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与实践:以苏州为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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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典型个案(6)

淮海路街道位于新街口商业中心,面积0.55平方公里,人口1.9万余人。辖延龄巷、淮海路、新街口商业步行区3个社区居委会,在南京市属于比较小的街道。街道为处级建制,设有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改革之前,党工委下设办公室,负责街道范围内的组织、宣传、纪检和群团等工作,党工委办公室与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合署办公。街道办事处除办公室外,另设有经济科、城建城管科和社会事务科。每年财政开支大约1000万元,其中200万左右为区财政补贴,其余均为预算外收入,主要来源于各类收费、房租收入及税后返还等。

淮海路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主要做法之一是撤消街道党工委,建立淮海路地区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对地区党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履行加强对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监督政务活动的实施,支持和保障社区开展自治活动、维护地区稳定等职责。党工委下设“两办一部”,即工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群团及有关行政性工作的综合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武装部,主要负责本地区的人民武装工作。党工委的编制由原来的26人,减少为12人,党工委对开展党的工作负全责,为深化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在建立地区党工委的基础上,分别建立社区党总支,院落、楼幢以及街巷党支部。各社区建立了党建工作站,驻区单位设立了“党建工作联络室”、“党员信息卡”,从而有效地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淮海路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主要做法之二是撤销街道办事处,建立淮海路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作为过渡期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和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辖区政务服务的平台,内设劳动保障、民政事务、计生服务、城市建设、市容管理、司法行政等六个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政务“窗口”,由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派出工作人员,按职能要求受理和处理社区行政事务。其目的是避免街道办撤消后的职能缺位问题。根据白下区委、区政府《关于淮海路街道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明确地区党(工)委不再承担有关的行政职能。对原街道办事处承担的行政职能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职能的剥离,原街道办事处涉及行政职能的各个科室全部摘牌,区政府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能全面交接,街道工作人员通过转岗等方式分流。原来由街道办事处承担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57项职能交给13个职能部门,即涉及民政、计生、劳动、城建、司法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工作全部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原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市容管理职能交由区市容管理局直接承揽,由该局成立市容管理执法分队,承担该地区的市容管理执法工作。属于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进行“责、权、利”的移交,由社区全面承接。剥离街道原有的社会功能,交由社会管理,如通过竞标方式,将街道保洁权交由专门的保洁公司经营。街道办事处撤销后,社区不再承担经济管理职能,原有街属企业按照政企分离的原则着手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全部推向市场。

通过改革,建立了新型的行政运行机制。撤销街道办事处后,通过“政事分离、政社分离”,逐步将政府行政职能从社区中剥离出来,新的社区体制建立后,社区承担自治管理的职能,政府部门不再对社区进行各种考核评比,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直接面对基层,工作方式由行政指令转变为面对面服务,工作优劣由社区进行评议。对一些需要延伸到社区的工作,如计生协理员、计生卫生医疗站、劳动保障所、社区警务,由政府职能部门招聘或派人承担,不再推给社区。结合街道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分离、政社分离,责、权、利相配套”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与社区互动的具体运行机制。实施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为社区居委会配备专职计生协理员,实现计生工作重心下移;设立社区卫生医疗站,实现卫生服务进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所,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区劳动保障体系;建立专职和兼职治安队伍,确保一方平安,维护了社区的稳定。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则由所在社区成员评议,由此形成了新型的运行机制,减少了管理层次,降低了管理成本,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使社区管理与服务体现社区居民要求,激发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以此来对社区工作进行督促。这些制度有:社区民主选举制度、社区居民决策制度、社务公开制度、财务独立制度、社区服务承诺制度、评议制度,以及居民代表成员联系群众制度,社区居委会定期向居民代表大会述职制度等等。通过这些举措,进一步保障了社区居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培育了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服务与管理,以及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社区建设,提高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了社区自治功能,提高了社区自治的能力。在社区建设中始终把社区服务建设放在首位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淮海路社区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等硬件设施建设。同时,以创建示范社区为重点,在服务领域上,开发了一批贴近居民,贴近生活的特色服务项目。如邻里互助服务队、失足青少年帮教队,党员服务队、爱心互动队、老人包护组、义务环保队、便民服务网、下岗职工介绍所等项目,为居民提供了便捷、周到的服务,为居民营造了舒心、欢心、顺心、安心的生活环境,激发广大居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营造了一个“人人关心社区、社区关爱人人”的良好氛围。

为了强化社区功能,社区内实行“议行分离”,建立了淮海路社会工作站和社区服务中心。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实体、中介组织和专业性社会工作机构,还权于社区。淮海路工作站作为专业化社会服务和社区自治相结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长期由居委会统揽的社区公共服务和福利保障事务,以满足社区多元化的需求为目标,促进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服务与管理。引导社区居民互帮互助,方便居民交往、学习、娱乐、休闲、办事,营造和谐、温馨的社区氛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作站由专业社区工作者构成,社区工作志愿者参与。享有社区事务自治权、协管权、财务自主权利。社会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实行“议行分离”的工作机制,拥有自己的财产、帐户,可以接受委托,处理社区事务。社会工作站以“项目取向”带动公众参与,在调查分析社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目标。同时根据其民间组织的属性,整合社区资源,协调、培育、指导各类中介组织,承接政府、企业剥离的各项社会服务职能,以有偿、低偿服务的形式,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其经费来源于政府投入、社会资助、非盈利性的服务收费。社区服务中心作为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一方面发挥社会服务单位与社区中介作用,开展各类便民利民和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走网络化、产业化、社会化的发展之路;另一方面,组建了专职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通过建立一所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体育为一体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区福利服务机构,探索“政府指导、各方协作、社团管理、市民参与”的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新模式。

