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私了——法庭外的荒唐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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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特殊的私了(3)

丹东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本届市人大代表姜善堂;

丹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本届丹东市及振兴区人大代表姜万发;

丹东边防支队支队长、丹东市公安局边防保卫分局局长、本届市人大代表施成福;

丹东市供销社副主任王茂荣;

丹东市海运公司副总经理姜信才;

丹东市外经委主任刘德成;

丹东市外经委、外企办副主任兼嘉利公司经理胡志勇;

丹东市粮食局局长王兴盛;

丹东市粮食局粮贸部经理王昶荣;

丹东市安清公司经理隋文胜。

检察机关经过数月的审查起诉终结,现已查明,由丹东市供销社所属的农资公司、丹东市海运公司、外经委、粮食局、安清制衣有限公司等5个法人单位分别提出,经丹东市市长常义和秘书长姜善堂、副秘书长姜万发同意,以丹东市政府的名义指使、组织和协调,并有丹东边防支队、港务局等部门参与、具体实施的7次走私汽车犯罪活动,共走私大宇等各种牌号的韩国汽车277部,总价值达人民币4172万余元。

政府参与走私,数额之大,犯罪气焰之猖獗,阅罢全卷令人咋舌。

这些不法犯罪分子,犯罪目的是荒唐的。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是遏制企业滑坡,为企业、为本单位赚大钱"。而实际是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庇护下明目张胆地实施走私行为;是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为了局部利益,铤而走险,以身拭法。他们这是"明明白白"地走向犯罪的歧途。

企业提出"倒弄汽车"市长拍板公然枉法

事情发生在1993年4月。一天,丹东市农资公司经理田肇良在与海运总公司副总经理洽谈化肥业务时,得知海运公司有一家韩国客户,遂萌生倒弄韩国汽车的念头。他急匆匆地找到市供销社副主任王茂荣核计这件事。王茂荣言听,心急火燎,驱车来找市政府副秘书长姜万发商量。

姜万发今年42岁,处理事务干练果断。听着王茂荣的打算,他未加思索,回答得十分干脆,说:"我看行,但得请示市长"。

事隔两天,姜万发在市政府走廊里遇市长常义,便上前请示说:"市供销社亏损2000多万,很困难,他们想倒弄点汽车。"

常义双目紧蹙,思忖了一会儿,脱口道:"行,干吧!"话一出口,也觉得有些不妥,又加了一句"但只允许供销社一家干"。

嗣后,常义市长又向秘书长姜善堂交待了同意供销社一家"倒弄"汽车的意图。并嘱托:"这件事先让万发协调,大事找到你,你可再出出面。"

事情这样敲定后,副秘书长姜万发很快便将常市长的意见告诉了王茂荣……

王茂荣与田肇良火速找到姜信才,请他帮助联系客户,还特别缀上一句:"这是政府同意干的"。一句话说活了姜信才。王茂荣回过头来又到农资公司召开班子会议,班子成员也都同意与海运公司联手搞。三个单位的主任、经理在一块商量了要进的车型、数量和价格以后,由姜信才向韩国华联海运株式会社的李正皖发出了走私22部汽车合同的传真。

市政府同意供销社走私汽车"的消息不胫而走,外经委主任刘德成坐不住了。随后,他也向常义市长提出走私韩国汽车的请求。常市长怔了一下,郑重地对他说:"那你们就走一船吧,但不要以营利为目的,要为机关和老干部用车解决点困难。"此时,常市长仍谨慎从事,既不想开太大的口子,又有了为机关和老干部用车提供方便的第二个考虑。

4月15日,王茂荣向副秘书长预告第一批汽车到港的时间。

姜万发立即与其前往驻军汽车15团联系接车司机和停车场地。

第二天,姜万发与姜善堂一起召开了有边防支队领导参加的协调会。姜善堂严肃认真地说:"市里同意供销社、海运公司、外经委进一批韩国汽车,其他单位不能参与。"此时,他们对参与走私汽车的范围还卡得挺死。

这次会议还议定了,边防支队对进来的车,每部按一万元罚款处理的事宜。

面对市里下达的重大任务,边防支队严阵以待。

4月17日,第一批走私船从异国海疆靠近薪岛前一号标西南海域。"丹川"号走私船出现的时候,边防人员迅速将三家公司走私的22部汽车办理了扣押手续,然后又将"丹川"号引至大东港,由30多人到港口将走私车卸送到驻军汽车15团院内。

两秘书长积极协调"倒车"日甚以权代法第一批汽车运到以后,听罢下属对价格的汇报,常义惊得睁大了双眼,他顿感如此便宜实在诱人。当时,正值丹东市5月12日要召开第一届"东方丝绸节",市直机关不少单位提出要车。常义毅然决定从进来的22部车中留用16部,让秘书长姜善堂办理,还定出了具体原则"有钱的单位自己买,需要财政拿钱的我们给"。

正、副秘书长向常义提出:"机关要这么多车,有钱吗?"

