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诗歌文本细读艺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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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外国诗歌细读(2)

这个未婚先孕的意象与过程是显而易见的。诗人是最清楚自己笔下的数字,但他非说成是“三个”生命,将这人蚤之合神性化是有其良苦用心的。在他眼里,三位一体是至高无上、神圣无比的意象。

在《神圣十四行诗》的第十四首中,诗中的说话者要求三位一体的上帝把他击碎、燃烧并因此塑造一个新的生命个体。他宁愿上帝把他从被囚禁的状态掠走然后重新把他关起来,因为这样他就有了自由;他宁愿上帝把他从囚禁他的敌人那里抢走然后把他强暴,这样他才纯洁。这三位一体所拥有的神圣是不可冒犯的,是不可亵渎的。求爱不言情。一般情况下,求爱是要言情的。但《跳蚤》与邓恩的其他诗一样,重推理,不言情,凭生硬的逻辑推理来说服对方并让对方相信自己是爱她的。《跳蚤》的逻辑推理是这样的:女方不能否认她爱男方,说话者因为他们俩早已被跳蚤的撮合融为一体。跳蚤通过对两人的先后吸吮,先咬男后咬女,一个性交的意象完成了。这对男女主人公的婚姻实质,并且让他们的爱有了结果:那跳蚤怀了孕。生米已经煮成熟饭。跳蚤之躯体成了他们神圣的婚姻之床和殿堂。不管女方同意与否,他们俩已然同居一室,尽管父母和你都不愿意,我们还是聚在一起。同居于这乌黑的活墙里。当男主人公责备她狠心地把跳蚤杀死,女主人公假装知错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害怕并有所悔意时,男主人公欲擒故纵,说她的假装后悔以及她所表现的矜持作态都已没用。看样子,男主人公在这场推理求爱中占了上风。

“不错,我因此全知:说你害怕是多么虚假,你此时同意我,但跳蚤之死已把你生命夺下。多少的道义全都浪费、白搭。”求爱不言情,推理占上风。这就是邓恩诗歌的一个显着特点,也是他的爱情诗一种全新的表现手法。

(三)陌生化的思维与戏剧性的表达

陌生化是俄国形式主义大师维克多·什克洛夫斯基发明的一个术语。

其要义是,诗人应当把熟悉的事物非熟悉化,让读者产生陌生感,使形式变得难懂,增加难度和感知的长度,因为感知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审美目的并且必须被延长。艺术就是体验其艺术性。《跳蚤》一诗中陌生化的思维首先表现在它的非人格化思维。向人求爱,不表明被求之人的价值和可爱之处,反而将其非人格化甚至兽格化,这是邓恩不同于常人的陌生化思维,并且是一个重要的特征。在其他诗里,他大量运用这种思维并使用非人格化意象,随处可见,比比皆是。在《推克纳姆花园》,说话者愿意变成人形草或石上的清泉;在《封圣》里,说话者愿意他和他的恋人变成飞蛾或细蜡烛;在《社区》里,说话者愿意变成被吃后只留下核的果实;在《圣·露西节前夕》里,说话者说自己什么也不是,不是兽,也不是影子或光;在另一篇布道文里,说话者说自己连蛆虫都不如,等等。在《跳蚤》这首诗里,男女主人公被非人格化为一只跳蚤,但这只跳蚤却具有将爱情神圣化的功能,因为它使男女主人公真正结合并形成了至高无上的三位一体。其次表现在神圣与世俗的结合,男女之爱本是人间世俗之事。《跳蚤》一诗还表现了常见的世俗思维,女方的家长不同意这门婚姻,连女方自己也犹豫不定。但是邓恩利用陌生化的思维使这人间世俗的事情成了神圣的事情,跳蚤替男主人公解决了这一问题,替他与她完婚。于是,男女主人公不但同居,还结合并产生了后代。由于诗人用了特别的陌生化思维,这完全世俗的爱被赋予了神性,他们成了三位一体。在这个三位一体中,损害任何一部分都是对神的大不敬,对上帝的不大恭。世俗之爱是通往神圣之爱的一个重要步骤,按文艺复兴时期普遍流行的生存之链这一理论来讲,《跳蚤》所反映的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先是动物性,其次是人性,最后是神性,达到了神圣与世俗的完美结合。邓恩不是人们所说的色情诗人。他对男主人公的求爱做了非常恰当的表达,这种思维与表达是独具特色的,也是陌生化思维的结果。跳蚤之咬以及后来几个意象充满了性暗示,表达得却极为雅致。

“它先咬了我,此刻又咬了你。……而它却未求婚就先得快意,……同居于这乌黑的活墙里。”

