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最新21世纪生活百科手册·毛笔书法学习与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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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书法艺术涵蕴(2)

显然,书法艺术应属于抽象艺术的范畴。其形象应该是抽象的形象,又因为书法艺术是用纸、笔、水、墨等材料去塑造视觉形象的,因此可以说,书法艺术是抽象的造型艺术。

统一艺术

书法究竟是什么性质的艺术呢?一方面,书法是一种形象性的艺术,它并不模拟现实的形象、形体和动态,它按构成现实形象的形式规律结构自己的形体、形态,所以不是形象而有形象性,它的形体、形态,不是现实形体和形态的“直接”、“曲折”的反映,它的形象性不在于它是否模拟了现实的形体和动态,因为一切形体动态的美都是有条件的,没有脱离了具体事物的形体和动态本身而绝对化的美,可以作为书法美的依据,它的形象性只在于它充分地运用形象结构规律即形式美的构成规律,因而能把几何形体符号式的文字在书写中创造成具有形象感的书法艺术。

张好好诗·杜牧

书法的形象性突出地在这点上反映出来了:即这由人类创造的文字符号,在十分讲求创造性的书法艺术家的笔下,要使它成为艺术,需要严格地按规律办事,审其位置,计其大小,讲求平整安稳,修短合度,注意违而不犯,和而不同,还得朝楫管领,向背照应,变化有节度,伸缩有分寸。创作一幅字简直就像创作一幅画,就像表现实体形象,仿佛不能有一点差池,一点也不能随意。

从另一方面讲,书法又是具有抽象性的艺术。它的材料只是抽象的几何形体的符号,它动用的只是形式美的规律。它不模拟现实中任何具体形象,也不按现实中任何具体形象进行检验。在这点上,它具有抽象性。但它只是具有抽象性的艺术,而不是抽象派艺术,因为书法不像抽象主义绘画那样,所谓的“它就是它”,人们要么“喜欢”,要么不喜欢,它不需要人们对它呈现的形式状况联系现实,联系形式美规律,作审美评价。而书法则不然,人们欣赏书法,在准确地表现文字的前提下,看它的结体、章法、运笔、力量、气势、神采、风格,即除了不管它像不像现实中具体形象,不管它是否反映生活的深度和广度等之外,几乎对造型艺术美的要求都要提到书法艺术面前来。

书法家以一支柔软的毛笔在纸和绢上点画挥写出或苍劲、或秀雅、或凝重、或平和的文字,显示出力度气质,体现出运笔的节奏和韵律,显示出为“我”所特有的运笔、结体、布局、章法的特点,这是一种很高的功力和修养,也让观者体会到了艺术家的本质力量的美。人们欣赏书法功力、技巧风格的美,也仍然是欣赏人的意志、力量和智慧的美,欣赏人类在创造和使用工具器材、征服改造物质世界的力量的美。

书法通过抽象的形式美的规律的运用,造成具有形象性的文字书写艺术,这就是书法艺术形象性与抽象性相统一的本质。在书法艺术创造风格的全部活动中,作者的思想修养、感情气质、艺术功力等,显示得愈充分、愈深刻、愈有风格特点,就愈是美的书法艺术。

精华艺术

书法是艺术中的艺术。自然界中没有纯粹的线条,线条本身是抽象的,因此,以线条造型的书法艺术也就带有抽象的特征,它的许多基本理论也就带有形而上的特征,涵盖面大,能够超越一般的形式区别,在精义上与音乐、绘画和舞蹈等各种艺术相沟通。

唐代张怀瓘在《书议》中把书法艺术称为“无声之音”。书法与音乐的互通之处,表现在理论上,它们都遵循“寓杂多于统一”的原则。古希腊毕达哥斯派的哲学家们用数学的观点研究音乐,认为音乐在质的方面的差异,是由声音在量(长短、高低、轻重)方面的比例差异来决定的。如果乐音始终是一样高低,或者不按适当比例加以协调组合,没有任何规则地忽高忽低,就不能造成和谐的乐曲。于是便得出结论:“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引自《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中国书法自古以来也强调这种多样性的统一,力戒那种笔墨点画和字形结构毫无变化的写法。晋代王羲之说:“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此不是书,但得其点画耳。”(《题笔阵图》唐代孙过庭也指出:每一字的点画结构必须“违而不犯,和而不同”(《书谱》),就是说,书法作品中的各个部分既要有差异性、多样性,同时又必须是一个关系和谐的整体,只有这样,作品才能变化丰富,对比鲜明,并且相互联系,彼此呼应,构成一幅完美的艺术佳作。