常回答得肯定:"有,土地局有土地转让金,可借来先用一用。"

两位秘书长亲自与土地局局长协商,由农资公司打借条,借出了100万元。

听说市政府要了那么多车,急坏了王茂荣等走私车的三个公司。他们找到姜万发,说:"政府要了那么多车,把我们钱占死了怎么办?"姜无言以对,因为政府确实没有钱。

姜又到常义市长办公室,请示解决,正好遇到另一名副市长和姜善堂也在场,说到缺钱的事时,那位市长十分关切地问:"缺多少钱"?姜说:"三四百万吧!"

这事由我来办吧!"这位副市长爽快地应承下来。

常市长顺水推舟:"你们就找他吧!"

这位副市长高效率、快节奏地工作,当天下午就召集银行行长会议,分别由中行、交行、建行拆借400万元,再由农行以购货款名义贷给农资公司。以后,这两笔款项便成了后几次走私汽车的周转金。

自打市政府决定同意走私汽车后,两位秘书长可不轻松。他们生怕某个环节有疏漏。资金筹措、港口畅通、接车司机、停车场地等安排一丝不苟,连上牌照都负责到底。整个走私活动在市政府秘书长的协调下,合法化地进行着。

有了资金,供销社等三家公司的领导底气更足了。他们于4月22日、4月26日,两次通过电传与李正皖又分别签署了购车72部的合同。

4月下旬,农资公司的田肇良又另辟蹊径,通过丹东市民委所属民族经济贸易公司经理顾晟义、副经理金东和先后与韩国松南株式会社及韩国富农株式会社联系一个购车客户,用先付货后付款的形式向韩国发出购车56部的传真合同。

这三个单位四次走私汽车150部。

也是在4月上旬,外经委主任刘德成,找到常义市长。经市长同意,让经贸部主任(嘉利公司经理)胡志勇联系客户,与外商签定了走私50部汽车的合同。这艘船引到大东港后,姜万发等人于当晚到港上接车。大东港海关提出要扣车,刘打电话请姜善堂协调,姜即刻打电话给大东港海关关长,经协调后放行。

看见别人走私汽车赚钱,自己也眼红"。丹东市粮食局局长王兴盛知道市供销社大模大样地搞韩国汽车,急得抓耳挠腮,以同样理由请示:"我们也想搞点,解决粮食系统企业转向遇到的资金困难。"结果没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副秘书长姜万发的许可。

鸭绿江畔这股走私黑潮,搅乱了一些党员干部的心,也搅昏了他们的头脑。丹东市安清公司经理隋文胜见走私汽车有利可图,也通过边防支队一位参谋引见,认识了韩国华联株式会社翻译金明玉,班子成员沟通后大家都同意干。于是,他们找到姜善堂……姜虽开始犹豫不决,但以后依然放行。

在那段不平常的日子里,两秘书长穿梭于有关部门之间,多次开会,多次协调,四处奔波,不辞辛劳,确保整个走私过程万无一失。

边防人员一丝不苟假装缉私以罚代法据了解,丹东边防支队先后共7次配合走私单位走私汽车257部,面包车20部,已罚款现金43万元,以车抵顶罚没款18部,上交财政20万元。

这种罚没式的处罚,让人愕然。

关于边防检查,虽然与海关检查任务不相同,但人们大致都清楚:由边防检查站在边境对外开放的港口,机场、国境车站和孔道以及特种的进出口岸对进出国境的人和物所进行的检查,目的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禁止非法出入境,保证交通运输和畅通。1965年,国务院通过12条,对边防检查站的权限和违反条例人员的处理还作了具体规定。

在丹东,对于来自政府的走私活动,边防支队犯了难。

卷宗有这样记载:

早在第一次走私前,姜善堂和姜万发召开协调会以后,兼任丹东市公安局边防保卫分局局长的边防支队队长施成福,于当天下午就把市政府会议精神向市公安局领导做了汇报,领导明确表示:按市政府意见办。

施成福即刻召开有副支队队长张群果,马文良参加的会议,经研究达成共识:对市政府意见必须贯彻执行,但不许参与,不准提前介入,不准扩大范围,行动上严格按"缉私"程序办。

案卷对边防支队"缉私"的过程记录在案。

支队长施成福再向局领导汇报之后就进行了细致具体的部署,确定由张群果负责现场总指挥……

当有关人员在薪岛前一号标西南海域发现"丹川"号走私船;在东航道4号发现"丹川"号;在薪岛、在北井子前海域发现"和平"号;在一号鼓西南海域发现"天龙号";在大东港南部海域发现"龙兴"号;在4号航标处发现"丹川"号时,边防人员将走私船引至浪头港或大东港,回来后补办了扣押手续,将走私车卸送到浪头集训队暂存后罚款处理。

丹东汽车走私大案降下了帷幕。纵观市政府和法人单位的走私过程,人们心头平添了几分沉重:

市长同意农资公司走私汽车,这明明是一个错误的决策,但是,在错误决策面前不但没有人公开反对,反而积极参与,纷纷卷入;没有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却有人生怕自己失去这个赚大钱的机会,侥幸在政府指令下,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庇护下、逃避关税。他们的行为严重地危害了国家的全局利益。他们全然不知,领导者枉法,以权代法,以罚代法都是犯罪行为!

