铁门里走来了,问他回来晚的原因,他答:下了公交车到地铁站买票时,才发现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最后还是好心的检票员放他进了地铁入口。

十六岁,他到北京某国际学校念高中。我送他到学校。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抵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也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热情。他在陌生空旷的操场上,独自上篮投球。明知他已经开始想家了,我还是硬着心肠,头也不回地朝校门外走。

十九岁,他到加拿大留学,全家老小齐出动,去北京机场送行。在进海关的一刻,他叫了一声“妈妈!”几乎同时,我和他的眼泪汹涌而出。何谓母子连心,就是这一刻!

我站在海关口,用泪眼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他推着行李车,越走越远,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我一直在等候,等他消失前的最后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也没有。从十九岁到二十五岁,温哥华成了他的第二个家。他在那里读大学,念研究生,打篮球,谈恋爱,每年飞回来一两趟,又急匆匆地飞回去。他不在时,我撕心裂肺地想他,从机场接到他,就发现我的“思念”实属一厢情愿,他不停地打电话给同学朋友,约晚上见面,他的世界里,母亲就该识趣地走开。

二十八岁,他结婚了。婚礼上,他是全场瞩目的帅气新郎,高大英俊,挽着如花似玉的新娘,穿过铺满鲜花的红地毯,朝台上走去的时候,我多希望他朝我这边瞧上一眼,但是没有。他的笑容灿烂,我却是泪水如注,千回百转的滋味积聚心头。台上的儿子,就像电影颁奖晚会的男主角,星光熠熠,眼睛望向虚无的远处。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

三十岁的他,是一家俱乐部的董事长。他的世界变得更加纷繁多彩,和我的交流与交集,与他的世界疆域的拓展不成正比。他的世界就像一艘远航的船,与我渐行渐远。他出差去香港,只把电话打给儿媳妇。开始还郁闷,转念一想,自己对父母不也这个德行?揪心扒肝,想的念的,还不是陪伴自己终身的那个人。这么一想,就豁然了。

我几乎忘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很多年前,我高中毕业下乡,父亲跟着送知青队伍的敞篷卡车,一直把我送到公社。不能再送了,卡车当天要开回市里。

父亲对我说完“好好照顾自己”,就攀上卡车。卡车“噗噗”地驶出村道,留下一团黑烟。直到卡车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木箱子旁。

每个礼拜回父母家一两趟,是几十年后的时光了。父母都老了,母亲脑梗瘫痪坐了轮椅,脑子滞留在混沌地带。父亲耳背,我要大声反复问他:“听明白了吗?”以前我总打电话给他们,现在就不必了。母亲病倒之前最爱煲电话粥,而今,这一功能因脑梗的侵入,永远地删除了。电话打到家里,一般都是服侍母亲的护工来接。

我总是在车流汹涌的黄昏时分,开车奔向父母家,因为越来越留恋家里的灯光,贪恋父亲在厨房烧饭煮粥的身影,蹒跚的步态,也是温暖的。母亲坐在轮椅上,胸前像小孩似的围着围嘴,看着中年女护工把打成粥状的菜饭,一口口地喂到她嘴里,我的胸口像被棉花团堵住似的难受。慢慢地,我醒悟到,这样的时光也是值得珍惜的,也是不可逆转的倒计时。

什么是家?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父母不在了,家也就随风飘逝了。

台湾作家龙应台说:“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

2014年2月19日

儿子的美国毕业典礼

清晨7点,我们就从下榻的酒店出发,乘出租车到纽约郊外,纽约理工学院2008年毕业典礼就在这里举行。一进校园,浓郁的节日气氛扑面而来。5月的纽约气温舒适凉爽,天空碧蓝,花团锦簇,彩旗飘扬,操场上临时画了白线的停车场足有上千辆车,洋家长们更是一道亮丽风景:男人西服革履,女人漂亮衣裙,妆容艳丽,手捧鲜花,一脸喜气朝大礼堂走来。

第一个和儿子热情打招呼的是位非洲赞比亚的男孩,年纪和儿子相仿。穿西装打领带,皮鞋,一本正经。儿子说非洲男孩是他的温哥华分校同学,家住纽约,却跑到温哥华念书。儿子在学习上给了他不少帮助,平日经常一起打篮球,关系甚密。纽约是黑人最集居的地方,曼哈顿街头和商店见到的黑人,穿着打扮像跳街舞似的休闲随意。可在毕业典礼上,摇身一变,比绅士还绅士。

触景生情,想起我曾为写一部大学生毕业题材的电视剧本,到天津几所大学体验生活,先是参加了毕业典礼,又亲历新生入校第一天。毕业典礼,上千名毕业生坐在礼堂的台下,心浮气躁,交头接耳,有些学生连毕业服都不穿,还有的甚至不来在外面找工作呢。家长们更是没有踪影。校领导毫无激情地念着毕业生的名字,念到谁就上去领取毕业证,然后赶紧跑回宿舍收拾行李准备走人。给我感觉是熬到大学毕业了,大学校园一分钟都不愿意再待下去,就这样平淡地给自己的大学生活画上句号。

新生进校却是格外热闹,亲情味十足。一个新生身边最少有父母二人陪伴,最多好几位亲属在狭窄的学生宿舍忙碌。临别时也是千叮咛,万嘱咐。可孩子一旦适应了大学生活,家长们就再也不露面了。孩子毕业了,家长们最牵挂的是早早给孩子找个好工作,至于典不典礼,想都不想。

儿子去礼堂后面的操场参加硕士毕业生的入场彩排和照相,我和先生站在礼堂外面,一边等他,一边感受校园里的热烈节日气氛,切身感受到毕业典礼是美国大学的最大庆典,对毕业生和家长来说,毕业典礼是自己人生最闪亮的回忆。据我所知,生活中的美国人提倡自由,但是对待事情却是相当的认真和肃穆。博士服等毕业典礼服饰是美国人对学术文化传统的尊重,和精神传承的见证。典礼开始前,操场上有不少穿博士服的毕业生在和家人朋友合影,毕业生被簇拥在中间,不管是男生女生,眼睛里都闪耀出自豪的光芒,也感染着亲属们。与其说是跟毕业生合影,不如说是跟他们身上的毕业服合影。

这种心情美国人和中国人都一样。儿子穿着天蓝色硕士服,红色绶带飘扬着,兴冲冲地朝我们走来。儿子的崭新形象,让我和先生特别激动,儿子高大帅气,穿上硕士服更显得青春潇洒。我的眼眶潮湿了。天道酬勤,儿子这些年只身海外,寒窗苦读,终于苦尽甘来。这对我们来说,是金钱买不到的回报和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