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新手出纳一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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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周六透视票据管理的玄机(4)

例:明月公司收到开户银行转来大常公司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有关单证后,经过审查只承付其中的200000元,对其余10000拒绝付款,按规定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并送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案例

【6-12】借:商品采购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收款企业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付款企业的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和“拒绝付款理由书”第四联(如部分拒付的还附有拒付部分商品清单及有关单证),应立即与付款企业取得联系,协商解决方法,对于全部拒付的,如果由付款方退回所购货物,收款企业应编制转账凭证,冲减原有销售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案例

【6-13】借: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如果收款企业出于一定的商业目的,而给予对方一定的销售折扣,收款企业需要重新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冲减原来的货物销售收入,重新处理委托收款凭证。

案例

【6-14】汇聚公司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向金业公司销售商品100000元,金业公司以商品品种不符要求予以全部拒付,经过协商,汇聚公司同意给予金业公司10%的销售折让,汇聚公司重新办理委托收款手续。这时金业公司首先应据据“拒付理由书”等有关凭证编制转账凭证,冲销原有销售收入,然后按新的委托收款凭证重新确定销售收入,冲销时,作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收入8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颠)15000

贷:应收账款--金业公司100000

按照新的委托收款凭证确定销售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汇聚公司90000

(100000一100000×10%)

贷:产品销售收入86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00

实际收到款项时,按实际收到金额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86000

贷:应收账款--金业公司4000

对于部分拒付的,应于实际收到付款企业所付部分款项时,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企业

对方拒付后退回拒付部分货物的,应编制转账凭证,冲销拒付部分销售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企业

如果经过协商,对于拒付部分给予销售折让的,可重新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其处理方法同全部拒付相同。

(五)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下无款支付时怎么办

付款人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时,应保证银行存款的资金充足,如果银行代理付款人办理支付结算时,遇到付款人的存款不足或付款无金额的情况,银行将在第二天上午营业时,通知付款人将有关单证在两日内退回,银行会把有关凭证退回收款人。如果付款企业已将单证进行了账务处理或,付款人应填写“应付款项证明单”送交开户银行。

“应付款项证明单”一式两联,第一联收款企业作为应收款项的凭据,第二联由付款企业留存作应付款项的凭据。

付款企业的出纳员应认真逐项填写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单证名称、单证编号、单证日期、单证内容等项目内容,保证这些信息的正确性。

对于单证已作账务处理或部分付款的情况,出纳人员应在单证未退回原因栏中要详细写明,同时还要在“我企业应付款项”栏中使用大写的形式填写应付给收款企业的款项金额,如果付款企业暂时无力支付应付款项,则应在应付款项栏内填写与委托银行付款的金额相同,如果已部分付款则应付栏内则应填写委托金额减去已付款的余额,同时要加盖公章。

经银行审核无误后,可以银行会将收款凭证和有关单证经收款企业的开户银行转交给收款企业。如果遇到不能付款但货物已到的情况,出纳人员应编制相关的转账凭证,会计分录如下:

案例

【例6-15】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应付账款--××企业

如果付款企业已部分支付款项,则出纳人员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会计分录如下: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

同时按未付款金额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应付账款--××企业

例:大兴公司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向日月公司购买商品200000元,付款期满,大兴公司账户内无款支付,而所购商品已经收到,则大兴公司财务部门应编制转账凭证。

例:大兴公司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向日月公司购买某产品,委托收款凭证金额65000元,付款期满,其银行账户内只有存款55000元,已经划付,尚欠10000元,按规定填制“应付款项证明单”,送开户银行转收款企业,财务部门应按照已付款金额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付款人收到银行退票后,应及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付款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退回单证或“应付款项证明单”,将会受到开户银行的处罚,银行将收取支票额万分之五但不低于5元的罚款。付款企业的出纳人员缴纳罚款后,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二、托收承付

如果询问一家企业的老总最怕,他的回答肯定与资金有关,资金周转是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动力,没有资金企业就如同无水之鱼。企业间进行交易时,并不一定能做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有时为款到发货,有一种为货到付款。买方市场日益形成的今天,货到付款的方式在商品交易活动中更为常见,这样就给售货企业带来的一定的风险,如果购买方不能按合同付款,售货方企业就会面临资金周困难等一系列问题。为了敦促购买方的付款行为,销售方可以通过第三者--银行帮助监督购买方的付款行为,由此产生了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结算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企业收取货款,购货企业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方式主要适用于异地签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和相关劳务活动,现在企业之间的商品代销、寄销和赊销商品行为不适用此结算方式,简单地理解就是我们到超市购买商品就需要立即付款的行为属于此列,如果到附近小店赊账购买的商品就不属于此列。

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有两种收款方式,一种银行邮寄,一种是电报通知。邮寄与电报的各自的优势与前面所讲电汇和邮汇的优势相同,邮寄价钱便宜,速度较慢,电报价钱较高,速度较快,办理人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自由选择。

出纳人员办理异地托收承付时,如果选择邮寄方式,则需要填写邮寄结算凭证。邮寄结算凭证为一式五联,第一联为开户行给收款人的回单,第二联是收款凭证,第三联为付款人的支款凭证,第四联为收款通知,第五联为支款通知。