由于上述几名罪犯中有的是区、市和全国人大代表,根据法定程序,5月26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了常义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同时,经丹东区、市人大常委会议准许对常义、姜善堂、姜万发、施成福、刘德成批准逮捕。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已对常义等11名人犯批准逮捕,他们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作者:易东)

【点评】

地方保护主义是封建社会遗毒在新形势下的一种表现,是一种严重的社会腐败现像。一些地区对市场经济片面认识和误解,加之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作祟,无视国家的全局利益和法律的统一实施。这是产生地方保护主义最根本的原因。本案中,市长同意走私汽车,明明是一个错误的决策,但由于领导者枉法,以权代法,致使执法部门有法不敢依,执法不敢严,以罚代法。

读者朋友,当你听到电视剧《包青天》中包大人说:"法是方的,理是圆的,律是硬的,情是热的"这句话时,一定会点头说:"有道理。"但道理深入人心,还有很长一段路程。人们啊,千万不要忘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也是人生哲理。

【案例】

绞刑架前蒋日私了一号战犯反变"功臣"

日本战败投降后,一大批战犯受到了国际法庭的庄严审判和应有的惩罚。然而,侵华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名为一号战犯,却不仅逃脱了惩罚,反而因"遣俘有功",被"无罪释放",一时舆论哗然。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肮脏交易呢?

上海军事法庭的全称为国防部上海审判战犯军事法庭,1946年3月1日成立,预定在1947年9月30日撤销,实际上直到1949年3月才告结束,历时3年之久,是中国历时最久的一次战犯审判。上海法庭一度与南京法庭合并,但仍以上海法庭名义活动。

上海审判是一次复杂的审判,它判处原侵华日军第五十五军参谋长镝木正隆死刑,判处原侵华日军独立混成第八十一旅团长樱庭子郎、第四十旅团长伊藤忠夫无期徒刑;原日寇侵台司令官兼总督安藤利吉在上海日本战犯监狱畏罪自杀,原侵华日军第六方面军司令官冈部直三郎在上海日本战犯监狱患脑溢血死亡。一直受到人们强烈谴责的是竟然不顾全国人民要求严惩日寇侵华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的正义呼声,屈服于蒋介石和国民党反动政府为勾结日本战犯共同反共打内战的方针,宣判冈村宁次由于负责"遣俘有功",而被"无罪释放"。

审判日本侵华部队总司令冈村宁次是一部滑稽戏。审判期间,蒋介石、何应钦、白崇禧、汤恩伯、李宗仁等国民党政府高级头目,暗中与日本头号侵华战犯冈村宁次密谋勾结,公开为日本战犯开脱罪行,上演了宣判罪大恶极的侵华日军总司令无罪的丑剧,千秋万代留下了可耻的骂名,遗臭万年……

自毁和狂欢的风暴1945年8月,南京。午后的空气就像阳光本身,闪烁着炙烫的白焰。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大将走进办公室。自从前天他的情报课从欧洲、重庆等地的无线电中收听到了有关日本投降的消息,他就不再于这个时间到兵器厂的大水池钓鱼了。

他匆匆翻阅一叠呈件,目光停在一则消息上:

日本通过瑞士、瑞典政府,向美、英、苏、中各国政府提出,如允许维护天皇制,则接受《波茨坦公告》。"

冈村宁次铁青着脸,焦躁地来回踱步。

不觉已至晚上9点。他用双手将两扇百叶窗"哗"地打开。

平时早该打烊的店铺居然燃着灯火。8月10日是夜,三五成伙的市民像大年夜走喜神一样,轻快地游走,有的驻足街头交耳谈论,兴奋于形。附近外国租界的酒吧里,依稀传来露西亚和犹太各族侨民乌哇乌哇的闹嚷声。这一切像浓湿的雾,包裹着那个明确的不祥的消息。

重庆、延安、上海等地,人群中响起了鞭炮声。

然而,无论对于谁来说,形势都正悬于危崖上。

10日晚6时45分左右,日本政府把接受公告的正式通知急电驻中立国瑞士和瑞典的大使,指令其送瑞士、瑞典政府转达中美英苏四国。

帝国政府关于1945年7月26日,由中美英三国首长共同决定发表,尔后又由苏联政府参加之对本邦之共同宣言所举之条件中,在并未包括要求改变天皇之国家统治大权在内之谅解下,帝国政府接受此宣言。云云。

而于此同时,阿南陆相以维护国体之条件联合国是否接受尚不可知为由,向陆军发表了张狂的训示:

即令啃啮草木,伏尸荒野,亦决战到底,信能死里求生。是即楠公七生报国、"即剩我一人"之救国精神,亦即时宗之"莫烦恼"、"勇往直前"击灭丑敌之斗志。全体将士应人人体现楠公之精神,重现时宗之斗志,为击灭骄敌而勇往直前!"挟令军人要像古代武将楠公那样,即使转生七世也要尽忠报国。

当天下午4时,广播电台播发了真意在两可之间、但毕竟透露了投降可能性存在的《情报局总裁谈》,向国民吹风。而当晚7时的广播在播出勇猛雄壮的进行曲之后,广播了穷凶极恶的《陆军大臣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