陌生化的戏剧性表达是《跳蚤》一诗在语言运用上的突出的特点。

这首诗是一种戏剧性独白,深受当时戏剧表现手法的影响。据记载,邓恩喜欢看戏并造访女士。这两大喜好对他的诗歌创作有深远的影响。他从戏剧表演中学习借鉴了大量的表现技巧,从与女人的交往中熟谙了她们的心理。在本诗中最突出的特点是独白。然而,他使用的独白又有其鲜明个性。在主人公的独白中,读者可以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一个听众的存在。诗中的“你”便是那个听众。在《跳蚤》这首诗里,还存在着一种对话,但非常特别的是,另外一方却是一个隐含的对话者,或者说是一个只用行动说话的对话者。戏剧化的行动是这首诗拥有的一种特殊表达,并且,这种表达是一种无声的表达,代替了女方的言论。这个戏剧活动分以下场次。第一场:启幕、两人在舞台上、跳蚤出现、跳蚤亮相、跳蚤怀孕的特写镜头。在(第一节)和(第二节)的中间发生重要的戏剧活动:女主人公把跳蚤逮住了。第二场:女主人公举手欲杀跳蚤,男主人公让她“刀下留人”,之后男主人公手指跳蚤慷慨陈词,试图劝阻她的杀蚤行动。在(第二节)和(第三节)中间又发生了重大行动:女主人公对跳蚤行刑,用指甲将跳蚤杀死。第三场:男主人公没能成功地“刀下救人”,男主人公义愤填膺并继续为跳蚤辩护,女主人公带着胜利的喜悦并做解释,女主人公开始悔悟,男主人公不再信任她。这个戏剧性活动是显而易见的。

需要指出的是,跳蚤的意象在邓恩以前的欧洲文学中早就存在。在旧的跳蚤诗中,跳蚤只是诗人们借用的一个媒介。邓恩在跳蚤这一意象中,使用了陌生化的思维,进行了全新的处理和表达,给英国文学留下了耐人寻味的诗篇。

新批评理论对现代诗歌的批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以新批评派所倡导的“细读法”对济慈的《秋颂》进行解读,通过分析诗中的悖论、反讽、张力等质素,从而体会其怎样通过客观意象的排列消解了诗中的张力而达到和谐统一的诗性品质。

英国着名诗人约翰·济慈(JohnnKeats,1795-1821)在短暂的一生中写下了许多不朽的诗篇,《秋颂》

①(TonAutumn)一直被作为写景的名篇而备受推崇。从词源学来看,诗的标题autumn来源于中古英语autumpne,它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指成熟时期(aperiodnofnmaturity),另一层是指开始消亡(nabeginningnofdecline)。“autumn”本身含有两个截然相反的语义,这正符合燕卜逊所提的第七种含混类型之一的意义含混,单词本身含有两个截然相反的意义,从而产生悖论。标题本身就是一个关于生与死的悖论的统一体,从而形成张力,整首诗就是围绕着这个中心悖论来展开的。

《秋颂》由3个诗节组成,每个诗节11行,一反他平时颂诗的10行体,一咏三叹,体现了对秋天的依恋之情,又象征着新的轮回的开始,即经过死亡的洗礼,在春天再生。每个诗节集中表现了“秋”的一个方面的中心议题。然而,他们并非毫无联系,而是相互关联,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第一节)):

雾的季节,果实甘美的季节,/催熟万物的太阳是你的挚友;/你们携手赐予葡萄以福佑/让它们沿着藤蔓环绕茅屋檐口;/让苹果压弯农舍旁苔绿大树的枝头,/让所有的果实都熟到心头;/教葫芦鼓起肚子,榛子外壳滚圆/填满甘美的果仁,让更多的花朵吐艳,/更多的花蕾含苞待放,让迟来的群芳呈献蜜源,/让蜜蜂深信温暖的日子将持续到永远,/因为夏日早已用花蜜把黏湿的蜂巢溢满。

这一节写的是秋晨,收割前的时光。诗人描绘了一幅色彩绚丽的秋日丰收图:坠满葡萄的紫藤、压弯枝干的苹果、鼓起肚子的葫芦、饱满滚圆的榛子和溢满蜂蜜的蜂巢。诗人如数家珍地刻画出一个个秋日丰收景象的画面,以具体事物的形象和色彩展现出一幅生动的秋日景象。而这繁荣的景象下面却掩盖着毁灭的意象。雾的季节(seasonnofmists)点明了秋的特征,在雾的笼罩下,秋与挚友太阳密谋,表面是福佑(bless),骨子里却是诱使葡萄坠满(load)藤蔓,小树被压弯(blend)枝条,果实熟到心头(ripenessntonthencore),葫芦鼓胀(swell),榛子滚圆(plump)。这一连串的意象又展现了秋的残酷的一面,在引诱并毁灭自然界的生灵之前,用甘美(mellow)来欺骗、麻醉周围的一切,让它们心甘情愿地走向死亡。在最后几行,秋又“让迟来的群芳呈献蜜源”,“让蜜蜂相信温暖的日子将持续到永远”,从而诱使蜜蜂飞出蜂房。寒冷的季节即将到来,这对蜜蜂来说是有致命危险的,秋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秋天外表的富足与外表掩盖下的死亡形成了一种张力。

((第二节)):

谁没见过你总守着你的储藏?