按现行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的金额须在10000元以上银行才会受理,这样也是为了减轻银行托收承付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办理托收承付时,出纳人员应该掌握好时间,因为银行只有在收款人取得货物发运证明后,才受理托收,如果收款方没有按合同发货,属于违约行为,银行有权拒绝收款人的托收请求,收款员须向银行出示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等)。

付款方收到银行发来的承付通知时,须在接到通知的三天内,全额付款,如果付款人采用的是验货承付,即商品全部运达且验收入库后才承付款项的结算方式,此结算方式的期限为10日,在这10日内如果付款人没有提出异议,便可按规定付款。

如果付款方发现销售方发来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不符合同规定,可以在付款期内提出全部或部分拒付意见。付款方出纳人员可以在付款期内到开户行填写“拒绝承付理由书”。

如果付款方没有按时足额应支付金额,按规定延期部分要按比例支付收款方的赔偿金。

出纳人员在对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结算程序和账务处理方法可以参照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两者基本相同。

(一)托收承付的结算方式基本如下:

1.收款人发出商品

2.收款人委托银行收款。

3.收款人开户行将托收凭证传递给付款人开户行。

4.付款人开户行通过付款人承付。

5.付款人承认付款。

6.银行间划拨款项。

7.通知收款人货款收妥入账。

(二)购货单位如何办理托收承付拒绝付款事务

购货企业在承付期内发现销货企业有以下行为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按《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购货企业拒绝付款的理由如下:

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未定明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销合同的款项。

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5.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6.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购货企业办理拒付款行为要认真核查,对方的行为是否在属于以上范围,如果不属于购货单位就不要办理拒付款业务。如果对方的行为确属于以上范围,购货企业的出纳人员可以向开户银行提出拒付款的申请,并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

拒绝付款理由书一式四联。第一联是银行给付款人的回单或支款通知;第二联为银行向付款方发出的支款;第三联为银行收到付款时的收款凭证;第四联代为银行发送给收款人的收款收款通知或通知或拒付通知书。

购货企业的出纳人员处理拒付款额时要认真填写理“拒绝付款理由书”,特别是拒绝付款的理由要详细填写。付款方的理由不充分或拒绝理由不清晰时,银行不会受理购货企业的拒付款行为。

如果对方有违犯合同的行为,填写拒付理由时,还应引证合同上的相关条款。对于一些需要出具相关数据或检验证明的问题,出纳人员要在“拒绝付款理由书”中注明,如属于商品质量问题,需要出纳人员提出相关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权威机关的证明更客观,更有信服力。

第四堂信用卡结算

信用卡,是指由银行或专营机构签发,可在约定银行或部门存取现金、购买商品及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信用凭证。持卡人可在同城和异地凭卡支取现金、转账结算和消费信用等。如现在中国银行发行的“长城卡”,可以在异地消费,转账结算。

银行对于企业信用卡和个人信用卡的申领条件和方式不同,我们主要来讲一下企业信用卡的申领和使用。

按《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申领企业卡的用户,必须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设账户,并且要在银行存储一笔备用金。企业卡可以申领数张,持卡人由企业书面指定或注销。出纳人员使用企业信用卡时,不能将销售收入存入信用卡账户,信用卡资金只能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按规定出纳人员使用企业信用卡结算时,结算额度不能超过10万元,且企业卡一律不得支取现金。持卡人如果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经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属于恶意透支行为,对于恶意透支行为银行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处罚恶意透支人,根据《支付结算办法》信用卡可以透支,但是必须在一定的限额内金卡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普通卡量高不得超过5000元,透支期限最长60天。

持卡人如果不再使用信用卡,就应该主动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因为信用卡需要交付年费,如果持卡人不及时销户,可能就会增加费用,另外信用卡如果保管不妥善,很有可能被他人进行恶意透支。出纳人员注销企业卡时,如果卡内还有余额可以将余额转入存款账户,根据规定企业卡不能提取现金。

持卡人还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办理销户:持卡人已持卡45天,不计划更换新卡,信用卡丢失后,挂失期满45天且不更换新卡,持卡人违反相关规定,发行银行取消持卡人资格的持卡人都可以办理销户。

现在银行可以通过电话销户,出纳人员通过电话销户后,要用剪刀将信用卡剪掉一角,一个月内残卡要妥善保存,因为银行只有在一个月后才会账户关闭,此期间要防止他人盗用了信用卡信息。

“百密难免一疏”,出纳人员如果因一时疏忽而把信用卡丢失,应该及时办理挂失,按现在银行的规定,如果信用卡丢失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而挂失后造成的损失由银行承担。

现实中因信用卡丢失而被狂刷的事情并不少见,出纳人员要提高警惕。出纳人员办理挂失时一定要及时,即使是晚上丢失的信用卡,最好也不要拖到第二天,现在一些人的作案手段非常高明,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从卡里划走大量资金。所以出纳人员将卡丢失后要及时办理,这样更完全,如果银行已经停业,可以通过银行的服务热线进行口头挂失,只要将持卡人的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提供给热线人员即可。挂失后的第二最好到银行营业厅补办挂失手续,这样才能保证信用卡的账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