在改革过程中,白下区还借鉴沈阳模式的做法,扩大社区规模,将原来的5个社区居委会合并为三个,重构社区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和居民代表会议组织,推进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居委会组织规模上,明确社区居委会委员一般为15—20人,设专职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兼职5—10名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自主招聘3—5名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承担社区专业性社会福利服务工作。依法选举并选聘了一批综合素质较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在社区干部使用中,一方面采取“公开招贤,定岗竞争,择优入围,民主选举,选聘录用”的办法,从100多名竞聘的人员中依法选举出和录用一批综合素质较高的社区干部,经过代表直接选举,有9人当选为社区居委会主任,有11人被社区居委会选聘为社区工作者,平均年龄比上届下降了36岁,其中党员占5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41%;另一方面,为适应工作的开展,组织社区干部进行了系统的业务培训,建立了社区工作者资格验证制度,经区统一考试合格后,有433人取得了上岗资格证书。

为了培育和引导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居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实行行业化管理,在三个社区居委会都建立了社区工作站,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了文化娱乐、扶贫济困、社会捐助、志愿者服务等一系列社会事务活动。社区中介服务组织成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重要渠道。在各社区都建立了老年人、残疾人、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健身、书画美术、文化娱乐等群众性的协会团体,吸引了大批居民的广泛参与,社团组织的作用已日趋发达。

为最大限度减轻社区负担,规定社区只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两块牌子,只上墙社区组织机构、社区党建、社区概况三块牌子,除此之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均不得另设机构,另挂牌子。各政府职能部门不得对社区进行各类名目繁多的考核评比。对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承担的职能重新梳理和界定,对不属于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未经协商认可,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传统管理体制下的各类台账由过去的72本精简为“5+1”本;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银行独立账户和理财小组,实行自主支配和民主理财,并定期向居民公示财务账目,有力地保障了社区公共事务的有效处理。同时,为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电脑,将社区的各类台账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提高了社区自治能力和工作效率。

通过街道体制的彻底变革,党政人员编制也大幅减少。原街道共有工作人员60余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7人,事业编制20人,从企业借用10人,工勤人员7人。改革后,原街道所属的在编人员,除了根据过渡期需要保留一部分之外,其余人员全部进行调配、转员或退养,现在,正式在编人员减少到18人(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6人,社区党工委12人),行政中心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6名,加上党工委12人(含中心主任),总共18人,精简人员30%。政府的负担大大减轻,以前群众办事一定要经过街道办,现在职能部门直接面对群众办公,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街道体制改革后,人员精简比例达52%,政府管理成本比改革前减少了70%。[何晓玲主编:《社区建设—模式与个案》,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第70页。]

淮海路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打破了多年来形成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模式,引起了国家、省、市民政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国家民政部有关领导分别于2003年7月、8月到淮海路街道检查指导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后,都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指出,淮海路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国是首家,也是唯一的一家,它填补了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空白”,意义深远,值得尝试,希望白下区进一步深化此项改革。还有的专家在实地考察后认为淮海路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撬动了我国城市基层改革深层次的门槛”。[江苏省发改委:《南京市淮海路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做法和主要经验》]

在探索中出现的这些模式,应该说是各具特色的。

上海模式比较注重政府在社区建设、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政府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社区建设和管理政策,建立社区建设和管理制度,协调企业、社区、志愿者和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检查、监督社区建设实施情况等。

沈阳模式的特点在于从基层政权建设入手搞好城市社区组织建设,构造社区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以及三者之间的互动机制,从而形成议行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江汉模式着眼于培育社区管理的自主性。将本该为社区支配的权力下放给社区,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城市政府行政调控机制与社区自治机制相结合的社区管理模式。

北京、青岛模式的特色体现在直接取消街道建制或剥离街道的部分职能,把社区定位于原来的街道层面,改革过程重视政府部门与社区职能的理顺,改革比较系统,不会产生太大矛盾与不协调。

南京模式打破了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建立了新型的行政运行机制和社区专业化社会工作机制,调整了社区规模,架构了科学合理的社区组织体系。

除此之外,还有杭州、深圳等城市社区发展模式,在社区理论建设层面,除了上述模式之外,各地在实践中还归纳出创新改革式、改变习俗式、行为改变式、过程取向式、地方发展式、社会计划式、社会行动式、服务导向式、整合发展式、可持续发展式等等不同的社区发展道路理论。[何晓玲主编:《社区建设——模式与个案》,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第70页。]