/一出门,谁都能看见/你无忧无虑地坐在谷仓上,/任发丝随着扬谷的风儿飘荡;/或是熟睡在未割完庄稼的垄沟旁,/被罂粟花浓郁的香味熏醉,当你的镰钩/来不及刈割到旁边去,那儿花更密:

/有时你又像个拾穗人,把稻穗/稳稳地高举过头,趟过溪水;/或是耐心观察,在榨汁机旁,/几小时守候,直到挤出最后一滴果浆。

我们看到了一幅静态的秋景,秋天在仓库地板上小坐,在收割一半的田垄里酣睡,留着那一把未割完的麦子和缠绕的野花。尽管拾穗者的形象展现出一定的动感,但是,到了本节末尾,“秋天”又以宁静的心态一连几小时地注视苹果汁缓缓从榨汁机中流出。实际上,秋天在这里蓄意为大自然设了个宁静的陷阱,秋天像农人一样无忧无虑地小坐(sittingcareless),头发轻轻扬起(soft-lifted),直到秋人熟睡(sounduasleep)和被熏醉(drows’d)在田垄旁。这些意象又传达了死亡的信息。果汁是秋天赐予的美味,但果汁是从水果中榨取的,榨汁机(cyder-press)是水果的毁灭者,这又是一个死亡的意象。在最后两行,“秋人”却耐心地(withupatientulook)守候在榨机旁,面对着水果的毁灭无动于衷,因为她已和水果一道死亡。秋天的丰产是死亡的欺骗。在这里对秋天的歌颂与死亡的意象之间又形成一种张力。

((第三节)):

春之颂歌在哪里?哦,它们究竟在何方?

/不要再怀念它们吧,你有你的咏唱,/当斑驳的秋云使暮色如花朵般绽放,/落日为布满残梗的田野抹上一片辉煌;/阵阵悲歌中,河边柳树中传出了/蠓蚋的歌声,随着微风起落/时而低沉,时而高昂,/肥壮的羊群在山涧旁高声叫唤;/树篱中蟋蟀在歌唱;在那花园/红胸知更鸟用柔和的高音啼啭/群飞的燕子掠过秋空,低声呢喃。

诗人描绘了秋日傍晚收割后的景色,这里看到的是一幅落日熔金的壮观场面,人格化的“秋天”转瞬化成许多具体的生物:飞虫、羊群、蟋蟀。然而,在这灿烂的秋光里我们却清晰地听到了悲哀的歌声,自然界的生灵们哀叹着秋日的短暂和寒冬的临近,成群的燕子正忙着向温暖的南方迁徙,以躲避寒冷的冬天。诗人一开始提出春天在哪儿的疑问,令人想起雪莱的诗句: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春天是美丽、愉悦的,但秋天也有自己的歌,这充分肯定了秋天的工作。秋天是自然循环的一部分,虽然带来了死亡,但又孕育着生命。斑驳的云彩(barredclouds)预示死亡的暴风雨,但它带来的却是生的希望,使暮色如花朵般绽放(bloom)。收割过的庄稼地是荒凉的,没有生命的,但却披着辉煌的色彩(rosyhue)。生与死的意象紧密地结合。生中有死,死中有生。秋天带来的是甘甜的果实,最后的欢歌,是死亡的先行者,但也是生命循环的一个重要环节,播种着生的希望。死亡与再生意象又产生了一种张力。

正如新批评理论所指出的一样,《秋颂》十分符合新批评派对诗细读的要求。诗人没有空发议论,只是直陈其事,用一组组意象把自己的情感传达给读者,在读者心中产生共鸣。整首诗又是围绕着一个中心悖论:生与死来展开。(第一节)写秋晨,庄稼收割前自然界的景象。成熟的果实带来丰收的喜悦,但也是果实生命的终结。成熟之后就是收割,这自然过渡到诗的(第二节),描写秋人收割的情景。秋人被秋的丰收的馨香熏醉,宁静地熟睡,平静地等待,直至生命的尽头。(第三节)是黄昏收割后的田野,秋虫在严冬到来之前还在唱最后的欢歌。死亡的阴影笼罩着大地。但就在这死亡的时刻又透露出生的希望,对春的怀恋。万物经过春的萌芽,夏的成长,到秋的富足,虽然悲叹生命即将结束,但是春的希望已经播种了下去,冬天过后,一切又将循环,生中有死,死中有生,生生不息。整首诗围绕着生与死到再生的中心悖论来展开。诗中虽然充满着张力,但诗人通过一个个意象的排列将张力一一化解削平,从而达到整首诗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