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思无邪
7357000000027

第27章 无心邂逅,有心艳遇。有心艳遇,无心欢喜——野有蔓草,零露

兮野有蔓草,零露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郑风·野有蔓草》

晚上在大妍古镇的新华街喝茶等人,有名的艳遇一条街。看到人潮如水从身边过,红男绿女好像深海里潜行的游鱼,带着暧昧、不可言传的表情,互相窥探。在这里,有个美好的默契,大家默认的共识就是艳遇和被艳遇。

看着这些人有着兽的迫切,却带着鱼的小心去期待艳遇就好笑。不是我有洁癖,但有那么一瞬间,我想立刻起身离开这喧杂的场合,带着喉咙里干净的普洱茶香离开。

青石小巷波影微光,夜间独自回转客栈的路上,想起一直很喜欢的那首叫《偶然》的小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亮。

据说这首小诗是徐志摩为回应林徽因的一首诗而作,把他和徽因在英伦乃至尘世间的邂逅比喻成两点在暗夜的海面上的偶然交汇。林徽因很理性地回绝了徐志摩的求爱,而志摩也把这段恋情埋藏于心中,至死,她都是他的人间四月天。

这也是种艳遇,且是最符合我观感的艳遇,艳遇不是急着脱衣服上床,前戏都没有,直接插入,那叫苟且。

真正的艳遇是在对的地方遇见对的人,仰目心惊,瞬息间心花开遍。就像一个男子一个女子在桃花树下,不期待能遇见什么,却在抬首间撞见了爱情。那男子站在不远处,她一笑,很快又低下头,问一句:

“原来你也在这里吗?”

虽然日后那女子也许会沦落为为生活锱铢必较的老妇,那清秀儒雅的男生也许只是个内心怯懦的无用男人,在生活中沦落得浑身铜臭满目疮痍。

柳梦梅和杜丽娘才叫艳遇,没有理由,没有心机预设,来了就来了,来了就是他了!爱情如落英缤纷,却不知哪一瓣会落到自己身上。而现在,艳遇是乡间伸出墙头的红杏,稍微有点身体柔韧性的人,都敢爬上墙头去摘,啃两口再丢掉。

太多人打着一见钟情的旗号,去遮掩情欲的泛滥。

真正的一见钟情,是这样的——一个男子走在开满狗尾巴草的野外,而不是坐在酒吧里听着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曲,啜着红酒,一双眼睛像雷达一样搜索着目标,表面还要做出淡漠冷酷的样子;他遇见一个女子,是衣着清素眉目清亮,顾盼流光,而不是穿着刻意,娇娇嗲嗲,媚眼如丝;他该握住她的手,而不是趁机揽住她的腰,接近她的嘴;也是适合心意想发展感情,却不是盘算着适不适合一夜情;他拉她到无人处只为低低诉说相思,而不是立刻身体力行,肉帛相见。

艳遇中的男欢女爱应该是情感迸发的燃点,而不是从一开始就刻意追求的目的。

比起现世男女感情的纠葛难清,《诗经》里的爱情诗,至纯至善到让人目酸。《野有蔓草》的风格,有如原野中随风摇曳的野草一样清新自然。

诗以蔓草起兴,点出相遇地点是在长满野草的乡间。这是一个仲春的早晨,天刚亮,日未出。空气清新,露水还挂在草上,这时寂静的旷野上,有一个女子自自若若地走来,被一个心仪她的男子看见。娇艳欲滴的美人,身后是娇艳欲滴的露水,她像一枝沾满了露水的花,美得让人心软。她的出现让开着狗尾巴草的普通畈田也变得美不胜收。

诗中描绘的场景其实非常简洁甚至普通,没有刻意的修饰和美化,可往往越是简单,越是直抵人心。陌上花开,女子徐徐走来,男子款款相迎,意境无限。这样的一见钟情实在是引人入胜,被后世人不断临摹重现。

“野有蔓草,零露兮”,为后面的“与子偕臧”创造了特有的环境气氛。过去的注释都把“臧”理解为“善”或“美”,独有闻一多先生以为“臧”应该与“藏”同义,即“隐藏”之意,闻一多先生的见解颇有见地,也极富想象力。试想,一名男子在路上巧遇一位心仪已久的女子,那种惊喜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于是机不可失,大胆的小伙子拉着姑娘的手隐藏于幽僻之处,准备一诉衷肠。这种解释也是很符合人性的。

诗中的女子,容颜并没有过多的描写,依然叫人印象深刻。她的美目是最主要标志。“清扬婉兮”、“婉如清扬”,目以清亮为美,扬也是明。诗是以男子的口吻来切入,吟唱,但我们从这八个字也可以窥见女方的反应——她也心有所动。

情意是需要相互刺激策动的,男子的欣喜激动感染了女子,她心中欢喜,顾盼生情,显然是两情相悦。

我们绝对要支持男女交往的自由,绝对要理解“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句话,兴起完全占有一个人的冲动时,不要羞拒,不要急着自我否定,而应该坦诚相对,理智处理。否则还不如“郑风”、“齐风”里的大胆男女了。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这种表现对于两千年后的人来讲,不是进步,而是倒退。

只是,我们更应该清楚,心里有一个地方是留给真心的,游戏花丛不要紧,只要你确信在千帆过尽时还能找到适合心意的那个人。

流连过几张双人床,住过几间单人房,颠沛流离其实都是为了找到那个人。

当爱情褪去所有的形迹时,希望,遇见你,是在自在无碍的旷野,让我们用清洁如露水的双眼对视,真心舒展,欲望如虫豸退避。

你我灵魂一如两千年前乡间的寻常男女。

只是,当艳遇变成了一见钟情的庸俗版以后,我们还有多少心胸可以用来承载真正艳遇时带来的澎湃喜悦?当我们习惯置身繁芜世间,心忙眼乱。即使爱以神迹降临,我们又是否能以赤子之心去察觉?

那野有蔓草的乡间,相看不厌的两个人,毕竟是远了。我们看着他们的背影,因追不上,为可望不可即而心意冷落。这样荒芜的心境,犹如站在一幅古画前,看着画中人默默思量。说不清愁因何起,思为何来?

——后来,“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徐志摩在给梁启超的信中说道:

寻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他向旧式婚姻挑战的勇气着实可嘉,他说他要做中国离婚的第一人。只是可怜他的发妻,张幼仪。一个柔弱女子被丈夫抛弃,心中是何等凄惨苦闷,婚变的痛苦是未经历过的人难以理解和体会的。之后的陆小曼风姿绰约,浪漫多情,恰好对了徐志摩的胃口。

但是她在花销上大手大脚和生活作风上的靡乱无度又使志摩为经济事务疲于奔命,一代才子竟为赚钱死于飞机失事……叹!

爱情,不会永如诗章里所写的那样甜美无邪。爱不是天真的白雪公主,也许更像复仇索命的女鬼。可惜人们常常看见的只是风月宝鉴的正面,不看反面。

其实,看不看都一样。两面都很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