古诗四帖·张旭

在创作上,书法和音乐一样,讲究对称和呼应、节奏和旋律。它的点画线条,形态上有起有伏,有收有放;力度上有强有弱,有刚有柔;速度上有急有缓,有断有续;感情上有紧张有松弛,有高潮有低潮,完全与音乐相同。音乐中有休止,乐段与乐段之间有间歇,书法作品也是如此,通过字里行间的布白和笔画上的继续,来达到这种休止和间歇。一幅用笔抑扬顿挫、用墨淋漓生动、点画结体和谐统一的书法作品,犹如一曲余音绕梁的美好音乐,令人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千字文·怀素

“书画同源”,最初“画成其物,全如作绘”的象形文字与原始的绘画相差无几,都是对客观事物的简单描写。后来,由于职能不同,绘画要尽可能真实地表现客观物体,慢慢趋向繁复,而汉字作为语言的记录符号,为快速便利,渐渐变得简单。但尽管如此,两者的使用工具却一直到现在仍然相同,一样的笔墨,一样的纸张,只不过在色彩上书法更加单纯一些而已。并且,中国绘画的发展也不像西方的传统绘画那样,与雕塑密切相关,依靠不同的颜色强调明暗对比、立体感觉和透视效果,而是与书法接近,重视线条的变化和布局的虚实关系。为了体现主观意象中的物体之神,尽可能地把细节略去,对重要部分加以强调夸张,结果,客观物体就好比书法中的汉字,不是表现的最终目的,而仅仅是一种传达思想感情的载体。

草书轴·宋克

中国绘画与书法的使用工具和艺术本质相通,因此,“画法关通书法津”(石涛语),它们之间在具体的创作和表现方法上有许多相同之处,画家常常从书法中汲取艺术营养,获得绘画的技巧与灵感。比如为了使每根线条富有变化,充满生机,就以书法训练作为基本功。要处理好虚实变化,往往借鉴书法的结体和章法。历史上著名的画家常常在画跋上申明以书入画的观点和主张。元代赵孟頫说:“石如飞白木如籀,写竹还应八分通。若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题秀石疏林图卷》)清人郑板桥也说:“要知画法通书法,兰竹如同隶草然。”(《郑板桥集·补遗》)黄宾虹先生也曾说过,一幅优秀的绘画作品,从局部看都应当是书法。正因为如此,画画又叫写画。八大山人题山水画册说:“昔吴道元学书于张颠、贺老,不成,退,画法益工。”吴道元学习书法以后回过头来学画,技艺大进,说明书法学习对画家来说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书法与舞蹈的关系历来被认为如同姊妹。舞蹈中一些公认的手、足、头的姿态都来自于动作过程中一个平衡的瞬间,与书法的横、竖、撇、捺等具体点画相同。舞蹈时,演员的全身与四肢为了表示韵律和节奏,必须不停运动,并保持动作间的连贯与和谐,这就要求所有固定的平衡姿态不得不随着演员动作的变化而变化,如同书法创作时所有点画的固定写法与形态都必须在运动中根据上下左右的情况,或长或短、或高或矮,作各种各样的变化一样。舞蹈演员那行云流水的舞步轨迹,如果用墨线描绘下来,肯定与节奏分明、连绵相属的草书线条别无两致。传为唐代著名书法家张旭的草书《古诗四帖》就是这样一件作品,那“神虬腾霄”的气势、“旋风骤雨”的动态、“夏云出岫”的变幻、“奔蛇走虺”的线条、“回环圆转”的体势,综合起来,立即会使人想起杜甫《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诗中对剑舞的描写:“耀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据说张旭草书曾从公孙大娘的剑舞中获得灵感,今天,公孙大娘的剑舞早已失传,但我们却能从张旭的草书中看到她那优美的舞姿。两者相互依存,很能说明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